作者:佚名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37
|本章字节:3032字
失礼于舅姑。
【解释】
媳妇对待公婆,不孝顺不恭敬。
【分析】
媳妇事奉公婆,就像儿子事奉父母一样;态度要和颜悦色,柔声下气;要关心公婆的冷暖疾病和痛痒,出入也要相扶持,对待公婆稍微有些失礼,就是不孝;而且这种不孝的罪恶通天,甚至会遭到雷火殛毙的报应。唉!媳妇与公婆的关系,是因为和丈夫结婚所形成的;而儿子和父母的关系,则是天生血缘的亲情啊!自古以来,儿子不孝父母,而媳妇却会孝顺公婆的,恐怕没有这种的道理吧!所以凡是媳妇失礼于公婆,这都是儿子造成的;所以鬼神岂会只是专门责罚媳妇不孝而已;希望做人家儿子的,一定要深思啊!
故事一:
明朝崇祯五年三月廿二日,淮安山阳县毛继宗的妻子冯氏,天性至孝,婆婆年事已高,而且病得很严重,毛继宗刚好又运送粮食赴京城;冯氏没有办法,夜晚的时候,就沐浴更衣,向上天请求,代替婆婆而死;于是就取刀刺□,肝脏的尖端露出了出来;这时候忽然听到儿子呼叫,怕会吵醒婆婆,就用手帕暂时先掩住伤口,进入房间安抚儿子;后来又担心只有一点点的肝,恐怕不足以治好婆婆的病,就虔诚的祷告后再割;那时候月亮尚未出来,而天空忽然变得光明清净,星星都灿烂得发光,照在冯氏的身上,如同白天一样的明亮;冯氏就再割下一片的肝脏,立刻煮成了羹汤,送给婆婆吃;婆婆刚吃入口,便觉得甘美异常,还问她说:‘这是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好吃呢?’冯氏就假托称道:‘邻居捉到了一头鹿,这是鹿的肝啊!’婆婆就把肝汤全部吃了,说也奇怪,病竟然就好了。冯氏当时因为至诚所感,所以伤口也不觉得疼痛;但是血迹则难以掩饰,而被小姑察觉到,全家人惊传此事,婆婆方才知道是媳妇救了自己;感动得痛哭流涕,更加的疼惜媳妇;当时里中的读书人,就决定把这个事迹写出来,准备呈给皇帝;但是却苦于官员的需索无度,而未能够将这件事情上达天子知晓;所幸徽州有位读书人江天一,写了一本‘奇孝惊天集’,才把这件事情留传下来。
故事二:
宋朝贾耽担任滑州节度使,当时有位民妇,事奉婆婆不孝,婆婆因为年老眼睛看不见,民妇就以污秽的食物给婆婆吃,婆婆觉得味道怪怪的;当儿子从外面回来时,就拉著儿子问,儿子看见妻子居然用秽食给婆婆吃,就仰天大哭;忽然之间,雷震疾发,就把民妇的头截断了,而以狗头接在她的颈子上。贾耽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下令把民妇牵出来,在辖内游街示众,以警惕不孝的人。
【再析】
唉!现在的人动不动就说妇人的性情像水一样的善变,所以很难收到马上教好的效果;像这种的说法,实在是毫无道理啊!今天生为女人,父母既然已经失去教养的方法,嫁作别人的媳妇之时,而愚笨的丈夫,又没办法作为妇人学习的典范;于是就觉得妇人忤逆淫妒的恶习,无法抑制了;如果女孩的父母,从小到她出嫁,就以孝顺公婆、尊敬丈夫、要柔要顺的道理,开导她、教育她,就算她嫁给没有才能的丈夫,也可以知道自己要如何的站起来,帮助丈夫成立家业;如果她所嫁的是位值得学习的好丈夫,那就更能够发挥贤妻良母的德能了。所以教育女儿和教育儿子是同等的重要,这种道理,应当为普天下的人说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