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翔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32
|本章字节:4936字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全面素质训练的基础上,教练建议我主项练跳高,辅项练100米短跑,甚至还练跳远。至于110米栏,那时我一点概念也没有,几乎不知道世界上有这项运动。
刚进少体校那会儿,我属于年龄最小的一批,跑、跳的成绩虽与大同学有一定差距,但在同年龄的人中一直属于蛮出挑的。那时候毕竟人小,竞争和拔尖的意识很模糊,平时训练的时候跑步比人家快个零点几秒、跳高比人家高个5厘米左右,都很正常,也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好多少。可一旦比赛,我可以把差距拉得很大,把他们甩得更远。我是一到比赛就爆发。
顾宝刚:让孩子之间互相比试是那时经常用的训练手段。记忆中,刘翔从小就不害怕跟任何人比,哪怕是与比他大一两岁的孩子比,越是比赛他越是兴奋。不像有的孩子,一到比赛当天,早饭都吃不下了,想呕吐;一站到起跑线上,双脚都害怕得发抖。刘翔很放得开,潜意识里充满表现欲,这点绝对是得自他母亲的遗传。你看他的妈妈,性格豪爽自信,从来不怯场、不紧张,人再多的场合,说起话来落落大方,滔滔不绝。刘翔似乎天生就是一个比赛型的选手。综合素质测评的时候,他得了19档,别人的评分都在10档之内。
越是和别人比,我越是拼劲足,比赢了人家,觉得挺开心的。我那时属于跳高组,教练有时会从跳高组、跳远组抽人去和短跑组的人一起赛60米。我向来习惯狠拼,从不知道留余力,短跑组的人基本上没有一个跑得过我,不服气都不行。每次跑完,他们就喘着气牙咬得狠狠的你跳高组的人都跑得比我们快,我们还练什么短跑,转行跳高算了!那时我可得意了。
但狠拼的劲头让我吃了皮肉之苦,直到现在,我下巴上还留有疤痕。一次短跑组的人不服气,叫了一个年龄比我大的人来和我跑60米。那时离开跑道冲刺线不远处就是一堵砖墙,很粗糙的那种,砖角都是突出来的。那人确实速度很快,我拼命在后面追,但追不上,到终点的时候,来不及刹停,“咚”地一下子就撞了上去,下巴一下子撞在一块砖角上,血汩汩地往外冒。一阵麻木过去之后,就是剧痛。可不知为什么我一点都没哭,第一句话就是:“再来!再跑一次!”
恰巧我爸爸到学校来接我,他看到我这样也没骂我,只是用毛巾小心地帮我把伤口擦了擦,再去卫生室涂上点红药水,就对我说:“去,翔翔,继续训练!”
冯霖毅(刘翔的好友):刘翔的拼劲,那时就是出了名的。有一次我们出去比赛,4x400米一项临时缺人,教练让刘翔顶替。他的主项、副项跟4x400米一点关系也没有,也不知道中距离跑的技巧,要一开始稍悠着点劲,随后逐渐逐渐爆发。他想当然地以跑60米的全程冲刺速度来跑400米,我们当时在边上都看呆了只见轮到刘翔时,他把眼睛一闭,开始狂冲。起跑时他遥遥领先,但跑到终点结束时,他远远落在了后面!跑完之后,他整个人都顺势瘫在跑道上,他自己形容说“眼前一片漆黑”。
体校里那时候风气并不好。高年级的欺负低年级的,低年级的欺负女同学,似乎形成了一种“潜规则”。进体校的第一天我就碰到这样的事。中午我和队友去食堂吃饭,有个大同学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看到我:“噢哟,这是谁啊,新来的啊?叫什么名字?来来,给我一块肉。”一边说一边就动手从我的碗里面夹菜。我护着碗:“你干嘛?”坐在我旁边的队友小声对我说:“算了,给他一块肉算了,否则要被打的。”我很不情愿地放开手,莫名其妙地看着那个大同学。他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羞愧,还对着坐在我身旁的队友说:“好啦,今天开始,小的进来了,你也有添菜的私人厨师了!”说完便扬长而去。
后来陆陆续续还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比如,队里的大同学向我们开口借钱,两三块两三块一借,但从来不还。发展到后来,就是“名正言顺”地向我们收取“保护费”,每人一天一块或者五角,把家长给的零用钱都“拗”走。饭票也可以抵充。我们只能饿一顿,回家再拼命吃。可是,一旦我们遭受更大年龄的同学欺负,他根本不会管。那时候,队里的大同学还“规定”我们要叫他“老大”,要我们帮他擦自行车。我有时穿那种戴帽子的衣服,他们就会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往里塞小纸片、汽水瓶盖什么的。实在穷极无聊的时候,他们还会编排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复杂“规矩”来。比如,看到“老大”要小跑步前进,在距离他一米的地方立正,然后鞠躬、敬礼、向后转,跨一步,再慢跑走人。要是不“遵守”的话,就会受皮肉之苦。
这些荒唐事,还不能让教练知道。否则,前脚教练把他们臭骂一顿,后脚他们就会变本加厉地“报复”在我们头上。当时,队里面就有同学专门拖长语调,引用电视剧里的一句话:“反抗是没有意义的统统地交出来!”
有一次训练慢跑中,跑到一半我溜出去买了包瓜子,回来和两个好朋友分了分,三人一路嗑着瓜子一路跑。不一会儿就有大同学冲过来,把瓜子“瓜分”得一粒不剩。我气不过,转身就去告诉了教练。教练骂完他们便走了,我们可倒了大霉。我的两个朋友被他们“拎”去擦自行车,我则被软禁在更衣室里,让我倒立,身体顶着门板练“铁头功”,直到我委屈得哭出来,这才作罢。后果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我进体校刚两年的时候。那时我骑的是我妈妈的女式自行车。两个大同学硬是要骑车“送”我回家。他们一个骑、一个坐后座,而我却只能蜷缩在女式自行车前面的横杠上。在过一处修路的坑时,骑车扶龙头的那位同学一个不小心,我的下巴便磕在车把上,鲜血直流,缝了四针。
我天性乐观,加上那时候少不更事,自己多少有点“人来疯”,也经常会调皮惹事。对我来说,这些不太愉快的经历和烦恼,终究来得快也去得快。而这些事情比起后来我去市少体校后所遭遇的恶作剧,还是小巫见大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