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锦毛鼠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01
|本章字节:16564字
第五十八章打上门来
今天晚饭的明星,是小狗丢丢。一屋子客人都被那条小狗吸引了,更要命的是,丢丢总是一副慵懒无聊的模样,不太搭理人。
“辣椒,你捡了条傻狗吧?”朱世宝笑着。
“不许说我们家丢丢!”我把丢丢抱起来,它心不在焉地舔了舔我的手。
丢丢打过了疫苗,腿上的伤口也包扎了,眼睛比以前更明亮。
“咳咳,我瞧出来了,丢丢是比较羞涩的小狗狗。”马同说,“就像宋朝的瓷器,内敛、简约。”
这马桶商人,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嗯,马经理说得对。”小欧走过来,逗了逗丢丢的耳朵,“它是心热、面凉,不像一般的小狗,见到人就扑上去撒欢儿。咱们丢丢,是有性格、有风度的小狗狗。”
“对啊,狗有了猫性,比猫忠诚,这才是极品狗。”马同说,“可我瞧不出来这是什么品种?”马同左看右看。
丢丢在我怀里挣了一下,我把它放到地板上。
它跑到小岑脚边,又跑到朱世宝脚边,又跑到罗成脚边,转了一大圈,最后到了马同脚边,嗅着马同的皮鞋。
我们都笑了。
雪菲从厨房出来,看到这阵势,低呼一声:“丢丢准备撒尿了!”
“啊?”屋里的人惊喜交加。
我正准备过去,丢丢已抬起了一条腿,往马同的脚边尿了一泡。
“马经理,你中彩了。”小岑说。
“嘿嘿,就是嘛。”马同搔了搔后脑勺。
雪菲拎着拖把出来。我接住,开始收拾地板。
雪菲直道歉:“马经理,真是不好意思,这几天没顾上给丢丢教规矩。”
马同笑着摆摆手。
朱世宝以研究者的口吻说:“丢丢为什么选中了马经理的鞋子呢?是不是因为马经理的鞋子颜色鲜亮?”
“狗看到的世界是黑白的。”马同蹲下来,轻轻抱起丢丢,丢丢没有反抗,也没什么热情,懒洋洋地打量马同。
“马同,你会‘相狗’?”我问。
“就是啊,我觉得马经理一定懂这些。”小欧说。
“相狗和相猫,都是一门学问。”罗成接口说。
马同转过脸,看着罗成:“罗先生说得对。古代有个徐无鬼的相狗师,讲过一段话:相狗,要看三个层次。下等的狗,吃饱就算了,那种狗和猫一样;中等的狗,眼神明亮,矫健不凡的样子;上等的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狗。”
屋里静默一下,大家都在回味这段话。
朱世宝说:“真的很有道理。人类世界,差不多也是这样。”
马同憨憨地笑了:“其实‘相猫’比‘相狗’复杂得多。”马同打开了话匣子,不咳嗽,也不结巴,说起来滔滔不绝,“我小时候常听爷爷聊天,慢慢记住了一些。猫的毛色,以纯黄为上品,所谓的金丝猫就是这类。其次,就是那种纯白的,称作雪猫,但自古广东人不喜欢纯白的猫,认为不祥,因此也叫它‘孝猫’。不管怎样,纯色猫都是入格的品种,通名为‘四时好’。”
我怔怔地听着,忽然发觉马同这男人越来越与众不同。
我悄然扫了小岑一眼。她也显得很有兴趣,不过,以女人看女人的目光来判断,小岑的眼里只有好奇和佩服,没有其他内容,尤其缺乏电焊枪一般的灿烂火花。
别急,慢慢来。
我将视线投向马同,问道:“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猫的眼睛,一定也有讲究吧?”
马同点点头:“相猫,看眼睛很重要。猫眼要有金钱的颜色,所以古经说:金眼夜明灯。不过人世间的猫,能达到极致的,很难遇到,流传于世的记载,只有明朝嘉靖大内有那样一只猫。”
马同又把丢丢抱起来,看来看去:“这只小狗狗的品类,我怎么看不明白呢?”
丢丢刚刚洗过澡,浑身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它的毛色是一种透亮的橙色,眼睛特别有神,不时伸出舌头舔一舔鼻子。
“相狗有四句口诀:看家之狗样样精,两眼深陷眼水清;金钱卷尾护家主,开门睡觉家安宁。”马同看着大家,“也就是说,狗的眼睛要深,还要像清水一样有光泽,这样的狗,就算你打开家门睡觉,也会很安全。”
我们的讨论越来越热烈。丢丢打个呵欠,看样子是困了。
我从马同手上接过丢丢,走到竹筐边,把它放进去,用毛毯轻轻盖住。丢丢的脑袋在毛毯外面动了动,注视着我。我朝它笑了笑,它伸出舌头,脑袋往我这边凑过来,我伸出手,指尖放在它的嘴边。它舔了舔,慢慢闭起眼睛。
我回到桌边。
小欧朝竹筐看了看:“我们不要吵了,丢丢休息呢。”
“不要紧,”姨妈端着盘子走过来,“那小家伙睡着了,不怕吵。”
“对,聪明的狗就有这种本领,”马同说,“只要是它熟悉的声音,它就能安心睡觉,一点不受干扰,可如果是别的声音,哪怕很轻的,它也能醒来。”
我看了看罗成。今晚他比较沉默,脸上始终带着笑意,专注地倾听每个人说的话。看到他,我心里漾起一阵温暖和体贴的感觉。
晚餐的桌子上,马同仍然最活跃。我知道这是因为小岑在身旁,马同总能找到各种话题,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爱情会让人变得多彩多姿,我看得出,马同是打心眼里喜欢小岑。像他这么宽容的男人,也真的不多见——试想,一个站在楼顶,面对全市人民,想跳下去的女孩,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受的。
我甚至怀疑小岑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劲头。我担心的,也正是这一点。
真希望马同能感化小岑,当然,这需要时间。就像宋品仁在小组会议上说的:只要付出一点勇气、执著和信心,就会收到时光给我们的礼物。
世间的事,大概都是这个道理吧。
姨妈继续向大伙推荐她的“象拔蚌北菇鸡汤”,说她对配方做了深入研究,并且加入了自己的创意,使这道汤变得不同凡响、惊世骇俗。
朱世宝建议姨妈申请配方专利,把此汤推向国际舞台。姨妈高兴得直哆嗦。
罗成安静地吃饭,不时将目光投向我。我们隔着桌子,面对面,视线纠缠。姨妈特意给罗成做了两盘没有辣椒的菜,罗成吃得很开心。
朱世宝和小欧坐在一起,朱世宝不时将豆腐夹给小欧——他不喜欢吃豆腐,不过据我了解,小欧也不是很喜欢豆腐,但小欧今天晚上吃得很痛快。
马同喝着葡萄酒,身旁坐着小岑。他们有时小声说几句话,小岑不时笑一笑,每次小岑笑起来,马同都显得很激动。
雪菲在翻看手机短信,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那一定是joh
y从远方发给她的问候。虽然天涯相隔,心灵却在咫尺。雪菲的思绪已经飘到了浪漫国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她要与爱情重逢了,给她的祝福终于要变成现实。
我环顾餐桌,看着每一张面容。我喜欢这样的气氛,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互相关爱,互相体贴。
“咱们成立一个俱乐部吧。”我提议。
他们都把视线转向我。
“什么俱乐部?”小欧问。
“吃吃喝喝俱乐部。”我说。
“那我会胖得很快的。”小欧皱着眉头。
“笨妞儿,胖了性感。”我指出。
小欧的脸变得像一块红布,赶忙低下头,拿勺子的时候,不小心又碰到朱世宝的手腕,更紧张了。
小岑捂嘴笑了。接着满桌人都笑起来。
罗成问小岑:“听说你打算度假,想去哪里?”
“我想去海南住一段时间。”小岑说。
我忙对马同说:“马同,你们公司在海南有分部吧?”
“有。”马同点点头。
“那你负责小岑的食宿和安全。”我发布指令。
“那是自然的,我求之不得呢。”马同很激动,“我把这边的工作交代一下……啊,我去分部检查工作的时候,也能看看小岑的。”马同不好意思地说。
“那怎么行?怪麻烦的。”小岑低声说。
小欧听着我们对话,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她立刻配合起来:“小岑,这样最好了,有朋友照顾才开心呢。我有空的时候,也请假去海南找你玩儿。”
“去吧去吧,干脆把企划二组搬到海南,美死你们了。”我说。
小欧看了看朱世宝:“嗯,只要朱经理批字儿,我们就能去了。”
朱世宝专心对付一块鱼,没空参与讨论。
罗成的手机响了,他起身走到客厅的窗前,接听电话。
小岑的手机也响了。她拿起来看了看,脸色一变,直接把手机挂断了。我猜出是谁打来的。
不一会儿,小岑又低下头,悄悄翻看手机。她接到了短信。
肯定是程辉阴魂不散,一想起他,我就直犯恶心,破坏了这么美好的家庭聚餐。
果然,小岑开始坐立不安了。程辉施展的勾魂夺命法术,对小岑总有效。我看了看马同,他也感觉到什么,但是很无奈。
小岑终于站起身。“辣椒……我有点事儿……我先走了。”
“急什么?”我稳如泰山,镇静地坐着,“晚饭还没结束呢,谁都不许走。”
“辣椒……我真有事儿。”
“天大的事也不能浪费粮食。我姨妈和表姐辛苦这么久,好不容易,朋友们坐在一起聊天,你可别破坏气氛。”我不动声色地说。
我只要摆出阶级斗争的脸,小岑还是怕我的。当然了,我是企划二组的带头一姐,这点权威还是有的。
小岑只好坐下来,但是如坐针毡。
她的手机又响了一声,还是短信。她低头看着,给对方回复了短信,然后继续喝饮料。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
手机第三次响了。程辉催得这么急?妈的,什么玩意儿!
小岑看了看手机,然后看了看我。
雪菲轻声说:“小岑要有事,就让她先去吧,不会影响我们的。”
小岑感激地看了看雪菲。
“不行!吃过饭还要玩扑克,今天晚上不尽兴,谁都不许走!”我提高语调,“今天就是大伙娱乐时间,每个人都要遵守组织纪律。”
小岑急得想说什么,终于还是闭住了嘴巴。
姨妈看着我们,眼里充满疑虑,她想说什么,雪菲轻轻扯了扯她的衣襟。
罗成已经打完电话,回来坐到桌边,微笑着说:“唔,今天晚上东家立了规矩,那我也不能走了。”
朱世宝把一条鱼对付光了,吮了吮手指:“你们吃啊。辣姨妈的手艺,不是一般的好,那是太好了。”
姨妈眉开眼笑:“还是小宝最懂烹饪,不过,这条鱼是我女儿做的。”
“哦?”朱世宝的马屁没拍正,看了看雪菲,不好意思地笑笑。
小欧的神情一黯,低头只顾喝汤。
小欧的烹饪水平,我领教过,可以把方便面煮得很香,仅此而已。不过这也不能怪她,雪菲的烹饪技术是跟姨妈学的,遗传基因啊。
我能猜出小欧的心情,那是一种酸涩苦楚,还有一份赌气,又伴随着哀怜和不自信。即使雪菲和朱世宝没有任何关系,但朱世宝无意中赞美了别的女人,这种刺激,对恋爱中的女人,也是很有杀伤力的。
餐室里暗流涌动,各人都有各人的心思,这也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啊,同志们!
我将目光投向小岑。
“小岑,你好好吃饭,天塌不下来。就算天塌下来,有马同顶着。”
“啊,吃饭吃饭。”马同急忙招呼起来,他突然觉得自己十分高大。
小欧忙打圆场:“小岑,再吃一点儿,待会儿咱们一起走。”
小岑低头喝着汤。
朱世宝端起酒杯,坐到罗成身旁,找话题聊了起来。屋里格局发生了细微变化,无形中分作四个区:朱世宝和罗成一块儿;小欧和小岑、马同一块儿;姨妈和雪菲一块儿;我自己一块儿。
小岑不停地看着手机,神情越来越紧张。
没过多久,我家的对讲门铃响了起来。对讲机连接着楼道口的大铁门,我家是307室,红色指示灯闪烁不停。姨妈打开可视对讲机,朝外看了看。
“辣椒,这位是……”姨妈转过身,朝我招手。她不认识外面的人。
我走到屏幕前面,往里看了一眼,眼睛立刻瞪起来,愤怒的情绪淹没了我。
程辉的身影出现在屏幕里。楼道外面的灯光很亮,对讲机的摄像头,照着程辉的全身,一道半圆形弧度,青灰色的背景,衬托着那张脸愈加丑陋。他的表情不是很清楚,但是冷冷的样子却能分辨出来。
“我拷,打上门了!”我朝对讲门铃大喝一声,“程辉,给我滚!”
屋里的人都被惊动了。罗成和朱世宝一前一后走过来,后面是小欧、小岑和雪菲。
屏幕里的程辉没动地方,反而仰起脸,朝对讲机凑了凑,扭曲变形的面庞放大了,十分丑恶。
“小岑,出来!”他直接喊道。
“滚你的蛋,这是我家,你个吃垃圾塞屁眼的臭东西!”我低头在墙角一阵扫描,寻找趁手的家具。
姨妈问:“那人是谁?”
“臭王八蛋,打上门来了,我砍死他!”我往厨房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