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逸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5:26
|本章字节:39836字
我惊诧地看着他,一张老脸忽然涨得通红。
我应该不惊不诧,宠辱不惊,将话题随口抹开,全当成一场玩笑处理。
可是,我居然像个生手一般,连耳朵都烧至透明。
他也不理会我尴尬的表情继续说:“那个唐美妍同你一比,简直是杯白开水。”
我差点窒息!
多少年没有听到过这样直白动人的赞扬了?
我一向雷厉风行,男同事眼里我大概比男人还像铁金刚。
“算了,别笑话我了!”我慌忙掩饰自己的慌乱,“我已经人老珠黄了!”
“不,风韵正盛!特别是你专注工作的时候,整个人有种异样的光彩!”
没想到他的口才这样好,甜言蜜语说出来分外动人。他说的每个字,都让我舒服得连毛孔都在发痒。
这幽闭的电梯间,忽然变得旖旎暧昧。
慢着,这个孔金诸一向善于戏耍别人,幽默泛滥,不会是故意说来肉麻我,取笑我的吧!
我立即心头一松,哈哈大笑起来,“孔金诸,想耍我啊?你还嫩了点。下次记住屏住呼吸不要笑。”
没想到,我大笑一番,竟然让他恼怒了,刚才还一副调情圣手的神态,忽然就蔫了,眼中光芒一下收敛干净,“我就知道你不吃这一套!”
我更加笃定他在同我耍花招开玩笑,故此笑得更加爽朗,“想整我,下次换个聪明的方式!”
他竟然板起脸冲我发脾气,“我每句话都出自真心!我想过很多种方法,都怕被你取笑。这一种方式,是我唯一觉得比较自然、轻松的,我不过想说出来不让你反感而已!你表面上同人亲厚无比,又随和大方,可是心却总是和每个人都保持着距离!想真正靠近你太难了。”
“喂,不要这么严肃!开玩笑适可而止!”我继续笑,想让他恢复正常。
可是他竟然不领情,仿佛被伤到自尊,恼羞成怒,粗暴地打断我,“谁同你开玩笑?你那样聪明,难道真的听不出我说的话,不是玩笑?”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
空荡荡大堂漆黑一片,一个人都没有,只有这狭小电梯间,有一线昏黄的亮光。
我们都没有走出电梯,全都僵在里面。
门呼啦一下又关上。
我们再一次与外界隔绝。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然后轻轻说:“你看看我这个样子,蠢钝、痴肥、老态尽露,你让我怎么相信你不是在开玩笑?”
“你真这样看自己?”他忽然伸手,将我额前的一缕乱发顺一顺,理到耳后,用极温柔、极低沉的声音说,“你其实很好!”
我的心猛地一颤,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傻了,多少年了,没有异性敢在我面前做这样的动作。
然后,他上前两步,非常非常轻地将我拥进怀中。
这么多年,除去温旭生,他是第一个与我如此贴近的男人,可是我什么感觉都没有,只听见自己的心脏慌得咚咚咚乱跳,有一刹那,甚至全身血液上涌,脑中一片混沌。
要过好几秒,我才反应过来,他对我做了什么?我一把推开他,猛地按开电梯,慌忙地说:“今天的事情,我当没发生!”
我急急夺门而去。
他并没有追上来。
我奔出好远才停下,按住扑扑狂跳的心,差点窒息了。
回到家,关了灯。
可是没有用,黑暗中我也知道脸烧得火烫,反反复复脑子里都是孔金诸说的那些话,一句一句萦绕在耳边,受用无比,又令人血液沸腾。
这种血液急速流动的感觉,我已经陌生到几乎忘记了,没想到,会在这个夜晚重温。
他说的是真的吗?
但——
谁还会天真地奢望男人嘴里有几句真话?
温旭生当年刚认识我,还不是一样两眼发直,后来呢?
唉——任何事情一想“后来”,便索然无味!
有时候,太清醒,人生反而无趣。
果然,我连继续想下去的兴致都荡然无存。
老老实实缩成一团,抱紧被子呼呼睡去。
不过早上起来,想到那些恭维人的话,依然觉得精神特别振奋。
我可怜的虚荣心!
女人就是贪这一杯,但凡有个人喜欢自己,哪怕是芝麻绿豆那般大的人物,哪怕对着他毫无感觉,也还是在内心里充满窃窃的喜悦。
并且,这个也许是世上最普通、最不起眼的男人,也会忽然变得与众不同起来,令你不能再同以前一样忽略他的存在。
因为借着他看你的目光,你会忽然间凭空生出更多魅力来。
到了公司,不知为何,我需要深呼吸才敢走进去。
从孔金诸办公室门外走过,我努力想保持目不斜视,可是偏偏又忍不住,偷偷往里迅速瞥了一眼,只一眼,便看见他正仰着头,对着我笑眯眯的,我没有防备,目光正好与他碰到一起,吓得赶紧扭过头,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直到走进我的办公室,迅速掩上门,我才能松一口气。
我拿起杯子,到茶水间泡杯浓咖啡,压压惊!
刚走进茶水间,冲了一杯浓得不能再浓的黑咖啡,猛喝一口,烫得我眉头都锁在一起,一转身,半口还没有来得及吞下的咖啡喷了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孔无声无息站在我身后,正微笑地看着我。
电光石火间,那半口咖啡径直飞溅而出,尽数喷在了他浅灰色亚麻外套的胸前。
我张口结舌,他也张口结舌。
我们四目相对,半晌我才反应过来,连对不起都说不出口,便夺路而逃。
我喝杯咖啡他也跟进来,这办公室难道已经无我容身之处?
我胡乱想着,过了好久,才神情恍惚地打开电脑。
刚打开,msn就闪个不停。
我点开——
全是他发来的信息,不外是问我有没有生气之类。我不敢回答,迅速关掉窗口。
可是,他还不放过我,竟然逼上门来。
我也不好不放他进来,只得硬着头皮说:“请进。”
他轻轻掩上门,径直走到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胸口一大团咖啡渍显得特别触目惊心。
我不敢接触他的目光,微微看向远一点的地方,“找我什么事情?”
“绍宜,你不用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吧?”他清清嗓子。
“没有啊!”我开始睁着眼睛说瞎话。
然后他看着我,我看着稍远一点的地方,僵持不下。
气氛忽然有点凝重,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气流,在来回暗自波动。
“绍宜,我没有这样讨人厌吧?”他忽然丧气地打破沉默,“昨天是我太唐突,对不起!”
我忽然心软,柔声说:“没什么好道歉的!我只是、我只是有些不习惯!”
“那就好!”他显然松了口气,“昨天,我说的那些话……”
“我会立即忘记,当你没说过!”我打断他,怕他再说出什么让我毛骨悚然的话。
“这——也好!”他点点头,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失望。
我可管不了他那么多。
“那,我们还是好朋友?”他笑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他笑起来的样子还是有几分魅力。
可是,我继续视若无睹,“不,是普通同事!我的好朋友里,可从来没有异性!”
男人与女人分明来自不同星球,怎么可能是朋友?其情必有猫腻。
当然,我同孙晋州例外!
我俩同是天涯沦落人。
“那就先把我当作朋友!”孔金诸开始向我提要求。
“不行!”我斩钉截铁地拒绝,“同事关系其实十分舒服惬意,没有必要发展到另一层麻烦的关系。”
“可是,你总得对我负责啊?”他忽然坏笑起来。
“什么?”我一头雾水。“绍宜——”他趋向前。
我吓一跳,身子猛地往后仰。
他忽然笑起来,仿佛被我这个下意识的动作逗乐了,大抵看出我有点心虚,对他有点忌惮,他又恢复了自信,“江绍宜小姐,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顿晚饭?”
我愣了一下,不知他又要设什么陷阱?
“你看——”他摊开手,“我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你不负责,谁负责?”
“谁让你站在我后面吓人!”
“小姐,公司茶水间不是为你一个人特设的,我也有去的自由哦!不能说你去了,我就不能进去吧?”他恢复了伶牙俐齿,神情轻松。
“我赔你一件!”
“已经买不到了!就算买到,也不是原来那件!”他故意叹口气,好让我愧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外套。”
我傻乎乎上当,“那怎么办?”
“你今天晚上请我吃顿饭,就算弥补我的损失了!”他故作大方,“你不会吝啬到请顿饭都不愿意吧?”
“呃,好吧!”我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几乎欢呼雀跃着离开。
我这才醒悟,他这是以退为进,我上当了!
可是过了一会儿,有个小小的声音,在我耳边说:“江绍宜,这样拙劣的伎俩你会看不出来吗?”
是,他的用意,简直是司马昭之心,三岁小孩也能识破,又怎么可能瞒过我呢?
其实,下意识,我也想给他一个机会吧。
故意放松警惕、故意装作上当,甚至企图骗过自己。
也许我太需要有一个异性来重振气势,竟然迫切到自欺欺人的地步了。
忐忑不安中,下班时间到了。
这个时候,我突然渴望加班,这样就有堂皇的理由可以推掉这个约会。
正在犹豫,老孔在msn上提醒我,“吃饭时间到了!”
我的心忽然就慌了起来,脑子里有刹那空白,等我恢复神志,我已经在对着镜子修补今天的妆容了。
我吓得赶紧将涂了一半的口红抿掉。
这样收拾,这样上心,让老孔看见了,定会成为笑柄。
我把梳理整齐的头发,随便拢了拢,制造了一点凌乱感,看起来更加不修边幅。
走出门与老孔会合时,我甚至故意在脸上堆了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
可是,我骗得过他,却骗不过自己。
只有我自己知道,多么期待这样一个异性的约会。
即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有人欣赏,有人约,对我这个失婚失意的女人来说,已经足够安慰了。
不知是否得罪了老天爷,他老人家决意整我,走进电梯,居然又只有我同他两个人。
狭窄幽闭的空间里,我和他都低着头不说话,昨天那些令人尴尬难堪、耳根发热的场景就像借着此情此景再次重现。
为了不让自己再次老脸通红,我只得全神贯注看着脚尖。
“去什么地方吃饭?”他努力打破沉默,想让气氛变得融洽一点。
可惜,此刻我大脑运转速度比往日慢了一百八十拍,“随便,你挑地方!”
“你平时喜欢去什么地方?”
“‘浮生’!”我努力让自己显得自然一些。
“那就去‘浮生’!”
一路上,他不断找话题同我讲,总算将气氛缓和了些。
我这个人有个死穴,一谈工作,就容易忘记其他。
此刻我只觉得孔金诸是战友、是同事、是朋友,浑然忘记他有不良企图。
到了“浮生”,孙晋州老远看见我,便笑脸相迎。
我看见孙晋州,像看见亲人一样,立即松了口气,急急迎上去。
孙晋州把我带到老位置坐下,才发现孔金诸一直跟在我身后,“你朋友?”
我点点头,“同事,一起吃顿饭!”
然后,我替他们相互介绍。
“这是我同事孔金诸,这是‘浮生’的老板兼我的好友,孙晋州。”
孙晋州上下打量一番孔金诸,很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孔金诸也看出我同孙晋州的熟稔,仔细打量了孙晋州一番,然后两个人伸出手握一握,相互寒暄几句。
孙晋州颇有风度地特意退后两步,把位置让出来,安排孔金诸在我对面的位置坐下。
孔金诸也微笑坐下,“绍宜说这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可口的,我一定好好品尝。”
“那不过是她替我打的友情分!”孙晋州老练地客套着。
看不出,一向清高自傲的孙晋州,也有这样圆滑世故的一面。
他替我们点好饭菜,便走到一边,继续捧起他的书,埋首另一个世界。
“这个老板,气质很特别!”孔金诸看了一眼孙晋州,颇为感叹地说,“有魏晋名士的风骨。”
“是啊,不似我们,凡夫俗子一身烦恼!”我由衷感慨,“我们就做不到,抱一本书,悠闲雅致地过完一日又一日。真那样,又觉得太闷。偷得浮生半日闲,最妙不过一个偷字。”
“对对对,我们这种工蜂命的人,最贱,稍微假期长一点,立即人心惶惶,无所事事。”他简直是深知我心。
“就是要不能睡懒觉,才觉得多睡五分钟也是天大的福气。”他继续说。
“对对对,其实真能睡到自然醒,反而不觉得有什么可贵!”
“我们最想得到的,不外都是我们得不到的!”他叹了口气,径自喝下一杯酒。
怎么今天,他说的话,句句都是真理?
我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所以,一旦我们拥有什么东西,这样东西就会贬值,尤其是爱情!”
“对,刚开头,总是最吸引人,但觉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一旦拥有,立即觉得不过如此!”
“可是亲情除外!父母永远无条件爱你,从你出生到死亡,始终如一!”我强调说。
“因为父母知道,有一日儿女长大会得离开,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所以对孩子,他们总是特别容忍珍视。”
“不,虽然我们也会有自己的世界,可是父母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他们永远不会失去我们!”我纠正他的观点。
“是啊!”他开始欷歔,“除去父母,谁还会觉得千疮百孔的我们是世上最雪白可爱之人?”
“真的,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面目狰狞,可恶!”我老老实实说。
“但我觉得你很可爱!”他突然接了这么一句。
他冷不防接一句,倒好似我前面那句话,就是为了诱他说出这句示好的话一般。
我窘迫极了,连忙掩饰,“是可怜没人爱吧!”
“是你自己暂时不需要而已!”他看着我,“你旧伤未愈!”
“恐怕已成顽疾,终生难愈了!”我苦笑。
“谁又没受过一两次伤?”他说,“可是,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时间是治疗感情创伤的良药,时间越长,伤痛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终有痊愈的时候。”
“但愿!可是伤痛会好,内里的疮疤却不知多狰狞难看。”
“那有什么关系。只要不疼就好!反正这伤疤一定藏得很深,谁也看不见!”
“可是,自己总归是知道的!”
“时间越久,这疤痕会变得越淡,终有一天,连当事人都会忘记当初受过伤、流过泪、有过的揪心之痛!”
“真的吗?”
“真的,否则人类文明早就断裂,这多情的物种已经灭绝!”他扬手喝掉手中的酒。
“是啊,人类不断进化,已经没有人会为了一段感情的错失而动辄寻死觅活,理智逐渐占了上风,连离婚这样大的事情,大家都可以坐下来客客气气,谈好条件再一拍两散。”我不禁怅然。
“人类开始明白,在感情上投入再多,人类也不会进步,于是科学日益发达,物质文明更加繁盛,人类更加强壮。也许有一天,爱情会彻底成为古老的传说。”他悲观地说。
“也不一定,也许到时候,会有人专门拨出时间,研究如何拥有爱情。科学家会发明某种药片,服下便可拥有半小时爱情的感觉,多好!安全可靠!”“是啊,药效让人心跳加速,膝盖发软,喉头发干,手心冒汗,精力旺盛,内心充满喜悦与甜蜜,觉得整个世界布满七彩阳光和芬芳玫瑰。可是副作用是,让人觉得忐忑、彷徨、无助、牵挂、伤心,甚至患得患失!”
“没关系,药效过后,一切都恢复正常。”我笑。
“可会上瘾?”“恐怕比任何毒品更让人上瘾!”我叹口气,“不然,怎么会有人,到了八十岁,听到情话依然觉得心驰神往……”
居然,同他聊得忘记时间,一餐饭吃了许久。
饭后,又喝了不少酒。
出门的时候,风一吹,便觉得头晕目眩,脚步发虚。
孔金诸一直陪我走到我家楼下,他望着我的眼睛,即便在漆黑的夜里,也有异样的光芒不断渐变。
我不敢与他对视,低下头说道:“我上去了!”
“不邀请我上去坐坐?”他看着我,很专注,我能感觉到他目光中的热度。
有多久没有感觉到这种灼人的目光了?
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真的想让他同我一起回家,空荡荡的房间至少多了一个人的声音。
有时候,适当的放纵未必是件坏事情。
不是说,越堕落,越快乐吗?
我有多久没有快乐过了?这样自律,有何好处?
不过是苦了自己。
可是,另一个声音却跳出来,对我说:“江绍宜,人必自毁,而后人毁之!”
我打了个冷战,清醒过来,摇摇头对他说:“夜已深,大家早点休息,明日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
他叹口气,不甘地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
“那你还问?”
“至少赌赌运气!”他笑起来,“可事实证明,我已经人老珠黄、魅力全无!”
我笑,“那么,没有魅力的人,晚安!”
“绍宜,你令我信心全无,挫了我锐气!”
“拜托,我才请你吃完饭!这顿饭可不便宜哦。你还不满足?都说吃人的嘴短,在你身上可不奏效哦。”我轻松地笑起来,他半真半假地说话,我也半真半假地回应。
他缠着我,又多说了几句话,才放我上楼。
不知是喝过酒,还是其他原因,我心情愉悦,连上楼都觉得脚步轻盈,仿佛踩在半空中。
上了楼,不知为何,我忍不住偷偷往楼下看,他竟然还留恋着没有归去。
我轻笑出声,用力捏捏自己的面颊——
好痛!
原来都是真的!
我江绍宜,仍旧有让异性流连忘返的魅力。
唉!
原来,再独立、再能干、再坚强的女人,也需要有异性的目光来追捧,才能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如果每个女人都是一颗钻石,那么男人的目光就像阳光,就算是价值连城的“非洲之星”,在黑暗中,也不会闪光吧!
如同开在无人岛上的玫瑰,再美,没人欣赏又有何用?
难道美给自己看?
那太悲哀了。
也许,再美丽的女人,都需要男人的目光来烘托。
我飘飘然,浑然忘记自己吃够了爱情的苦头。仿佛忽然陷入恋爱中,整个人都焕发出新的光彩。可是我自己很清楚,我并没有爱上老孔。我只是爱上了,被人欣赏被人珍视的感觉。这种感觉,令我充满信心,连离婚的挫败感都暂时被一扫而光。直到躺上床,我还仿佛觉得有双眼睛,在脉脉含情地看着我。我连翻身上床的姿势,都尽量保持着一种优雅的仪态。等我察觉自己这荒唐的举动,与下意识的愚蠢想法,忍不住狂笑出声。
有时候突如其来的感情,会让你觉得不真实,仿佛一场奇妙的幻觉。
而孔金诸就是那个不断为我制造幻觉的男人。
早上,刚到公司坐下,孔金诸忽然在msn上给我发信息,“冰箱里有一块蛋糕是给你的。”
我扑到茶水间,打开冰箱,最里面一层放着一大块精致的提拉米苏。节食太久,这甜腻芬芳的蛋糕立即捕获了我整个身心。
虽然知道吃下去,所有忍饥挨饿换来的裙头那一点点松动就会前功尽弃。可是在强大的食欲面前,我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自制力,立即丢盔弃甲。
我颤抖着双手将蛋糕捧到嘴边,整张脸埋下去,嗡的一声,世界一片澄静,唯一的感官只剩唇齿间那点滑腻香甜。
待吃完整只蛋糕,我才意犹未尽地喝口苦咖啡,让自己安静下来。
后悔已经来不及。
原始的欲望被扼制太久,一旦爆发,势如破竹。
对于禁食已久的人来说,食物的诱惑最是难挡。就如一个久未被爱情临幸的女人,一旦瞥见一点爱情的影子就会立即奋不顾身猛扑上去,顾不得姿势有多么狼狈迫切。
从某种意义来说,食欲与情欲都是越压抑,越蓬勃的。
我终于明白,为何我会被孔金诸突然而来的殷勤,迷得晕头转向,飘飘然。
而这个蛋糕,只是所有飘飘然的一个开始。
接下来,他使出了十八般武艺,简直令我无力招架。
每天早上,我一到办公室,必然有一杯楼下星巴克外卖的滚烫拿铁放在桌上。
冬日早晨,从热被窝中爬起来,冲到刀刀凌厉的寒风中上班,简直就是非人的折磨。进公司第一时间能喝到一杯烫掉舌头的热辣咖啡,简直可救性命一条。
我甚至怀疑孔金诸在我身上放了定位仪,否则这杯咖啡为什么总是刚好早我一步到公司?
下午茶的时候,茶水间的冰箱里,常常会出现一些别致的食物,有时候是一小杯朗姆酒味的哈根达斯,有时候是一块芝士厚得可让人增肥十磅的蛋糕,或者小份蓝莓酸奶和手工黑巧克力,甚至还有浇着厚厚酱汁的意大利面。我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都能在里面找到。
我的减肥计划,彻底宣告失败!
好在,这份工作出奇折磨人,部分客户的脑袋,仿佛一生下来就被门夹过,思维方式之奇特,简直匪夷所思。常常气得人口吐白沫,眼冒金星,四肢痉挛,食欲全无……所以,补充进去的那些热量,又在源源不断、晨昏颠倒地与客户斗智斗勇的过程中,被消耗干净。
某日清晨,拿错以前的旧裤子,居然一不小心就塞进去了,连拉链都非常顺滑无阻地拉上了。
像所有突然来袭的意外一般。
我先是不可置信地张大嘴巴,继而明白过来,又转为不可自抑的惊喜。
我几乎疑心,这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
我连忙扑到镜子前,那个招摇过市、有碍观瞻的双下巴,真的不见了,本来被肥肉挤得隐形的眼睛,也一下大出许多。
我激动得就差没有痛哭流涕地去叩谢那群折磨人的客户了。
结果,我一整天都不断跑到体重秤上去看自己的新体重,每看一次,都想抱着体重秤狂吻一通。
我从来没有觉得这苛刻严谨、铁面无私、六亲不认、专揭人疮疤的体重秤,这样可爱可亲过。
我忍不住反复捏自己的腰部,那三层赘肉也消失了。
我一整天都抿着嘴窃喜,像中了彩票一样高兴。
老孔msn上问我:“什么事情,笑得嘴角含春?”
我发给他一个笑脸,并不回答。
“可是因为我?”他厚着脸皮问道。
我还是笑而不语。
难道我要告诉他,因为我的双下巴和三层奶油不见了吗?
就让他误以为,我是因为他而容光焕发吧。
我宁肯他误解,也不愿他知道真相。
真相往往比想象残酷许多。
带着些许误会,孔金诸的目光变得更加滚烫灼热,一双眼睛像红外线外泄的烤箱,我走到哪里,他便烤到哪里,只恨不能把我就地烧得直冒青烟。
他的目光中,隐形的红外光波,在空气里流动,让整个办公室都变得暧昧不清。
我真怕这暧昧不清的磁场被人窥破,故此与他说话,变得更加客气生硬、公私分明。
这就是所谓的未做贼,先心虚吧?
不像有的人,永远理直气壮。
比如温某人!
咦?
我忽然发现,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想起这个人,哪怕是面对唐美妍的时候。
也许,上一段婚姻的创伤,正式开始愈合了吧。
因身体轻了几分,下班便忍不住去逛百货公司。
刚逛了几家店,就被一件宝蓝色的大衣吸引住。
此刻它正试穿在一名女子身上,简洁大方,衬得那女子低调而优雅,那细细的腰,裹在大衣里,仿佛随时会被风吹折了。
尽管只看到一个背影,已引人无限遐思。
我不禁被吸引,趋上前。
一名英挺的男子,正体贴地替她拂平衣服的一角,那男子看起来有几分面熟。
我再走近几步,那男人正好侧过脸,令我目睹他全貌。
我立即觉得晦气,那男人竟然是莫运年。
此刻,他唇角微微上扬,呈现一个完美的弧度,右颊一个若隐若现的酒窝一闪而逝,殷勤得恰到好处。
若不是深知此人斑斑劣迹,我一定也会被他的笑容吸引。
难怪子晴对他始终无法忘情。
不知道哪家的飞蛾,又扑入这无边的火坑。
我轻轻叹口气,为那窈窕腰身的女子不值。
我退后一步,欲转身离去,可是恰巧,那女子也转过身,对着莫运年温柔地笑道:“这衣服有点窄,我快喘不过气了。”
晴天霹雳?
当头棒喝?
如遭雷击?
不,不,不!
这些感受统统加起来,也没有我受到的惊吓大!
那蒙昧无知的飞蛾,竟然是我的至亲好友汪子晴!
我张大嘴巴,即便有苍蝇飞进来,也无力闭上了。
子晴浑然不觉三尺之外站着一个我,此刻她眼中只得一个莫运年,那目光似一池刚刚消融的春水,青碧浅绿,还漂着桃色花瓣,被他一看,便温柔地漾开,泛起连圈的涟漪。
莫运年正好脾气地回应她,目光中笑意如同四月熏风,直可让人消融成醉泥。
但我知道,这男人即便对着一张毫无生命的桌子,也是笑得这般温暖。而他的一颗心,却比桌子还要冷硬无情。
然而,在外人看来,这买衣服的二人,进退默契,眼波流转,不知多令人艳羡!
可是,只有我知道这一幕有多么凶险。只有我知道,这两个人的前尘往事有多么千疮百孔、狰狞不堪。
忽然间,像有人举着烧红的电烙铁,狠狠地冲我背脊烫下来,顿时一片焦臭,还滋滋冒烟。
汪子晴,怎可如此糊涂,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偏偏还要自动扑上去,再上贼船?
我深深体会到鲁迅笔下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满腔怒气腾地升起,熊熊的怒火不可抑制。
我只觉眼前的一幕无比讽刺,需要极大毅力才能克制自己,不挥手上前棒打鸳鸯。
只片刻,子晴已经看见我。
我以为她会因我的出现而狼狈、尴尬、无地自容,至少会有点不自然吧。
毕竟几天之前,她还信誓旦旦对我说,她绝不会重蹈覆辙。
然而,我低估我的老友——
她甚至没有惊讶,只是从容地对着我笑起来,然后非常自然地拖起莫运年的手,走到我跟前,“嗨,绍宜,真巧!来见见运年,你们怕是有几年没见了吧?”
语气平静,仿佛还是当年他们新婚燕尔,与我在街头遇见,闲闲打个招呼,不故作亲热,也不显得生疏。
而莫运年更是显得落落大方,一把搂过子晴,一边微笑同我颔首,“绍宜,多年不见,更见风韵了!”
两个当事人都那样坦荡,倒显得我这个局外人分外小气。
可是,我一向性格刚直,不愿与人虚与委蛇。
我冷冷瞥了莫运年一眼,如同看一只苍蝇。然后故意对他视而不见,直接透过他,盯在子晴脸上。
她的脸古井一般沉静,仿佛就算四面墙都坍塌而下,那方寸之地内,也绝不会再涌波澜。
我走近一步,抓起她的手,用力一扯,将她拖至一边,“子晴——”
可是一开口,千言万语忽然哽在我喉头。
子晴顺势拍拍我的手,反而安慰起我来,“过去的,便过去了吧。生活总是向前走的。”
我心中一痛,她这是往前走吗?分明是重蹈覆辙!
而旁边的莫运年居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干脆抱着双臂作壁上观,他好似已经适应了女人为了他而争执,并且愿意表现出极好的耐性。
这样一个冷漠的人,子晴为何还要执迷不悟?
我忽然扬起手,想一巴掌打醒子晴。
可是,我的手刚挥到一半,就被子晴伸出手架住。
我们都被我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她的手,我的手,就这样相互交握着,僵在空中。
子晴左手的衣袖微微向下褪了几寸,露出手腕上一条细细的,月白色的疤痕,微微突出皮肤。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它可没有现在这样乖巧驯服,静静地伏在子晴手腕上,像一道别致的装饰品。
那个时候,它狰狞地向外翻开,像婴儿号哭的嘴巴,不断涌出鲜血,子晴半个身子都被这些血染红了,站在天台摇摇欲坠。
我和子晴的目光都胶着在那道割痕上——
刹那间,回忆涌出,一刀一刀将我们凌迟。
我有时做噩梦,还会看到那一幕,那一刻我差点失去我最好的朋友。
难道——真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吗?
我用目光询问子晴。
而子晴的目光,有痛,但那痛很好地隐藏在平静的目光下。
如果不是她握住我的手,在微微发颤,我也会被她平和的表象所蒙蔽。
我忽然心软了。
我无法再恶形恶状、怨气冲天地在杵在这里了。
我松开她的手,深深看她一眼:好自为之。
正要转身离开,莫运年居然极有风度地问我:“绍宜,记得你爱吃鲈鱼。我知道一家馆子,梅子蒸鲈鱼味道极佳。不如我们一起去尝尝?”
我充耳不闻。
我可以做到不对他怒目相视,但是我做不到对他和颜悦色。
不管子晴为何要与他继续纠缠,我都不愿同他有任何交集。
我到“浮生”吃晚饭,孙晋州特地坐过来同我寒暄。
我们交流最近看的书,他说了两三个较为犀利的观点,令我叹为观止。
“上次同你一起来的同事,风度蛮好!”他忽然岔开话题。
“咦?他也赞你有魏晋之风!你们还真惺惺相惜啊!”我笑起来。
“多好,以后叫他常来坐坐!”
“原来是为自己招揽顾客啊?”我忍不住笑他。
“权当是这样好了!”他圆滑地回答,“我这里,来者都是客!”
“哦?我也是客?”我愣了一下,故意反问道。
孙晋州笑而不语。
我忽然觉得自己唐突了,我一向觉得同他也算得上半个知己,如今忽然意识到,自己同他仍是最寻常的宾主关系。
见我忽然不语,他温和地替我倒上一杯新泡的柠檬水,“你是贵客!”
“对!”我忽然有点怅然,“我是唯一一个拥有贵宾金卡的贵客!”
孙晋州笑着反问我:“不好吗?”
“好得很,吃喝玩乐一律七折,不知多省钱,还有老板免费陪聊!”我说着说着就有些负气,语气酸涩。
“怎么话到你嘴里就俗成这样了?”
“我就是大俗人一枚!”
“俗不可耐?”
“是俗不可爱!”我沮丧地低下头。
原本以为交了一名蓝颜知己,原来对方却当我贵客而已。
是啊,四年来,风雨无阻报到,连离婚颓败之际都不忘叫外卖照顾生意,如此忠心的顾客,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不是贵客是什么?
我叹口气!
真相,真不敢恭维。
我意兴阑珊,早早便回了父母家,替老妈照顾珊珊洗澡睡觉,看她缩成小小一团,躺在被窝里,长睫毛随着梦境变幻而颤动,皮肤白净细腻,连毛孔都看不见。
想当年,我也是这样白瓷一样完美的小人儿,如今已经千疮百孔,神憎鬼厌!
我正欷歔间,忽然有人敲门。
我心下了然,知道是子晴来了。
我打开门,果然——
她站在门口,站得笔直,身体还有一点僵,她看着我,也不进来,也不说话,神情略有点倦。
我也看着她。
我们都没有说话,认识几乎一辈子了,却第一次相对无言。
两个骄傲的人,都故意挺直脊背,彼此抗衡,希望对方先妥协。
站在门外的那个,始终更尴尬一点,她终于开口,“珊珊呢?我带她回去!”
“睡了!”我也故意板着脸。
空气再次凝结——
“我去叫她!”子晴做一个让我闪开的姿势。我连忙避开,给她一个台阶下,让她进屋。
她走进来,并没有去叫珊珊,反而坐进我卧室。
我也默契地走到里面,替珊珊把卧室门合拢。
我冲了一杯滚烫的普洱,塞进她手里,她的手冰凉,像坚硬冷冽的雕塑。
我不说话,捧杯茶坐到她对面,等她先开口。
又一阵无言的沉默……
子晴的头,低得快掉进茶杯里了。
我终于失去耐性,忍不住开口,“子晴,我承认,今天下午我的表现,完全是冲动派少女!”
“有你这样彪悍的少女?手都被你拉脱臼了。”子晴牵强地说了句笑话,算是和解了。
可是,我们都没有笑,心里似乎有块沉甸甸的石头一直压着,憋得人不吐不快!
“子晴,你真的又和他在一起了?”我无法再和她一般逃避问题,直指事情的核心,哪怕揭开的是另一场心痛。
“是的,我们又在一起了。”子晴十分坦然,甚至有一点豁出去的畅快。
我叹气,“为什么一定要选他?他伤你那样深,我们都无法原谅他。人品好的男人,那样多,随便找一个也比他强。”
“可是,每天晚上到我梦里来的,几年了,只有他!”子晴仰起头,轻轻地、义无反顾地回答我。
一时间,静默的房间里,居然有那么点荡气回肠的微颤。
我陷进她的回忆中,跟着她一起战栗。
回忆是鬼,它总是躲在暗处,伺机反扑。
几年了,即便躲到天涯海角,她还是会不断梦见他。
前尘往事借由梦境不断重演。
她也曾经因为寂寞,吻过别人的嘴,可是他依然是她心头拔不掉的那根刺。
最可怕是,即便同别人燕好的时候,恍惚中也总觉得是他。
他微凉的身体,借由别人的躯壳,来与她交汇。
为了逃开他,有很长一段时间,她甚至专职谈情说爱,想努力用新的感情、新的人取代他,不惜嫁给一名长得像他的华裔。
可是没有用,除了他,她对所有男人免疫了。
莫运年,就像是专门为她一个人配制的毒品,特别具有杀伤力。
几年的时间、空间,都无法令她戒掉他。
她恨他。
可是,心里又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渴望他。
她的人格已经分裂了,不再为她所掌控。
她这次回来,除了帮助我,可能潜意识里,仍然是想见他一面。
否则,她怎么甘心?
原以为见一面,便可解除心魔,重新做人。却没想到,一见之下,反而再次堕入魔道。
他是她的劫,不闻不问,不见不念,也能钳制她,何况见上一面。
她再见他的那一天,天色混沌不清,仿佛漫天黄沙都铺到天上去了。
她原本只想远远看一眼。
可是看一眼之后,事情便不再是她所能控制的了。
那过往绵密清晰的回忆,令她眩晕。
她只觉鼻头酸涩,像不小心咬到芥末,刺激得鼻息紊乱,泪腺冲动。连那双腿,都仿佛不是她自己的了。
冥冥中仿佛有一种力量,不断推着她前行,推着她走过马路,推着她穿过车流,直到她走到他的跟前。
这力量却又轰然退却,令她双腿瞬间失去支持,需用十二分的毅力,才能站定。仿佛是洞悉了她的紧张与焦躁,周遭喧嚣的一切车鸣人声,都自动被她的感官过滤,只剩下心跳的声音,重重地擂动,像沉寂已久的冻土之上,又有春雷乍响。
她站在他身后,将过往所有曾肆虐过她生命的严冬都凝聚在一起,这些凛冽的冷寂,浓缩成一种庞大而刻意的冷静,支撑着她。
等所有情绪都收敛妥当,不再毫无防备地、脆弱地外露着,她终于可以,平静地像从未经历过风雨的静湖,以一种骄矜的姿态,微微仰首看向对方。
而他,也正好回过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低着头,带着某种意味深长,而又不失讶异的目光,迎向她。
多年未曾见她,他以为她一定早就萎谢了。
她理智的医生白袍下,一直是脆弱而敏感的少女。
遇到事情,总是无助地哭、哭、哭……哭得人心烦意乱,兴致全无。
他以为,经过那一次痛苦的纠缠,她应该已经一蹶不振,化为一个失败的符号了。
没想到此刻,她又能站在他身边,且以一种他想象之外的姿态。
凄迷混浊的天色,又脏又旧,可是她却是崭新的,亮澄澄的,像一朵玫瑰,正开到最美的时候,让人不由自主想要亲近,却又不得不忌惮那些矜持的刺。
他不由上前一步。
而她站得又直又稳,简直似一尊肉做的雕塑,剑拔弩张,全身上下几乎毫无破绽。
但是她微微内蜷的手指出卖了她。
只有他知道,她一紧张,便会用力握紧拳头,手指掐陷入掌心。
她显然用了极大的力量在克制自己,可是纤细的手指,总归抵不住她内心翻涌的情绪。
不知为何,他忽然又看见了当年他美丽的小妻子,握住他的手,便似握住全世界般满足的神情。
于是他笑了,自信重又回到他身体,他听见自己用稳操胜券的声音说:“嗨,你好吗?”
然而,她毕竟已经不再是昔日只懂得泪盈于睫的少女。
她花瓣似的嘴唇忽然就绽开了,仿佛还带着初春的露,“不算好,也不算坏。你呢?”
“我?说来话长。有空喝杯咖啡,叙叙旧吗?”他倜傥地笑,仿佛他们从来没有过芥蒂。
于是,从一杯咖啡,很容易过渡到一个吻。
那个吻,应该很旖旎吧?一定销魂得像她多年来不断重复的一个梦境。
他一向是个中高手,子晴曾向我描述过,说他的吻,能吸走她的灵魂。
她被那个吻所俘虏,仿佛她从来未曾真正恨过他。过往种种狰狞都只是一场噩梦。
她犹疑地问我:“绍宜,你说,一个男人肯认真仔细地吻一个女人,是不是代表,他对她还有感情?”
“男人还会吻自己的虎口!fuck一只刚出炉的苹果派!”我想也不想,脱口而出,末了又觉得自己幽默过头了。
“绍宜——”子晴幽怨地看向我,“你认真点好吗?”
“好好好!”我立即正襟危坐,收拾干净脸上的不屑,“子晴,我认为莫运年这个人是没有感情的。他对任何女人都可以这样!接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个勾引女人上床的技巧,纯粹是个技术活儿,不带丁点儿感情色彩!”
“绍宜,你不要总把他当成是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错,他是只用下半身,不思考!”我斩钉截铁地总结。
子晴扑哧笑了,我忽然觉得她那中邪一般痴情的模样,怎么都有几分做作,像她故意演给我看的一段独角戏。
“无论如何,我想再试试!”子晴狡黠地扬扬眉,“他至少比现在那些眼睛滴溜溜盯着女人胸部看的男人好多了,懂得欣赏女人的内在美!”
“内在美?是内衣里的美吧!”我嗤之以鼻,“子晴,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莫运年是个多么肉欲的男人,你比我清楚多了!当年他怎么对你的,我毕生难忘!”
我清楚记得,心高气傲,眼高于顶的汪子晴小姐,自从看见莫运年的第一刻,就把自己的魂魄给丢了。
对于她来说,莫运年就是她的全部,他在哪里,哪里就是她的天堂。
有一种男人,就像火光,天生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让她们明知道和他在一起一定会被辜负,还是前仆后继、义无反顾地冲上去。
子晴无数次对我描述,“每次他用略带三分醉意的眼睛看着我,我便不忍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我知道莫运年,也知道他的魅力,风度翩翩、家世良好的他,不笑的时候温文尔雅,笑起来,那三分亦邪亦正的神情,又充满赤裸裸的情欲,本身就构成铺天盖地、绵绵密密的一张网,轻易就把女人的心与身网在其中。
也许,真的是越风流的男人,越有吸引力。
可是,你见过蜘蛛网上只粘一只飞蛾的吗?
所以,他网住的除了子晴,还有太多太多别的女人,她们都迷失在这样一张网里,不能自拔。
莫运年刚认识子晴的时候,也惊为天人,小心翼翼,鞍前马后伺候着,那段时间可以说是子晴最幸福、最甜蜜的时光,她整个人身上仿佛随时笼着一层光芒。
身心满足的子晴不止一次在我面前炫耀,莫运年作为男人的征服力。
可惜,她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性功能彪悍的男人,始终会忍不住向别的女人献宝。就像女人拥有一颗超级美钻,会很难忍住不戴出去炫耀!
他给她买内衣,她柔情蜜意地接过,却不知道,他一转身,同样的内衣,又买多两件,送给另外两个女人。
子晴的同事对他放电,他来者不拒,与子晴同事,在子晴医院对面的酒店开完房,又衣冠楚楚站在楼下等子晴下班。
子晴与他逛街,他接到电话,告诉子晴要回公司开个短会,让子晴在公司楼下等他。子晴老老实实坐在车里,冷得瑟瑟发抖,他却在欲火焚身的女助理面前,勇做人肉灭火器。
……
这戏剧性的事情太多太多,以至于后来子晴同我哭诉的时候,我都惊讶于它的真实性。
当子晴抹掉自尊,哭着、跪着求莫运年痛改前非的时候,他居然不屑地对子晴说:“天下,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改变我,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你愿意就和我在一起,不愿意就离婚!”
那个夏天,子晴的心,比西伯利亚的寒风还冷。
傻傻的她,要与他同归于尽,可是,他反手就把她推到地上,以一种厌弃而冷漠的神色看着她。
直到子晴用裁纸刀狠狠切开手腕,那些血和热,从深不见底的伤口里,不断涌出来、涌出来——像牡丹花一样开在她的长裙上,他才慌了手脚,打电话叫我过去,“别让她死在家里,我担不起这个责任。”
这个男人,彻头彻尾,懦弱得像个小丑。
他平日表现出来的风流倜傥、潇洒不羁,不过是掩饰他灵魂深处自私怯懦的道具。
自那一天开始,我对他只剩鄙视。
我赶到的时候,子晴站在天台上,二十七楼的风很大,她半个身子都是血,站在台阶边沿上,摇摇欲坠。
她的脸上,一半血,一半泪,交融在一起,又狰狞又诡异,但又出奇地和谐,仿佛只有这疯魔癫狂的模样,才配得上她绝望的神情。
我怀疑,她其实在那一刻已经死去,在她一刀切开自己的动脉,放空她最后的希望之际,她的灵魂已经舍肉身而去。
我从来没有见过活人的眼睛可以那样空洞无望,毫无生气,连仇恨都没有,只有无尽的失望,失无可失的失望。
莫运年吓坏了,见我来了,立即拔腿跑了……
看到莫运年转身逃走的背影,子晴毫不迟疑,决绝地转身向后一仰,我伸手去抓她,但是已经来不及,我眼睁睁看着她裙裾一角从我手中滑脱,飞坠而下。
我还没明白过来,她便消失了。
像一个幻影一般。
天台上空空荡荡,如果不是地上有蜿蜒的一道铁锈色血痕,你不会觉得那里曾经站了一个人。
我腿一软,扑通跪在地上,过了好久,才挣扎着站起来,爬到天台边从上往下看。
二十六楼违章支了个小阳台出来,救了子晴的命!
我连爬带滚,到楼下叫上来保安,将子晴弄上来,送到医院。
从始至终,莫运年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个,更加没有问候一句,生怕把麻烦惹到自己身上了。
从那天开始,我们都再也没有见过莫运年,他整个人仿佛从来没有在子晴的生命***现过一般。
他大概也受到不小的惊吓吧。连办理离婚手续也托了关系,没有出现。
那一天,子晴跪在地上,央求父母把她送去了英国,并发誓永生不再和这个男人有任何联系。
至此,一别多年……
“你以为,现在的莫运年,就不是当年那个了?你期望浪子能回头?”我痛心疾首地望着子晴。
“浪子回头?当年我不是不知道他风流成性,但我真的天真地以为,那是因为他没有遇到好女人。可是,后来我发现,不管多么真诚的感情,多么优秀的女人,都无法真正让浪子回头。若有那么一刹那,他肯为了你回头,也不过是随便向后张望一下。女人总爱误会自己拥有让浪子回头的魅力,殊不知,浪子如果肯回头,就不是浪子了!”子晴苦笑,却说得异常明白,“这么多年,如果没有珊珊,我完全生活得像具行尸,可是他呢?他像没事人一样照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甚至,更加自由放纵。当年错的不是我,为何背井离乡的人是我?为何我遍体鳞伤,他却完好无恙?凡事都有代价,我付出了,他也必须付出。”
随着子晴的话,我眼前仿佛铺开一个局,这个局是一片茫茫的白雪下,隐藏的陷阱,正张开黑洞洞的大口,在等着某个得意忘形的人,一脚踏上去。
然而,子晴很快打消我的疑窦,她放柔声音,将心底最软的地方,敞开给我看,“何况——这么多年,我以为自己已经绝情灭爱了,可是面对他的时候,我还是会像个少女般紧张。我不想浪费自己也许是最后一次的动情。”她看着我,眼中充满着一种绝望的希冀,“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你放心,我不会再重蹈覆辙。我只是想遵循自己的意志,放纵自己,成全一个自己未了的心愿。”
“子晴,玩火会自焚!”
“我明白!我能控制好自己!这一次,我不会让他再伤害我的,一见苗头不对,我会立即撤退!”
“你就算现在撤退,都已经不能做到毫发无伤,全身而退了!”我叹口气。
“绍宜,我只是想单纯地,让自己做一次想做的事情!”子晴信心满满地许诺,“放心,我不会投入太多感情,我就当是和他玩一场游戏!”
“游戏?任何游戏都是有输赢的!莫运年才是游戏高手,他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场游戏!所有和他演对手戏的女人都只有死路一条,你们都不是他的对手!因为你们玩到最后都会认真,可是他永远不会!”
子晴坚定地回驳我,“我不会!我输过一次,不会再输!何况这一次,游戏规则由我定。”
“你差点输掉自己一条命!别忘了,妄图游戏人生的人,最后只能被人生游戏。希望你玩游戏的时候,真的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因为今时不同往日,你是有女儿的人了!”
子晴点点头,放下杯子,握住我的手。
此刻,她的手已经没有那么冰凉了,微微有些热度。
也许,朋友就是在你手脚冰凉的时候,沏一壶热茶,替你暖手的人吧!
我反手握住子晴!
这个长夜,漫长无边,让人看不清前路……
我了解子晴,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分寸,会得保护好自己,其实只是为了让我安心而已。
我再清楚她不过,她是以一种赴死的心态,重新投入那纠缠不清的旧日恋情。
明知那个男人风流成性,谎话漫天,自私怯懦,真心全无,到最后一定还是会被辜负,可是就因为贪恋那一点点虚假的温存,她依然勇敢地挺身而上。
不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有何种魅力,让一个女人执迷不悟到此!
也许,他确实有独到之处,才能让这么多女人,克服本能的占有欲,仍然甘之如饴吧。
也许他的好处,享受过的女人,都死而无憾。
即便如此,我也永远不愿意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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