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逸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5:27
|本章字节:44556字
第二天,为了做银行的案子,整组人忙得焦头烂额。
一个个想法提出来,又被我一个个枪毙掉,我能看见下面的人,眼睛不断向我发射子弹。
我叹气,“目前的方案都太平淡了,我们的竞争对手实力强大,如果不能出奇制胜,我们只有死路一条。”
一群人坐在会议室苦熬,个个眉头深锁,不断有人去阳台抽烟透气。
唐美妍接了好几个电话,都只简单说两句便挂掉了。
到晚上十点过,大家还没想到好的方案,胖张干脆趴在桌子上,点燃三支烟,求神赐灵感。
一时嬉闹,气氛反而又热烈起来。
这时,唐美妍的电话又响起来,我听见她接起电话,压低声音说:“这次比稿机会难得,又是你给我们的。我当然要参加,我决不能退出。”
我隐隐听见温旭生在电话那头抱怨,我能想象,此刻他一定后悔让我们参加比稿。
他最恨枯坐家中等人,如今他的小女友忽然对工作产生兴趣,他自然痛恨不已。
我不免生出几分报复的快感。
等到十一点半,还没有想出合适的方案,我便让大家先回家,明早继续讨论。
我依然是最后一个离开公司。
刚走到公司门口,便听见有人叫我。
我凝神一看,路灯下正站了个人,居然是消失几天的孙晋州。
他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目光里有种说不出的情愫不断幻变,看得我心头直发慌。
几天不见,晋州仿佛变了个人,他一向含蓄,此刻目光却涌动着太多东西。
我看不真切,不敢妄自猜测,只快步走过去。
我刚一站到他身前,便被他一把急急抱住,顺势将头埋进我肩窝。
我感觉到他情绪的起伏,不敢轻举妄动,只顺从地站立着,尽量将身体放软。
这几天,他遇到什么事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的声音闷闷地从我肩窝穿出,“你身上,好浓的烟味。”
我哑然失笑,是胖张求神时的“熏香”。
好一会儿,晋州才抬起头,恢复了一贯的从容,解嘲地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我白了他一眼,由着他揽紧我的腰向前走。
虽是初春,却已经有植物复苏的香味顺着轻寒恻恻的夜风,送到我们身边。他的体温隔了衣服熨帖着我。
我原本想审问他这几天的行踪。被这暗香盈动的夜风一吹,我却决定什么也不问了。活到这个岁数,谁没有几个秘密呢?我仰起脸,“请我吃夜宵吧。”
“好!前面有家熏笋牛肉面,汤浓面弹,味道不错。”他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引着我向旁边的巷子走过去。
果然好生意,大半夜居然都座无虚席。
等了片刻,才轮到我们。我早已被满室香浓的味道搞得食欲大开,面一端上来,便埋头苦吃。
等吃饱喝足,才发现晋州面前的一碗面,居然纹丝不动。
我笑着问他,为何不吃。
他答:“秀色可餐。你坐在对面,我怎么还吃得下其他的东西?”
我低下头窃笑,不防他却握住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呀——他手心火烫,像刚刚焐过暖手炉。
我心里一惊,立即将手摸上他额头,也烫得惊人。
“你发烧啦!”我惊讶极了。
“没关系,见你更重要。”
“你发烧还大半夜跑出来找我?”我忽然有点感动,为这年轻人才会有的冲动。
“吃了药,睡一觉就好!”他毫不在意,但双目已经有些赤红。
我暗怪自己迟钝,他今晚表现得异常脆弱反常,我竟没想到是病了。
我赶紧送他回家,路上寻了家24小时药店,买齐药品。
到了家,又服侍他量体温、吃药、洗澡,直到把他哄上床。
他一路含笑地看我忙忙碌碌给他端茶倒水,喂药铺床,乖顺得像个孩子。
吃过药,躺在床上,渐渐他一直不变的微笑,也恍惚起来,终于沉睡过去。
我这才靠着他休息一下,他的呼吸由重而浅,渐渐匀和平稳,引得我也思维混沌起来。
直到半夜里他轻轻动了几下,我才发现自己居然睡着了。
我忙打开灯,见他仍然睡得沉,然而眉头紧锁,纠结的川字纹,仿佛梦中也忧虑重重。不知身体难受,还是做了噩梦,我心头某处忽然如奶油蛋糕的一角,软塌下去。
我替他抚平眉头,又用软厚的毛巾替他擦干身上的汗,继续用被子捂着他发汗。
晋州已不是清朗少年郎,但那份端秀仍然保留下来,因在梦中,整张脸松弛下来,轮廓却并未含糊,反而透出几分孩子气。
我轻轻抚过他紧抿的唇角,大抵感觉到我的抚触,他的眉头微颦,睫毛微微颤了颤,眼帘下那片平和的阴影,也跟着轻颤。
这个男人,将会与我共度后半生吗?
我犹疑,当年温旭生也是这样毫无戒备地躺在我身边,夜夜握着我的手安眠。
我从未怀疑过我的人生伴侣会半途反咬我一口,弃我而去。
此刻,看着安睡的晋州,我在想,这是另一条毒蛇吗?
此刻他的安详、平和、温顺,只是蛰伏过冬的假象吗?
怔怔想着,天光渐渐转青,那懵懂的一线光,终于穿透浓重夜幕,将希望重新投射到人间。
我起身,为那条安睡的蛇,熬了一锅香甜的桂花莲子百合粥,清火润肺。
我轻轻哼着歌,想着子晴说过的话,因噎废食的人生永无希望,而没有希望的人生,比任何背叛更黑暗。
晋州醒来时,天已透亮。
早春的空气,清冽如泉,潺潺穿过晨曦,在房间里荡漾。
他出了一夜透汗,洗过澡,换上干爽的衣服,整个人都轻松许多,昨夜充血的双眸,又恢复了往日的温和沉静。
他一边喝粥,一边用感激的目光脉脉地望着我,直看得我脸颊烧起来。
“你当我是下饭小菜?”我忍不住戏谑。
“嗯?”他一下蒙了。
“不是下饭菜,你怎么会看我一眼,吃一口粥?”
晋州明白过来,却丝毫也不觉窘迫,反倒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那以后我们家可省钱了,再也不用花钱买菜了。”
“谁跟你是一家人?”我低下头笑,这条蛇狡猾得很,一不小心就着了他的道。
“啊?不是你自己亲口答应的吗?”他又提起那晚电话里的话。
我仿佛又听见他温柔而怅然地叹息,“因为你不属于我。”
心中半是甜蜜,半是酸楚,却又忍不住反驳道:“我只说你可以安心睡了,并没说我属于你哦!”
“绍宜,不要和我玩文字游戏。”晋州突然握紧我的手,“你赖不掉了!”
我笑起来,可是心里却想起以前,温旭生也这样同我说过,说永远不会放开我的手。
甜蜜的誓言动听、动人、动情,却很难动真。
然而这世间,又何尝有一件事情是真正牢靠的呢?
这世界原本就处于动荡变化之中,小小人类的感情,又怎么可能说永远?
道理我再明白不过,可是行动却丝毫不受理智控制。
我微笑反握住他的手,俯下头,轻轻印一个吻在他指尖,“既然赖不掉了,就赖你一辈子吧。”
晋州的手立即一紧,他大概没想到一向被动的我,也会有如此主动的一刻。
他身体一倾,将额头抵在我额前,“让你赖一辈子!”
我抬眼轻笑,怎么他发烧,我也跟着发起骚来呢?这么肉麻的话也说得出口?这样肉麻的举动,换了平日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我叹口气,伸手挽住晋州的脖子,“唉,你把我传染了,现在,我也烧糊涂了,怎么把终生都葬送了呢?”
“置之死地而后生!”他满脸含笑地回应,“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笑得呛住,一向博学的晋州居然也有胡说八道、乱用诗词的时候。
看我笑得前俯后仰,他却毫不介怀,反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证明我们恋情正浓。”
和我们不断升温的感情相比,温旭生和唐美妍的感情却似乎触礁了。
好几次我们加班,唐美妍都躲起来打电话,我留意听过几次,无一例外是在同他争执。
不外是温旭生反对她加班,而她却不愿意临阵脱逃。
唐美妍原本对工作并不上心,然而我重用过她几次,且刻意让她在工作中获得一些成就感。广告创意原本也不算枯燥,自有其魅力所在,渐渐她也能从工作中感觉到无尽的乐趣。
我一向对下属宽松,开会讨论也尽量让大家自由发挥,很少打压他们的想法,努力让工作氛围轻松有趣,营造一种大家庭的感觉。
公司里音乐开得震天响,我也从不干涉,工作不忙时,胖张他们联机打游戏,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即便加班,有些人也权当超时娱乐。
听到唐美妍与温旭生据理力争,我觉得心中无比畅快。
我承认,我从来不是大度的女人。
哼,有仇不报是傻子。
没日没夜加班,三周后,我们终于拎着提案袋,前往温旭生的银行,交答卷。
我们先行到会议室,调好电脑、投影仪,做齐准备工作,对方才姗姗而来。
温旭生最后一个进来,看到唐美妍,他冲她体贴一笑,然后目光落在我脸上,眸光一闪,然后迅速隐匿。
我也丝毫不在意,只站起来同他的同事们微笑寒暄。
然而,第一次与这个曾经同床共枕、私密无间的男人一起工作,我手心竟还是不由得起了一层细细的汗。
温旭生最痛恨我的工作,今日我要让他看看,我的工作能力依然是我的骄傲。
没有他,太阳依然不遗余力地照耀我、温暖我。
我因为服务过银行客户,所以颇知道几个他们银行业的笑话,是以在孔金诸做开场白的时候,也间或开两句玩笑,果然,原本有些严肃的气氛立即活跃起来。
看准机会,孔金诸便开始按照计划,介绍我们的策略方案。
孔金诸这人,工作时颇有大将风度,策略清晰准确,被他阐述得生动而不失内涵。
轮到我介绍创意表现时,我当然也不肯示弱,铆足劲儿要展现自己最有魅力的一面。
我拿起准备好的一只苹果,站到投影屏前,微笑着环顾所有人,然后将苹果递给一名四十出头、气质随和、被唤为陈副总的男士面前,“想咬一口吗?”
陈副总犹豫一下,摆手婉拒。
然后,我又将苹果递给其他人,可是大家都不敢主动去咬一口我手上的苹果。
我见效果如我所料,便收回苹果,站回原位,“这只苹果,我能保证甜美多汁,真的没有人愿意尝尝吗?”
“谁知道你有没有洗过?”一名女士,感觉自己被戏弄了,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我立即笑答:“是的。这是一只真正的红富士苹果,可是,为何没有人敢轻易尝试呢?怕有农药?没洗净?或者被我做过手脚?因为我们之前素未谋面,所以你们对我没有信任感。而同样对于那些从来没有和我们银行打过交道的人来说,银行也是这样一只苹果,吃它,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在现在经济动荡的时候,树立起银行在消费者心中的安全感和信任感,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然后,我开始详细地介绍我们的创意概念、表现手法、促销方案、沟通媒介、执行力度以及活动的安排……全方位的方案,被我在三十分钟内,清晰地展现出来。
我一边讲,一边留意客户们的反应,他们都听得很专注,频频颔首,连温旭生都听得面露微笑。
直到我讲完,整个会议室安静得仿佛在外太空,然后陈副总带头鼓掌,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拿起那只苹果,放入嘴里,脆脆地咬了一口,“确实很甜。”
所有人都笑起来,孔金诸侧过脸,意味深长地对我笑了笑。
然后陈副总主动与我握手道别,其他人见状,也纷纷走过来与我们握手道别。
轮到温旭生走到我跟前,他刚一伸手,我便躲瘟神似的退后一步,推了身边的唐美妍一把。
唐美妍顺势握住温旭生的手,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装作没看懂他目光里的怒意,偏过头与陈副总寒暄道别。
回公司的路上,大家都很兴奋,因为提案过程十分顺利,对方满意之情溢于言表。
唐美妍坐在我旁边,笑着说:“等我百分之七的提成到手,一定请大家去吃饭、唱k、看电影。”
我回头看看她,她那颗蓝色的小痣又张扬地闪动着,我最讨厌她这副志得意满的神情。
我压住心头的反感,转过头看向窗外。
所有人都没有察觉我内心的暗涌——只有我知道,每次看到温旭生,我总如深陷混沌之中。
仿佛前世今生、梦里梦外混淆一团。
我总觉这只是一场噩梦,随时会得醒来,一切仍会回到原点。
只要我一睁开眼,便能看见他安静地握着我的手,躺在我身侧,就如几年来的每一个清晨。
然而——
然而现实从来不容人心存幻想——那颗蓝色的小痣无时无刻不提醒我,属于我的一页已经彻底被翻开、撕落。
温旭生这本书,已经由旁的人,浓墨重彩地画上新的图案。
此刻窗外,春意渐浓,有不耐烦等待的早樱已经悄悄结了花苞,迫不及待要绽放新的生命。
而我,也不该再留恋旧梦,何况旧梦只是一场荒唐的闹剧——
过了几日,比稿的结果出来了。
如我所料——我们输了。
尽管对方的陈副总亲自打电话给孔金诸,猛夸我们的创意是最优秀的,但是——
我清楚地明白,并不单单是策略精准、创意出众就能获胜。
银行这种地方,千丝万缕的关系网复杂之极。温旭生可以为了讨小女友欢心,将我们硬塞进比稿的行列,其他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也能让自己推荐的公司胜出。
唐美妍情绪明显有些低落,嘟着嘴坐在会议室里,终于沉不住气打电话同温旭生抱怨。
不知他说了什么,她眼眶有点红,“反正你这次让我丢脸丢大了!我们的创意那么出色,大家熬了那么多通宵,结果却输了。让大家白辛苦一场。”
说完,唐美妍愤怒地挂了电话,吸了口气,对大家抱歉地笑了笑。
林钦风走过去安慰她说:“没关系的。能够比稿,也算给大家一个锻炼的机会。”
我更是假惺惺走过去,“我们又没输。我们的创意是最好的,没搞定客户是孔金诸的失职。你难过什么?”
唐美艳见我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忍不住笑了,“我要去告诉孔总。”
“快去!记得让他请我们全部门吃饭!”我重重拍她一下,假装生气。
每次看见唐美妍与温旭生吵架,我心中就乐出一片艳阳天。
熬了几个通宵,一下班我就奔回家狂睡。
睡到半夜,手机扯着嗓子将我从酣梦中吵醒。
居然是莫运年打来的,我半梦半醒之间也能分辨出他语气里的焦急不安。
原来,子晴回英国参加研讨会,我爸妈又和一帮老同学去度假了。而我这个常常工作到天亮才回家的人,更加不值得托付。
珊珊便寄宿在莫运年家中。
可是,晚上珊珊开始发烧,现在全身出现红疹,不住哭闹。他一个人搞不定,只得向我求助。
我立即嘱咐莫运年将珊珊送到医院,自己洗把脸,胡乱套件衣服便冲去了医院。
凌晨四点,正是人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刻。
我赶到时,整栋医院安静极了,只有珊珊小声抽泣。
她伏在莫运年怀中,哭得像被遗弃的小猫,呜呜声令人心中一阵揪痛。
莫运年显然已被哭慌了神,只不断低声哄着珊珊。
一向风度翩翩的情场浪子,此刻衣衫不整,连穿了拖鞋出来都毫无知觉。
我忙接过珊珊一看,她身子火烫,脸上长出红色丘疹,撩开衣服,胳膊腿上也有密密麻麻的疹子。有些疹子已经长成圆圆水泡,仿佛一戳就破。
她扑到我怀里,呜咽着叫我:“江姨,我要妈妈!”
莫运年在一旁低声回应,“子晴在英国,联系不上。”
我心下一紧,立即嘱咐莫运年去挂了急诊,抱了珊珊便冲进去找医生。
值班医生是名年轻男子,他把眼睛从厚镜片下略微一抬,撩开衣服仔细查看了一下,熟练地说:“出水痘了!先验血化验,确认以后,做皮试,马上输液退烧。”
莫运年赶紧俯首聆听医生教诲,又匆匆赶去划价缴费,然后抱着珊珊去化验室扎针。
一看到护士举着针头,一向小大人似的珊珊,便开始挣扎,惊恐双目中,不断滚出泪珠,令人疑心,那样小的身体,怎么能生长出如此凶猛的泪腺。
然后,当那尖利的针逼近时,她便开始撕心裂肺地号哭,哭得那样剧烈,仿佛呼吸都要停止。
她想挣扎,但因手脚都被我们按住,丝毫也蹬踢不了,小小身体只能不断弓起来,像一枚幼虾被抛入滚水里,惨烈无助。
我忽然明白身为医生的子晴,为何抱着侥幸不替她注射水痘疫苗,不过是因为不忍。
当针尖扎入珊珊指尖的那一瞬,我看见莫运年转过头,看向别处,按住珊珊双腿的手,在微微发颤。
我不禁愕然,当年子晴用裁纸刀切开手腕的时候,他也能冷静地一把将她推开。而此刻,不过是一枚最小号的细针,就已经让他不敢正视了。
什么时候,心肠冷硬如莫运年,也会有不忍一面?
我们都没料到,珊珊的抗争力那样顽强,从抽血、做皮试,到输液,她明知在劫难逃,却仍然一路抵死挣扎,不断反抗,直把我们搞得筋疲力尽。
这样倔犟生猛,不愧是汪子晴的女儿。
直到所有疼痛的过程都一路承受过去,她也终于累了、倦了,往莫运年怀中一缩,颊上泪痕未干,便已睡去。
她鼓鼓的小肚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间或抽泣,仿佛梦中也在反抗着什么。然而随着她的呼吸,有微腥的奶甜味不断溢出来,这间冷寂的病房,也变得恬静起来。
我转身关了灯,伏在旁边的床榻上,压低声音说:“把珊珊放床上?”
黑暗中,我只能看到莫运年的轮廓,他轻轻摇头,为珊珊调整一个更为舒适的姿势,搂得更紧一点,“病床多少不干净,而且夜里凉,还是抱着比较暖。”
说完,他将从家里带来的羊绒毯子轻轻裹在珊珊身上,遂一动不动地坐在床前。
窗外有路灯幽幽透进来,莫运年身姿安详,像耶和华看着他的信徒,一心一意是爱与付出。
他枕过无数女人的臂膀,此刻却搂住这个小小的女体,一种前所未有的虔诚与呵护。
睡梦中,因为身上的痘疹痒,珊珊不断想伸手去挠。
莫运年就着灯光,用棉签蘸了止痒的软膏,不厌其烦地替她点在痘疹上,动作那样轻柔,像在瓷器上描绘最繁复的花纹。
他额前一缕发软软耷拉下来,我竟在这个浪子身上看到了温柔。
不是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温柔,而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
那一刻,我只觉震撼。
遂清醒过来,差一点,她便真的是他女儿。
可惜——
天亮时,珊珊的烧退下去了。
莫运年趁她还在熟睡,找了护士给珊珊双手缠上绷带,防止她抓破身上的水痘。
然而珊珊满身满脸的水痘都胀鼓鼓、亮铮铮的,似乎风一吹便要爆裂。莫运年用薄毯密密实实裹了她,一路抱着她走出医院。
开车时,连交给我抱都不放心,不断嘱咐我,“小心她身上的水泡,千万别弄破了。如果留疤就糟了,女孩最紧要就是这张脸。”
我讪笑,他真是个皮相至上的人,瞬间的柔情显现,也遮不住他风流浪荡的本性!
然而到了莫运年家,我更觉震惊。
莫运年一向有品位,家居摆设无比精巧妥帖,常年雇人打扫得一尘不染,干净整洁。
然而此刻,地上到处散乱着幼儿的图画书、玩具,一辆小火车正突突围着塑胶铁轨在转动,桌上更是散放着各种蛋糕、零食……
卧室里那张不知供多少女人销魂过的香艳大床,此刻却已经被芭比娃娃和泰迪熊占据了半壁河山。
他极温柔地将珊珊放在床上,仔细地替她脱掉外套,换上软厚的珊瑚绒睡衣。
大抵这是他第一次在这张床上脱女人的衣服,却不带一丝欲念吧。
也许我不该再对他抱有那么深的成见。
然而还没等我感叹完毕,他说的一番话,又令我瞠目结舌。
他一边替珊珊盖上被子,一边长舒口气,“珊珊这两天住我家,晚上发烧出疹子的时候,我吓坏了,以为是我哪个女伴不干净,过了脏病给她。你知道,小孩子比大人敏感……”
他说得坦然,毫不避忌,倒弄得我一脸骇然,尴尬得不知该如何作答。
只觉得这男人荒唐得离谱,那一分好感,则像滴上辣锅的水珠,滋的一声,不见了。
过了两日,珊珊的病情稳定下来。
莫运年特地请了假,在家陪珊珊,寸步不离。
因脸上水泡奇痒难受,她屡屡忍不住想动手挠,双手被绑成木乃伊状也丝毫制止不了。
莫运年就随时拿着止痒软膏在旁候命,只要珊珊一动手,他便飞扑而上。
珊珊是个鬼精灵,她知道莫运年特别纵容她,便更加恃宠而骄,竟屡屡以此要挟,“如果,你请我吃焦糖布丁,我便不挠!”又或是“我的芭比想要一条花裙子。”“睡觉时,要讲三个故事,唱两首歌。”
然而莫运年都一一答应,毫不犹豫,仿佛只要珊珊不动手挠脸上的水痘,让他肝脑涂地都可以。
我在一旁看得欷歔不已。
世间万物,真是一物降一物。
不知多少女人想降伏这个男人,甚至有人不惜以命相搏。
没想到,他的克星竟是这个小女孩。
而远在英国的汪子晴仿佛一早就知道答案,所以只每天一通电话,丝毫也不担心。
这日,春光特别明媚,直把白花花的柏油马路照得似一面镜子。
我在公司楼下欣赏一株早樱,粉白的花苞鼓鼓的,迫不及待要绽于微寒的风中。
生命那样短且美,随时有可能夭折。
然而——
谁也不能阻止它。
就像,谁也不能阻止我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来。
温旭生约我见面,说有重要的事情与我商谈。
我皱着眉仔细思索了一会儿,好似我同他已经不再有交集,便一口回绝了。然后,他竟锲而不舍,不断打过来,我不胜其烦终于答应他,明晚一起吃饭。
挂了电话,我才想起,如今我和温旭生见面,已经不再同以往,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
遂打电话知会了晋州。他倒是大方,爽快地说:“吃顿贵的,争取把他从你这里拿走的钱全都吃回来。”
我笑,“如果这样,你可得到消化科替我先挂个急诊。”
然后,我装作无意闲聊,半试探,半通知地说给唐美妍:“不知温旭生明晚约我何事?”
唐美妍显然已经被打过预防针,“我不清楚,可能是你们房子有些手续,没有交接清楚。”
“你出席吗?”我故意问她。
她沉默片刻,神情居然有点怨怼,“他说,你们谈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最好不要参加。”
我诧异,我同温旭生早就人钱两清,有什么可谈的?
但我不方便同她细说,只得敷衍道:“嗯,分手的两人谈财产,是比较恶形恶状,万一大打出手误伤了你就不好了。”
唐美妍听我这样说,仿佛心头一宽,反过来安慰我,“旭生不是这种人。”
呀——
温旭生不是这种人?什么人才是?
当初他当胸捅我一刀,趁我悲痛欲绝之际,将全部钱财都划归到自己那一边时,我便知这个人的精明与自私,是早已深入骨髓的。
隔天下班,他来公司楼下等我。
黄昏暮暖,特别安静,夹着春风袭上身,仿佛天地都柔情万端。
我轻轻叹口气,这样柔靡的日色下,实在不适合一对已经了却尘缘的男女再续前话。
不知为何,我忽然很想晋州。
想在这薄薄春意中,与他一道煮茶论道,谈天说地。
尤其当他握住我的手,指尖的温度与这春的气息,再契合不过。
温旭生在车里轻轻按喇叭,我踌躇片刻,还是坐了上去。
车子是我们结婚第三年买的。
那一天,他也是这样开着新车来接我,想给我一个surprise。他也是这样轻轻按喇叭,然后微笑着看我惊喜的表情,他笑得那样畅快,仿佛我的喜悦便能令他满足。
然而,终究,他日益膨胀繁盛的欲望,还是战胜了他浅薄的情爱。
同样是这辆车里,我发现了他的背叛与欺骗。
那一小粒水晶纽扣,莹莹一闪,如那颗蓝色小痣一般,精致、嚣张、无惧无畏,直刺人眼。
而如今,这车已经易主。
车上缤纷的绒毛公仔,早就取代了我的地位,宣告另一个女人的主权。
我坐上车,想象当年唐美妍坐在我的地盘里,如何将我的婚姻分崩瓦解。
自离婚后,我已经有年余没有与温旭生距离如此近。
坐在他身畔,只觉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
然而那气息里,却又有异样的脂粉气,不再是往昔般纯粹熟悉。
往日,他的气息里有我,有我们共同生活的味道,而如今我们所有的纠缠已经解开。
哦不,还有一个。
他之情人,我之下属——唐美妍。
这个第三者,如今却成为我们唯一的交集。
生活弄人,如此荒唐的局面也被安排得顺理成章,令每个人都安心蛰伏。
在车里寒暄两句,他忽然从车后座拿出一捧芬芳。这束白色的玫瑰花,半开半阖,朵朵都有拳头般大,也真如突然袭至的重拳,令我瞠目结舌。
“这是演的哪一出?”我诧异。
“路过花店,正好看见。记得你最爱白玫瑰。尤其爱它将开未开时,花瓣边沿上那一抹淡青色。”
我更加讶异,除去热恋那两年,结婚几年,他从未买过花送我。
怎么如今分开了,他反倒体贴殷勤起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我猛地醒悟过来,今年房价涨得厉害,距离我们买房时已经翻了一番。
难道,他还真打着那套房子的主意?
我心下便谨慎起来,说话也更加疏离。
谁知他却浑然不觉,还在问:“我一直不懂,你为何那么爱白玫瑰,多么寡淡无趣,红玫瑰才够明艳,花就应该开得肆意热闹才好。”
我忍不住讽他,“因白色坚贞纯净,不会背叛,不会隐藏,不会欺骗。”
他立即噤声,车内气氛顿时陷入尴尬。
我心下却很痛快。
不知何时开始,我便喜欢用粗暴无礼的方式对他,看到他狼狈、窘迫、无地自容,便觉得畅快淋漓,仿佛一肚子的怨怼都有了出处。
曾经,我是连看他皱眉都不忍心的。
幸亏,用餐的地方很快便到了。
没想到是这样雅致的地方。四面皆是落地长窗,玻璃被擦拭得纤尘不染,外面围拢的丛丛青竹,仿佛要伸到你眼前。
我惊讶极了,他一向不讲究情调,他只觉得味美是关键。
今日,他实在反常。
虽然餐厅的菜色也确实不错,可是我实在无心欣赏,只混杂着狐疑草草咽下。
餐后,他替我叫了薄荷茶。
他摆出他一贯讨好的笑容,“绍宜,这里的薄荷茶味道一流,喝一轮,清清口,我再叫一碟枫糖姜饼。”
温旭生有一双极俊朗的美目,因时时存了温纯之意,更让人放松警惕。此刻,他又用他拿手的敦厚眼神来应付我。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我早看透他外表下精明的灵魂。
我终于按捺不住,先开了口道:“我实话告诉你,我们已经离婚。财产早就分割清楚。所有现款、基金、股票、车子,都由你拿走。我一句怨言也没有。但现在,你不能因为房价涨了,便又来纠缠我。我只得这一套房子,且还有二十年贷款没付清。我虽然笨,但没有笨到你送一束花,请一顿饭,便会将唯一傍身的住所也让出来。”
这下,轮到他讶异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颓然闭上。
他微微垂下眼帘,眸光一暗,随即透过绒绒睫毛望向我,显得又委屈、又可怜,像个被人欺负了的孩子,“绍宜,你想太多了。”
我略微心虚,难道我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可温旭生,从来不是君子。
过了片刻,他抬起头,目光中似有融融的情意。
以前我最是迷恋他这种缱绻的目光,但此刻,却看得我浑身汗毛倒立。
只见他徐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轻轻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只温润莹白的玉镯子,然后顺势托起我放在桌上的左手,将玉镯轻轻一推,套进我的手腕。
动作那样亲昵,一气呵成。仿佛我同他还是夫妻,一切都未改变。我是他心头至宝,他买了礼物只为哄我一笑。仿佛我的惊喜,仍是他最大的满足。
我正在诧异,这个人怎么能够将他做过的所有龌龊事情,都在此刻掩饰得一干二净。
他却开口,“绍宜,你看,我们做了几年夫妻,就这样散了,未免太可惜。”
我按捺住涌到嘴边的讥讽,听他继续唠叨。
“不如你考虑一下,看我们是否有重新来过的机会。我原谅你同那个餐馆老板的事情,你也不要再计较唐美妍。我们都有过异心,不是吗?谁也不欠谁,为何硬要分道扬镳?”
这一次,我真正觉得震撼,仿佛大地也震了三震。我千算万算,没料到他是来要求复合的。
他怎么有脸?
他怎么能将他做过的一切,这样轻描淡写,撇得干干净净?
“唐美妍呢?”我实在好奇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她还年轻,有自己的志向,目前工作对她来说比较重要。”温旭生叹了口气,“当初我也不是非要与她在一起。都是你逼我的。我从未想过要同你离婚。”
哈!我倒成了恶人?统统是我的错?
他果然得到二师兄真传,倒打一耙的本事,被他使得纯熟无比。
“怎么?她想同你分手?”我诧异。
他苦笑,“正好相反,她想和我结婚。”
“你不愿意?”我难以置信。
“绍宜,我们老夫老妻,我有什么心思向来也不瞒你。其实唐美妍在我心里从来比不过你。”他讨好地望向我。
看着他殷勤的目光,我胃里一阵翻涌,差点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尽数吐出来。
这就是我曾经倾心爱过的男人?
我简直想将自己的双目当场剜出。
“温旭生。”我站起来,将手上那只玉镯褪下,轻蔑地抛到他面前,“请记住,好马不吃回头草。何况,就算劣马想回头,草也未必肯等在原处。”
因我说得急了,声音便不可压抑地大起来,在安静的厅堂中,显得特别突兀。
然后——
然后便有无数目光诧异地望过来。
我羞愤难当,只恨不能当即遁地而去。
然而,我略微一抬首,循着某道特别的目光,我瞥见另一个身影。
那个让我的心安宁、平和,能重新感知到爱与喜悦的身影。
是的,厅堂一角坐着晋州。
我买给他的羊绒大衣,正懒懒地搭在椅背上。灰色开司米毛衣下,雪白衬衫透出清静的书卷味。
他坐在那里,用一种极愕然的目光望着我。
而他的对面,恰巧坐了一个女子,以一种极亲昵的姿势,前趋向他,正皱着眉说些什么。
我不由僵在那里——
非要这样狭路相逢吗?
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要狰狞地剖开来让人狼狈吗?
难道今夜,这些男人,真要我将双目剜出来,才肯罢休吗?
只一瞬,那女子也醒觉他的异样。
她的目光也探过来,些微敌意一闪而过,但很快又静下来。
我吸口气,逃也似的转身。
然而——
一双温软的手,从身后拉住我,那指尖仿佛有春天樱花的清润。
我双眼忍不住浮上一层薄雾,但一低头,已经蒸发干净,而樱花也跌落满地。
“绍宜,没想到你也约了这里!”他的声音非常平静,平静得丝毫没有被我撞破“奸情”的窘迫和难堪。
我不想与他在大厅中争执,也不想在温旭生面前丢脸,只得转过身,迎着他的目光。
他正微笑望着我,一双眼还是那么静定,又黑又深,像夜里的海,纵然有暗涌也藏得无迹可寻。
“是啊,好巧!”我故意咬重这个“巧”字。
“别误会,她是我前妻,找我帮点小忙。”他压低声音同我解释。
我心中冷笑,难怪一听我有约,立即爽快答应,原来给自己留了后手。
我赴前夫约会,当然不能指责他与前妻共进晚餐。
他还想多说两句,但温旭生已经跟上来,“绍宜,怎么了?”
他殷殷作态,仿佛我与他刚才情浓意好,什么龃龉都不曾发生。
我抬眼望了望那女子,她正凝神望向这边,身上乌鸦色长围巾,缠了一圈又一圈,黑得像某个怨女的心事。
我立即不耐烦撇清与温旭生的关系,只挥挥手说:“不关你事。”
但他不屈不挠,端出护花使者的派头,挡在我与晋州之间。
晋州温和一笑,“绍宜,晚些时候我来找你。”
我不置可否,只挣脱他手,举步向外走去。
我故意把背挺得笔直,仿佛此间一切都不是困扰,然而内心却正在坍塌崩离。
赶走温旭生,我独自在淌着花香的暮色里行走。
蓝紫色的天幕,最后一抹胭脂红正遁往地平线。路灯似璀璨的珠,一粒一粒亮去远处。
我的心忽然彷徨起来,眼前都是晋州对座的女子。
平心而论,她长得颇为清秀,眉目间有种令人舒服的冷隽。而且——
而且她身上有一种与晋州非常相似的书卷气。
我立即颓然——
我心知他是有过去的男人,但他从不提起,我便觉得一切都不是困扰。
然而,连我都有温旭生来纠缠,那么他的前妻,想回头也不是不可以。
何况他那么优秀。
为何,全天下的马,都忽然想吃回头草?
走到公寓楼下,一张长椅孤零零坐在树下,似一个无人问津的怀抱,只能拥住虚空。
我走过去,用我的身体,填进那木制的臂弯。
万物都在复苏,独我这孤独的城池里,是一片萧瑟的冬。
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到浩荡的北风,穿堂而过。
哦不,是穿膛而过,因我胸中有个寂寞的黑洞,无遮无拦,留不住温暖。
晋州说,水仙花开的时候,上帝会带着春天一起来到。
然而,水仙花早就已经开过了,我的春天,在门口转了个圈,又折返回去了。
我静坐于黑暗中,与我的命运对峙。
并没有过多久,身边一暖,晋州搅动夜风,在我身边坐下。
他没有说话,但恻恻轻寒便已经不战而退。
我原以为,我同他的缘分就这样走到了结尾。
可是,又忍不住贪恋身边的这一寸暖意。我想问他一个问题,给这段关系一个机会。
“晋州,你知道我最爱的花是什么吗?”
“花钱的花?”他居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没想到这是他的答案,居然愣住了,忽然便有些忍俊不禁,刚才那一腔激愤,此刻也淡去不少。
但我忍住笑,正色答他,“我最爱的花是白玫瑰。”
“哦!”他略颔首思索,平静眸光下,有暗流潺潺而过,“红玫瑰太过嚣艳铺张。倒是白色,它在万色中最为出挑,却有大包容之心,贞静内敛,适合你看似坚强、实际隐忍的性格。”
有些人认识一辈子,却完全看不透对方。
而有些人,只一眼,便已经能引为知己。
我实在不想错过他。
晋州侧过身,握住我冰凉的指尖,“绍宜,我无意欺瞒。但过往确实不堪回首。”
“再难堪的过往,也只是过往,代表一切责难已经结束。”我不忍看他眸子里渐暗的光芒,反安慰起他来。
他的声音原本便略微低沉,此刻因回忆往事,更透出几分寥落,恰似一种致幻剂,让人轻飘飘如在梦中,连夜色也虚妄起来。
“绍宜,其实我并非一直开餐吧——”
我当然明白,只是从来不问。
“我曾在大学任教,是最年轻的历史系教授,彼时春风得意,我讲课时,来旁听的学生需自带小凳。”他忍不住轻笑,“尤其受女学生欢迎。”
我莞尔,早看出他有女人缘。
“我前妻,是我的助手。她年轻、敏感、很有才华。”他叹口气。
“然后呢?”我追问。
“然后?然后我们就结婚了,再然后,我们便离婚了。”晋州望着我笑,目光狡黠。
“就这么简单?”我微侧头,用询问的目光对视他的眼。
孙晋州仰起头笑起来,但笑中却有深切的无奈与悲恸,“当然没这么简单。其间过程不知多狰狞丑恶,我相信你没有兴趣知道。”
他一笑,平日隐匿起来的皱纹,便密密显现出来。每一道都是因为真正伤心过,才会蔓延不去的吧。
我忽然不想再继续挖开他的疮疤,我自己也有一堆心事要烂于心中。
“绍宜,要真正结过婚的人,才会明白——事情的真相总是与我们的愿望背道而驰。”他无限怅然,我清楚地看见他眼中有哀痛明灭,“我们以为是爱情的东西,最后只不过是幻觉。”
“我当然知道——”我伸出手,轻抚他眼角的细纹。
他顺势将脸埋进我手心,良久——
待再抬起来,他眼中那些闪烁的痛楚,已经悉数隐去,只余眸光深沉如海。
不知何处飘来一线甜熟的花香,乘着夜风肆意曼舞,搅得人心蠢蠢欲动。
“那么此刻,你的幻境里有什么?”我的手滑至他唇瓣上,“是否也是虚妄?”
“我余生都将在这幻境中深陷,不再醒来!”他含住我的手指,柔软的舌缠上来。
我的心被夜风吹得慌乱而甜蜜,一切烦恼疑虑都被吹散在夜色里。
隔日早上,我已经决定将前尘往事全都抛在脑后。
不管是晋州的,还是我的。
然而温旭生阴魂不散,又发来问候短信。
我诧异极了,他不是这种善于纠缠的人,是什么让他忽然又起了悔意?
当下,我便打电话给老李。
老李是我同温旭生的老友,也是我们离婚时候的律师。当年我们离婚时,老李曾经为我不值,背着温旭生劝过我,让我不要把财产都让出去。
可惜,当时我悲痛蒙心,不识好歹。
我开门见山说明事由,“老李,你告诉我,温旭生怎么会忽然想同我复合?”
老李讪笑,犹豫片刻告诉我说:“其实,旭生从未想过要同你离婚是真的。但当时,你毅然要同他离婚,而他又有个小姑娘愿意跟着他,他便也就离了。离婚后,他觉得财产也没什么损失,倒还真没想过回头找你。”
“那他最近又发什么疯?”
“他说他被你工作时候的样子迷住了!”
我惊诧到笑出声,“他不是最恨我爱工作胜过爱他吗?”
“那日,你去他银行提案,他老板一直对你赞不绝口。甚至他一个同事,知道他女友在你手下做事,还找他打听过你,问你是否单身。后来他同我说:‘没想到我老婆那么出色,工作时那种潇洒自信的风采把旁的女人都比下去了。’”
“啊?果真是有人抢的骨头比较香。”我自嘲,“我工作十几年了,他现在才觉得我有魅力啊?”
“当然不只这些。你薪水一向比他高,也养成了他高消费的习惯。你们离婚后,他重新买了房子,存款就不多了,后来股票又跌了一些。小姑娘薪水低,平日吃喝购物,都要他负担。现在通货膨胀严重,虽然旭生薪水也不低,但生活却没从前宽裕。一比较,他便觉得这个婚还是离亏了,所以——”老李犹豫片刻,继续说,“最重要旭生觉得,他付出十几年的时间,等到你的事业终于熬出头,他却没有享受到成功,反而让别的男人捡了便宜。而且那个小姑娘现在也开始热衷工作,常常让他独守空房,他更加不平衡。”
虽然,温旭生做任何事,我都不会再感到失望。然而听到他如此算计婚姻里的盈亏得失,我还是觉得心寒。
他以为,万事万物,连人的感情都在他的计算之中吗?
这种人,看似精明,实则愚蠢之极。
然而,温旭生这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却占了多数。
老李还在说:“其实,旭生这次是真的有悔意。如果你肯给他机会,十几年的感情,修复起来并不难。相信他以后也会对你极好。”
“老李,你真是好人!”我很感激老李的肺腑之言,但是对于他的建议只能是果断地拒绝,“谢谢你的坦然相告。只是,破镜重圆裂痕难消。”
老李是聪明人,当即也不再劝我。
然后,我立即给温旭生打电话。
他接到我的电话,声音里都透出几分欣喜,一副就知道我会原谅他的样子。
可是我同他说:“温旭生,我绝对不可能和你复合。”
“你还不肯原谅我?”他竟然又摆出委屈的腔调。
我心平气和同他讲:“温旭生,我曾经恨你背叛我。可现在,我发现我俩的婚姻根本是个错误。你从来不曾真正懂得我,我们根本不合适,离婚反倒是好事。”
“绍宜,我们在一起十几年,你现在来说我不了解你?”他还不肯罢休,企图纠缠。
老天!
他和我已经不在同一个语境。
我失去最后的耐性,只能快刀斩乱麻,“温旭生,我已爱上其他人。如果你再来纠缠我,我会报警,并且把这事告诉唐美妍。”
他沉默片刻,挂了电话。
我松口气,这个男人要到这一刻,才真正与我划清了界限。
过几日,我看见唐美妍戴了那只莹白的玉镯,正在几个女同事面前炫耀,“九千多呢!我男友送的。”
我躲进茶水间闷笑,有些人,专将别人不要的东西当成宝。
四月,花红柳绿,衣衫渐轻,如不用来与爱人厮守,简直负了这场好春光。
这道理,以前我是万万不懂的。
但经此一役,我明白工作只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倘若因此将生活赔进去,工作也未必会给予你更多。
我告了年假,与晋州一同出游。
我们去了清秀温婉的苏州,牵着手逛博物馆,听他如数家珍般同我介绍王朝的兴衰更替,奇闻异事。
每每我最有兴趣的,还是那些王侯将相、才子佳人的浪漫情事。
他也不恼我,娓娓道与我听。
他讲得极为详尽生动,字字珠玑,听得我无限神往,仿佛那些人物活生生立于跟前。
也许当年他站在讲台上,也是这般风采动人,不知撩拨了多少女学子的芳心。
我常常看着他的侧面,便觉如沐春风。
想必他在学校中,人缘极好,难怪他前妻,连评职称也要来找他担保。
我们也去杭州夜游西湖。
有几晚,坐在湖边花树下,边饮西湖淡啤,边聊天,直聊得天际泛出蔷薇白。
夜间略有薄薄清寒,我们自酒店偷出软枕垫于腰后,又将薄毯盖在膝上,两个人,便可坐在长椅上,像年轻人般肆无忌惮。
唯一煞风景的是,晋州笃定地告诉我,范蠡比西施年长许多,绝不可能是情侣。
我同他说,一个女人真心要爱恋一个男人,年龄又岂是问题。
但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
我只握住晋州的手,将头靠进他的肩窝,呼吸潮润空气里的花香,便已觉得万物静好,老天待我着实不薄。
有一日,我们去近郊芦苇荡泛舟。
一不小心,木桨滑脱,悠悠流向远处。
我急得举目四顾,想寻求帮助,可惜四野荒草茫茫,芦苇葳蕤如林。
晋州却毫不惊慌,只将我揽进他臂弯,闲闲往船上一躺,轻轻在我耳边说:“野渡无人舟自横,岂不更逍遥?”
我莞尔,顺势躺进他怀里,任由小船漂到哪里是哪里。
此时,春光炽艳,暖风熏人,连一泓碧水也星星闪闪,荡漾着柔情。
我半闭着眼,听他在我耳边,徐徐地闲话将来。
他说什么,我全未留意。单是那把低沉的声线,便已将我催眠。
只懂得答“好”。
仿佛这清波碧草,芦苇深处,水声搅动的,只是一场缠绵旖旎的幻象。
十天假期,像梦一样结束。
等坐回办公室,面对堆积的工作,我还觉得没有醒来。
但,谁能活在梦中?
现实是冗长而沉闷的,有了晋州,生活单调的节奏,也变得明快温暖。
不加班的晚上,我总是会窝在“浮生”的阁楼里。
晋州会替我沏一壶,枸杞蜜枣桂圆莲子菊花茶。茶在玻璃小壶里,被小蜡烛的火苗轻轻舔烧,氤氲的热气带得满屋都是菊花香,单闻着这清幽的味,便觉得肺腑里都是温润的。
而这个时候,我们往往并不多话。
我通常蜷在沙发一角,腿上盖条晋州从家里带来的细羊绒毯子,然后捧本书优哉游哉地看。
而晋州通常也握着书,斜坐在沙发另一端。
我们间或聊两句,更多时候,只单纯望一望对方。看见对方闲适的神情便觉得五脏六腑都熨帖了。
有时候,他也跨坐在人字梯上,整理架上客人弄乱的书。总有一些时候,他忽然翻到某本书,会着迷地就势蹲坐在梯子上,津津有味看起来。又或者孩子气地,挥舞书本,压低声音冲我炫耀,“看,这可是《山海经》最早的译本。”
每每这个时候,我会特别专心地看他一会儿。然后心里默默地想:我可真爱他啊!
是的——
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但是,不是一种年轻人热烈昂扬的爱,而是从内心深处的一种交托。
如果我更年轻些,我会爱上他支在梯子上的两条长腿,那么结实有力。
而现在,我更爱每次我穿高跟鞋时,它们会自动调整节奏配合我的步态。
如果我更年轻些,我会爱上他紧紧抿着的唇,线条真好看,吻起来又软又舒服。
可现在,我更爱它在我伤心难过时,能及时抚慰我的心。
是的,我爱上他夜海一般的眸子,做坏事的时候,会微微一眯,像只狡黠的老狐狸。
我爱上他书生气浓厚的左手,它总是紧紧握住我,在过马路的时候、窝在沙发上看碟片的时候,甚至躺在床上的时候。
当然,我也爱他的右手,它令我湿润、战栗、动情。
我想,我真的坠入爱河了。
但是,不是以头朝下的姿势飞速下落,先摔晕了头去爱。
而是,清醒地、一步一步试探着,蹚入河中,不知不觉中陷入最深处。
这是一个女人,伤痕累累而又寂寞的心,能迸射出的最大能量了。
初夏的时候,我的状态已经恢复得极好。
人们再不能从我身上看到上一段婚姻带来的戾气与颓废了。
我像一朵花,快要蔫掉的时候,又获得了生命的垂青。
工作依然忙碌,但我已学会忙里偷闲,工作间歇,也会像小姑娘似的,向晋州发一两条隐晦的短信,表达我的思念。
而他,总是第一时间回应我——用他固有的含蓄。
这日,难得下班早。
晋州带我去一家据说是订位难度系数全城第一的餐厅吃饭。
这餐厅不是我一贯喜欢的安静型,反而热闹喧哗得似另一个世界。
门口站着坐着的人,令你误会里面有一场巨星云集的首映式。
但一走进去,热腾腾的食物香气便铺天盖地来将人淹没。
你除了觉得饿之外,什么都不再记得。
不知晋州使了什么手段,我们居然订到了位置,靠窗对门,视线极好。
我们坐下,看着外面苦苦等候的人群,觉得自己真是天下第一幸运儿。吃的时候,因觉得这一餐实在来之不易,越发觉得美味可口,恨不能连舌头一起啖下。
吃到一半,晋州正在讲个笑话。
“江姨,江姨——”软软糯糯的声音甜甜地传到我耳中。
我一回首,一大队人马正站在两张大圆桌前,拉椅子、放包、点菜……各自兵荒马乱地坐下,而珊珊就站在这样一支队伍里唤我。
站在她身后的一对璧人,正是莫运年和汪子晴。
我冲她点头,她便奔过来,依着我,让我将桌上的甜点喂她吃。
然后又张开嘴,让我看她缺的一颗牙齿。
我许久没有见她,此刻乘机仔细亲了她一回。
记得当时,子晴从英国培训回来,我陪她去接珊珊,顺便狠狠训了她一顿。
我怪她不负责任将珊珊随便塞给花花公子。
她却直对着我翻白眼,“我要走一个多月,难道把珊珊交给你这个夜不着家的加班狂?”
我立即词穷。
珊珊却更加没心没肺,妄图赖在莫运年家不走,甚至鼓动子晴也搬去同住。
而莫运年居然在一旁直点头。
仿佛这个天真幼稚的决定,真的会得到实施。
到这时候,子晴才肯勉强摆出一点后悔的样子,嗔怪莫运年***幼女。
莫运年与珊珊同吃同住一个多月,将她照顾得极好,小脸圆鼓鼓的,酒窝甜得能酿出蜜来。出了那样惊心动魄一场水痘,居然一个斑点都没留下。
看着珊珊抱着毛绒玩具离开的时候,他那双桃花眼都要滴出水来了。
而珊珊更是哭得惊天动地,一直喊:“莫叔叔,莫叔叔,你不要珊珊啦?”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汪子晴才是强抢幼女的那一位。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珊珊强行带走。条件是,必须由莫运年开车送。
到了家,她又非要莫运年陪着她睡着了,才肯放人。
直到珊珊握住莫运年的手指,沉沉睡去,要不是子晴用目光示意送客,他几乎舍不得将手指从她蜷成花苞似的小拳头里抽出来。
子晴将莫运年送到门口,叹着气说:“一个多月,你就把我女儿惯成这种大小姐脾气。你叫我以后要怎么伺候她。”
莫运年似开玩笑一般说:“那就让我来照顾她。”
子晴像听了天大的笑话,“那我先代她爸爸谢谢你了。”
“她有爸爸吗?她爸爸在哪里?珊珊出水痘、发烧的时候,他在哪里?”莫运年忽然恼羞成怒。
“我也不在,可不代表我就不是珊珊的妈妈。”子晴讶然,“你这是什么理论?”
莫运年像忽然看清了状况,目光黯了一下,低头吻了吻子清的唇角,“你刚回来,早点休息。我明天来接你们吃饭!”
看来,他真同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女孩,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了。
当年子晴生死关头,他可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啊。
难道男人也是,越老越脆弱吗?
此刻,看见莫运年与子晴站在一起,一副神仙眷侣的模样,我竟然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又倒流了。
一切都回到原点。
我同晋州站起来,带着珊珊过去与他们打招呼。
莫运年看见晋州,立即上前握手寒暄。
原来这是莫运年和一帮律师同学的聚会,各自都带了家眷,浩浩荡荡一大帮人。
因多数同学,子晴都认识,便来凑个数。
莫运年见了晋州特别高兴,直嚷嚷吃了饭,要带着一大帮人去“浮生”喝酒。
珊珊也在一旁起哄,“我也要去吃慕斯蛋糕。”
这当儿,一位晚到的男士看见了,便上前凑趣,“老莫,女儿都这么大了!小姑娘和你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啊。”
另外不知情的人,也来凑趣,“看这酒窝、这眼睛、嘴唇,简直就是莫运年的翻版啊。”
一时间,珊珊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我悄悄抬眼,莫运年十分窘迫地低下头,看着珊珊说:“珊珊,他们都说你是我女儿,你是吗?”
“我希望是!”珊珊斩钉截铁地回答。
莫运年竟仿佛听见最动人的情话,难以自制地一把将珊珊抱起来,亲吻她与他相似的眼睛、嘴唇、酒窝。
然而,他一贯风流爱玩,竟没人将他的话当真,其中一个女律师还拽住子晴,“莫太太,你要开口说话啊,我帮你告他们父女俩诽谤。”
莫运年一向潇洒,一把搂过子晴,“莫太太,你就认了吧!”
子晴低头闷笑,也不作答。
这瞬间,莫运年一手搂了子晴,一手抱住珊珊,三个人都眉目如画,好看得像广告片中的三口之家。
而珊珊,她的眉目恰又融合了这极出色的两人的优点,更加彰显着这三个人的关系。
人人都起哄逗笑,有人掏出相机定格这一瞬间。
唯独我,看见子晴低头那一瞬,眼底一闪而过的尴尬。
是啊,真相是那样残忍,这只是一个温馨的误会。
那样美满的一个家,却是假的。
那晚,孙晋州握着我的手,与吃得饱足的我,在花香浮动的微风中散步回家。
我们都喝了不少酒,略微有些上头,正是醺醺然的最佳状态。
夏夜晴空,疏疏朗朗的星,闪烁着恬静的银光。
我一侧脸,便能看见晋州的眸子,此刻海水般沉静优雅,倒映着满天星光,像个迷梦。
我只觉一切都美好得近似虚幻。
可是他握住我手的那一点温度,告诉我,一切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