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遇见亨利·柯蒂斯爵士

作者:亨利·赖德·哈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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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欧洲·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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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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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772字

我已经五十五岁了。到了这把年纪,我却拿起笔,尝试着记录一段往事,这听起来很新鲜。写作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真能完成这本书,那将是怎样一个故事?或许是因为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开始独自生活。这一生,我经历了很多事。当其他孩子还在上学时,我就开始在旧殖民地里做买卖,以维持生计。我做过商人、猎人、打过战,甚至还采过矿。在短短八个月前,我发了一大笔财,虽然还不知道具体数目,但确实是一笔相当惊人的财富。但是,如果为了这笔财富,让我再次经历过去十五六个月的种种艰苦,我肯定不愿意。就算知道最后一定会平安归来,会得到一大笔财富,我也不愿意。我生性胆小,不喜欢暴力,讨厌冒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写这本书,这不是我的老本行。虽然我喜欢看《旧约全书》和《英戈尔兹比传说故事集》,但却不擅长与文字打交道。所以,还是让我先找找写这本书的原因吧。


第一,因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约翰·古德上校请求我写这本书。


第二,因为左腿疼痛,如今我在德班休养。自从被那只该死的狮子咬伤后,我就留下了病根,现在情况更加糟糕,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得厉害。那只狮子的牙齿肯定有毒,不然的话,已经愈合的伤口怎么会在一年后又裂开了呢?像我这样一个打死过六十五只狮子的人,居然会被第六十六只狮子像嚼烟草似的咬伤了腿,实在让人不可思议。这下我的计划全被打乱了。我是个按部就班的人,实在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第三,我的孩子哈利在伦敦一所医院实习。医院的工作有时很无聊、很沉闷,甚至解剖尸体也会让人觉得枯燥。于是我决定写这个故事,想让他开心开心,一两个周不淘气。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很有趣,能给他的生活增添几分快乐。


第四,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讲的,是我所知道的故事中最最离奇的一个。这听起来很奇怪,因为除了芙拉塔,故事里没有其他女人。哦,不,还有加古尔,如果她是女人而不是魔鬼的话。但是她至少一百岁了,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所以我没把她算在内。不管怎么样,我可以肯定地说,整个故事里没有女主角。


写这本书时,我好像驾车行驶在一段崎岖的道路上。车轴深陷淤泥之中,我进退两难,只能像布尔人说的那样“苏特吉斯、苏特吉斯”(其实我并不确定这个词如何拼写)。如果拉车的牲口足够强壮,最终会战胜难关。当然,如果牲口瘦弱,那就只能摇头兴叹了。好了,开始讲故事吧。


我叫艾伦·奎特曼,是纳塔尔省德班市的一位绅士。我发誓句句都是真话—当年我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可怜的克伊瓦和温特沃的死因作证时,就是这样开场的。但是作为一本书的开场白,这似乎不太合适。而且,我真的是一位绅士吗?什么样的人才称得上绅士呢?我不知道。我和黑鬼打过交道。不,我不喜欢“黑鬼”这个词,得把它删掉。我认识当地一些称得上绅士的人,还认识很多带着大笔钱从家里来到这儿的白人,这些人虽然有钱,却生性吝啬,算不上绅士。我的孩子,哈利,就算你没有读这本书,也会同意我的话。无论如何,我天生是一位绅士,虽然这辈子我只做过到处旅行的商人和猎人。我是否还保留着绅士风度,我也不知道,只有你自己判断了。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这辈子,我杀了很多人,但都是为了自卫。我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手上没沾过无辜者的鲜血。上帝赐予我们生命,希望我们好好捍卫生命。至少我一直努力这样做。我希望,当生命快走到终点时,我不会因此受到惩罚。然而,我们生活在一个残酷、邪恶的世界里,即使像我这样胆小的人,也被一次又一次地卷入残杀之中。我无法说清这是对是错,但是无论如何,我没有偷窃过,虽然我曾经从一个科萨人手中骗了一群牛。但是,后来他用卑鄙的手段报复了我,至今都让我困扰不已。


十八个月前,我第一次遇见了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当时我去贝曼瓦多猎象,可是运气不佳,那趟旅行简直糟透了,事事都不顺。最要命的是,我还发了高烧。病情稍稍好转,我就去了金刚石矿区,把象牙、货车和牛群统统卖掉,遣散了猎手,然后搭邮车去了开普敦。在开普敦待了一周,我参加了当地所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包括植物园和新建的国会大厦。在我看来,植物园对国家大有好处;相反,国会大厦只是个摆设。另外,我觉得饭店老板对我敲竹杠。于是,我决定乘坐登克德号返回纳塔尔。我站在码头上等着从苏格兰开来的爱丁堡号。我买票上了船。下午爱丁堡号的乘客换船后,登克德号就向大海驶去。


船上有两个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一个大约三十岁,宽胸膛,长手臂,我见过的人当中很少有人比得过他。他一头黄发,黄色的胡子非常浓密,一双灰色大眼睛深陷在轮廓分明的脸庞上。我从没见过如此俊朗的人,不知为什么,看着他我想起了古丹麦人。我认识的古丹麦人不多,对了,一个现代丹麦人曾经骗了我十英镑呢。我看过一幅画,画上是一群绅士,当时我还以为是祖鲁白人。画上的人用大大的牛角杯喝酒,长发飘飘。看着眼前这位站在升降梯旁的朋友,我心想,如果他的头发再长一些,宽阔的肩膀披上盔甲,一手拿着大战斧,一手端着牛角杯,简直就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顺便说一下,这也许有点奇怪,后来我发现亨利·柯蒂斯爵士还真有丹麦血统。看来血统的特征果然很明显。他这副模样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人,只不过当时我想不起他的名字。


和亨利爵士交谈的人又矮又壮,皮肤黝黑,和亨利爵士的长相完全不同。我很快就猜出他是一位海军军官。不知为什么,我一眼就能把海军认出来。我曾经和几个海军打过猎。虽然他们语言有些粗俗,但却是我生平见过的最勇敢、最优秀、最正直的人。


我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什么样人才称得上绅士。现在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虽然害群之马在所难免,但总的来说,海军军官称得上是真正的绅士。我想,一定是宽广的海洋和上帝的风净化了他们的心灵,吹散了心中的苦闷,使他们成为真正的男子汉。言归正传,这次我又猜中了,他的确是海军军官,一位三十一岁的海军上校。服役十七年后,因为升职无望,只好从皇家军队退役,得到了一个徒有虚名的军衔。这就是为女王陛下效忠的人必须面对的现实:当他们开始真正了解自己的职责,达到人生顶点的时候,却被扫地出门,只能回到冷酷的世界中辛苦谋生。也许他们对此并不在意,但是我却宁愿做个猎人。虽然贫穷,却不会受制于人。我在乘客名单上找到了他的名字:约翰·古德上校。他中等身材、肩宽膀圆、皮肤黝黑、身材壮实、看起来有些奇怪。衣着整洁,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右眼总是戴着一只单片眼镜,只有擦镜片的时候才摘下来。眼镜没有绳子固定,就像长在眼眶上似的。一开始我还以为他睡觉也戴眼镜,后来才发现自己搞错了。睡觉前,他把眼镜摘下来,连同假牙一起放在裤兜里。他有两副不错的假牙,我却一副也没有,真想打破“十诫”里的最后一诫,不过也就是想想。


出发不久,夜色降临了,天气变得越来越糟。从陆地上刮来一股强风,起了浓雾,人们纷纷离开甲板。登克德号是一艘方头平底船,吃水浅,在海面上颠簸得厉害,似乎随时都会翻船,不过还好只是有惊无险。这时在甲板上已经不能来回走动了。于是我站在引擎旁,那儿比较暖和。对面的指针随着船的摇晃慢慢地摆来摆去,指出每次船体倾斜的角度。


“指针有问题,调得不对。”突然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话语里隐隐带着怒气。我转回头,只见眼前站着一个人,正是乘客上船时我注意到的那位海军军官。


“真的吗?你怎么知道呢?”我问道。


“我怎么知道?根本不用看嘛,”他说话时船摇晃了几下,又恢复了平衡,“如果真的摇晃到指针指示的位置,这船早就翻了,就这么回事。商船船长就这副德性,做什么事都粗心得很。”


这时开饭的铃声响了,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听皇家海军军官谈论这个话题,简直太痛苦了。要问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的事,那就是听商船船长直言不讳自己对皇家海军军官的看法。


古德上校和我一起走进餐厅,亨利·柯蒂斯爵士已经入座了。古德上校挨着他坐下,我则坐在他们对面。上校和我很快聊起了打猎和其他话题。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尽量回答。很快他就说到了大象。


“啊,先生!”坐在我身旁的一个人插嘴,“说起大象啊,你算是找对人了。这方面奎特曼猎手知道得比谁都多呢。”


一直静静聆听的亨利爵士此时显然吃了一惊。


“对不起,先生,”他向前探了探身体,声音低沉又浑厚,听起来非常悦耳,“冒昧问一句,先生,您是叫艾伦·奎特曼吗?”


我说:“是的。”


这个大个子没再多说什么,我只听见他嘴里嘟囔着“真是幸运”。


不久,晚餐结束了。当我们正要离开餐厅时,亨利爵士走过来,邀请我去他的客舱抽管烟。我同意了。于是他和古德上校带着我走进了登克德号上的甲板舱室。这是一间非常漂亮的客舱。原本是两间,当年加雷特爵士或某个大人物搭乘登克德号出海时,拆了中间的隔板,以后再也没装回去。客舱里放着一个沙发,沙发前是一张小桌子。亨利爵士让乘务员送来一瓶威士忌,我们三人坐了下来,点燃了烟。


乘务员送来威士忌后,亨利·柯蒂斯爵士点燃了烟,开口说道:“奎特曼先生,前年的这个时侯,您是在德兰士瓦省北部一个叫贝曼瓦多的地方吧。”


“是的,我是在那儿。”我回答。通常一般人不会对我的行踪如此感兴趣,然而,眼前这位绅士却了解得一清二楚,我心里不由地暗暗吃惊。


“您是在那儿做生意,对吗?”古德上校性急地问道。


“没错,我运了一车货,在殖民地外面搭了个帐篷,卖掉了所有货。”


亨利爵士坐在我对面的一张马德拉椅子里,胳膊放在桌子上。他抬起头,一双灰色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眼里闪着奇特的渴望。


“您在那儿有没有遇到一个叫内维尔的人?”


“哦,遇到过。他就在我旁边卸车,住了两周,让他的牲口好生休息休息,说是打算去更远的地方。几个月前,我接到了一封律师的信,向我询问内维尔的事情,我回了信,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


“是的,”亨利爵士说,“律师把您的信转给了我。您在信里说,内维尔在五月初乘货车离开了贝曼瓦多,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车夫、一个向导、一个叫吉姆的科萨猎人。内维尔对您说,可能的话,这趟他打算去马塔贝列郡最远的贸易站—伊洋迪,在那儿卖掉货车,然后徒步前行。您在信里还说他的确卖了货车,因为六个月后您在一个葡萄牙商人那儿看到了那辆货车。据那个商人说,他是从伊洋迪一个白人手里买来的,至于那个白人叫什么,他不记得了。他还说那个白人带着一个当地的仆人去更远的地方打猎了。”


“是的。”


这时,大家都不说话。


“奎特曼先生,”突然,亨利爵士开口说道,“我想您肯定知道,或者猜得到我的……内维尔先生向北去的原因,或目的地吧?”


“我听说了一些。”回答了一句,我就沉默了。我不愿讨论这个话题。


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对视了一下,古德上校点了点头。


“奎特曼先生,”亨利爵士又开口,“我想给您讲个故事,也想听听您的建议,或许还需要您的帮助。转交信的律师说,这封信的内容是真实的。因为您在纳塔尔很有名,大家都很尊重您。您谨慎的行事风格尤其让人称道。”


我为人向来谦逊,听了这话,赶紧躬了躬身,喝了一口威士忌,以掩饰内心的慌乱。


亨利爵士接着说道:“其实,内维尔先生是我弟弟。”


“哦。”我有些惊讶,怪不得第一次见到亨利爵士时就觉得他很眼熟,原来我是想起了内维尔。内维尔比亨利爵士矮多了,蓄着黑色的胡子。不过兄弟俩都有一双相同的灰色眼睛,敏锐的眼神也一模一样,脸庞也有几分相似。


亨利爵士接着说:“他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一个月也不分开。可就在五年前,一场不幸降临在我们身上。当时我们大吵了一架,正在气头上的我对弟弟非常不公平。”古德上校用力点点头。这时船剧烈摇晃起来,固定在对面右舷上的镜子差点落在我们头顶上。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抬头一看,正好从镜子里看到古德上校点头。


“我敢说您一定知道,”亨利爵士接着说,“如果一个人死时没有立遗嘱,除了土地—在英国叫做不动产—以外没有其他财产,那么他的遗产全部由长子继承。我们俩正吵得面红耳赤时,父亲没有立遗嘱就去世了。他生前迟迟不肯立遗嘱,可惜最后却来不及了。结果,无一技之长的弟弟没有继承到父亲的财产,哪怕一个便士也没有。当然了,我有责任照顾他,可是当时我们正吵得厉害,所以我没有……说起来真是羞耻啊。”他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当时对他撒手不管。其实我并不是怨恨他,也不是吝啬,只是想等他先开口,主动让步。可谁知道他什么也没做。非常抱歉,奎特曼先生,我拿这些家事打扰您,但是我必须说清楚,对吧,古德?”


“当然了,当然了,”上校说道,“奎特曼先生肯定会保密的。”


“没错。”我为自己的谨慎行事感到相当自豪。


“好吧,”亨利爵士继续说道,“当时我弟弟账户里只有几百英镑。他事先没告诉我,就把账户里的钱取光了,起了内维尔这个名字,动身去了南非,指望在那儿能发财。这是我后来听说的。三年过去了,我写了几封信,都没有回音,他肯定没收到信,我对弟弟的情况一无所知。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我越来越担心他。奎特曼先生,您应该明白,毕竟血浓于水啊。”


“那倒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哈利。


“弟弟乔治是我唯一的亲人,只要能得到他的消息,知道他平安无事,我愿意拿出一半的财产。我真想再见他一面啊!”


“但是他一直杳无音信,柯蒂斯。”古德上校突然说道,瞥了大个子一眼。


“奎特曼先生,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着急,不知道弟弟是死是活。如果还活着,我想带他回家。我到处打听他的消息,您的回信就是我得到的结果之一。就目前来看,情况还比较好。您在信里说乔治还活着。可是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消息。长话短说吧,我决定亲自去找他,古德上校人很好,愿意陪我一起去。”


“是的,”上校说道,“你瞧,我没其他事可做。我退役了,英国海军部只给我一半薪水,还好饿不死。先生,可能您知道,或者听说过内维尔绅士的情况。那就给我们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