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语笑嫣然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01
|本章字节:10594字
姜临绍急得直问阿洵,怎么办怎么办?阿洵忍不住偷笑,他这所谓的大哥,勇闯极其危险之地都不曾皱一下眉头,偏就是情商奇低,对男女感情的事不知如何处理,只晓得一味回避。眼下火烧了眉毛,紫官不停地逼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呀,他窘得就连看对方一眼都要脸红。
“我担心再这样下去,紫官会做出什么反常的举动来,像那些受害者一样死于非命!”姜临绍一字一顿地强调。
阿洵也知道,受了饕餮指的蛊惑的确不是可以拿来当笑话看的事,他们必须想办法,找到症结的所在,救回紫官。
那日他们正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听见院子里传来一阵骚动,只见很多樵夫都担了柴火进来,扔在角落里,转身离开的时候就从紫官的手里取走几锭碎银。
紫官笑靥如花地站着,阿洵连忙上前问她:“紫官,你这是要干什么?”紫官却笑而不答,径自出了院子,那背影仿佛添了几分神秘。等她再回来的时候,阿洵和姜临绍顿时惊得呆住。
只见紫官抱回一坛酒,啪地一扔,那酒坛便砸在柴堆上,酒水哗啦啦地洒开。她的另一只手还高举着一支熊熊的火把。
“大少爷,我要证明给你看,我对你的爱,是不惧怕任何危险甚至死亡的。既然你总是躲着我,不肯接受我,那我便一把火烧了自己,省得终日看见你,想着你,却得不到你,徒增煎熬!”说罢,刚才还笑吟吟的双眸,却已经被泪水浸得通红。
姜临绍顿时紧张得手足无措,想上前夺了火把,可是脚步还没迈出去,紫官就哭喊起来:“不要过来!你若再靠前一步,我立刻便将火把扔下去!”凭姜临绍和阿洵的功夫,要制止紫官并不难,难就难在紫官的情绪失控,他们必须小心谨慎,以免她伤到自己。两个人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都在思忖着如何劝说紫官,突然,一道青影飞过。
是暗器!
是一颗小小的石子,正打在紫官举着火把的手腕上,紫官的手一松,那火把便倏地朝着柴火堆飞去。
“哗——”火光冲天。紫官的裙摆因为沾了酒,瞬间便燃烧起来,她却不躲,反而站着,痴痴地笑,望着姜临绍目不转睛。姜临绍仿佛感觉那团火焰烧着的是自己的身体,他忘了周遭的一切,飞身扑过去,抱着紫官滚向一旁。身子压着冰凉的青石板,却压不熄那愤怒的火焰。火已经烧破了衣裳,微微地烧到皮肉,火辣辣的感觉扩大为疼痛。“刺——”一盆凉水浇下来,阿洵气喘吁吁地搁了装水的木桶,看着紧紧抱成团的两个人,拿脏兮兮的手抹了一把鼻子:“没事了。”但姜临绍显然并不那么认为,他看清了刚才那颗石子的来向,凌厉的眼神一瞟,便看见一抹明黄的身影迅速地在屋顶消失。他纵身追去。阿洵牵着惊魂未定又仍然有些痴傻的紫官,也顺着姜临绍的脚步,踩着屋顶,离开了客栈。他们一直跑到树林里才停下来,姜临绍追上了那个逃跑的身影。明黄的裙衫,环着玲珑的曲线,竟是灵素。或者说,那并不是真的灵素。她是拂晓。是易了容,假扮成灵素的拂晓。当拂晓撕掉自己的人皮面具的时候,露出的那张脸,比世间九成的女子都要丑陋难看,她的五官原本就生得粗糙,右脸还有一块褐色的胎记,她邪恶地笑着,坦然说出了自己的意图。——她是冲着紫官而来的。
“火烧窃香门的人是我,盗取了饕餮指的也是我。我假扮灵素,接近你们,是想卸去你们的防备,好让我有机会对紫官使用饕餮指。”她冷冷地说。究竟饕餮指是什么样,如何使用,那是一件玄妙的事情,阿洵他们谁也不知道,只知饕餮指的魔性还缠绕在紫官的体内。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这样做?”阿洵厉声责问。
拂晓柔媚地一笑,道:“我何必向你解释得那么清楚?你虽是生得一副好皮相,也有些风流的秉性,可惜啊,骨子里却还竟是个保守的人,我对你那般投怀送抱,你竟不为所动,真是无趣。”姜临绍打断拂晓的话,再问她:“拂晓,灵素是否已经被你杀害了?”拂晓的嘴角一挑,得意道:“那倒没有,我只不过要她尝了一下饕餮指的滋味,她此刻想必是在寻找她一生中最渴望的光明吧。哎,有了饕餮指,何须我亲自动手,她自己也会奔赴黄泉的,届时啊,我只要找到她,还可美餐一顿呢。”阿洵听罢,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心想莫非这女子是哪里来的山精妖怪,以人肉为食?但拂晓早有准备,忽然自袖中抛出一枚暗器,那暗器触地便化成浓烟,浓烟散尽,拂晓已不知所终。
“若不是胸有成竹,她断然不会如此得意,向我们说这么多,只为炫耀。”姜临绍叹息一声,望向浑浑噩噩的紫官,幽幽地再道,“辰峰,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姜临绍留在客栈照看紫官,他拜托阿洵的事情,便是希望他尽快找到失踪的窃香门门主灵素,可以说她是他们唯一的希望。阿洵问姜临绍:“为什么去找人的是我不是你?你不怕紫官再缠着你,你无措尴尬吗?”姜临绍牵紧了紫官的手:“她要什么,我都会给她,我若不在她身边,哪里放心得下?”如此这番折腾,姜临绍像是开窍了不少。阿洵便吹着口哨走了,他一路走一路想,灵素要寻找的光明,究竟是什么呢?也许顺着这条线索,就可以找到她也说不定。他找了六天。第六天他在客栈里听人谈论起藏弥火山的岩浆,说是有人看到火山附近有一名失魂落魄的女子试图一点一点地攀到火山口。
阿洵给了银子拔腿便向火山方向跑去。
那名失魂落魄的女子,果然是灵素。那个时候她已经站在火山口,仿佛可以感觉到自己被一片火红的亮光包围着,那亮光,就像她幼年记忆中的朝霞伴着艳阳。
灵素纵身一跳。
一只强健的手臂揽住了她。
她的身体像一叶孤舟,轻轻荡回,额头撞进对方结实的胸口。
“你是谁?”“在下——”阿洵望着怀里目不能视的女子,此刻她的高傲荡然无存,有的只是心悸、娇羞,还有欲遮还露的瑟缩,他突然觉得,这还是第一次,到了书里这么久,在对别人说起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产生了一丝犹豫,“在下,姜辰峰。”如果可以坦白地告诉她,我叫阿洵,是不是也是一件美妙的事?
灵素听阿洵讲了事情的经过,激动的情绪稍稍抑制住了。毕竟饕餮指只是一个共性,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反应,虽然他们最终都不免奔赴同一个结局——疯狂而死。但时间有长有短,表现也各有不同。
灵素是窃香门的门主,自幼就熟知饕餮指的危害,此刻她经过阿洵的一番提醒,冷静下来,有些如梦初醒的感觉。
她强行归整了自己的理智,对阿洵说道:“我有办法可以暂时缓解饕餮指对我和那位紫官姑娘造成的迷惑,但是,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得找到拂晓,夺回饕餮指,我们身上的魔咒才有可能彻底解除。”阿洵便带着灵素马不停蹄地赶回客栈。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阿洵对灵素的照顾极为体贴周到,他怕她再度受饕餮指的影响,离开他去寻找光明,便时不时地抓紧了她的手,她的手柔软而光滑,用世间任何的词都难以形容,每一个触碰的瞬间,他心中那沸腾的、沉醉的感觉就无比强烈。
灵素问阿洵:“究竟光明是什么样的?”阿洵不知该如何形容,只好反问:“你的眼睛是天生这样的吗?”灵素摇头,道:“是一场意外导致我双目失明的。六岁以前,我看见过碧空、艳阳、彩虹,还有许多腐骨山的自然风光。”阿洵看灵素那副既憧憬又惆怅的模样,不禁替她心疼,灵素却又突然问,“姜辰峰,我能看看你的样子吗?”阿洵愣住了:“如何看?”“用手——”灵素伸出她的双手,“对于我们失明的人来讲,有时候,双手就是眼睛,甚至有可能看得比眼睛更清楚。”阿洵略为犹疑,牵过灵素的手,放在自己英俊的面颊上。灵素欣喜地用指腹轻轻地摩挲起来。可是,那天神般的轮廓,哪里是属于阿洵的啊,那是属于姜辰峰的,灵素记住的,也只会是姜辰峰。她心满意足,笑道:“我可以断定,你必是一个俊朗非凡、英气逼人的男子。”阿洵苦涩地笑了。
回到腐骨山飞鹤客栈,灵素很快替紫官镇压了饕餮指,紫官如梦初醒,怯生生地望着姜临绍,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都记得。记得自己是如何说尽肉麻的情话,疯狂地追逐,以及就连深夜都不愿独自睡去,缠着姜临绍。姜临绍只好给她讲故事,几天几夜,他讲遍了他所知道的故事,然后她终于支撑不住,在他的怀里睡着,他也便搂着她,静默呆坐。想起那一幕一幕,紫官就感到面颊像火烧似的。姜临绍却故作镇定,只问灵素:“可知道该如何找回饕餮指?”灵素道:
“饕餮指在窃香门,一直是以九曲玄冰镇压的,我可以利用九曲玄冰与饕餮指之间相生相克的联系,将饕餮指召回。”“可是,窃香门已毁于那场大火了。”灵素摇头道:“九曲玄冰是坚不可摧的,拂晓可以火烧窃香门,却烧不掉九曲玄冰,九曲玄冰拔地而起,更加带不走,它依然会在那间石室里。”这样一说,众人的眼睛里才又多了些光亮。事不宜迟,他们便疾疾地前往窃香门。
灵素虽然看不见火灾之后的废墟,但那些焦土的气味熏得她阵阵难受。哀伤之中阿洵的手再度覆盖过来,指腹轻轻地在灵素的手背上点了点,仿佛是一种无声的安慰。九曲玄冰果然完好无损。九曲玄冰可以感应到饕餮指的大致方位,并且,配合灵素的法坛及咒语,也可向饕餮指发出指令,命其归位。灵素便就地起了坛。寂静的石室里静谧阴森,只有烛火燃烧的声音和灵素喃喃念出咒语的声音。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再一炷香。第三炷香烧尽的时候,突然灵素的额头红光一闪,她猛地睁开她如枯井般的眼睛,喷出一大口鲜血,身子一软,便昏倒在地。
灵素醒来的时候,面色苍白,四肢也疲软乏力。
“饕餮指,如今还在叶荒城里。”灵素虚弱地道,“这是九曲玄冰感应出来的。可是,拂晓也定是怕我会用九曲玄冰号令饕餮指,所以,她在饕餮指上做了手脚,我一旦施法找到饕餮指并强行将其召回,便会立刻受到反噬之气的侵袭。我中了她的圈套了,没想到她竟这样深思熟虑,狡猾歹毒。我想,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多作一次法了。”灵素倚在阿洵的怀里,楚楚动人的眸子里,虽然无光,却因为那闪烁晶莹的眼泪而变得妩媚动人。阿洵看着她,安慰道:“你不必急,我们再想别的办法就是。拂晓拿了饕餮指,无非是想害人,我们便看看哪里有怪事发生,一路追寻,定然能找到她,然后,就算与她硬拼一场,也一定要夺回饕餮指。她一介女流,哪里是我们的对手,大哥,你说是吧?”姜临绍面色沉重地看了看灵素,附和着点头:“灵素姑娘不必太忧心了。”灵素虚弱地一笑,闭上了眼睛,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早,他们便买了马车,离开腐骨山,疾疾地赶回叶荒城。阿洵一路上都小心翼翼地照顾着灵素。刚进城,便又听见百姓议论城里疯狂的怪事。拂晓果然在这里。
他们谁也不知道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她为什么要用饕餮指恣意害人。可是,他们却渐渐地发现,这段时间以来,所有因饕餮指而疯狂死去的,全都是年轻美貌的女子。这种巧合,莫非别有蹊跷?阿洵苦苦思索着,夜深人静,他独自走在清冷的长街上。
天空渐渐飘起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把油纸伞撑到面前。灵素依旧很虚弱,面色苍白,只是,这几日的调理倒让她可以落地行走了。她微微笑道:“我感觉似要下雨了,出来找你,这雨竟真的下了。”阿洵苦笑:“我纵然能看见漫天乌云,却不及你的敏感心细。”“老天爷夺走了你的某些东西,便会用另外的东西作为补偿,我看不见,但心却是明镜一样的。”灵素莞尔一笑,与阿洵并肩走在长街上。
细雨无声。风吹着客栈门口的红灯笼。客栈门内突然传出一阵哀哭,呼天抢地,将阿洵和灵素都吓了一跳。只听客栈里的人大声喊着:“女儿呀,你从不贪财的一个人,怎会吞金自杀呢?”阿洵心中隐隐觉得不妥,便敲开了客栈的门,见客栈老板的女儿横躺在地上,已没了气息。他学着姜临绍的手法,运功在死者的额头轻轻一抹,红色蛇形的印记一闪而逝。又是饕餮指。这女子不是吞金自杀,而是长久的压抑使她对金钱充满了想爱而不能的隐忍,饕餮指激发了她内心真实的欲望,为了将黄金据为己有,她疯狂到不顾一切地吞食掉它。阿洵和灵素都明白这其中的缘由,但谁也不便说破,只悲哀地看着客栈老板,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对拂晓的怨恨又深了一层。
阿洵突然想起拂晓在树林里说的那句话,她说,如果灵素死了,她找到她,便可以美餐一顿。那么,眼前这客栈老板的女儿,是否能够引来拂晓现身呢?她会来吃她吗?
阿洵悄悄地拉过灵素,在她的耳边低语一阵,他们没有离开,而是在客栈里租了一间客房。客栈老板一家就住在后院,他们将女儿的尸体停放在屋内,用白布盖着,然后踉踉跄跄地奔忙后事去了。阿洵站在窗口,居高临下,密切地注视着后院的动静。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夜越来越深。淅淅沥沥的雨也越下越大。黑暗中突然有一道人影儿闪出。没错,是拂晓,她真的来了。阿洵的嘴角露出得意的笑,推开窗,飞身落下,稳稳地站在拂晓面前。“我等你很久了。”拂晓知道姜家的兄弟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她亦担心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所以,这段时间她行事极为小心翼翼,却还是冷不防地被阿洵逮了个正着,她总归是有些怨愤和惊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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