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光中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28
|本章字节:3008字
诗人满天飞、文学草根遍地长的年代,没有人能够幸免。我和同学在班上办了本杂志,还印了出来。小小的成功,让我们很是得意。接着,我们热情高涨地拉起队伍办文学社,同学当社长,我是主编。我拿着自己写的征稿启事在学校里四处张贴的时候,被校学生会盯上了。他们正物色宣传部副部长,把我招了安。我直接到校学生会挂了个宣传部副部长的职务,连升三级。
征文像雪片一样飞来,文学社开张了。才子和才女一箩筐,大家把好的文章一凑,够了就找几个写字好的开始抄写。写好了,就拿到女生楼的围墙上贴。女生楼旁边有一个食堂,大家打完饭后,习惯站在围墙边,边吃边看。
突然之间,周围的人都开始写诗了。我不写诗,一是看不懂,二是不知道该如何写。文学社和诗社的人和我关系都不错,因为我看,谁也不得罪。大家在我面前朗诵诗歌的时候,我大概总是说:“不错,不错。”说实话,那个时候,大家都处于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只有写作者自己知道在写什么、说什么。焦虑、激奋、骄傲、蔑视,所有的情绪都错综复杂地混在一起。我以为诗歌就像一幅毕加索的画,正常的人一般只会张大嘴巴。
在周围环境的熏陶下,我记住了这样一个诗歌的时代。北岛、舒婷、骆一禾、海子等人的名字常挂在我的嘴边。我曾经用一个晚上,抄写了一份《马楚·比楚高峰》。我给诗人们朗诵那些大气磅礴的诗:“我行走在街道和大气层中间,秋天降临……”
我更喜欢读外国的,一本接一本地读。卡夫卡、马尔克斯、福克纳、福楼拜、加缪、萨特、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大师的作品被我扫荡一空。我也读中国的先锋,知道两位青年作家:一个苏童,一个余华。我给寝室的老二推荐过苏童的《妻妾成群》,老二说好看。
毕业后,很多文学青年选择了从文的道路。他们要么考上文学研究生,现在在大学当教授,要么在杂志社当主编,要么在国家机关当笔杆子。我来了个大转身,入了i行业。我经常跟朋友说,我在软件设计上应用的知识,好多都是从上看来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能鉴赏一部的话,你去设计软件,也不会相差很大。
说实话,我曾经为自己浪费时间读那么多后悔过。但越到后来,我越觉得青春的痕迹以一种神秘的方式重回到自己的生活中。
我一直在想,什么是青春呢?
它或许是这样一种状态:青春就是一只无头苍蝇,有无穷无尽的热情和生命的燃料。喜欢的东西,你就会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你会燃烧,也可能把自己烧死,或者觉得死了也值得。等到稍微成熟世故,你会觉得这种青春的态度很可笑,甚至有些想忘记它。但是,时间再长久一些,那种画面会一次一次地重新回来,你终于有机会心平气和地看待自己成长的岁月。那时,你不再是挑剔、埋怨、失落和后悔,而是怀念那种青春的状态。
现在的我,也终于走到这个时候,回头看历史的深处那个披散着一头长发的身板单薄的小伙子。他莽撞、单纯、漫无目的,但勇往直前,对梦想执着,曾经百折不挠地固执地追求过自我的成长,不管对错。
是的,你总是有些混乱不堪,总会做些荒唐的事情,总会有些厚颜无耻,甚至自己都觉得忘恩负义。你意识到干了很多出格的事情。甚至,有一天,你会幡然醒悟,痛哭流涕,甚至后悔不已。
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你还活着,你并没有成为坏人。未来仍然存在着很多转机,冥冥中自有天意。我知道,那就是人生中独一无二、一去不返的青春,那就是我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的来源和基础。我理解它了,接受它了,它是我永远的大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