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眼球的雨刮器》(2)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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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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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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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8956字

李芸走了,她说她实在混不下去,不如出去闯闯。走的时候,她拉着我的手,哭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她不是因为离别的伤心,是恐惧未来生活的险恶。她把她外婆留给她的一个纯金手镯卖了,把她最心爱的一根铂金项链和一块梅花金表也卖了,而后去金桥市场买了一套仿真手饰和一块塑料机芯的仿名牌表。她冷笑着对我说,章情人、职业、山盟海誓……都是假的,既然如此,她又何必把那些昂贵的真货留在身上!她还买了一身黑色的镂空内衣,一条很短的皮裙,一件后背开口极低的紧身毛衣,穿上以后连胸罩的扣子都能够看见。她一件一件套上这些新买的衣物,在我面前跨着大步走来走去,简直让我头晕!我真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有时候李芸的念头是很疯狂的。


实在怀念我们三个人同在剧团的日子。你记得吗,有一回我们在剧团对街的餐馆吃自助火锅,我们别的不要,专挑基围虾拿,每人吃了两大盘,火锅店的老板心疼得呲牙咧嘴,不停地啧着舌头,像是牙缝里嵌了钢丝。结果我半夜里又拉又吐,李芸出了一身过敏性的风疹,你上火,嘴角上鼓起两个小灯笼样的燎泡。我们三个人,谁都没有逃过一劫。李芸说,瞧瞧,穷人发财,就是这个样子!


郑晓蔓想不出来翁达杰现在怎么变成章远足、泡酒馆。她怎么也没有料到,带花园的楼房倒是租下了,可是翁达杰当上了二房东,他把楼上楼下所有看得过去的房间全部租给了中国留学生,自己蜗居在顶楼半间阁楼里,那房间进去之后非但不能直腰,还无法放进一张像模像样的床,只能够在地毯上直接放张床垫。翁达杰解释说,反正他回房间也就是睡个觉,弄得太铺张了是浪费。


郑晓蔓在那栋小楼里住了三个月,每天都跟环境中的脏、乱、差作斗争,每天都是失败,前功尽弃。厨房里两只大冰箱总被各种方便食品塞得快要爆炸,地面从来没有人打扫,油腻得无处下脚,煤气灶上络绎不绝地有人做饭,奶渍、油渍、菜汤、饭粒撒得到处都是,天长日久,强力清洁剂都无法擦出原貌。卫生间更不能提,早晨最拥挤的时候,提着裤子在门外等十分钟都未必能够轮上使用,堵塞、漫溢、水管爆裂更是常事。郑晓蔓算了一下,二百平米的小楼,五个房间,最多的时候住进了八个人,陈朽的地板终日咯吱咯吱响个不停,真正的不堪重负。


在章下巴,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正在变得陌生,非常陌生。三个月刚刚住满,她对翁达杰说,我要回去了。她说,我不能够忍受把银行存款当神供着的日子。


又过三年,郑晓蔓再去英国探亲,带着十岁的儿子翁小杰。翁达杰的博士后研究已经结束,拿到了绿卡,在伦敦鸽子广场附近租下了摊位,正经八百做起了卖货商人,与他十几年辛苦研究的学问彻底再见。原先那栋小楼,他干脆贷款买了下来,一次性地包租出去,自己在伦敦贫民区另外租了一大间公寓房,境况多少有一点改善。


郑晓蔓和儿子到达伦敦机场那天,翁达杰开着一辆米黄色的二手丰田车去接她们母子,并且慷慨大方地带她们去了必胜客,吃儿子最喜欢的意大利比萨饼。翁达杰坐下来之后,指点着店堂里的一切,对儿子说:想吃什么,尽管要!很有些挥斥方遒的意思。


而后,他扳着指头,以数学家特有的精细思维,开始对郑晓蔓细数他的每一笔收入,每一张存单,每一种增源节流的办法,每一点拓展生意的打算。郑晓蔓听得不耐烦,频频皱眉。翁达杰察觉到了,不太高兴地说她:人不能总是在云端上生活,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就这个样,我现在就是处在这个阶段里。


郑晓蔓本想把儿子放在英国读书,等他适应了环境之后,自己还回国内工作。但是她很快发现这样的安排不合适。翁达杰绝对舍不得花大钱送儿子上私校。公校倒是很便宜,但是教学太差,风气也坏,儿子去了等于放鸽子,撒出手就很难收回来。再说,翁达杰一心放在如何赚钱上,他每天早晨给足儿子一天的饭钱,就什么也不管了。郑晓蔓说他,他却振振有词:英国的孩子都这个样。


英国的孩子是这个样,那是人家的成长环境,中国孩子从小被父母学校管习惯了,不管就会很糟糕。郑晓蔓只有这一个儿子,她不能冒这个险。


住了半年之后,她把儿子又带回国内来了。


翁达杰丝毫没有反对。郑晓蔓真的不知道他心里整天想些什么。


我去医院检查才知道,我已经怀孕了,都快三个月了。其实我们最后那一次做得很短,你是匆匆忙忙退出来的,你说你心里难过,很难过,因为你不忍心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


说了不忍心,你还是走了。如果反过来,我舍不得你,我就不会走。


不说这些,说了我也难过。


那个脸上满是雀斑的年轻护士拿着我的病历问我:你丈夫呢?我告诉她我没有丈夫。本来我想撒谎,后来我怕她要结婚证看,还是说了实话。男朋友总该有吧?她说。我回答她:男朋友出差了。她撇着嘴角笑了笑,明显是不相信。在她的眼睛里,我这样独自就医的女孩肯定是做小姐的。我无话可说。


上了手术床之后,医生的手脚很重。她扳着一张铁板一样的脸,眼睛在口罩上面像金鱼一样鼓着,好像生气得不得了的样子。冰冷的刮刀在我的子宫里进进出出,牵心拉肺地疼,我忍不住地浑身哆嗦。那个长雀斑的护士呵斥我:别娇气!你动来动去,手术还怎么做?


乔乔,你知道的,我从来都不娇气。这不是一回事。


过了很久,我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护士忽然叫了一声:哎哟!我看见医生停了一下,直起腰,转身出门。她就这样把我光着下身扔在手术床上。我的双腿仍然大开着,冷风从下身灌进去,说不出来的那种寒彻。护士到旁边接电话去了,我不敢开口问她是怎么回事。空调机还在呼呼地响,温度打得很低。她一点儿都没有考虑到我会冷。我整个的身体都好像浸在冷水里。


鼓着眼睛的医生终于又回到手术室里,并且带来了一群满脸兴奋的年轻男女。我看见他们的胸前都挂着实习的牌子。其中有一个男孩,他真小啊,简直就像个十七八岁的中学生模样,脸红着,眼睛躲躲闪闪,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医生大声招呼他们:过来过来!都过来看!他低头走过来,从眼角偷偷看我,而后站到了人群最后。


七八颗黑黑的脑袋凑在一起,在我敞开的身体前,轮流窥探我最隐秘的、最不能见人的私处。每个人又轮流端起一个托盘,仔细看那里面的血污。那是我的孩子,尚未成形就已经死亡的孩子。我听到女医生讲解说:同卵的双胚胎……


如果我能够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起身就走。我不是标本,也不是无知觉的物体,怎么可以接受这样的轻慢和羞耻。


可是我已经虚弱得没有开口的力气。寒冷和疼痛使我的身体缩成了一团皱巴巴的抹布,摊开在无遮无挡的手术床上,任人使用。


星期五晚上,郑晓蔓的儿子翁小杰从寄宿学校回来度周末,跟郑晓蔓有了如下的一番对话。


郑晓蔓把一块油汪汪红亮亮的红烧鸡翅夹到了儿子的饭碗里,目光切切地盯住了儿子的脸:小杰,有件事情,妈妈要跟你商量。是一件大事。


翁小杰把碗里的鸡翅夹起来,举到半空,正面看一看,反面再看一看,面无表情地送回菜盘中:翅根太肥了,我要吃翅尖。


郑晓蔓立即从菜盘里翻出一块翅尖,送到翁小杰的筷子上。小杰,你听我说,妈妈和爸爸之间……


你们要离婚?翁小杰打断了郑晓蔓的话。


郑晓蔓张口结舌:你怎么会这么想?


很正常啊!翁小杰把鸡翅送到鼻尖下嗅了嗅。你们老是分居,如果是外国人,早就离婚了。


郑晓蔓面红耳赤,有点像是被别人窥探隐私似的。不是这个原因,小杰,你听我说。


翁小杰把鸡翅的一端送入口中,吮吸表皮上的汤汁:我无所谓。他嘴巴里呜呜噜噜:你们要是愿意离,那就离。


郑晓蔓追问:如果我们离婚,你会选择跟谁生活?


我谁也不跟。我已经大了,可以一个人生活了。你们每个月把生活费打到我账号上就行。翁小杰说得漫不经心,稚气十足的脸上,有一种跟年龄很不相称的冷漠。


跟我说实话,你喜欢你的爸爸吗?郑晓蔓问完了这句话,忽然觉得自己在儿子面前有点蠢,智商不够高。


翁小杰开始全神贯注嚼鸡翅,把翅尖上的脆骨嚼得咯吱咯吱响,神情很享受。


郑晓蔓小心翼翼变换了问话的角度:我只是提一个假设:假如有可能,你愿不愿意有一个更理想的爸爸?


翁小杰吐掉了嘴巴里的骨头渣,目光在菜盘中搜巡,寻找下一个中意的目标。谁不想要一个亿万富翁的爸爸呀。他懒洋洋地说,可是,已经是这个样了,换一个爸爸也怪麻烦的,还是马马虎虎混着吧。


郑晓蔓叹一口气,觉得跟儿子的谈话无法进行下去,他们之间根本就是两股轨道上跑的车,无法汇合到一个共同的点。


傍晚,郑晓蔓在超市买了一张打50元送100元的电话卡,就在街头的电话亭里给翁达杰打电话。


太阳把西边的阴云撕开一道口,激情洋溢地探出半张脸,满世界都是黄昏时五彩斑澜的亮。热气从路边的草地和灌木丛中蒸腾而起,潮潮的,带着隐约可见的雾霭,一缕缕地飘摇和缭绕。穿露脐小背心的女孩们手里拿着和路雪的冰淇淋,三三两两地穿着彩色拖鞋结伴逛马路,展示她们漂亮的身材和涂抹得红蓝绿紫的脚趾甲。


翁达杰接电话的声音粘稠慵懒,明显是半睡半醒地在床上眯着。哈罗?他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句。


郑晓蔓听到电话深处咖啡在壶中烧沸后的咕嘟声,咖啡杯碟碰撞后的叮当声,从壶中往杯里倒咖啡时的哗哗声。她甚至闻见了早晨弥漫在房间里的咖啡浓香。


翁达杰,你现在过的是贵族的日子,终于有人把早餐做好送到你的床上了。郑晓蔓本来不想刺激他,话语一出口,却不由自主地尖酸。


翁达杰倒也不生气:人家自愿效劳,我能有什么办法?


郑晓蔓控制不住地发了火:我不能允许她睡我的床!你让她从房间里滚出去!


翁达杰心平气和:床是我买的,房子也是我租的,邀请谁过来跟我同居,是我的自由啊。


翁达杰,我们现在还没有离婚,我有权利告你!


向谁告?翁达杰问。


郑晓蔓满脸胀红。她能够想像出来他此刻躺在床上,肩窝夹着电话,伸手把那个越南女人揽过去,闭上眼睛,掌心在她的棕色身体上游走的样子。翁达杰,她带着哭声说,你不要欺人太甚!


翁达杰冷静地回答她:其实是你先欺负了我。你对我的现状不满意,你鄙视我,轻慢我,用你的脸色和眼神竭尽全力打击我。总之一句话,你不肯过来做我同甘共苦的太太。


我们还有儿子,你要想想儿子。郑晓蔓提醒他。


翁达杰说:无所谓啊,儿子的监护权归你,我付抚养费好了。反正是我的种,将来他走到哪儿都不能不认我。


郑晓蔓气得七窍生烟,砰地搁上了话筒。


一个跟儿子差不多年纪的中学生背着个大书包,站在距郑晓蔓一米远的地方,客客气气问:阿姨,你的电话打完了吗?


他手里捏着有悉尼歌剧院图案的电话卡,穿着白色的翻领汗衫,蓝色运动短裤,轻便沙滩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眉眼,一看就是那种规规矩矩的好孩子。


郑晓蔓感觉自己刚才的态度太激烈,让孩子看了不太好。她带着歉意说:打完了,打完了,你用吧。她伸手去拔电话卡的时候,念头转了一下,对那孩子勉强一笑:对不起啊,阿姨还要再打个电话,就一分钟。


她重新拨号码。还好,要找的人那边电话畅通。大林吗?她说,我是郑晓蔓。想请你出来一下。在心语茶馆好吗?有事。十分钟能到?好。


这一回简单干脆。拔出电话卡之后,郑晓蔓又一次对那孩子道歉。她走出电话亭,伸手招出租车的时候,还忍不住回了头,看那孩子在透明电话亭里的稚嫩又透着沉稳的身影。她想,如果翁小杰也有同样的举止神情,她真是不怕什么离婚,离一百次都不怕。


出虚汗。阵痛。流血。整整一个星期,腿软得不能出门。


睡得太多了,就做梦。缠绵悱恻的梦,匪夷所思的梦,血淋淋的梦。梦魇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身上,惊醒过来,总是一身大汗。


今天中午做的一个梦最是特别。我梦见我被什么人宣判死刑,立即枪毙。至于我犯的是什么罪,宣判我的又是些什么人,醒来之后统统忘了,因为这不重要。


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是行刑的过程,我在中弹之后如何艰难死去的过程。


我被反绑着双手,跪在一片寸草不生的沙砾地上。看地形,感觉章淮河那种气势的河。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河水改道了,或者干涸了,成了现在这副荒凉的模样,成了对犯人行刑的好地方。


我跪着,四野无声,四望无人,天地之间只有我孤独的身影。一颗子弹从前方不知道什么地方射出来,准确击中了我的胸膛。鲜血开始涌流,汩汩地涌流。我丝毫感觉不到痛。我的灵魂像是从身体中脱离,事不关己地踞在我的对面,看我胸口流出的血,计算我肉体死亡的时间。但是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我的血液的粘稠度太高,伤口很快地淤结,凝固,剩下的一小部分血残留在体内,维系着我奄奄一息的生命,让我苟延残喘。


我很难受,非常非常难受。我的肉体已经飘浮在半空,距死亡仅仅半步之遥,可是血没有流尽,就不能够痛痛快快地死去。一个人在半死不活的状态中肯定是度日如年的。我不只是度日如年,简直就是度秒如年。如果我的双手不被反绑,我就会自己扒开自己的伤口,让那一点残血流出来,让我死得体面和舒服一些。


这时候你来了,乔乔,你来救我出苦海。到底是我贴心贴肺的爱人,你懂得我在这样的时刻只求速死。你救我的方式也是匪夷所思的。你走到我面前之后,一声不响,脱光衣裤,仰面躺下,把我沾满血污的身体抱起来,放到你身上。我们开始面对面的***。起先我惊魂未定,无法进入情况。可是,很快,你的激情挑逗起了我,我兴奋了,面孔潮红,心脏狂跳,动作的幅度加大,血液流动的速度随之加快。淤结的伤口被血流冲击,突然崩溃,残血哗地一声喷薄而出,溅了你满身满脸。


我面如纸白,慢慢地侧身倒下去,死了。我终于死了。死去的那一瞬间,我身轻如燕,舒服得像要从地面上飘浮起来。


郑晓蔓走进心语茶馆,看见大林已经先到了,正歪身在柜台上,跟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姑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把小姑娘逗得抿嘴直乐。大林的学校离茶馆很近,步行过来,不超过五分钟,郑晓蔓约他到这个茶馆,是为了就他的便捷。


大林一见郑晓蔓进门,立刻丢下小姑娘,赶过来告诉她说:已经订了个单间,很清静的。


郑晓蔓说:订什么单间啊?又不是两个人谈情说爱。她情绪不好,跟所有的事情都别扭着。


大林偷看她的脸色,没有反驳,只用嘴巴努了努,示意郑晓蔓跟他走。


原来这个茶馆的特色就是单间多,私密性强,适合幽会谈恋爱一类的事。郑晓蔓跟着大林一路走过去,看见很多单间的门帘低垂,里面隐隐传出来说话声,娇笑声,还有林林总总的暧昧声响。一时间郑晓蔓倒后悔约了这里,怕引出大林的什么误会。


进了巷道最里面的一个小间。也就是三四个平米的面积吧,紧巴巴地放着一张小藤几,几张藤靠椅,藤几上放一套青瓷茶具,白墙挂一幅简单的水墨画,带玻璃镜框的。刚才跟大林说话的小姑娘跟进来,拿着茶水单,请他们点茶。大林让郑晓蔓点,郑晓蔓了无情趣地说:你点吧。大林就点了一壶雨花茶。


片刻之后茶泡上来,小姑娘替他们各人斟上一杯,说一声:请慢用。就知趣地退出门去,顺手摘下门帘钩,还把帘子的边边角角掖实。


小间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沉寂。郑晓蔓端起茶盏喝一口,觉得茶汁没什么香味,颜色也发黄发旧,不招人爱。她知道这样的地方品茶不是目的,来客只为交谈,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交谈,所以她略皱一皱眉头后,什么话也没有说。


大林不喝茶,只一眼不眨地看郑晓蔓,看得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抗议道:大林你干什么这副样子?


大林慢悠悠地答:我等你开口啊。你肯定不是为了想我才约我来。


郑晓蔓思量着怎样把翁达杰要求离婚的话告诉他,却不料话还没出口,眼泪已经不争气地流下来了,慌得大林赶忙去拿桌上的纸巾包,抽一张塞给她,又抽一张塞给她,塞得郑晓蔓两只手心里填满了纸。她于是又扑哧一声笑出来,说:我可没有这么多眼泪要流。


大林把椅子挪过去,挪到跟郑晓蔓几乎是亲密无间的距离,摆出要跟她倾心长谈的样子。郑晓蔓不好意思太过拒绝,原先一肚子的倾诉愿望却消失了大半,只想快快结束这场谈话了事。郑晓蔓就躲开他的眼睛说:翁达杰要离婚。


大林愣了愣,有点做作地拍了一下桌子:他怎么可以这样!陈世美啊!


郑晓蔓不高兴地看他一眼:比得不恰当吧?我成了秦香莲那个档次的?


大林慌忙否定:不不,我随口这么一说。我是替你不平。翁达杰当初追求你,那可是不遗余力。我的天,人怎么可以一阔就变脸,何况他现在还没有阔呢。


不是这个问题。郑晓蔓感觉她跟大林的谈话有点吃力,就像她跟儿子翁小杰谈话一样,思路不能往一块儿去。不是这个问题。她强调说,我也有责任,我们彼此的生活不能合拍,又不肯互相迁就。


那么你如何考虑的呢?同意?大林的一条胳膊已经搭过来,放在了郑晓蔓的肩头上。


郑晓蔓扭一扭肩,让那只胳膊滑脱。不,我不想离婚。我要为小杰着想。有父亲和没有父亲还是不一样的。


大林顽强地把胳膊靠上去:其实要我说,离婚就离婚,现在看起来,翁达杰不像你从前所想的那么优秀。凭你的条件,离了婚,不会没有人再爱上你。


郑晓蔓扭转头,盯着那只搭在她肩头的男人的手,要求说:大林,你能不能把你的手拿开,我们好好说一会儿话?


大林干脆站起来,脚勾着藤椅,把椅子推到了一边去,自己绕到郑晓蔓身后,俯下腰,把他的额头贴到了郑晓蔓的颈窝里,低低地说:晓蔓,我一直喜欢你,你不是不知道……


郑晓蔓用手去拨开他的脑袋,一边说:不行,我现在没这个情绪,你不要趁火打劫。


我真的喜欢你,我巴不得你跟翁达杰离婚……大林的呼吸已经开始变重,滚烫的嘴唇在郑晓蔓耳边蹭来蹭去,寻找郑晓蔓的嘴唇。


郑晓蔓大声叫起来:大林,你不能……


没等她把话说完,大林一把捂住了她的嘴:晓蔓晓蔓你不要这么大声好不好?这里经常有我的同事来,还有我的学生……


郑晓蔓被他捂得难受,一个劲地甩头,挣扎。大林却误以为她翻了脸,不顾一切地要嚷嚷出去,心里发虚,把郑晓蔓的嘴捂得更紧,形如谋杀。郑晓蔓透不过气,几欲窒息,脸都白了。


一个紧捂对方的嘴巴不敢松开手,一个要呼吸,要自由,乱麻怎么也解不开。郑晓蔓只好用一只手从皮包里摸出笔,在纸巾上写了几个字:你放手,我不会喊。


大林放了手,脸色还是张惶,心有余悸的样子。郑晓蔓瘫在椅子上,呼呼地喘了好一会儿气,说:大林,我瞧不起你。


大林很沮丧,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脑袋突然就发了昏。


郑晓蔓整一整衣服,站起身说:我要走了,茶钱归你结。


大林在后面追上一句:晓蔓我真是爱你的。


郑晓蔓拎着包往外走,没有回答,更没有回头。


大林和郑晓蔓是大学里的同班同学。说起来,大林真是从大一开始就爱上了郑晓蔓。没有办法的是,大林在老家早就有了女朋友,女朋友又争气,跟他同时考到了南京读大学,双方家庭还是世交,关系非同寻常,大林不大有可能抛弃旧爱结新欢。这样,大林对郑晓蔓暗恋了三四年,终是不成正果。


大学毕业后,郑晓蔓分到省里的一家杂志社工作,大林考上本校研究生,继续读书。大林不甘心就这么放走了郑晓蔓,便给她介绍了也在读研究生的老乡翁达杰。大林的私心是这么想的:郑晓蔓要是和翁达杰成了一家人,借着同学加老乡的这一层关系,郑晓蔓就可以永远生活在大林的视线里,他想见到她的时候,随时有机会见到她,好歹心理上也是个安慰和满足吧。


郑晓蔓和翁达杰的第一次见面,大林安排得极为浪漫:初春,黄昏四点钟,在玄武湖樱洲过了桥的第一株樱树下。当时正值樱花盛开,黄昏的光线透明澄净,满树繁花飘浮如云,樱花雨把地面铺出一层粉白,走在那样的树下,心尖尖都会颤抖,会把微不足道的好感膨胀成惊天动地的爱情。


郑晓蔓那天穿一件米白的长风衣,脚上是一双同色的小皮靴,长发飘拂,踩着粉白的樱花走过来,过路行人纷纷地掉头朝她看,标标准准一个下凡的樱花仙子。大林一边在心里感叹她的美,一边诅咒老乡翁达杰:便宜都让他占了。


翁达杰那时候其貌不扬,一副理科高材生的木讷样,说话带乡音,衣着打扮跟时尚完全不赶趟,一般说来不容易交上郑晓蔓这么优秀的女朋友。但是郑晓蔓有一个最大的软肋容易被击破:她自己不可能做好的事,倘若别人做到了,她对做到的那个人就会盲目崇拜。比如她小时候学提琴,学了几年没有学下去,之后她对乐器玩得好的人一律五体投地。她学外语,学不精,对外语系的人就一直都有神秘感。翁达杰是数学系研究生,偏巧郑晓蔓小时候最惧数学,所以翁达杰在她心里的形像马上高大,什么乡音啦,土气啦,貌不惊人啦,在她眼睛里统统成了优点,成了天才和奇才的标志。


整个见面的时间,翁达杰木头木脑谈的都是一件事:数论研究。身边两个学中文的人??郑晓蔓和大林,完全听得稀里糊涂,云里雾中,丁点儿没有插话资格。


郑晓蔓被翁达杰迷住了。她答应了跟他的再见面。


第二次见面是在大学校园里,沿着校园林荫道走了一圈之后,因为无处可去,翁达杰请郑晓蔓到校外小餐馆吃晚饭。


菜是翁达杰点的,简简单单四个家常小炒,不奢侈,也不简慢。吃完了翁达杰到柜台去付账,郑晓蔓看见他伸手从裤袋里掏出一团钞票,纸球似地放在柜台上,一张张抽出来,抹平。都是一块两块的小票子。全部抹开后,点来点去不够数,他只好跑回来,问郑晓蔓说:你带钱了吗?郑晓蔓起身说:我来付吧。翁达杰按住她不肯她动:只差两块钱。给我两块钱就行。


翁达杰的神色和语气,不亢不卑,没有把借钱当羞辱,也没有为自己带不够钱而难堪。他把钞票团成一个纸球塞在裤袋里的样子,完全是一个对钱没有概念的人,除了学问不知道世上还有更大的事情的人。


郑晓蔓喜欢他的就是这一点。她认为这样的人才能够成大事立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