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枕上的花朵》(3)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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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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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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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7960字

我于是明白,我什么都不必再说。我只跟她讨论了新开播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血疑》,又说了一会儿枕套上绣花的技术问题,然后告辞出门。我想,她说过要把百年好合四个字绣到枕套上去的,现在应该可以做动手的准备了。


不久我结了婚,调离了机关,到另一个单位工作。我知道余爱华实际上一直都没有结婚。几年之后又听说她自费出国。那时候她已经入了党,提了副处。她是先***,再辞职,才办妥了出国手续的。机关里又一次全体震惊,甚至比听说王强的嫖娼还要吃惊。要知道,余爱华为争取入党,经过了多么不懈的努力啊。


还有那只枕套,余爱华既没有绣上她心仪的词句,又没有舍得丢弃,她夜夜枕它入睡,是不是觉得枕上的花朵也可以在心里常开不败呢?


那晚我一直坐到了十二点以后。因为房间里黑着灯,女儿的呼吸声又如同催眠小曲,我实在困倦不堪,只好站起来,赤了脚在房间里走动。我不明白余爱华天天深夜归来,清早出去,怎么还有精力在床上折腾出那么大的动静。莫非澳大利亚的牛肉比别处养人?


楼门前的车道上响起了碎碎的脚步声。接着,听到钥匙在门锁中索索地转动。我赶快走出房门,随手拉开门厅里的吸顶灯。余爱华被倏忽而来的光线晃得眼睛直眨巴,一只手下意识地举起来挡了一挡。我看见眼前的余爱华是一个胖墩墩的中年女人,上身一件过臀的桃红色织花毛衣,下面配大花九分裤,花卉的色彩非常鲜艳,裤子的弹性也好得过份,腿面和腿肚的肌肉勒出圆弧形的突出线条,十分不堪。还好,脚上一双平底软皮鞋是黑色的。今年流行穿彩色牛皮鞋,她倒是没有紧跟潮流,将自己从头到脚地用色彩武装起来。


她适应了楼里的光线,放下那只遮光的手之后,有片刻时间,我怀疑站在面前的是不是我的同事余爱华。她的脸不再是那样凹凸有致轮廓分明,而是臃肿虚浮,眼袋、颧骨、嘴唇都是鼓出来的,松松地悬着,密布了细细的皱纹,纵欲过度或者酒精中毒的那种症状。难以接受的是她的化妆技术,粉底打得既厚又白,剃光的眉骨上画着蚯蚓一样弓起身子的细眉。国外唐人街的中老年女性都喜欢画这样的眉型,我实在弄不懂这是怎样的一种审美情趣。


我试着喊她:余爱华?


她愣愣地盯着我看,惊讶得不能自已:我的天哪,怎么会是你?


她一把拖起我的手,一直把我拉到楼梯下的卫生间里,关上了门。我们在这儿说话,别弄醒了孩子们。她说:你女儿,她叫苏姗吧?搬过来的时候提起过你的名字,当时我还在想,是不是我的那个同事?我后来还想细问,太忙,没找着时间。唉呀太好了,我们会在这儿见面!你说这是不是缘份?


我说:都这么多年了!


她也说:都这么多年了。你女儿都这么大了。她垂下头。再抬起来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圈隐约有一点红。我的心里也就跟着酸涩起来。


我们互相都没有提对方的变化。人到中年,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她大致地问了一下我的现状,我作了如实汇报。然后我反过来再问她,她好像不太愿意回答,手捂着嘴打一个大大的哈欠,不无疲惫地说:太困了,都已经一点钟了。我们明天再说吧。明天我休息,有一整天时间。


我送她到楼梯口,恋恋不舍地看着她上楼。因为处于攀登的姿势,她的身体微微前弓,臀部撅起来,过长的毛衣被臀尖顶出两个小小的山头,而且随迈腿的动作有节奏地高低起伏着。我发现她穿这一身衣服其实很性感。起码杰克是喜欢的。


回到女儿房间,脱衣躺下,早先的困劲全没了,很久都没能睡着。难得的是楼上没出现令我尴尬的响动。余爱华知道有我的存在,某些举止着意收敛了吗?如果她跟杰克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杰克又是否能够理解?


忽然地,我又想起二十年前走进我的办公室里,郑重其事找我谈话的团支部书记余爱华。每个人的身体中其实都潜藏着两种以上的人格,因为环境的关系,很多人至死都没有表现出来的机会罢了。


我折腾到下半夜才沉沉地睡过去。早晨闹钟响,我听到了,我只是催促女儿起身,上学,然后我迷迷糊糊接着再睡。八点多钟,有人在外面咚咚地擂门。这时候阳光已经从窗外一直照到我的床边,零乱的房间里呈现出一种橙色的温暖,女儿睡过的枕头上残留着浅浅的凹痕,她换下的牛仔裤和运动套衫搭在椅背上,口袋里滚出的硬币在地上可爱地躺着,硬币旁边是她的粉红色拖鞋,一只的鞋头枕在另一只的鞋跟上,就像她小时候喜欢枕着我的小腿说话。


是杰克下楼开的门。下楼的脚步声沉重而迟缓,还夹着他大声的叫唤,大概是让门外的人不要性急。后来,他开门之后,就在门口跟来人说了一阵子话。我从窗户里探了探头,看见那是一个年轻的澳洲男人,穿一条带破洞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短袖套衫,头发脏兮兮地披到肩膀,胳膊上的汗毛丛丛簇簇,在阳光下泛出一层毛茸茸的金光。杰克跟他交谈几句之后,放他进门。两个人一前一后脚步咚咚地上楼。那个年轻人脚步与脚步之间的间隙隔得有一点长,我可以肯定他的长腿是每一步迈两格楼梯。


趁他们都不在眼前的机会,我赶快溜出房间,到卫生间洗漱、上厕所。我一向不喜欢让外人看到我油亮亮的隔宿面孔,尽管我已经是不需要过份注意形像的年龄。


我在上厕所的时候,听见楼上传出争执的声音。余爱华那一口怪腔怪调的英语夹杂在其中,而且渐渐地成了主角。她反复地、愤怒地说着一个词: o!no!还有没有,不可能之类的词句。出国十几年,她还是一口中国式英语,所以我马马虎虎能听懂一些词。杰克的舌头有点大,吐字含糊不清。也许清早他已经喝了过多的酒,酒鬼都是这么说话。那个年轻澳洲人,嗓门最高,性子也最是暴躁,说话又急又快,澳洲土音很重,我只知道他几乎每句话都带着一个英语的操字,其余就一概不懂了。


一开始,几方面的态度虽然都不够好,但是勉强还能够说理,有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意思。年轻人说得最多,步步紧逼。余爱华坚守阵地,拦截很死。杰克一声声地追问:为什么?为什么?也不知道是问余爱华呢,还是问那个年轻人?然后,不知不觉地,争吵就升了级,声音放得越来越大,尖叫,怒吼,咆哮,辱骂,什么最伤人就来什么。他们都忘记了楼下还有一个来作客的中国女人。即便余爱华还记得起来,但是事到如今,她想要顾着我也顾不上,她完全地陷入了两个男人的包围之中,声嘶力竭,疲于应付,连嗓子都变得沙哑起来,变成一种垂死挣扎的哀嚎。


我奔出卫生间,站到楼梯口,手扶着拦杆,想要上去劝解,又不知道会不会把事情弄得更坏。照他们的规矩,也许我应该退避三舍?或者干脆打911报警?


忽然地,楼上有嗵的一声闷响,像是有人跌倒,或者砸了什么东西。从这之后,形势一片大乱,脚步声杂乱地奔来奔去,啤酒罐叮里咣啷四处乱滚,盘子是照着瓷砖砸过去的,碎裂声惊心动魄,板凳肯定有一张四脚朝天,椅垫之类扔过去的声音发飘,不够份量,幸好还没有人头脑发昏地去碰电视机,否则还会有冒着黑烟的爆炸。


最后,是余爱华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心跳一下子加快,眼前有一点发黑,浑身都瘫软下来似的。我当时想上楼都没了力气。


幸好,随着她这声惨叫,一切都停止下来。楼上沉寂了约摸一两分钟时间,就看见那个年轻人阴沉了面孔,箭一样地从楼梯上冲下来,一阵风地从我面前刮过去,哗地拉开楼门,消失不见。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看见了他那张跟杰克非常相像的宽阔下巴。


然后,杰克跟着下楼。他也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只是他的步态无法像年轻人那样灵活,几乎是横着身体连滚带爬下来的。他看见了站在楼梯边的我,稍稍地一愣,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赶快追着年轻人出去。


又过一分钟,我听见杰克在外面发动了他的那辆破车。那车吭吭地哼了好一阵子,才勉强起步,呼哧呼哧走远。


我扶着栏杆上楼,只觉得两腿打飘,胸腔里嗵嗵地敲鼓。我一路走一路喊:余爱华!余爱华?


她鼻子嗡嗡地回答一声:我在呢。


我扑上楼去,一眼看见余爱华蜷在墙角地毯上,脸上血糊拉塌,也不知道是从鼻子里还是从额头上流下来的。她穿的那身大花睡衣上也有血,一点一点,触目惊心。看见我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的样子,她苦笑一下,说:吓着你了。


我弯腰问她:你怎么样?要不要报警?


她摇头:是杰克的儿子。


我愤怒:那你就该是他的母亲!他怎么可以对母亲下这样的毒手?


她不以为然:他亲生母亲就是被他气死的。


这一下轮到我无言以答。我去厨房绞了块湿毛巾,给她擦血,又打开厨柜找药品。她已经从地上移坐到沙发上,有气无力地说:别张罗了,我没事,一点外伤。


他常这样对你?我从她手上接过沾了血的毛巾。


偶尔吧。他没有钱的时候。


我惊讶:他来跟你要钱?他没有工作吗?


他挣的钱不够用。


他为什么不跟杰克要钱?


杰克更没有钱。他是拿救济金的人。


可是他有房子啊!光收房租就有一大笔啊!


余爱华得意地笑起来:房子是我的,我赚来的钱,我买的房。


我下意识地一声轻叫。现在我大概明白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余爱华盯住我的眼睛:接下来,你是不是要劝我离婚,让杰克滚蛋?


我声明:暂时还没有这么想。可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日子你感到幸福吗?


余爱华站起来,开始收拾地上狼籍一片的东西。我帮着她收拾。我们先把椅子扶起来,椅垫之类的东西归到原位,啤酒罐装进垃圾袋中,最后拿一把扫地的刷子扫那些破碎的瓷片。整个过程中,余爱华一直闷着头,专心想事情的样子。她最后跟我说了一句话:把杰克换掉又会怎么样?一百个人的婚姻,九十个人都不会圆满。婚姻就是妥协和忍受。


我承认她的话算得上至理名言。我还猜测到,杰克肯定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到澳洲这么多年,所经历过的曲折波澜,绝对复杂得超过我的想像能力。


晚上女儿回来,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她,她嚼着糖果回我一句:家常便饭啊。


我说:你这种态度,是不是也太冷淡了?余阿姨毕竟还是我们中国人。


女儿却跟我认真起来:怎么可能?她跟杰克结婚,已经拿到了澳洲身份。


我怔了半天,忽然觉得我在很多方面都天真得可笑。是啊是啊,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我怎么可以光看事情的表面得失而不计它的成本?


余爱华到楼下来,给我们拿来一包桔子,是她家后花园的桔树上长出来的果实。桔子不很大,但是清甜,澳大利亚这地方真是长什么都合适。三个女孩子很会察言观色,知道了她跟我的旧日关系,马上提出来需要请她更换一些家俱和厨房用品。她们并且立刻集合到了露丝房间里,商量之后,开出一张长长的清单。我以为余爱华会表示为难甚至拒绝,还要叫上一阵苦。我知道她的房子是按揭的,她维持这个家并不容易。可是余爱华拿着清单仔细看了一遍,一句废话没有说,折起来放进口袋里,答应近日就办。我嘴里不说什么,心里却有些高兴,毕竟她让我在女儿和她的同学面前很有面子。


她下楼的目的是请我们全体房客明晚吃烤肉。她说她跟杰克讲妥了,烤肉和烤肉炉都由杰克准备,她明天的晚班请假,这样下午就可以回家。她说,澳大利亚也没什么好吃的,她又不会做菜,还是烤肉来得热闹。三个孩子自然都欢呼雀跃。


她走了以后我才想起来,我竟然忘了问一问她的孩子,我是一直很想知道她有没有孩子的。我女儿在旁边很有把握地说,别问了,肯定没有。我说,你别乱下结论。她扬起眉毛:怎么是乱下结论呢?你看她到楼下坐了一会儿,把你带给我的一袋相思梅全吃光了,如果是妈妈,她肯定不舍得吃孩子的东西。我想了想,哑然失笑。我承认女儿的判断极有道理,孩子对母亲的辨识力几乎是天生的。


第二天下午,余爱华果然回来得很早,还带回来一纸袋的蘑菇、青椒、洋葱,说是可以跟肉类一块儿烤着吃的。她在后花园里清理出很大的一片空地,然后又检查家里的饮料够不够喝,纸杯纸盆需不需要再买,胡椒粉、孜然粉、盐是不是齐全。她穿着那身色彩鲜艳的衣服,楼上楼下跑个不停,真心地要把这场烤肉宴会办得让大家高兴。她还说:杰克会买肉,他知道什么部位的肉烤起来最嫩。我做这些事情总是不如他。她又问我,杰克是什么时候开车出去的?我说好像上午就走了吧?一直没看见他。她点点头:借烤肉炉去了。我们总是借他弟弟家的烤肉炉用。


五点多钟,孩子们回到家里。她们动手切那些蔬菜,切成拇指那么大,一块一块往铁钎上穿,一边嘴里不停地说着话,说学校里老师和同学的那些趣闻,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烤肉的乐趣不是吃,就在于这些大家动手准备的过程,充满温馨,充满情趣,不似平常的家宴,一人辛苦,其余人坐享其成,缺少关爱和平等。


六点钟,一切准备妥当,可是杰克还没有回来。我们坐在后花园里,边喝饮料边等。余爱华有些着急,不断地走到前门车道上去看。她对自己寻找的解释是:杰克的车不好,可能又在哪儿抛锚了。要不然,我们先吃些炒饭?她征求大家意见。女孩们坚决摇头,她们从中午起就开始节食,只为了晚上这顿盛宴,怎么舍得用炒饭来破坏气氛?


终于听到杰克那辆老爷车的吭哧吭哧喘息声。余爱华啊地一声叫,眉眼舒展开,笑得像个无锡泥阿福,跳起来就往前门跑。我们都一齐跟过去,准备帮忙往车下搬东西。杰克的车是扭来扭去之字形地开进车道的,而且停车时一下子没刹住,车头顶翻了门口的一个垃圾筒。我看见余爱华的脸上倏然变色,笑容像被一把刷子抹去了一样,嘴唇紧闭,眼袋和腮帮子都耷拉了下来,一声不吭。于是我和三个女孩子都站住不动。我们醒悟到有不好的事情将会发生。


杰克打开车门,踉踉跄跄地走了下来,又打开后面的车门,拎出沉沉的一打罐装啤酒。他拎着章语言、动作在此刻全都错位了。


余爱华一动不动,她的脸色由通红而变得青白,又由青白转而发紫,不新鲜的猪肝一样吓人。终于她对他叫出一句:你去死吧!还觉得不能解气,又补充一句:和你这辆该死的车一块儿去死!


杰克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又挨次看着我们的脸,结结巴巴地问出话来:为什么?为为为什么?出什么事了?


余爱华转过身,把我们几个用劲一推:走,我们叫车去餐馆,请你们吃海鲜!吃光用光算数!这个家我也不要了!


她真的把我们带到了一家香港人开的餐馆,鱼呀虾呀鲜贝呀点了好几个菜。她还叫了啤酒,一个人就灌下去两大杯,弄得我直担心她会喝醉了当场呕吐。女孩们都吓得不轻,谁都不敢多说什么,饭菜也吃得小心翼翼,结果桌上剩了好多。结账的时候,那顿饭花了一百多澳币。我抢着要付钱,她抓住我的手,死活不让,指甲把我的手背都掐出了几个血痕。


那天晚上我很久都不敢睡,张耳听楼上的动静,随时准备冲上去当灭火队员。还好,楼上静悄悄一点动静没有,很可能两个人都喝得多了,上床就烂醉如泥,想吵架也吵不起来。


隔天我起床之后,楼上依然安静。探头往窗外看看,杰克又在一身油污摆弄他的破车了。我走到楼梯口,往楼上喊了几声余爱华的名字,没有人答应。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出了门。生气归生气,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看起来两者之间她分得一清二楚。


我决定进城,到余爱华上班的地方看一看她。之前女儿曾经告诉我进城的详细路线,我很想试试凭自己的几句破英语能不能在墨尔本做成我想做的事情。我下楼找杰克,向他询问余爱华的详细工作地点。比手划脚纠缠了好一会儿之后,他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他很高兴地搓着手,连声说:ok,ok。他好像全然忘记了昨天所犯的过错和余爱华对他的愤怒,油污的大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抓住我递过去的本子和笔,以墨尔本的米黄色中央车站为基准,画出了到达余爱华工作地点的公交线路图。他的手指粗而短,指甲缝和关节处嵌满了黑色的油泥,小小的原珠笔捏在他手里,就像捏着一根掏耳朵的小棍子,陌生,而且还不灵活,画出来的线条也是歪歪扭扭哆哆嗦嗦,弄得他不断摇头,沮丧地笑,对自己非常无奈。他最后在我的本子上标了一个地名:维多利亚市场。他在这个地名上画了一个粗粗的圈,表明这是余爱华工作的地方,也是我的短途旅行目的地。


我没有购买月票或者周票,口袋里揣着现金上了路。在车站,我看见一个华人老太太站在一辆桔黄色公交车的车门口,用广东话对司机表示她的愤怒。中年的司机探出半个身子,用英语激烈地回击着。双方的语言我都听不懂,我估计他们之间也是不可能沟通的,可是他们照样有着表达自己意见的热情,双方的指责你来我往,活像表演一出荒诞情景的戏剧,使我忍不住发笑。这时候,他们双方在同时看见了我,马上把语言的对象转移到我的身上,广东话和英语从两边对着我的脑袋倾盆而下,然后眼巴巴地盼着我来搭起他们之间的桥梁。我无能为力,只好连连道歉,落荒而逃。


路上一切顺利。所有公交车的站名、每班车到达和发车的时间、快车还是慢车,标得清清楚楚,司机也都是严格按照时间表来操作,基本上不会让人无着无落地空等。比较起来,国内交通在时间的把握上完全就是信马由缰了。


我想像中的维多利亚市场,是一个有着维多利亚时代建筑风格的气派非凡的商业场所,所以,当我实际上已经走了进去,穿行在那一排排塑料大棚式的简易构架中时,我还在不断向人询问:对不起,请问哪儿是维多利亚市场?


我不知道国内的什么地方可以与此相比。也许早先浙江义乌和福建石狮的小商品市场跟章广东话、普通话、越南语、印巴语、阿拉伯语等等乱七八糟语言的吆喝,嗅着羊皮、羊毛编织品、廉价香水和香料、金属及塑料的小玩意儿散发出来的混杂成一团的气味,心里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我不是担心抢劫、偷窃、行凶、非礼这样一些实质性的伤害,我是无端地心跳,出汗,好像走进陌生梦境中又挣扎不出来的那样一种焦虑。


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我居然在成百上千的货摊中很快发现了余爱华。她那天穿着一件葱绿色外衣,非常显眼,在整体上灰秃秃的摊贩们中间一下子就跳了出来,醒目地招摇着。我这才明白她为什么总穿这些红红绿绿的衣服,她要在无边的千篇一律的货摊中突出自己,非如此不可。中国人还是比别人聪明。


我本来想马上跑过去,站到她的摊档前,给她一个惊喜的。后来我看见有一对六十多岁的中国老人从她摊前走过,被她招呼着停了脚,我就没有再凑过去,只是迂回着挪近了一些,看她怎么做成这笔生意。


她首先拿出来的是一大盒澳大利亚特产品:绵羊奶护手霜。那一盒很沉,打开来看时,是三四一十二瓶,整整一打。


买吧,从澳大利亚回国的人都带这个,冬天搽手再好不过。搽脸也行。纯绵羊奶制品,别处没有。她满脸堆笑,一口气地说下来,冰淇淋一样滑溜。


绵羊奶护手霜啊,国内也有的。老太太拿起一瓶看了看。


那都是假的,绝对没有澳洲产品这么纯粹。余爱华斩钉截铁。想想看啊,澳洲是出绵羊的地方啊,全世界还有比澳大利亚更好的羊?当然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绵羊奶了。大姐你试试。


那个被余爱华称为大姐的老太太,很被动地让余爱华捉住一只手,手背上涂抹了少少的一点护手霜。老太太戴着蚕豆大小的翡翠戒指,乳绿色玉镯,穿体面雅致的滚边唐装,操着带上海腔的普通话,一望而知是过来探亲的有点闲钱的老人。


怎么样啊?戴金丝眼镜的老头儿凑过去看老太太的手背。


好像……就这个样吧?老太太说不出个所以然。护手霜搽到手背上不可能有清凉油的瞬间反应。


那就买几瓶算了。老头儿似乎不忍辜负余爱华的一片好心。


多少钱一瓶?老太太开始问价。


给个整数,一百块,这一大盒都归你。


老太太马上胀红了脸:不可能的呀!你也要得太狠了呀!听我女儿讲,这东西最多卖三块钱一瓶的呀。


余爱华一拢胳膊收回了她的货品,好像生怕对方抢走了似的:大姐呀,货跟货不能比的呀。你说的那是什么牌子?我卖的又是什么牌子?她熟练地说了个英文单词。品牌货哎,原产原装,有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都是中国人,我怎么可能骗你?她把两大张印满密密麻麻英文的粉红色纸头放在两个老人面前。


总之是太贵了。至多这个价。老太太伸出四根手指,玉手镯在腕子上晃晃悠悠。


余爱华脸憋得通红,咬牙蹙眉跟自己的思想斗争了半天,无奈地一拍手:算了,五十块卖给你!你们是上海人,我是南京人,差不多也能算老乡。我不赚你们一分钱,只图你们回上海帮着做个宣传。


一整盒太多,我只要四瓶。老太太又缩回半只脚去。


余爱华惊叫:四瓶怎么够?你们来一趟澳大利亚,回去要不要应酬?亲戚啦,邻居啦,小保姆啦,小孩的老师啦……喜欢这东西的人不要太多哦!一人送上一瓶,好看又实惠,花不了几个钱,说起来还是外国货,你们想想……


老太太抱起那一大盒护手霜,掂了掂,大概还是觉得太沉,还在犹豫。


余爱华忽然从旁边的一大摞羊皮中抽出一张,啪地摊开在两个老人面前,手掌从皮面上柔滑地抚过去:要不这样,这是我摊子上最好的一张羊皮,我便宜点搭给你们,怎么样?


那的确是一张不错的羊皮,洁白,柔软,毛绒很长,冬天铺在沙发上坐,取暖设备都用不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