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炜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30
|本章字节:9728字
宁周义这是一个生不逢时的俊杰。如果在和平年代,他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正官吏。这个人生得仪表堂堂,学问也好,可能是宁家几十年里最出色的一个男人。他受过新式教育,是宁家转向城里商业活动之后成长起来的第一茬人物。他曾为理想热烈求索,在三十岁之前就加入了革命党,并捐出了许多钱财。后来就是失意,是面对一片残局的心灰意冷。好在这个人是外冷内热,最终也没有萎缩在产业经济的龟壳里,而一直关注着急剧变化的时局。
由于他与一些头面人物的特殊关系,当时半岛地区的党阀军阀都对他敬畏有加。可惜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基本上是碌碌无为的。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为伍的人,而且像历史上某些满腹经纶的人物一样,有时难免眼高手低——先是尝试几次,而后索性旁观起来。他越来越多的叹息让许多人都听到了,一些政要邀他共事,听到的也依旧是这种叹息。后来不少人开始冷落他,他有点百无聊赖,只得把心思花在了生意上、侄子宁珂身上;还有,他越来越珍爱自己的南方小妻子了。宁珂是宁家那场大火之后余下的一个光杆少爷,一个让宁周义喜爱不已的英俊少生。
本来宁周义在老家的妻子李家芬子不失时机地将宁珂收在手边,正打谱把他视做亲生儿子一样蓄养调教出来,想不到回家探视的宁周义连这个机会也不给,回城时就把孩子领走了。李家芬子为此哭了好几天,哭自己的命运。她比宁周义还要大几岁,是他的结发夫人。她生有一个女儿,后来也随父进城了。多年来只有她和一帮下人守着这个深宅大院。她不知自己的命为什么会这么苦,一开始迁怒于城里的阿萍,后来又想:没有阿萍也会有别的人——男人既然像钻天的鹞鹰那样飞翔了,他就不会把老家的妻子带在身边。还好,他是一个好人,正派人,毕竟没有三妻四妾的,而且每年里都要回宁府住些日子。在他们后来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里,她每听到男人半夜发出的深长干咳,心上都要一阵阵揪疼。
阿萍在婚后的一段日子里是尴尬而愧疚的。她竟不知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每逢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就有些忐忑。她从很小就对自己的身体敏感得不得了,每一点微小的改变都会让她惊讶和不安。她发觉自己的脸庞更圆润更细腻,眉头一夜之间就舒展开来,鼻翼轻轻翕动,整个神气甚至不听自己调度;脸色红得吓人,有时又突然变得煞白,鼓鼓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她惊异于一个好男人的耐心和爱力、仁慈和博学,他的气概与无法言说的深奥。她相信自己今生都无法弄得懂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他内心深处那些悠远可怕的期待。她自己感到得意与不安的,是对方更多地把她当成一个孩子来呵护。是的,她是宁珂的奶奶,可许多时候更像是他的大姐。
宁周义在心情最恶劣的那些年里都待在阿萍身边。他自己发觉有些过于沉溺在儿女情长之中了,只可惜没有任何办法。他可以和阿萍从喝早茶开始一直待到下午三点,这个时间既非一人躲入书房,也不让对方离开。有时阿萍在厨房或别的屋子耽搁得稍稍长了一些,他这边就要呼喊起来。“你啊,真是一个大孩子。”阿萍有一次竟这样吁叹。她想和他一起走入回忆,想听听宁府的过去、特别是男人的半生劳顿,可他一句也不愿提及过去。他大概想更多地抓住眼前,活在两个人狭小而温暖的世界里。他嗅着她头发上散出的桅子花的香气,悄声在她耳旁吐出一句:“这是我一生最惬意的日子。”阿萍抬起头,试图从他的目光中寻找一丝夸张的神情,没有。他是那么安详沉静,惟有两颊带着一点年轻人的红润,这在花白的鬓角下显得格外动人。
只有夜晚不眠的时刻宁周义才一个人度过。这段时间他在书房里磨蹭,除了阿萍为他送去一碗甜羹,再无别人打扰。他不再像过去那样频频出入半岛地区的几个城市,除了去一次南京和东北,没有到过更远的地方。但这个特殊的时期快要结束了,它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一个外号叫“蜂腰姑娘”的机要秘书的到来。这个姑娘不苟言笑,最初出入这里时没有引起阿萍的注意,但后来她在男人屋里越待越长,终于让其不安起来。“蜂腰姑娘”是从南京来的,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偶尔穿上军装,漂亮得让人不敢正视。她是那种落落大方的姑娘,好像从一开始就不打算隐瞒什么。不过这个姑娘究竟是他刚刚结识的,还是早有来往,阿萍却无从判断。宁周义的目光变得热烈起来,这使阿萍的胆子也大了许多,终于在“蜂腰姑娘”离开后问了一句:“老相好吗?”宁周义摇头:“以前只在会议上见过,五年前吧。”“哎哟,五年前她还多么小啊!”阿萍惊呼。宁周义再次说明:“只见过一两面。”“那她就追过来了?”“不,她在做自己分内的事。”阿萍笑出了眼泪。
后来,“蜂腰姑娘”在宁周义外出的一些日子里向阿萍道出了一切。她说:“在这样的乱世,一个女人除了好好爱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事情可做!”阿萍不由得点头,但马上又回了一句:“是的,大概我们宁先生和你想的一样。他再也无心做别的事情了。”阿萍认定这是宁周义一生里惟一的一次艳遇,不仅原谅了对方,而且尽可能地给予理解。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很像一个热血男儿征战前的一场豪饮——她在内心里为这样的比喻而惊讶。她夜里睡不着,每逢宁周义不在身边时就要泪水潸潸。
宁周义与“蜂腰姑娘”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一年。一年之后的春天,正午时分,阿萍发现宁周义在二楼拐角的小厅里喝茶,一抹阳光照在花白的头发上,整个人显得如此衰老。正在她凝视丈夫的时候,又发现那只端杯子的手有些抖,好不容易喝进嘴里的水也顺着嘴角流下来。她“咦”了一声跑过去,为他揩去脖子上、衣襟上的茶水。大概他是走神了,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个人正在迈入老境,虽然年纪还没有那样大。阿萍的泪水哗哗流下来,宁周义的大手一遍遍抚摸她的头发,自语一样说:“这一切该结束了。”她不知道这指了什么?指与“蜂腰姑娘”的关系还是其他?她不知道,只是有些惧怕。
不久宁周义就开始打点去半岛的行装了。阿萍原以为丈夫是要回一次老家,于是要求与他同行。谁知男人摇头,很干脆地否决了。她不知道丈夫正谋划一个大事,要亲手在半岛组织一支队伍,并取得了重要派系的支持。他认为等待和观望以及颓丧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一切都该有个了结。他就像一个杰出的演员开始一场告别演出一样,对场地、行头,一切的一切都准备得格外用心。经过了这一场,他真的就要退出人生大舞台了。阿萍发现宁周义在出发前的几天里又变得生气勃勃了,在分手的前夜甚至又恢复了十年前才有的温存,一遍又一遍地吻她,在耳边说着一些无法听清的絮语,啰嗦而又甜蜜。
就这样,漫长且又急促的半岛之行开始了。宁周义一生不愿接近行伍,但却是一个满腹韬略的人。他这次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可怕的争夺之中,并在整个形势处于劣势的局面下取得了令人惊诧的成功。不过一场冤仇就此结下,对方放言:总有一天会把他活宰了。宁周义说自己从来没有私敌,对方既然如此,即说明这些人是怎样狭小的器局,即便得了江山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对自己的事业也早已不抱希望。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是自沉汩罗的屈原,有一段时间竟亲自动手把厚厚的楚辞译为白话诗。他钟爱白话诗,却对当时流行的一些白话诗人嗤之以鼻:“哼哼呀呀的,总是没有来由地激动。”他对阿萍夸张地念出一些句子:“‘啊,女郎!女郎!我的女郎!’”他念着念着大笑起来,笑弯了腰。阿萍问怎么了?他说这些诗句让他走神了,他想起了一个谐音:女狼。他说还想起了另一个词:色狼。阿萍说:你多么顽皮啊。
宁周义对阿萍的爱是无法言说的。人世间有这样的理解和给予,真是让人嫉羡。对此李家芬子是铭心刻骨的。她作为结发夫人有理由在心里把阿萍打入十八层地狱,但最终还是感动多于嫉恨。她在最后的日月里甚至喜欢上了这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唤她“妹妹”。但李家芬子隐隐觉得,自己的丈夫如此长久地迷恋而不能自拔,总是不祥的。她担心丈夫有一天会因为这种沉迷而失去清晰的计算,落入什么险恶的陷阱。
李家芬子估计得不错。一个长期孤寂的老女人往往会有特别的预感。那年春天阿萍被一支武装用计软禁在东部一座城市,以便吸引另一个更大的猎物。一般来说这种险境是不难预料和判断的,可是宁周义这一次竟直奔陷阱,结果只能是束手就擒。
那是残酷的战争年代,一拨人草率地结束了宁周义的生命。而这个生命曾经是那样地杰出。他严厉地磨练自己,准备做一番无私无畏的大事业。但一切还是化为泡影。这是那个年代里数不清的悲剧之一。
宁缬她是李家芬子的亲生女儿,宁周义惟一的子嗣。她常常因为有一个俊美的少年宁珂喊自己姑姑而兴奋不已。宁缬算不得一个美丽的女人,也不够时髦,但就是格外惹人注目。她长得高大健硕,面庞阔大明亮,眉眼疏朗,常常咧开很大的嘴巴里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大概因为过早地离开了李家芬子,父亲宁周义又没有好好管束的缘故,她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长成了一个泼辣女人,成为宁周义的一块心病。当时她看上去已经十分成熟,身高在一米七以上,胸部高耸,两腿粗壮,最爱穿一双高筒皮靴。
当年的艳俗画报已经在私下流传,让宁缬手不释卷,并将其中的不良女子奉为楷模。她常叹没有遇到一个上好的摄影师或洋画匠,不然自己的身体也会大放异彩。她有一次在阁楼上孤芳自赏了一会儿,然后就连声喊起了宁珂。宁珂一踏入这间脂粉气逼人的屋子就看到了一个半裸的姑姑,抬腿就往楼下跑去。宁缬不失时机地喊了一嗓子,他略一犹豫,就被对方一把逮住。“姑姑让你干点什么也敢偷懒,你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宁珂低头咕哝:“我一会儿再上来。”宁缬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你这个小嫩孩儿早晚被人一口吞了。”她从一旁取出一个器具,宁珂认出是一台照相机。“来,快给姑姑按按快门儿。”宁珂只好依从。这一次他从镜头里仔细看了她的肉体,想起了书上说过的一个词:“尤物”。他咔嚓一声按了快门,手冻得像冰。
那天阁楼上的宁缬亲了宁珂的额头三次,还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快走吧小嫩孩儿,姑姑火了一巴掌把你打杀!”宁珂逃离火场一般跑下楼去,身后是一阵哈哈大笑。宁缬对着镜子扭动,高一声低一声说:“小生这厢有礼了!”她后来穿上衣服,下楼扳住阿萍的肩膀,故意叫着“阿猫妈”:“阿猫妈,你说我多大嫁人才好呢?”阿萍并不气恼,因为已经习惯了。她知道只要宁周义不在,这个胖女儿什么都敢做。她说:“那要你爸同意呢。”“我会偷着嫁人的。说不定我会一口气嫁上仨俩的。”
宁缬很快喜欢上了一个黑瘦的青年军官,因为她被对方摘手套的动作迷住了。有一天她跟他走过了三条街,最后缠着他进了一座影院,然后就是深夜不归。黑瘦军官是一个副司令的公子,那一阵正要去国外出一趟公差,宁缬硬是不让他走,嚷叫着:“你一走我就死了,肯定死了!”她把他的嘴唇咬破了,认为对方无法带伤出门。可最后年轻军官还是走了。宁缬在阁楼上大睡了三天,第四天浓妆艳抹出门去了。她对阿萍说:“阿猫妈,我这个人哪,现在一天不恋爱都不行!”“孩子,这会出事的,你哪知道世道是怎样的坏啊!”阿萍不是疼惜这个早熟的女子,而是为宁周义难过。宁缬嚷着:“我是生不逢时啊!”她一扭身子走了。阿萍盯着她的背影说:“不,你正是乱世的孩子。”
宁缬惟一惧怕的人就是父亲。因为这畏惧,只要宁周义一回家她就要找个借口出门。她有时说要跟人学画、学琴,甚至是学拳术;有时又说要去找人学洋话、学马术、学黑白棋,最后却什么都没有学会。有一阵宁周义因为大半时光都是在家里度过的,宁缬就说想母亲了,然后真的回了山里的宁府。在李家芬子身边的宁缬是绝对自由的,她既撒娇又撒野,母亲对这个长年不在身边的亲骨肉不知怎样疼爱才好,已经顾不得忧愁。她夜里摸到女儿的睡床边抚摸她,她就嚷:“痒死了烦死了!”李家芬子拍打她,有时在旁边搂她一会儿,她索性用被子蒙了头。母亲抚弄着她说:“我孩儿大瓜一样滑胖,我孩儿吃下了什么山珍海味啊。”宁缬在被子里大声叫道:“谁都喜欢摸我。男的说我是大老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