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池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04
|本章字节:8962字
(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话题作文]忘记和铭记
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甲乙两个好朋友吵架,乙打了甲一拳,甲在沙地上写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拳”。又一次外出时,甲不小心掉进河里,乙把他救了上来,甲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乙问甲为什么要这样记录,甲说:“写在沙地上,是希望大风帮助我忘记;刻在石头上,是希望刻痕帮助我铭记。”
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是可以忘记的,有许多事情又是需要铭记的。请以“忘记和铭记”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
[鲜人指路]
“写在沙地上,是希望大风帮助我忘记;刻在石头上,是希望刻痕帮助我铭记。”此篇作文题目非常具有教育意义。生活中难免遇到不如意的事情,而令人为之振奋的事也不少。什么东西值得我们铭记?什么东西我们应该或可以忘记?古今中外,善于忘记和铭记的人和事可以说不胜枚举,许许多多出类拔萃的人才正是依靠善于忘记和善于铭记的优秀品质,才成就了他们的事业。说理材料并不难找,最好是从同一事物的这两面性入手成文。
[经典范文]
执子之手
陕西考生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指手画脚]
作文开篇便吊足了读者胃口,引人注目。看得出,作者对一代才女张爱玲的作品及生平非常了解和关注,因而在论述主题“忘记浮华,铭记真心”时,论述材料才结合得如此完美与贴切。文字典雅,表达极富文学味。
那阵风吹过
四川考生
往事如观流水,来者如仰高山。纷繁人间千万之事,人生匆匆不过数十载。时光流逝,纵然我们记住了亲人的叮咛,友人的祝福,情人的蜜语,一些伤心往事却难免郁积于胸,块垒难消。面对万千世事,我们该忘记什么,又该铭记什么呢?答曰:忘记失败痛苦,铭记美好快乐。
珍珠忘记了被河蚌囚困的痛苦,于是造就了盈泪的玉珠。
宝剑忘却了烈火下锤打的痛楚,于是露出了锃亮的刀锋。
胡杨忘却了沙漠中干渴的难当,于是创造了”死了三年不倒,倒了三百年不腐”的神话。
顺着历史长河,无数旷达之士面对失败痛苦,莫不泰然处之。
是那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是那个“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的雅人,是那个“戴月荷锄归”的农夫,对!是他,是这享誉文坛百千年的陶渊明。他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挂印归田园。他忘却了官场的失意,忘却了仕途的不达,却记住了世人的愿望,写出了心中的圣地——桃花源。
是那个“拣尽寒枝不肯栖”的寒鸦么?是那个“一蓑烟雨任平生,何妨行啸且徐行”的行者么?是那个高唱“大江东去”的诗人么?苏轼,一个被宋神宗称赞为“才与李白同,识比李白厚”的千古大家,在遭受小人泼来的污水,遭受贬谪后,忘却了所有的失意。他在黄州种地酿酒,“夜饮东坡醒复醉”,在黄州“倚杖听江声”,在黄州写下“大江东去”。他总是那样的淡泊从容。他总是将所有的痛苦失意抛之脑后,铭记着世间之美丽。不然,何来“亲煮东坡肉”,何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旷达与豪迈?
所以,我们应该忘记别人的嘲讽,如忘掉五年前的一次感冒一样;原谅别人对我们的伤害,如原谅天有晴有阴一样。我们要记住初生婴儿的第一次笑容,我们要记住八旬老人没牙的掩笑……
那阵风吹过,吹走了,吹走了失败痛苦;那阵风吹过,吹过后,铭记住,铭记住了美好快乐!
[指手画脚]
作者准确把握了题旨,非常巧妙地入题,选材精当,行文流畅。通过“那阵风吹过”的瞬间所引发的文思,充分展开联想的翅膀,从珍珠、宝剑、胡杨及陶渊明、苏东坡身上找出他们“忘记和铭记”的共性,从而深化了“忘记失败痛苦,铭记美好快乐”这一人生主题。
忘记不快,铭记幸福
陕西考生
又一次拿起《简爱》,当看到简爱说出那句“假若上天赐予我美貌与钱财,我一定不会让你离我而去”的时候,我又难以平静了,我甚至为简爱难过。她记住了她自己的所谓缺陷,却忘记了自己具备的独特魅力;她记住了太多的痛苦和无奈,却几乎忘记了罗彻斯特坚强的外表下,那颗柔软的心!
应该铭记在心的东西,简爱却并未看重,甚至在其他事情前,这些该铭记的东西似乎都成了写在沙地上的文字,随风而去了。我想她有她的理由,我只能对书感到德国能够遗憾。
有了遗憾,就会追求心中的完美。我经常幻想,假使我可以进入书本,来到荆园,假使我就是简爱,我一定不会离开!我要对自己说:“冷静些,简爱!看看你的优雅、你的娴静、你的善良,你会发现,美貌和钱财其实不算什么,你拥有更可宝贵的财富!”
假使我是简爱,我会铭记寄宿学校中,面对体罚时那个小姑娘的坚强;我会铭记黄昏的原野上,孤身一人拎着行李走向荆园的那位小姐的勇敢;我会铭记深夜古堡中,面对淋漓鲜血时,那位女教师的沉着冷静。在我发现我的心已和罗彻斯特的心交融在一起时,我会忘记自己不漂亮,忘记自己的出身,还有什么能阻挡两个灵魂的融合呢?什么也不能。
可是,这一切终究只是我的幻想,我不是简爱,简爱也无法听到我的话。她被伦理束缚住了,更被自己内心那些忘记不了的东西束缚住了。她退缩了,拎着她的行李,带着满心的伤痛,她选择了离开。
我挽留不住她的脚步,因为连罗彻斯特也挽留不住……
或许上天有和我相同的心情,降下一场暴风雨,让她经受一场彻底的洗礼!在她从昏迷中醒来的日子里,她一定是把自己的记忆重新梳理了一遍,那些应该铭记的和那些应该忘记的终于各得其所!
简爱回到了荆园,当失明的罗彻斯特问“简爱,是你吗?”时,我已几乎止不住泪水,有这份足以让人铭记终身的心灵默契,还有什么伤痛不能忘记呢?
[指手画脚]
文题已说明作文的论述焦点:“忘记不快,铭记幸福。”在作文时以名著中的人物或事例作为论据的考生历来不在少数,但并非都能选材得当。本篇作文的作者除了非常熟悉原著内容外,还从中找出了非常符合作文题意的情节内容,这是文章出彩的关键之处。
雨正大,路也正长
陕西考生
漫天大雨降落在高考前夕,无情的纸花将爷爷送走。
这一刻,我很清楚,我在高考;这一天,我终生难忘,是爷爷的头七祭日;这一刻,爸妈正在麦地里挥洒着土黑的汗水拼命地收割,而不孝的儿子却在考场上无奈地发呆!
是的,这一刻,谁都应该铭记!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爷爷念书只有小学程度,然后便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十几岁已是家中的主要劳力,一个人承担了家里几乎所有事务。为了生计,他学过盖房,做过生意,又唱过戏,精通各种乐器,他是农村的能人。他曾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方向,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都要吃得苦中苦,这一点,我至今铭记。
看着窗外,阳光洒满大地,这一天对许许多多人来说是快乐的,是享受的一天。对于我,对于农民,却是残酷的,家要割麦,儿要高考。太阳暴晒,汗水挥洒,娘是高兴的,因为我在高考;儿却无奈,因为我知道娘在做梦。
这一刻,是刻骨的一刻,是疼,是痛!是该铭记,还是该忘记?我不知道!
时光慢慢推移,命运的坎坷开始一点一点地暴露,当然,我不怕。农村的孩子都这样,贫穷与闭塞已经不能将他束缚,走出去,要富裕,挣脱贫穷,挣脱知识的贫乏,挣脱所有的无知与偏见!这一刻,思想在混乱中高度清晰,这是积极健康、全面奋进的一刻,要铭记!
那么,忘记什么呢?当无休止的大雨在高考前泼向大地时,我将爷爷送走,将自己一半的生命送走。恕孙子不孝,这些是悲痛,是悼念,是无奈,是过去了的日子,为了更好地前行,我要把它们忘记!
6月5日,雨正大,我坐在长途汽车上,感觉自己像是在逆着命运奔跑,但我心里清楚,这是惟一的路,是我十几年寒窗苦读才等来的,对我来说,对我的家来说确实不易,应该铭记,应该奋进!
雨正大,路也正长!
坚强地走下去,忘记一切自怨自艾的眼泪,铭记农村,铭记贫穷,才有动力,才会奋进,才会懂得珍惜和奉献!
谨记:路正长,仍需努力!
[指手画脚]
作者不受传统作文套路的羁绊,用自己极富个性的文字证明了自身的写作实力。开篇“漫天大雨……“一句既扣住了文题中的“雨正大”,使人不禁凛然一振,文中事件仿佛就发生于眼前,忘记,“是为了更好地前行”;“路正长,仍需努力”,怎一个“真”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