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小卫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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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之间传递信息的途径与方式,其发展历史可追溯至古代的烽火通讯和驿站,经历了由外国人控制的“客邮”和海关邮政,直到1897年后大清邮政局和中华邮政相继开设,标志着中国近代邮政的开端。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亲历并见证了这一段历史。
一、早期的“邮驿”
古代人传递信息的方式,开始时在烽火台燃火或击鼓、鸣号传递军情。在文学作品中,所谓“狼烟”,指的是守卫在边境上的士兵为了传递敌军来犯的信息,在城墙的垛楼或烽火台上点燃狼粪冒出浓烟,所有看见浓烟的烽火台一个接一个燃火报信,将消息迅速传至负责指挥的将领,以便及时调兵遣将,掌控战局。后来,出现了“驿使”,即专门负责送信的使者。在由都城通往各地的道路沿途,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馆驿,为朝廷命官和“驿使”提供中途休息与换马服务。北京古称“蓟”和“燕”,是周朝的一个诸侯国。据史料记载,当时在由燕国向西通往镐京(今西安)和洛邑(今洛阳)的道路沿途设立“馆驿”,供往来各地之间的官员、信使和商人下榻歇息。秦朝时,实行“车同轨,书同文”,修建驰道,建立起以咸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驿站系统,颁布专门的邮驿律令。
东汉时代的文字学家许慎(约58约147)在《说文解字》中将“邮”解释为“境上行书舍,从邑垂,垂,边也”,而对“驿”解释为“驿,置骑也,从马,睾声”。前者是指古时边陲传递书信的部门;后者是指传递文书的车、马。“驿使”是指负有传递书信使命的兵士,而“驿站”则是沿途的接应站或中转站。每逢传递紧急信件,负责送信的兵士一路上扬鞭策马,昼夜兼程,每遇驿站,少许歇息后又继续上路,换马不换人,直至将信件送至数百里之外的目的地。有人考证,汉朝时邮卒以红色头巾为标志,衣服的袖口也是红色,信袋是红、白二色相间,用意是引起沿途的车马行人注意,为策马飞奔而来的邮卒让开道路。唐朝边塞诗人岑参(约715770)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一诗中描述:“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据记载,宋代的邮驿根据传递速度快慢分为金牌、银牌、铜牌三个等级,其中“金牌”一昼夜可传递500里。
公元1275年,21岁的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跋山涉水,来到元大都。在途中,他经过许多驿站,一种是为朝廷命官或专使而设的馆驿,内部陈设豪华,且备有数百马匹,以备所遣使臣不时之用。另一种是为普通信使而设的“小驿”,称“铺”。他如此记述:
应知此一驿与彼一驿之间,无论在何道上,大汗皆命在每三哩地置一小铺,铺周围得有房屋四十所,递送大汗文书之步卒居焉。每人腰系一宽大腰带,全悬小铃,俾其行时铃声远闻。彼等竭力奔走一切道路,止于相距三哩之别铺,别铺闻铃声,立命别一铺卒系铃以待。奔者抵铺,接替者接取其所携之物,暨铺书记所给之小文书一件,立从此铺奔至下三哩之铺。下铺亦有一接替之辅卒,辗转递送。由是每三哩一易铺卒,所以大汗有无数铺卒,日夜递送十日路程之文书消息。缘铺卒递送,日夜皆然,脱有必要时,白日路程之文书消息,十日夜可递至,此诚伟举也。
复次此种铺卒递送果实及其他异物于大汗,于一日间奔走十日程途之地。
另有一段补充记载:“果实成熟之时,常见晨摘之果,于翌晚可以递送至距离十日程之上都城中,进奉大汗”。当时围绕着大都城设有专送快信的“急递铺”,除了紧急军情,就是宫中的急需。这些传递急件的“铺卒”白天腰悬铃铛,夜晚手举火把,行人只要看到这些特殊标志就须主动让开道路。
明朝时,邮驿系统已经基本完善,北京城内的驿馆称会同馆,城外通州、大兴、宛平、良乡、昌平、密云、房山、平谷、怀柔共设立数十处传送信件的“铺设”。当时“铺卒”身着蓝白相间的宽横条对襟紧身衣,衣领处插有一面三角旗,以“步递”为主。然而,按照资料的描述,普通文书日行300里,军机急件日行600里,如果仅靠步行显然不行,只有以马代步才有可能达到这样速度。
清朝时,东华门皇华驿是京城邮驿的中枢,所有从北京发往外地的信件,先要经过“车驾司”查验并盖戳印,再送往“捷报处”
通知负责安排车马的机构皇华驿,具体实施传递事宜。从京师一般分别送往东西两个方向的通州驿和良乡驿,再由沿途各驿站循例依次传送,直至信件到达目的地。凡由驿站递送的文书须贴有“马封”。顺治曾命兵部整顿驿政,保障驿路畅通。清朝中期以后,边陲战事不断,朝廷与大军之间的联系主要靠信使传递,正如人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所谓“八百里加急”,由专人策骑飞驰送信的场面。
据邮政专家考证,邮驿有“站”与“驿”之分,所谓“站”,实为“传”变音,从京城向东至张家口,向西抵嘉峪关,以及吉林、黑龙江、西藏等地皆称为“站”,由朝廷或军队派官员负责管理,专门用于传递军报;“驿”由厅、州、县管理,分设于各省腹地和盛京(现沈阳);属当地驻军首长管理的邮驿称“塘”;由“千把总”(官的名称)或汛官(负责水利的官吏)管理的邮驿称“塘”及“军塘”。位于河北怀来县境内的鸡鸣驿始建于元代,因背靠鸡鸣山而得名,是京城通往西域交通干道上一处重要驿站和军驿、邮传中转站。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仓皇西逃,中途曾在鸡鸣驿歇脚。此外,在通航河道上设有“水驿”。
有资料记载,清朝后期全国设有驿、站、台、塘计1970处,递铺13935处。
为确保驿站正常运行,明清两朝均制定详细的法律,对于驿站人员私自拆阅公文、延误驿程,以及以权谋私、公产私用、偷运私物、仗势欺人等行为依律予以惩罚。
清朝晚期,随着工商业发展,古老的邮驿制度逐渐衰落。其中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朝廷的腐败,驿官贪污事件屡发,各级驿站较难有效行使职能;二是由开放性和新型交通工具为特点的近代邮政开始兴起。1913年1月,北洋政府宣布裁撤全部驿站。
二、“民信局”的出现
在古代,人们用“鸿雁传书”寄托对远方亲朋的思念。唐朝大诗人杜甫用一句诗:“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形容民间通信的艰难。
清朝中期以前,邮驿主要为传递政令、军情专用,没有经办民间通信的专门机构。普通人的信件只能托人捎带,一封信往往数月或数年后才能到达收信人手中。据记载,清康熙年间,在北京居住的戏剧家孔尚任曾托人捎信给江苏的出版商张潮,其中有一封信发出的时间为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收到的时间已是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
乾隆年间,北京出现了专门经办商民信件的组织,称“民信局”。
起初有四家,分别为“广泰”(又称“吕广泰信局”)、“老福兴”、“协兴昌”、“胡万昌”,集中在北京前门外打磨厂。后来发展到二十余家,包括东聚兴信局(长巷上三条)、义兴信局(戥子市三官庙内)、三盛信局(杨梅竹斜街吕广泰信局内)、福和信局(打磨厂)、杜记京报信局(长巷三条北口外)、天顺差局(杨梅竹斜街)、天成信局(前外李铁拐斜街)、文茂信局(李铁拐斜街)、申昌信局(廊坊头条)等都是有据可查的较大民信局。实际上,这些“民信局”是一家家私人经营的店铺,有的还兼营钱庄、商铺,由东家出资雇用伙计收揽邮件,依靠社会交通工具和自己或与其他商家合作建立的网络将邮件送达到指定人手中。邮件种类包括信件、文书、契约、包裹、汇票、现金等,通常由民信局的伙计上门收取,顾客只需将写好的信件放在家中,通常到了中午或傍晚就会有专人来取走。一般情况下,邮资由收信人支付。紧急信件则用特殊标记,将信件烧去一角或在信的封口处插上一根鸡毛,传递的资费比普通函件酌加,传递的时间也会加快很多。不久后,这几家“民信局”在天津陆续开了分号,京津两地的“民信局”
联系日益密切。各信局之间都有专门投递区域与线路,投递地点可达国内主要商埠或城镇。据记载,邮政由国家统一办理的初期,由于局所数量不多,一些非通商口岸和内地的信件仍要靠民信局投递。据一份资料显示,清朝末年,民信局收寄信件在资费上分为“酒力”和“号金”两种。前者为普通信函,如有丢失不予赔偿;后者须在信封上注明内装汇票或贵重物品,由民信局开具收据,承诺如有丢失予以赔偿。这一时期,晋商的票号开进了北京,在各地广设分号,实现了银票在各票号之间的通存通兑,而银票在各地间的流转,除了随身携带,只有通过民信局的传递网络。
1840年后,随着口岸开放,各地经济和工商业迅速扩展,货物流通和信件传递的大量需求使民信局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增加。有专家评论,民信局得以生存的根本原因可用两个词概括:“信任”与“效率”。
除民信局以外,还有一种专为商民、华侨递送信件、汇款的“侨信局”,因在闽南语中将“信”读“批”,人们习惯称之为“侨批局”。过去,广东、福建沿海一带有大量人口到海外谋生,他们将挣到的钱托人捎回家中,既不安全,也不方便,于是,广东、福建一带的民信局就代办通信、汇款业务,“侨批局”应运而生。这些“侨批局”在国内华侨多的城镇设点;在国外华侨集中的地方,如在南洋等地开设分号。
据资料记载,北京的民信局存在长达180多年。宣统二年(1910年),北京邮界挂号民信局计11家,两年后减少为7家。1921年10月北洋政府颁布邮政条例,规定邮政事业由国家专营,民信局逐渐失去合法性。至1934年底,随着义义、福利、胡万昌、聚兴社、广泰等5家民信局先后关门歇业,民信局时代最后终结。
三、“客邮局”与“海关邮政”
有专家认为,中国近代邮政发源于19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客邮局”(亦称“客邮”)和“海关邮政”。1842年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宁条约》(亦称《南京条约》),其中除规定割地、赔款以外,还规定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口岸,即“五口通商”。
1842年4月15日,英国军队全权代表亨利·璞鼎查以“香港英国总督”名义下令设立“香港英国邮局”,这时香港尚属中国政府管辖,然而英国人却无视中国主权。《南京条约》签署后,英国的势力迅速扩张,在开放通商的口岸派驻领事,在领事馆内设立“领事邮政代办所”,由派驻当地的领事担任邮政代理人,以专差名义传递外交文书,以后逐渐发展到收寄国际邮件以及中国国内互寄邮件。随着1844年7月《中美望厦条约》的签订,包括“协定关税”、“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巡查贸易”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内容,使中国国家主权进一步受到蔑视与践踏。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又一次遭受屈辱,分别于1858年与俄、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与俄签订《瑷珲条约》;又于1860年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其中《天津条约》中规定:允许列强国家的外交文书“由沿海无论各处皆可送交”。各列强国家提出“利益均沾”,在中国沿海城市开办邮务,称“客邮”或“客邮局”、“书信馆”;使用各自国家邮政章程和邮票、邮戳;将邮务作为从事毒品贩卖及贵重物品走私的特殊通道,形成分属于各列强势力的独立系统。法国在上海开办“中国远征军中央邮局”,后改为民用邮局;美国在上海、天津、汉口、宁波设立“领事邮务代办处”;俄国在北京、天津、张家口设立邮务机构,办理官方、传教士、商人邮件,使用沙俄邮票;日本在上海、宁波、天津、牛庄、烟台、镇江、九江、福州、汕头等地设立邮局,使用日本邮票。由外国在华设立的所谓“客邮”一直延续到20世纪20年代初才绝迹。
1866年,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达成协议,为保证各国驻华使馆往来信件的安全,将信件的邮寄交由海关兼办。海关税务司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地海关设立邮务办事处,负责收寄各国驻华使馆的文件和海关系统,以及在华外国公民的公私信件。在酝酿此事过程中,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就此事专门致函主管通商事务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征询意见,李鸿章随即表示同意。清光绪二年(1876年)主掌中国海关进出口税收大权的总税务司——英国人罗伯特·赫德上书朝廷,建议设立“送信局”。清光绪四年(1878年)春,赫德按照李鸿章的建议,派遣天津海关税务司——德国人德璀林以最早开设海关邮务办事处的天津为枢纽开拓海运与陆运邮路,并在北京、天津、烟台、牛庄(营口)、上海五地海关仿照欧洲模式陆续建立具有“官办官民共用”性质的“海关邮政”。
这年夏天,中国历史上第一套邮票——大龙邮票在天津正式发行,面值分别3分银、5分银,共印制10万枚,图案为一条象征皇权的五爪大龙。光绪十一年(1885年)发行了一套“小龙邮票”。
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月为庆贺慈禧太后六十大寿,发行中国第一套纪念邮票,又称“万寿邮票”,这是中国自开办邮政以来最早的一批纪念邮票。
海关在北京设立的邮政机构称“海关寄信局”,1880年12月改称北京海关拨驷达(英文pos音译)局,即北京海关邮局。邮件寄送范围仅限数十处通商口岸,邮局规模很小,据资料显示,1896年国家邮政开办前,北京海关邮局只有1间办公室和2名工作人员。
这一时期,中国的邮政有客邮、海关邮局、民信局等,各自单独形成体系,政府管理形同虚设。社会上主张改良的民间人士王韬、陈炽、郑观应和朝廷中“洋务派”大臣薛福成、李鸿章、张之洞等纷纷呼吁,建议裁撤驿站,开办国家统一的邮政,以确保通信畅通,开辟新的财源。有学者认为,由于外国在北京开设使领馆,如果在传递外交文书过程***现任何纰漏,将会引起外交争端,“客邮”不利于邮政主权。如果沿用“官驿”或“民信局”,存在“随文递送,无定期也”的弊端,显然不能承担这一责任,因而建立具有相当信誉、可靠与相对完善制度的统一邮政体系势在必行。当时,只有海关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海关兼办邮政顺理成章。
四、国家邮政统一的标志——大清邮政
19世纪中后期,在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失败后,许多有识之士痛定思痛,要求改革与变革的呼声日益高涨。着名思想家魏源在其着作《海国图志》中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被称为“睁眼看世界”
的知识分子。英国驻华官员威妥玛向清政府总理衙门提交《新政论略》,向清政府提出一系列兴利除弊、建设铁路、电报和近代工矿企业,改革金融和邮政等一系列建议。以李鸿章、张之洞、盛宣怀等为代表的“洋务派”大臣采取“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
等方式,引进与借鉴西方的先进经济模式,建立起银行、邮政、电信、船政、军工等现代经济体系,兴建铁路、交通、码头、矿山等基础设施,为中国近代工业打下了基础。当时提出的方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