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私奔锦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13
|本章字节:8068字
漫长的九个小时过去了,列车终于到达了北京站。
肉松来车站接我们,在匆匆的人流中,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手里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彭锦夫妇。肉松没什么变化,还是一副爱谁谁的样子,他把头发剪短了,下巴上冒出了不少胡渣,也许是睡眠不足的原因,眼前的他看上去有些憔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发给他一根,他把烟叼在嘴上,我为他点火。
肉松拍着我的肩膀说:“彭锦,你他妈终于来了,咱俩又可以并肩作战了!”
我和林晓更在肉松的家住了下来,团结湖东门附近的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并不宽敞,光线昏暗,空气污浊,走廊显得拥挤而杂乱,夹杂着精液、香烟和啤酒的味道。北京的地下室似乎都出乎意料地狭长,每个房间都没有窗户,看不到外面的朝起幕落,也听不到街上嘈杂的喧嚣。
肉松的房间乱得一团糟,有点难以形容,床之外的每一寸地方都堆满了烟灰缸、黑胶、cd、乐器、相机和影碟,似乎每一样东西里都隐藏着一些风流韵事。肉松说他刚来北京的时候,比现在住的地方还要潮湿,潮得连放在墙角的吉他都长出蘑菇来了,估计买点肉就能炒个菜了。
肉松每天的时间除了睡觉、吃饭之外,就是写歌和练琴。他一般都在凌晨入睡,白天快到中午时起床。这间屋子是朋友转租给他的,屋内没有卫生间,“大号”要去外面的公厕,小便直接用尿壶在屋里解决。这是我和林晓更第一次住地下室,我们都觉得很新鲜。
来北京的第三天,我和林晓更就俗了一把,去了天安门看升旗。我们是骑肉松的自行车去的,我在前面载着她,她从后面抱着我。记得二十年前,全中国最摩登的人物照片都和天安门这个建筑有关,那时候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就是一个人站在天安门广场上,手里提着一个标有“上海”牌的皮革包。我在奶奶家的旧相框里经常看到这样的黑白照片,那个时代人的笑脸,那个时代的老军装我一直记忆犹新。
我们到广场的时候,清晨的太阳还没探出头来。早上的天安门广场十分安静,有遛弯的、参观的、锻炼身体的,还有放风筝的。远远望去,能看到很多人在旗杆下肃然站立,他们或抬头或肃穆仰望,等待着天边第一抹朝霞升起,等待着升国旗那一刻的到来。
我们放快脚步,用最快的速度汇入人流,人流由急到缓,最后渐渐地停滞下来。当国旗护卫队的战士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出来时,所有的大人都在行注目礼,所有的小孩都在行少先队队礼。
看完了升旗,林晓更一边抚摸着广场上的栏杆一边对我说:“彭锦,你快来摸摸,这上面还有北京的温度呢!”
北京实在太大了,去哪都是人,大街上、公车上、地铁上。我和林晓更又都是路盲,永远都没有方向感,总是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可难为了我们。就比如坐地铁吧,从西直门出来,我立马就懵在那了,就像迷宫一样,都是立交桥,什么13号线,什么内大街外大街,你根本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都得靠嘴问,你要是走错了方向,没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根本绕不过来。
我向肉松抱怨道:“北京的交通真让人头疼啊,东西还比沈阳的贵。”
肉松苦笑着对我:“到了北京,你俩就是首都人民了,甭管长住暂住,既然生活在首都了,就得享受首都物价。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嘛,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
接下来的几天,肉松带我们去了王府井、三里屯、西单、鼓楼、后海、798艺术区……北京还是让我着迷了,宽敞的马路,干净的楼房,随处的文艺青年和美女,见怪不怪的人们。
转了一大圈之后我发现,老北京所有建筑的屋顶都挺好看的,精致而又不失工艺,那些保留着昔日京城古建筑味道的瓦砖和红墙,是我到北京后感觉到的最深刻的色彩,真希望这些色彩可以一直鲜红下去啊。
2
肉松来北京时间不算长,他一心想在北京实现他的音乐梦。他先后搬了五次家,每次都是逼不得已才搬的,从海淀到朝阳,从东城到宣武,从四环外到五环外,从商业小区到四合院再到城中村。他说他每次找房子的时候总是一边走一边想,为什么别人都活得那么容易呢?真希望自己可以像蜗牛一样,走到哪都背着自己的窝啊!
在北京,肉松组建了一支乐队,但没什么演出机会,偶尔演一场也是在酒吧拼盘,没多少人关注,也分不到什么钱,因为好多酒吧根本不让他唱,都找一些流行歌手唱口水歌。刚开始他穷得身无分文,天天抽都宝,天天吃馒头和方便面,连手纸都买不起,实在没办法了他就去肯德基的厕所偷手纸。
后来他认识了一个酒吧老板,那个老板人不错,也都是东北老乡,就让肉松的乐队在他的酒吧里驻唱,每天翻唱几首许巍和汪峰的歌。肉松总盼着能多来点人,演完能多分一点钱,但有时候台下就一两个观众,给的钱也只够晚上喝一瓶二锅头。不过肉松很乐观,他总是惯用周星驰的口吻安慰自己说:“人若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
渐渐地,肉松也穷出经验来了,他说他相信了“生活需要种种技巧”这句话。一位艺术家朋友告诉他,在北京混就必须要混圈子,依靠圈子的力量,才可以混出来。
肉松拍着自己的脑袋忧心忡忡地对我说:“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798里面的画廊转,那边几乎每天都有画廊搞画展活动,开幕酒会可以免费进场,只要随便留个名片就行了。我和几个朋友没事就去里面白吃白喝,我们还不敢老去一家吃,怕被熟人认出来,反正挺刺激的,跟游击队似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彭锦!哥们儿那段时间真是太穷了,就差用肥皂洗脸了,出门坐公交车都算计,带空调的不坐,就为能省一块钱。我有什么急事都不敢轻易打车,起价费快赶上沈阳双倍了,司机一打表我心里就打鼓,眼睛死盯着表不放。”
肉松似乎很急切地想对我倾诉,像是准备要发泄心中多年的积怨。我知道他一直想凭自己的兴趣养活自己,可是做乐队真的挺难的,但不管怎么样还是祝福他,希望他能梦想成真。
肉松的乐队在五环边上一个郊区排练,排练室不大,地上放着庞大的音箱和凌乱的电线,墙上贴着各式各样的涂鸦和海报,窗口和门口都被捂上了被子,以降低音量避免扰民。除了吃饭睡觉解决个人问题之外,乐队大部分时间就是弹琴喝酒。北京的夏天很热,几乎每天都在三十七度左右,为了解暑肉松买了一台风扇放在了排练室,但为了省电,肉松给风扇定了时,每晚只开一个小时。
有一天晚上,我和林晓更正在后海溜达,突然接到了肉松的电话。
“彭锦,今天晚上在老wha酒吧有我们乐队的演出,你跟林晓更一块过来玩吧。”
“那必须的,哥们儿必须捧你的场啊。”我回应着。
老wha酒吧在故宫西门,很小但氛围很好,我们进去的时候已经挤满了人。开场的第一支乐队是新式嘻哈风格,旋律和节奏都特别垃圾。第二支乐队走的是流行金属风格,几个穿黑恤的哥们一直狂甩头发,鼓手还戴着一个骷髅面具,我实在有点听不下去了,点了支烟就到外面坐了一会儿。
肉松的乐队是倒数第二个演的,他穿着黑色的连帽皮衣,在舞台上扶着麦克风,平衡摇晃着身体,还不时地喝上几口啤酒。肉松说这里的老板不错,酒吧给了很多新乐队机会,北京很多大牌乐队的第一次演出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演出结束后,我和肉松坐在酒吧门口边喝酒边聊天。
肉松问我:“你觉得我们今天演得怎么样?”
“挺好啊,朋克十足!”我回答。
肉松叹了口气说:“我觉得我们是今天演得最垃圾的一个。”
我拍拍他说:“我没觉得啊,我觉得挺好的。”
“算了,你别安慰我了,我知道我的乐队是狗屎,下面根本没几个人看。”
“肉松,你不能这么想,我觉得你们乐队的技术比大学那时候强多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成功吗?”肉松使劲干了一杯酒。
“为什么?”
“没机遇啊,也没钱,现在连乐器都换不起,其实主要还是演出机会太少了。”
“没事,咱还年轻,慢慢来吧。”我嘘了一口气说。
“说句实在的,以前我老觉得一分钱根本不叫钱,可来北京以后我才发觉,原来一分钱也是钱啊,真的是钱啊。啥也不说了,说多了全他妈是眼泪。”肉松拍了拍我的肩膀。
“肉松,你现在有啥计划没?我觉得你还是先找个工作,一边工作一边做乐队,这样能平衡一些。”
“我也想过,可我也不会做别的啊,我也不想天天挤公交车,太他妈痛苦了。”
“也是!那你家里呢?你父母赞成你玩乐队吗?”
“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在北京干什么,都以为我上班呢,我也没跟他们说,但最近他们还是知道了。”
“咋知道的?”
“听大学一个女同学说的,但我妈并没有反对,她说希望我能把音乐当成一个爱好,尽量不要靠音乐吃饭,能给自己将来留一条后路。”
“你妈真好,真的,我觉得并不是每个家长都能理解孩子的梦想。”
肉松迟疑了片刻,动情地说:“彭锦,你知道吗,其实哥们儿的梦想挺简单的。真的,特简单!我就是想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录音室,最好在北京边上,有一个能看见外面的小窗户,还能看见火车什么的,然后我能靠做音乐谋生,可以一直为姑娘写歌,能接演出,能养活女朋友,能买乐器和唱片,来了朋友能请他们吃饭,还可以去别的城市巡演。真的就这么简单,以前在沈阳我就想过这样的生活,现在到北京了我还是想要这些。真的,一点都没变。”
在酒吧门口,我和肉松聊了很多,也喝了很多酒,我觉得我们俩都变了,但具体又说不清原因。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完演出,散场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突如其来的空虚和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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