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德刚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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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到琼楼最上层】
可是他那位“假名士”的二儿子袁克文(字寒云),却自始至终都是个反对派,他曾赋诗暗讽老爹,千万不可做皇帝。易经之首卦不云乎,“九五之尊”已到顶点,不即时煞车,而要继续上冲,冲到“九六”,就要“亢龙有悔”,甚或追悔莫及了。
民国以来,写政治诗的诗人,而有诗可传世的,真不下几十百人。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的士大夫文学。陈寅恪教授晚年就写了十多首藏头不见尾的,在民国诗坛上有极高度文学价值的讽政诗。这种屈原式的灵感,是八十年来中国新诗界,至今还无法企及的高层文学。也是一般目前新诗人的文学涵养,所无法欣赏的“文字游戏”。但它却是绝对没有死掉的传统文学里,一个极其重要的部门。不论新诗人们如何的诅咒和漠视,它还是老而未死的,中国文学里的一种极其崇高的表达形式,胡适所谓“要下几十年的功夫”是也(胡氏亲口告诉笔者的)。
陈寅恪的讽政诗,也曾使我的两位杰出的老乡余英时和汪荣祖两教授,打了好几年的官司……余说他怀念国府,汪说他只是厌烦老共,却并不怀念国民党……吾人旁观者不清,究竟不知道陈公这位瞎和尚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是不论怎样,这才是第一流的诗、第一流的文学。“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它不是“轻薄为文”者流所可了解和信口雌黄的。但是在这些政治诗当中,汪精卫的那首“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只是喊喊革命口号,不够传统诗评中的所谓温柔敦厚也。至于毛泽东的“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鸟儿问答》),那就是转型文学中,地道的放屁了。
在笔者的谬见中,我却十分看重袁寒云这首讽父诗。这位“假名士”的作品,实在不是和他同时的“南社”之中的数百个“真名士”(像易实甫、樊樊山等人),无病呻吟、搔首弄姿的作品,可以望其项背的。这当然是读诗人各有所喜的偏见,但是我想读者贤达中,或不无偏见同调也。为与海内外同好共品之,谨就个人记忆所及,将青少年期就能背诵的“假名士”的讽父诗,七律一首,抄录如下:“乍着微棉强自胜,阴晴向晚未分明。
南回寒雁掩孤月,西落骄阳黯九城。
驹隙存身争一瞬,蛩声警夜欲三更。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寒云这首讽父诗的重点是最后两句,劝老头子,千万“莫到琼楼最上层”。其他六句都是搭配的,所以上六句,他嫌配角不好时,就换来换去。笔者在青少年期所读的寒云讽父诗,至少就有两种。上录为个人可以背诵,而比较喜欢的一首。下面一首则是在上引袁静雪忆父文中发现的。二者略有不同。并录如下:(见本刊三三八期页一三○)
“乍着微绵强自胜,荒台古槛一凭陵。
波飞太液心无住,云起苍崖梦欲腾。
几向远林闻怨笛,独临虚室转明镫。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其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只是其他五句有别。是所谓“推敲”。推敲出新的灵感和音韵来,对旧作又不肯“割爱”,就多首并存了。这也是一般“下几十年功夫”的,旧律诗作者的通病。也是他们彼此在诗坛见高下的标竿。“南社”当年解体的原因,便是宗黄(仲则)和宗郑(孝胥)两派争执不休的结果。胡适对旧诗的欣赏,显然便是倾向于“宗郑”的。
毛泽东那首“占领南京”的七律中的“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一联,他的老师胡适就说他“不通”。不通的原因就是他的文学“境界”太低,作律诗的汉学底子也不够。作律诗重在“推敲”,而毛公的推敲本领,也只能到此为止,所谓“黔驴技穷”也。下棋的人有句话叫做“棋高一着,逼手逼脚”,其实做旧诗词,也是如此的,所以毛的旧诗词,尤其是那有限的几首“七律”,在宗黄、宗郑的两派诗人的眼光里,就诗论诗,就只能算是“登堂矣未入室也”。所以柳亚子说,“(诗)儿子毛泽东”,就诗论诗,并不是什么吹牛也。但是在“诗歌转型”期中,毛公诗以人传,写旧诗能写到“平仄无讹”的程度,也就算是难能可贵了……笔者原只是评那位青帮老头子、“假名士”袁寒云的讽父诗,为何又把毛主席请出来糟蹋一番呢?无他,毛主席太有名嘛!所谓毛主席的诗词,全国同胞至少有上千万的人可以背诵吧,讨论袁世凯儿子的诗,把毛主席家喻户晓的诗也找出来,比较比较,就容易说明了,不是笔者故意要和毛主席过不去也。
【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以上所说是当时反帝制文学中的“反帝诗”,可圈可点的一首高级作品,竟出于“皇二子”之手(“皇二子”也是寒云楼主自嘲的笔名之一),故访录之,以与有文学兴趣的读者,共赏之也。在文学转型的过程中,“汉学底子”是江河日下了。今日吾人发政治牢骚,就只能搞搞“顺口溜”了。当然今天的新诗人,也还有以新诗形式来代替顺口溜的,但是新诗界以外的读者,就很有限了,虽然翻成外文却可以引起国际属目。
袁氏帝制时,反帝论文,也是雪片横飞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篇,当然就是梁启超的《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那一篇掷地有声,脍炙人口,而有深远影响的佳作了;为保存史实,不能不简略述之。梁氏在此万言长文上,他第一要把“国体”和“政体”的界说弄清楚。他说“共和”与“君主”国体也。而“立宪”与“非立宪”,则政体也。如今君宪救国论者,认为只有“君主”才能“立宪”,而“共和”就不能“立宪”,是何种逻辑呢?
第二,若说国情,继承式的君主立宪,比非继承式的共和立宪,更为适合于中国,则现行的《大总统选举法》(见上章的金匮石室制),不是既能传子,亦能传贤,岂不更优于帝制乎哉?何必改变国体?
第三,帝制派人士如今把美国古德诺顾问之言,奉为圭臬,要据之以恢复帝制,废弃共和,而梁氏在辛亥前,当他为维护“君主立宪制”与共和人士论战时,所阐发君主立宪之精义,实十倍百倍于古德诺之所言。(梁氏此言,不是吹牛。那时康、梁之言遍天下。所论确较古德诺之短文精辟多矣。历史家可为佐证也。)而当时诸公(包括筹安会的“六君子”),一味醉心共和,对我梁氏之言,充耳不闻;梁氏之书,过目不读,岂因“吾睛不蓝,吾髯不赤”哉?
第四,天下事之滑稽者,当年为坚持君主立宪制,曾为共和人士所诟病,今日要推翻中华民国,翻为当年的共和革命志士;而今日为维护共和国体者,翻为当年的君主立宪派,亦可怪矣。
最后,梁说他原是君主立宪派的元老,并无理由要为共和制度做辩护人,他只是认为国体一经确定便不可变动。辛亥前他反革命的原因,就是认为国体不可轻变。革命得不偿失。可是当时革命人士把他的善意良言,当成耳边风。而民国成立四年以来之所以糟乱若此,便是当年共和人士不听他的话的报应。如今共和的国体已定,而当年的翻云覆雨之士,又要再来覆雨翻云,乱来一泡,民不聊生,国亡无日,不难预测也。今日之动乱,已充分证明他十年前,所言之不虚。“十年以后真知我”,梁氏以“常带感情”之笔痛诋筹安会中之众莽夫说,尔等今日不听老子之言,硬要把今大总统拖下粪坑,与尔偕亡,十年后将再知吾言之不虚,而追悔莫及。尔曹其毋河汉余言。
篇末,梁更加一“附言”,曰:
“吾作此文既成,后得所谓筹安会者,寄余杨度氏所著《君宪救国论》,偶一翻阅,见其中有数语云:“盖立宪者,国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国人,皆不能为法律外之行动。贤者不能逾法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而为恶。”深叹其于立宪精义,能一语道破。惟吾欲问杨氏所长之筹安会,为法律内之行动耶?抑法律外之行动耶?杨氏贤者也,或能自信非逾法律以为恶,然得毋己逾法律以为善耶?呜呼。以昌言君宪之人,而行动若此,其所谓君宪者,从可想耳;而君宪之前途,亦从可想耳。”
梁启超原是我国文学转型期中,文起八代的大文豪,笔端常带感情。他的鸿文钜著,一经京报于民国四年(一九一五)九月三日在北京的京报汉文版刊出之后,北京国民公报随即全文转载;全国各报闻风响应。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下子就烧遍全国。国人嬉笑怒骂,随之而来。不特杨度(皙子)一下便被摔入谷底,皇帝候选人老袁也被打得灰溜溜,无面目见人。
“杨氏贤者也”,也是当时一位“旷世逸才”,最大的刀笔吏之一也。不意强中更有强中手。他梁、杨二人之对决,不谈政治,也是当时文坛一场好戏,当年中国总统为着做皇帝,和今日美国总统为着玩女人,而带动全国第一流的刀笔吏之对决,而好戏连台。两地虽远隔重洋;时间相差亦近一世纪,而两方面之精采镜头,却相互辉映,真是两幕难得的今古奇观。
【梁启超与文学转型的序幕】
梁启超既然以一篇文章闹垮了一个洪宪王朝,我们倒不妨顺便也谈谈,他在近代中国文学转型中所发生的作用。中国近代文学之从文言转入白话,胡适当然是个关键人物,但是胡适不是忽然间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之前还有个酝酿时期,梁启超便是这个酝酿时期酝酿出来的英雄。因为靠科举考试保镳而生存的文言文,在科举考试于一九○六年被废之后,他就失去了生存的保障。但是就在文言文逐渐被白话文完全取代之前,读者和作者的口味可不能变于旦夕,所以它要有个适合二者口味的一个文白混杂的转移阶段(ransiionalperiod)。再加以文言文在造句和运用成语方面之简洁有力,往往亦非语体所能完全代替,尤其是在大众媒体,所谓新式报刊兴起之后,这就注定了这个转移阶段之存在,甚或长期的存在。梁启超便是这个转移阶段前期的头号大师。他这篇“异哉”的大文,在今日报刊的读者读来,难免还是别别扭扭的诘屈聱牙,但是这别别扭扭的文体,正是他那个转型前期的报刊读者,每个人都看得懂,每个人都欣赏的时髦文体。明乎此,你就会体会到梁某的文章在那时何以有那样的煽动性了。
笔者这辈的老知识份子,幼年时还去古未远。我记得我还在念方块字的时候,便在祖父的书房里听到一些四五十岁的老头子,用手指点点我们在一旁旁听的小脑壳,说将来要我们学习写“报纸文”。当时根本不知啥叫“报纸文”。等到我在重庆读大学了,读到《大公报》上“看重庆念中原”一类的社论,才对当年老头子们的话,恍然有悟,原来“以浅近的文言加生动的白话”这种文体,最有说服力。当然从梁启超的《新民丛报》到王芸生的《大公报》,这两种“报纸文”之间,文言白话的比重,已经有霄壤之别了。胡适之先生以前曾向我说,毛泽东的诗词,很糟很糟。但是他却说,“毛泽东的白话文写得好”。我想毛泽东白话文写得好的道理,就是毛是个不守章法的人。写起文章来,文言白话,随心所欲的结果,而开这一文风的始作俑者,实在是梁启超他那篇“异哉”的文章,当时便风靡全国,洪宪王朝后来的彻底毁灭,“异哉”就要负一半的责任。文人的笔是可怕的啊。林肯向那个写《汤姆大叔的小木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unclom‘scabin)女作家史托夫人(harribeechersowe)说,美国的内战就是你惹起来的啊。当然她夫人的可以惹起内战,但是真要解放黑奴,还是要靠林肯的枪杆啊……梁启超固然能把候补皇帝骂得灰溜溜,但是要强迫洪宪皇帝退位,那还有赖于他的得意门生蔡锷将军的枪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