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多吉卓嘎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47
|本章字节:6188字
想想我们的认识、分开、再相聚,才几年时间,我结婚了,你呢,结了离了,唯一不变的就是一航。莲说着打开了旁边的音响,如泣如诉的女声幽幽响起。她把手塞进他男人的手心里,然后看着我们说:“我觉得我们的人生就像书法一样。我的生活像行书,有点变化但总还能把握住的;好好的生活像狂草,自在飘逸我行我素;一航像魏体,大气而从容,任何时候看上去都是那么潇洒。”
“洛桑呢?像什么?”我回过头来,看看洛桑,又看看莲。
“他呀,像篆体。认识的人有限,一旦认识了就永远不会忘掉。”
“女人,你是夸我吗?”洛桑眯眼看她。
“你说呢?”莲转脸对着她男人,眉梢眼角都是笑,脸上流光溢彩。只有沉浸于幸福中的女人才会是这个样子的,男人的宠爱和自己的知足,两样缺一不可。
眼眶突然发热,便又转过头去,对着黑漆漆的窗外,心里纠结缠绕。回忆如能当酒,一宿醉后,天依旧蓝如青瓷、四季依旧分明,只是光阴的河啊,一夜怎能度之?感情的彼岸上,百转千回,寂寥的一声叹息,然后,转身,渐行渐远。
“莲,这是支什么曲子?”
“《七月》,一个朋友传给我的,很适合今晚吧?”
“嗯。”
今年拉萨的雨季来得晚了些,前段时间热得跟内地差不多了,这段时间突然多雨,每晚都下个不停。不过,再过几天,雨季就要过去了。
“女人,咱们何时去当雄,买些黄蘑菇回来吧,雨季一过就没了。你不是爱吃吗?”
“好。”莲说,“等你这几天念完经我们就去,后天就念完了,对吧?咱们去好不好?”
洛桑点着头。
莲和他男人又聊起了老家,说要回去看女儿,要给草原买些太阳板回去。我和卓一航捧着咖啡杯安安静静地听着,又好像什么都没听到。
雨声小了些。
露台上极暗的灯光,把我们四个人打成了剪影。《七月》的歌反反复复地唱,低沉而哀伤。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化了很浓的妆
第一次牵你的手啊,却装作老练的模样
我等你说,等你说我漂亮
哦,真的,我真的很想
又一年的夜色中,你遮住星星的光
第一次吻我的脸啊,多少有些惊慌
你等我说,说我是你唯一的港
哦,真的,我真的很想
七月的无奈,我们尽量不去想
你说你的山,我说我的水乡
七月的无奈,我们尽量不去讲
哦,真的,也许真的很傻
……
莲不让我带着水儿去酒吧,说酒吧的气氛不适合孩子。不让我带着水儿满大街到处晃,说过多的紫外线会灼伤孩子幼嫩的肌肤。水儿是个典型的有奶便是娘的家伙,在莲家里待了两天时间不到,她就变成那个女人的女儿,对我这个妈倒是见也可、不见也可。
一航和水儿似乎也特别投缘,总是逗得水儿咯咯地笑个不停。一个成功的老男人,如果机缘合适,是不是早该是别人的夫、孩子的爸了?一航,似乎错过了把自己成功送出去的最佳年龄。愈老愈醇的他也愈老愈安静,去掉浮华的男人真如一杯经年窖藏的红酒,一举一动都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醇香。
莲说他在旁边买了房,正在装修,所以暂时寄居在这里。
看他和水儿在一起的情景,真是相信如果跟这人结婚生子,他肯定会是最好的丈夫、最好的父亲。只是不知,能让他心甘情愿走进婚姻、为人夫者,将是何等精灵一样的女子!曾经是有这机会的,只是自己无知放弃了。唉,时至今日方信,自己真是错过了一个好男人。
上午一航出去拍照,回来居然带回来一套小藏裙,水儿穿上***不类的,在地上爬着、追着莲的藏獒尼玛,他和莲却乐得哈哈大笑。
我女儿成你俩的玩具了!穿了一身轻便的尼泊尔布衣的我坐在垫上听音乐,洛桑则拿了玩具坐在地上,正引逗水儿过去拿,不禁笑着说:“你们仨是不是应该给我付费啊?”
“做梦吧,我们没收你保姆费你就知足吧。”莲嘿嘿地笑着,过去把跟尼玛玩得正欢的水儿捉了起来。那得意的样子,真像是抓了只哈巴狗一样。
卓一航微笑着接了过去,水儿挥着两只小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清晰地叫着“爸爸爸爸”在他脸上胡乱亲着。卓一航则叫着:“真乖,好宝贝,我是叔叔不是爸爸。”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八爪鱼一样霸着卓一航不放的水儿,真不知道这家伙像了谁?见谁就跟谁亲,幸好还不是见谁都叫爸爸。
“一航,对不起,她还不懂事。”我苦笑着说。
“有什么关系?一航,你不是一天到晚嚷着要收养个孩子吗?我看你和水儿也是缘分,干脆你当她干爹好了,让人家名正言顺地叫你爸爸。”那个无聊女人接过他男人递上的白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抱着水儿的卓一航,大眼乱转,一副贼兮兮、不怀好意的样子,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居然这么说。
“莲……”我白了她一眼。
“好啊,水儿,有你这么个漂亮的干女儿是我的福气。”卓一航笑着说。把水儿抓着他头发的小手分开,点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说,“你把干爹抓痛了。”
于是乎,莲的这个玩笑,重新定义了一航和水儿的关系。当事的一老一少当即改了称呼,好像没我这个当妈的什么事。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腰背。“莲,我想出去走走。来拉萨这些天还没去过八廓街呢,身上都长霉了。”
“滚吧滚吧。”莲挥着手,好像我是什么细菌一样。“不准带水儿去啊,你那些藏漂,也不洗手就在我们水儿脸上乱摸,要长青春痘的。”
“切,水儿才多大呀?青春痘?太恐怖了吧!”我说完上楼取了包,出了门。
单增白玛出院后,她们家人就搬到我们家来住。
接待亲戚和老乡,是外出打工者的义务。
老家来人,在拉萨工作的人要负责接待。有时候,我家院子里都住满了人。公公婆婆认识的熟人,男人们童年的伙伴,我娘家的亲戚,央宗娘家的亲戚……一拨人走了下一拨人又来了。特别是过节前后,家里客人就没断过。
这也算是民族习俗之一吧,我们比较注重亲情,看重家族的团结和谐,个人得失不能凌驾于家族利益之上。
阿佳已经知道了单增白玛的心事,但她并不难过,四个女儿,其中一个出家修行,这并不是坏事。过去在我们这里,家里两个男孩必须送一个去当僧人,两个女孩必须送一个去当尼姑,家中有人成为佛前的侍者不仅是个人的荣光,也是家族的荣耀。再说,过去进入寺庙可以摆脱没完没了的劳作,还可以学到文化,对于不想干活的孩子来说,也是一条偷懒的捷径啊。只不过现在生活好了,学习不再成为少数人的专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寺庙不再是唯一的选择。
单增白玛之所以想修行,一来是因为和宇琼的感情确实今生无望;二来也想摆脱家里尴尬的情形。姐妹共夫,原本是希望姐妹在一起共同照顾一个男人,会更加团结。哪知却弄的跟仇敌一样,亲姐妹之间拔刀相向。单增白玛是真的伤心了,爱人近在咫尺却远过天涯,妹妹又为一个男人翻脸拿刀砍她,这日子还有什么过头?
“肯定是前世没修好,这辈子才会这么遭罪。”单增白玛坐在靠窗的卡垫上,阳光映在她侧着的脸上,轮廓分明。她的面前是打开的包裹,里面放了一套崭新的绛色尼衣和一幅卷着的唐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