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本章字节:12058字
一直到我十八岁高中毕业,大弟还不满十四岁,春节我带他上街购物,认识我的人悄悄问我:你男朋友啊?我愕然回顾,才发现身后的大弟已经高我半头,是一个嘴角长出茸毛的俊美男孩了。
那一刻我对大弟忽然有了许多的内疚,为我从前对他的忽略和粗疏。
我的大弟成年之后一反小时候的顽皮,变得温顺、善良或说是忠厚,使我常常有一种遇事恨不能替他冲上去的冲动。
七四年我们两人都在家待业,按规定两人中必须有一人下乡插队。
父亲赶回来开家庭会议,我毫不犹豫申明应该把留城的机会让给大弟,因为他太憨厚,一旦下了乡很难有机会拯救自己。
说那一番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崇高的悲壮,我认为我用行动对大弟做了补偿,我必须把自己打入绝境才算尽了做大姐的责任。
大弟十五岁考入县文工团学声乐,七七年我们双双考入大学,我学文,他学艺。
文学和艺术是密不可分的两种事业,在我们姐弟四个人当中,实际上我和他的心灵最为接近。
这是很多年之后我才体味出来的。
小弟比我小八岁,我常常觉得我和他之间几乎就是两代人的差距。
“文革”中我停学在家,父母被运动折腾得七荤八素,家中里里外外由我操持,小弟几乎就是被我一手带大的,我对他始终怀有一种母爱的情愫。
每天早晨我一手拎着菜篮,一手拉着他的小手出门,先送他进幼儿园,而后买菜,中饭之后过一会儿,去幼儿园接他回家,路过集市,口袋里摸出早晨买菜偷偷省下的三分钱,给他买一支糖水冰棍儿。
看着烈日下那冰棍儿一半吮进他口中一半顺他的下巴流在衣襟上,我不停地弯腰用手绢替他擦来擦去,心里充溢的全都是快乐和怜爱。
回到家里我总是先替小弟洗澡,再备好了水吆喝大弟洗,等父母下班我们三个人的衣服也洗得干干净净晾在院子里,邻居阿姨对母亲赞一声:你这个女儿真能干。
那时候我是自豪的。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用在当年的我身上,一点儿也不夸张。
对小弟的溺爱使我在任何情况下都毫无道理地站在他的一边,像一只扎撒着羽毛的小母鸡,把有胆欺负他的大弟和别的男孩们啄得体无完肤。
很多年后,我已经从北大毕业,小弟在清华读书,回南京看我,我们双双骑车上街,骑到鼓楼上坡处,他先是靠近我,伸出一只手抓住我的车龙头,用他的力气带动我上坡,而后飞快地绕到路的外侧,替我遮挡着车流人流,那样一种小心、体贴和呵护,好像他面对的是一个爱到心里的娇弱女孩。
那一瞬间我的眼睛红了,心里有一种融化开来的温暖和柔软,我想我真是没有白疼这个小弟,上帝垂爱我,我得到了应该得到的。
也叫“朝花夕拾”
初进北大的日子,印象中是被《诗经》和《楚辞》淹没的日子。
说起来,我们中文系文学专业77届的一帮学生有点与众不同,相当一部分人是十年浩劫中挣扎过来的“业余作者”,或多或少发过一点作品,在地方上小有名气,报考北大中文系是奔着文学家的桂冠来的。
入学第一天晚上,系里的一个头头找我们开班会,斩钉截铁宣布北大中文系不培养作家,只培养学者。
于是全体大梦初醒,然后一头扎进了《诗经》《楚辞》之中。
背书成了班上的头等大事。
吃饭也背,睡觉也背,走路也背。
你背给我听,我背给他听,全班背成了一锅粥,有记性好的,居然能把一本《楚辞》从头至尾背得朗朗上口。
我是自愧弗如,《诗经》背熟了不到一半,《楚辞》则只背开头一段。
就连那曾经背熟的半本《诗经》,如今也忘得差不多了。
即便这样,我仍然要感谢当初那一段背书的日子。
其中的字句或许可以忘掉,但是优秀古典文学的那种意境,那种味道,却是从此铭刻在心。
毕业之后我写,当作家,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
教我们《诗经》的老师姓吕,是一位极诚挚极认真的人。
中等身材,精瘦,戴一副白边眼镜,眼睛从镜片后面温和而固执地看人,即便生气,眼睛看上去也不严厉。
冬天穿对襟的中式棉袄,春夏秋穿白衬衫和灰中山装,衣服皆宽大肥硕。
有时从远处看着他衣摆飘拂、胸背笔挺地走过来,心里不免就想:他应该穿一身灰绸的长袍才合适,那会使他更显得儒雅飘逸。
有一次偶然听人说他曾在部队干过,当过营长什么的,我大吃一惊,无论如何不能把他和一个横枪跃马、叱咤风云的形象联系起来,并且莫名其妙地在心里感到懊丧。
后来我几次想向他问个明白,又终于没有问。
是怕这消息被他亲口证实还是别的?当时的心理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
至今我书橱里还保存有两本“作业簿”,是那种小学生或者中学生用的横条子的练习本,上面是我用现代文翻译的《左传》,且每一页都有吕老师用红笔批出来的谬误。
我曾下决心把一本《左传》全部翻译出来,并且把这意思告诉了吕老师,他竟大加赞赏,答应我可以随时去找他批改。
当时他在图书馆的四楼占有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我便常常喘息着爬楼梯上去敲门找他,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片温和诚挚的笑容,那是他发自心底的,对一个肯用功读书的学生的喜爱。
此后在北大的四年之中,我再没有碰到过比他更有耐心、更舍得把时间花在学生身上的老师了。
校徽刚发到手的时候,那真是视若眼珠一般宝贵,一时一刻再不肯从胸前取下。
进城办事,汽车上、路上,故意把胸口挺得高高,让校徽的白光晃来晃去,映入眼中的便是路人的一片尊敬和羡慕。
头一年春节回故乡探亲,校徽也照旧别着,心里的那份自豪,那份淋漓尽致的胜利的快意,实在是无法言说。
偶尔在街上碰到过去羞辱过我、鄙视过我、甚至伤害过我的人,心里忽然就涌上来对这些人的怜悯,对命运、机遇和轮回的感慨。
走到他们身边时便故意带着淡淡的、不屑的微笑,一如俄罗斯画家克拉姆斯柯依的名画《陌生的女人》中女贵族的神气。
很快地,骄傲和自豪的日子过去了,初入北大的那份稚气的兴奋随着岁月流逝,变成一团苍白的回忆。
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拉开书桌抽屉,忽然想起久放在角落里的校徽,漫不经心地扒开杂物寻找,却怎么也找不见那一小片熟悉的白色,于是才知道不知何时已经把校徽丢了。
花五毛钱到系里补领了一个,仍然是丢进抽屉,为的不过是万一检查起来不至于手足无措。
后来抽屉里的杂物竟把校徽弄得白漆剥落,斑斑驳驳,看见了,也不过淡淡一笑,搞点儿画黑板报用的白色颜料,马马虎虎将掉漆处填补起来了事。
又有一次打开抽屉,校徽就躺在手边,无言地、幽怨地望着我,苦着一张被我动过手术的丑陋的脸。
心里忽然一阵愧疚,觉得这么长久不让它见见天日委实太冷酷,便用两根手指拈起它来,别在胸口。
下午去教室,去图书馆,去大饭厅,莫名其妙觉得浑身瘙痒,觉得背上毛刺刺的。
当下知道是校徽作怪,遂又取下,重新关进抽屉。
一直到毕业。
系里出了通知,所有毕业生必须把校徽交上去。
那个晚上,把抽屉拉开一条缝,把校徽放在这缝缝里,就这么无言地,久久地望着它,恍惚中校徽忽然变成整整一个北大,庞然地立在眼前。
我痛苦地想,今后是再没有别这校徽的权利了,然而在我有这个权利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尽情地别它一个够?我的宿舍,先是在32楼,男女合住,男生一、二、三楼,女生四楼。
到夏天,高年级女生便在四楼的楼梯口贴上一张纸条,上书:“晚上十点以后男生禁止上楼”。
男生果然规矩得很,绝没有人冒险闯入禁地。
有非办不可的事,也只能在楼下声嘶力竭地把女生喊下去。
“xxx——!xxx——!”夏夜中那喊声颇有几分西班牙小夜曲的韵味。
二年级的时候男女生分开了,女生全部搬进了31楼。
规定八个人一间房,然而那几年我们班总不断有人到留学生楼去陪住,因此我们的宿舍也总没有超过四个人。
四个人,三张上下铺的床,两张桌子,四个方凳,一个书架。
空出来的两个铺位,便放衣箱,放书,放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四个人全部回宿舍的时候,小屋里实在拥挤不堪,走路都得侧身而过。
于是常想,若是住八个人,该怎么个住法?白天整个一座楼里寂静无声。
姑娘们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鸟儿,若一间小房里脸对脸坐上那么三四个人,那就谁也别想看得进书。
于是不上课的时候大家干脆躲到图书馆去,在宿舍里,那就是玩,就是闹,就是聊天嗑瓜子看电影画报。
瓜子也不是花钱买的,是拿面票、杂粮票到黄庄农贸市场换的。
愿意跟我们换瓜子的小贩多得是。
那时候的学生不像现在,闲下来有点瓜子嗑嗑已经是小小的挥霍。
每月跟家里要个十块二十块钱,脸红得像关公。
集体伙食很单调,女生们又格外省俭,于是变着法儿做吃的。
有一段时间女生宿舍风行热水瓶煮面条:将水瓶倒空,灌进一小把挂面,拿到开水房里冲满开水,几分钟后拔开瓶塞,将水和面条一同倒出。
面条捞起来,拌上猪油、酱油、味精,便吃得有滋有味,仿佛味道好极了。
偶尔也有懊丧的时候,那便是碰上开水房的水不开,温吞水,灌进瓶去面条就闷成一坨烂糊,倒又倒不出来,捅又捅不出来,真正是急死人也。
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小弟考上了清华。
清华和北大很近,他买了一辆旧车,星期天就嘎吱嘎吱骑了过来。
我们改善伙食的内容照例是下面条,有时候还打两只鸡蛋进去。
不过那时的炊事用具已经由热水瓶发展到电炉。
烧电炉是北大明令禁止的行为,我们明知故犯,因此作案时不免心中惶惶,一边守着面锅一边侧耳留神走廊上的动静。
现在想起来,在这件事上我是很对不起北大的。
从外面看31楼,门窗都是那种很旧的绿色,于是觉得屋顶和墙壁都有点绿莹莹的意思。
我的宿舍在二楼,朝南。
窗下是几棵绿色的核桃树,只是从不见有核桃从树上落下。
雨天在房间里,就听见雨打树叶的沙沙的声音,很寂寥,很幽静。
站在我们窗口往外看,前面是32楼,34楼。
楼与楼之间是浇了柏油的校园小路,每天照例有人打扫得干干净净。
上午七八点钟和下午一两点钟,上教室的、上图书馆的,走路的、骑车的,颇有点熙熙攘攘的阵势。
三年级,我初恋的时候,每天在上下午的这段时间里痴痴地站在窗前,目不转睛地盯着过路的每一个男生,盼望从中找出我的恋人。
那份执着,那份痴迷,那份搅得人心疼手疼眼睛疼的忧伤和甜蜜,如今是再也找寻不到了,一切早已经离我远去,留下来的只有铭心刻骨的怀念。
前年的一个春天,我到北京开会,顺便到阔别多年的北大转了一圈。
我没有去找当年的老师同学,一个也没有,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心理。
弟弟陪我走到31楼,那正是中午,楼里楼外静悄悄的。
一眼望去,楼似乎小了许多也旧了许多,灰蒙蒙无精打采的模样,仿佛一个破落的贵族。
我悄悄上了二楼,沿着熟悉的走廊走到214室。
门虚掩着,飘出来淡淡的香水味和不知哪位歌星的歌声。
在狭窄的门缝里望了一眼,似乎满屋挂着衣服,弄得光线很暗。
没看见有人,或许是被衣服什么的遮住了。
弟弟轻声问我:“要不要进去看看?”我摇摇头。
屋在人非,当年214室的主人们如今天各一方,我怕我进去之后会失态,惊吓了那些小姑娘们。
未名湖是情人湖。
记得月光下如银的湖水吗?记得晚风中飘拂的柳枝吗?记得湖边如烟如云的榆叶梅和火焰般的串串红吗?只要在北大读过书的人,恐怕没有不记得这一切的吧?夏天是恋爱的季节。
夏天的夜晚,如果你是单身,你就不要到湖边来。
万一你糊里糊涂七撞八撞,撞到你的同班好友与恋人偎依而坐,是你难为情呢还是他难为情?故而那个时候,害羞的未曾进入恋爱期的女同学们轻易不往湖边跑。
只有最后一年的中秋夜,我们去了。
并且男生女生不约而同都拥到了湖边。
是因为最后一年在北大过中秋了吗?是想借这个机会再一次仔细看看未名湖?那一次,记得好些北京同学都没有回家,湖岸上、山坡上密密地坐满了人,有的带了啤酒月饼什么的摊在地上,有的班拉琴唱歌搞联欢,还有的班干脆找块平坦地方开了录音机跳舞。
满湖的笑语人声,不记得未名湖什么时候有这么热闹过。
不过,沿着湖边巡视一周便又会发现:热闹的都是低年级学生,毕业班的人都沉默地、三五成群地坐着呢。
即将告别未名湖的浓浓的离情别绪已经把他们压倒,对于尚在黑箱中的毕业去向又使他们忐忑不安,此刻他们只愿意无言地坐着,沉寂地坐着。
七点钟的时候,月亮从高高的水塔背后升起来了,好大好圆,那么清丽那么温柔。
刹那间湖边所有的人都裸露在月光之中,彼此的眉眼看得清清晰晰。
湖水静得如凝固的水银,映出同一轮美丽的月亮。
柳树松树杉树肃穆不动。
湖中的石舫白得有些碍眼。
山坡背后隐隐望得见图书馆的巨大的身影,每一个窗口亮着的灯光此刻竟如萤火虫一般微弱!忽然就想起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
清华的荷塘是娇小幽静的,而未名湖却是这般雍容阔大。
倘若先生还活着,他该怎样写中秋夜的未名湖呢?图书馆晚上总是在十点钟闭馆。
寂静无声中,电铃骤然尖厉地鸣响,惊得人头皮发炸,心跳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