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本章字节:13496字
花开花落
深秋的一天,我到一所大学去办事,不巧要找的人不在,便信步走到旁边的小山坡上,坐在石凳上静候。
时间在上午十点钟左右,斜穿过山坡的小径悄无人声,我独自静静地坐着,发现铺满了脚下的金黄色的落叶竟是银杏。
一瞬间,在那个深秋的金黄色的世界里,望着从树叶间筛下来的阳光的点点碎片,我忽然感受到强烈的怀旧情绪的冲击。
银杏树是故乡的树。
“银杏”是个洋名字,小时候我们都跟着老人喊它“白果”。
乡村、城镇、公园里、道路旁,走到哪儿都可以看到这种树冠如伞、仪态万方的树。
树叶是一柄小小的扇子,有把柄,有扇面,浅绿中蒙一层微微的银白,极高贵极雅致,想象一个绢制的美人儿握它在手,该是很相配的吧?果实有核桃大小,黄绿色,密密簇簇挂在树上。
树大多很高,打果子的竹竿便也要很长很长。
打下来以后不能拿手剥,据说有毒性,会烂手。
可以用脚踩,“啪”的一声踩烂了黄绿色的外壳,里面是银色的白果。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白果树有公母。
公树不结果,但是母树少它也不行。
方圆几里之内只要有一株盛年的公树,母树就满足了,就微笑着开花,安静地结果。
记得县城公园里有一株公白果树,树干直径足有两米,雷打电击、干旱雨涝、蛇爬虫咬、枯萎了又复苏……所有关于它生命的历史都明明白白记录在苍老的枝干上,由人去惊叹去瞻仰。
那时候我惊叹于它的是年年从树上挂下来的蛇皮,一条又一条,薄得像纸,微微透明,在半空里飘来飘去。
我抬头望着它们,感受到一种极度紧张和恐惧带来的快乐。
冬天便是院里的孩子偷烧白果吃的时候了。
白果那时候不稀罕,几毛钱一斤,差不多的人家大抵都有。
踮起脚尖从竹篮里掏摸出三颗四颗,放在煤炉的铁盖上烘焙。
烘到微黄,赶紧用火钳夹下来,否则等它“嘭”的一声炸裂,很可能就炸出几米之外,炸得无踪无影。
白果的味道清苦芳香,那样一种奇异的香味,是任何植物、任何果实都难以相比的,心细的人,也许吃上一颗便永世难忘。
只不过,白果只有在炒着吃、烘着吃的时候,香味才最浓郁。
用它烧菜、入汤,吃在嘴里便只有糯,没有香了。
秋天的银杏树是最漂亮的。
它的落叶不是梧桐那样的褐黄,而是地地道道的金黄色,柔软的,灿烂的。
那么多柔软和小巧精致的叶片静静地躺在地面上,仿佛铺开了一片金灿灿的梦,一片女性的、温馨的世界。
我至今喜欢秋天,喜欢金黄色调子的风景画,大概就是从故乡的银杏树开始的吧?很多年之后我到北京读书,不知道是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还是什么,总感到校园里最多的是银杏树,最茂盛的是银杏树,最漂亮的还是银杏树。
夏天里,树叶也是那种极高贵极优雅的绿,绿中带一点微微的银白。
半夜里一觉醒来,会听到宿舍窗前树叶在风中沙沙地响。
如果是煌煌的月夜,便看到深蓝的夜空里那一抹伞状的黑色剪影,于是就想,几千里之外的故乡,此刻银杏树衬着月夜,也该是这样的风姿这样的情调吧?秋天,银杏树下同样会落一层灿烂的金黄,跪在上面,坐在上面,或者是仰面睡在上面,感觉到落叶里浸透了银杏的微苦的清香,浸透了那种典雅,那种秀美,那种温馨和宁静。
这时候真愿意自己也变成其中的一片落叶,就这么静静地躺着,静静地沐浴阳光,承受风雨和践踏,直到腐烂成泥。
毕业了。
工作了。
成家立业了。
十多年之中走南闯北,似乎在哪儿都能看到银杏树,都是同样的银绿同样的金黄。
不同的只有一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家乡的银杏树结果子,北京的不结,别处的也不结。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也许是季节不对,硕果累累的情景我没有见到?可我在北京住过整整四年,四年当中银杏树难道都没有生儿育女的愿望?也许我见到的那些树全是公树。
又或许全是母树而没有一棵公树。
不管怎么说,它们都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一个幸福的家庭。
它们只有在呼唤伴侣的焦渴中孤独地生长而后默默地死亡。
我为那些美丽而寂寞的银杏树哀伤。
只有故乡的银杏树是幸福的,因为它们的祖先在那里,它们熟悉的黄土在那里,它们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在那里。
它们热热闹闹拥挤在一起,没有忧愁也没有思念。
于是它们就微笑着开花了,结果了。
梦中芦苇
芦苇是一种伴水而生的植物。
走在世界的很多地方,总能看见一些小小的河流池塘陪伴着小片的芦苇,植株一律瘦茎茎的,稀稀疏疏歪歪斜斜的,风吹过时袅袅地摆动,像忧愁的林黛玉。
就想起了我当年插队落户的那个小岛上的芦苇,在那块肥沃的土地上,芦苇高大茁壮,铺天盖地,时时刻刻积蓄着力量要跟我们争夺生存的地盘,完完全全显示着一种雄性勃发的壮美和奇观。
初春芦芽的新绿最好看,那种浅色的羞涩的绿,跟田里的麦苗、堤上的柳枝的绿都不一样,在阳光下泛出一层毛茸茸的银光,手摸上去,是婴儿皮肤的感觉,柔滑得发腻。
清明节一过,满滩的芦芽会在一夜间“嗖”地蹿出一米多高,展开的芦叶变得坚挺和丰润,手摸上去就能感觉到分量和质量了。
风吹过河滩的时候,芦叶哗啦啦的响声此起彼伏,你挤着我,我撞着你,真是热闹啊。
站在江堤的任何一段,鼻子里都能闻到芦叶那股特有的清香,让人口舌生津,不由自主就想到端午节的粽子。
这时候,江水的颜色也随季节有了变化,不似冬天那般的厚重滞涩,变得白亮而轻灵,载了一江的阳光,金闪闪的,蹦蹦跳跳的,有使不完的劲儿似的。
学校后面的毛竹林也开始疯长,每天有数不清的竹笋破土而出,胖鼓鼓,黑黝黝,尖尖的头上顶着一个鸡冠似的小帽子。
早晨看它的时候,可能也就是钢笔长的小不点儿;到傍晚再看它一次,它已经威风凛凛挺出一尺多高。
到端午节真的来临,岛上的芦叶已经长到了一掌多宽。
四乡八镇都有人撑着小船上岛打芦叶,江边热闹得像赶集。
男人拳头那么大的一只粽子,别处的芦叶要三片重叠着才能裹住,江心洲的芦叶只需一片就够了。
裹好的粽子,大火煮透,灶头上闷一夜,第二天揭锅,异香扑鼻。
剥开粽叶,但见颗颗米粒碧绿油亮,用一只精致瓷碟盛了,案头一供,说是翡翠艺术品,准有人信。
傍晚,黄昏的光线橙红中透着紫蓝,芦苇滩上氤氲着一团青色的混沌。
芦叶被打去许多,显出清瘦苗条,像刚刚减肥成功的少女。
岛上光屁股的孩子们在河沟里扑腾着狗爬式,每当他们抓着芦秆直起身来的时候,河水从脑袋哗地淌下来,黑黝黝的身体上忽然就映出夕阳的五光十色,活像被一盆透明颜料迎头泼上。
蚊虫在芦苇尖梢处疯狂交配,成百上千地纠合在一处,飞舞,旋转,组成一团又一团黑色的风球,忽而上升忽而降落,忽左忽右,膨胀又收缩,搏杀得天昏地暗,把芦苇滩里弄出一片鬼魅。
其实,这时候你若是不巧从芦苇滩边走过,根本不必担心裸露的皮肤被它们当作美餐,它们才没有闲空理你,繁衍生命是第一要紧的事。
待到彼此精疲力竭,索然无味,晚风把它们吹得四散开来,无数张饥饿的嘴巴就要见缝插针地疯狂嗜血了。
这时候你才会知道芦苇滩里养大的蚊子到底有多么强悍。
秋天芦苇开花的时候最是好看。
初开出来的芦苇花细长柔韧,握在手中,轻轻捋过去,手心只觉冰凉滑腻,那种柔若无骨的手感,我至今没有在别的物体上体验到。
那个季节走在江边,走一路我总是要摸一路的芦苇花。
胳膊抬起来,手张开,手掌心自然地从一穗穗芦苇花上扫过,芦苇花低眉顺眼地从掌心这头钻进去,又从掌心那头冒出来,浅浅地笑着,好脾气地任凭我抚摸,活像天性中喜欢人的亲近。
待到芦苇花长老,不知道是见的世面多了还是对生命感到厌倦了,总之,脾气变得张扬起来,手轻轻一碰,花絮四散,纷纷扬扬飘散在空中,杂乱无章的一片。
有时候风的拥吻也使它们极不耐烦,苇絮乘风而去,躲得老远老远,真不知道哪儿才能使它们感到宁静和满足。
秋风一阵紧似一阵,苇絮一片跟着一片飞扬起来,翻滚飘舞,为身不由己而哭泣、而愤怒、而哽咽。
漫天苇絮织成一张遮天蔽日的网,网中是无数不屈不甘的哭叫的灵魂,那样一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凄美场景,令人观之心碎。
芦苇收割之后,江边大片的土地显得苍凉而空旷。
灰色的长江也因此而一览无余。
江堤下的农田是整齐的棋盘形状,每一垄麦地都有百米之遥,规整而笔直地伸展出去。
麦苗刚出不久,带着茸茸的新绿,视线望出去的感觉非常舒服。
灌溉渠边的柳树槐树和杨树落尽黄叶,树干一排排如卫兵列队,挟着一股步调一致的阳刚之气,特别地令人振奋。
江面上有船:上百米长的拖轮如老牛拉车,行动缓慢地逶迤而过;楼房似的客轮则比较地高贵和傲慢,呜的一声汽笛长鸣,生怕人家忽视了对它行一个注目礼;打鱼的小划子小得像一片树叶,在江面飘浮移动,忽地被浪尖顶起,又忽地往下一沉,让人为他们捏着一把冷汗。
我知道芦苇是有许多实用价值的,否则也不会年年有那么多人浩浩荡荡驻进江滩割苇子去。
使我最念念不忘的是用芦苇花编扎成的一种鞋,老家俗名叫“毛窝”。
冬天一到,便有四乡农民一串一串挑了进城去卖。
自然极便宜,两三毛钱就可以买到一双。
外婆健在的时候,年年都要买几双回家,自己动手加工一番:用棉花和绒布垫了底,旧的棉毛衫剪开,鞋口和鞋里衬上一圈,粗针大线缝结实了,穿在脚上暖和无比。
我老家的屋子高大阴森,窗户是老式的木格子窗,门也是老式的木板门。
晚上我坐在窗前呕心沥血学写,风把窗纸拍得呼啦啦响,身后的毛巾转眼冻成冰帘子。
那时候没有电热靴更没有空调电暖器,我手上戴了无指手套,脖子上裹了围巾,脚上穿着“毛窝”,居然写得忘却时空,丝毫不感觉寒冷。
大学毕业后落户在大城市,看见芦苇的机会少得不能再少。
有一次偶尔在装潢漂亮的鲜花店里发现有两三根芦苇花插着,在一片花团锦簇中,灰色调的芦苇花倒显得高贵无比,仿佛舞女群中鹤立着的贵妇。
我只觉心里有一根弦被轻轻弹响了一下,就快步走开了。
我不忍心去问它的价钱,这与我心中梦魂牵绕的故乡的芦苇多么不同!问了它的价钱好像就有亵渎它的感觉。
还有一次去邮局寄信,发现柜台里的小姐们手上在传递着一双“毛窝”。
她们嬉笑着,品评着,不屑着,仿佛面对着一只“丑小鸭”。
我隔了柜台,伸长脖子呆呆地看着,忽觉脚下有了一种毛扎扎的、异常温暖也异常熟悉的意念。
后来回家,我懊悔了很久,当时怎么就没有鼓起勇气问问她们“毛窝”从哪儿买的。
再想想又觉得问也是白问,南京难道还会有卖“毛窝”的地方吗?指不定是她们中的哪位亲戚从乡下老家带给她们玩的呢。
户外又是数九寒天了。
故乡的小岛上,无边无际的芦苇已经被人割干净了吧?这时候扒开滩泥,可以挖出雪白雪白的芦根。
芦根脆嫩清甜,当年插队时用它解馋,也曾是一大乐事呢!
樱花大道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在我眼前又一次出现了那片温柔的云霞,灿烂的云霞。
世界上我见过的花树或许太少太少,然而我总觉得,再不可能有比樱花更让我沉郁和迷恋的了。
我常常相信缘分。
爱情是这样,交友是这样,买卖物品也是这样。
星星一样稠密的人群,千姿百态琳琅满目的吃穿用物,你怎么会一眼挑中了这一个或者那一个?难道是他(它)们在外观上有什么明显的差别吗?若不是如此,除了缘分,再没有别的可解释了。
读大学的时候知道了日本有一首名叫《樱花》的歌:“樱花呀樱花,三月里盛开的樱花;樱花呀樱花,晴空里灿烂的云霞。”歌词很美,且曲调轻柔舒缓,哼起来不知为何有一种沉郁和哀伤的味道。
可惜那时候并不知道樱花的模样,图片上看日本京都奈良那些古寺庙前大片的樱花,似乎跟我们这儿的桃花相差无几,实在平常。
大学毕业后分在南京。
第一年足不出户。
第二年决心走千千万万人已经走过的道路:恋爱和婚姻。
爱情在春天里开始,我丈夫那时在南京读硕士学位,住兰园附近的学生宿舍。
我第一次去看他,因为不认识路,从新街口绕了个大弯拐进去。
五点钟食堂开饭,吃过饭他送我出去,才知道了原来可以从鸡鸣寺那儿走。
当时还不到黄昏,太阳在西边辉煌地照着,所有的景物行人染上了一层神圣的金黄。
我出了兰园便看见了鸡鸣寺的那条樱花大道。
所有的思想几乎都是在那个震撼心灵的瞬间完成的。
从没见过樱花的我忽然在心里跳出“樱花”这两个字,并且明白了樱花的世界是属于我的,樱花也是属于我的,除此之外我永远再不会喜欢别的花了。
长长宽宽的一条大道,樱花在大道两旁无声地微笑,温柔而且沉静。
沿着大道慢慢往前走,视线里总觉得樱花不是长在树上,而是飘浮在半空中,在晴朗的蓝天和辉煌的夕阳之下,呈现一种半透明的神奇状态。
事后想起来,该是由于樱花的花瓣极薄,色质又极淡的缘故吧,否则它不会有这种仙女裙裾的飘飞透明感。
这就是樱花与众不同的独特气质。
站在花树下痴痴地看那樱花,看得久了便会产生幻觉,仿佛自己的身体也变得轻柔无比,而灵魂早已经升浮起来,在樱花的云霞中快乐翱翔。
我不很会描述景物,也就无法说清那天傍晚对于樱花的感觉。
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时候灵魂的震撼却表现为晕眩,景物和行人在你面前乱纷纷地倒下,独有某种欣悦某种意念在慢慢地升华,充斥了宇宙,轩昂而又博大。
我想我其时便有这样一种感觉。
我不过是在偶然之中发现了这片樱花,而我却仿佛等待它很久很久了,我的生命中早已经刻下了它的印痕,岁月只是代表了某种期待,或迟或早,在看见樱花的那一瞬间我同时就认可了它,接纳了它,视它为知己和灵魂。
有时候又想,初次识见樱花是在热恋之中,或许是爱情融化了一切,才使得樱花在我心里这样的温柔这样的灿烂?再欲细细剖析当时的心理,却又怎么也做不到了。
“情景交融”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何况爱情原本就有一种迷惑力,使一切一切在你眼里放大。
婚后搬到新街口附近,离鸡鸣寺算得很近很近,年年春天总免不了来看看樱花大道。
开始的时候携丈夫同来,两年以后便带上女儿,一家三口高高兴兴来一次“短足旅游”。
有一次偶尔听丈夫的同事问他最喜什么花?丈夫竟回答说是“樱花”,心中不免暗暗要笑,想自己的偏好竟然也会传染给他。
南京的春天照例晴朗为主,樱花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飘浮透明的气质。
有时候刮来大风,整整一条大道上下起了密密的“樱花雨”,路面是粉白,来往的汽车行人是粉白,路边卖冰棍卖豆腐脑卖油煎萝卜饼的摊子上也是一片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