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新同
|类型:欧洲·魔法
|更新时间:2019-10-06 10:25
|本章字节:9108字
——约翰朗,1816——1864
在殖民地新南威尔士那里,有一个叫宾利斯的地方,离着悉尼大约有三十七英里远的路程,在那儿住着一个名叫菲舍尔的农场主。他起先是被流放于此的,可是已经服完苦役、成为一个自由人了。经由经久不息的辛苦劳作,再加上个人坚强的意志,他已经为自己挣得了一份不菲的家业,作为一个处在他那种情形之下的人来说,这已经非常可观了。他的土地以及资产已经不低于四千英镑的价值了。他还没有结婚,大概已经有四十五岁的年龄了。
忽然之间菲舍尔就消失不见了;其中他的一个邻居——一个名叫史密斯的男子——放出话来说他已经到英格兰去了,但是三两年之内就会回来。史密斯出示了一份文档,声称是由菲舍尔本人签署的;而依照这份文案的意思,菲舍尔是指定史密斯作为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面担当他的经纪人的。菲舍尔是一个有着殊异的习惯以及古怪性情的人,他这次默不作声的突然离去,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惊奇,而是被认为这“恰如他的为人”。
就在菲舍尔失踪大约六个月之后,一个叫做本维尔的老男人,他在宾利斯附近有一个小小的农场,而且经常驾着自己的二轮马车到市场上去,就是他有一天晚上正从悉尼驾车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坐在道路旁边的一排围栏上面——是菲舍尔。当时夜色已经很暗了,而且围栏离着大路中央至少来说也要有十二码那么远。然而,维尔还是清清楚楚地看见是菲舍尔的人影坐在围栏上面。他把他的老母马勒住,脱口叫道,“菲舍尔,是你吗?”没有听到回答;可是就在那儿,就在围栏上面,坐着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与他之间关系非常亲密的人。维尔——他并没有喝醉,尽管说在这一路上他已经喝了几杯烈性的饮料——禁不住跳下车来,朝着围栏走过去。让他震惊不已的是,那个人影消失了。
“哎,”老维尔脱口说道,“这可真是太奇怪了,不管怎么说;”然后折下来几根小树的枝条在那个地点做了记号,他就又上到他的马车上去,扬鞭催动他的老母马一路颠簸着小跑起来,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家中。
本不会把这次幻觉一般的经历保守住不跟他的老婆子说的。他把自己所有看到的这一切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别说瞎话了,本!”老贝蒂回答道。“你自己知道你是喝多了,糊里糊涂地就瞎琢磨。菲舍尔不是到英格兰去了吗?要是他回来了的话,你想我们不会听别人说吗?”
“啊呀,贝蒂!”老本说,“可是他的前额上面有一道深深的伤痕,好像还汩汩地往外流着血呢。说实话,想到这个我就浑身直打哆嗦。这是他的鬼魂。”
“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胡话,本?”老婆子说道。“你肯定是喝糊涂了,说什么鬼魂不鬼魂的。”
“我告诉你说,我没有喝醉,”老本断然说道,有些愤怒了。“这里边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谋杀了,贝蒂;我敢肯定。菲舍尔就坐在那排栏杆上——离着我们这里不上两英里路程。天哪,他就坐在他自己家的围栏上面。他就坐在那儿,身上没穿外衣,两只胳膊抱在胸前;就像他平常时候等着什么人从路上过来那样坐着。上帝保佑你,贝蒂,我看见他了,就像面对面看见你了一样;可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消失不见了,就像一阵烟儿一样。”
“胡说,本:再也不要说了,”老贝蒂说道,“再这么说邻居们就会笑话你了。上床睡觉去,明天早上起来你就把这件事情忘了。”
老本上床睡觉去了;可是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他却并没有忘记自己前一天晚上所见的这一切:相反的,他对自己更加确信无疑了。然而,在老婆子一个劲儿的恳切要求下,他保证坚决不提自己曾经看到菲舍尔的鬼魂这件事情,因为害怕这会引起别人的讥笑。
在接下来的这个星期四的晚上,当老本从市场上回来的时候——还是驾着他那辆二轮马车——他又在那同一排围栏上面看见了同一个幻象。这一天他是刻意地没有喝酒,完全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次的情形可把老本给吓坏了,几乎连停一下都没敢停。他催促着老母马一路狂奔、脚不沾地就赶回了家中。他忙不迭地卸除了挽具,给老母马喂上草料,把买回来的货物从大车上卸下来,就一头扎进了他的矮木屋,拿起烟斗抽了起来,跟他的老伙伴一起坐在火炉边,前前后后详细地说起来他是如何把自家的产品出手,又是如何在悉尼采购回来的详细经过了。说完这一些之后,他对她说道,“啊呀,贝蒂,我今天晚上可没喝酒,你看一看,我是没有喝吧?”
“没有,”贝蒂回答道。“你非常非常冷静,很是机警的样子,今天晚上,本;所以你今天晚上回来脑子里没琢磨什么鬼魂的事情。鬼魂!不要相信还有这样的事情。”
“好了,我没喝醉你就放心了;我是郑重其事地这么说的,”这个老人说道。
“是的,本,”贝蒂说道。
“那好,”本说,“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贝蒂。我今天晚上又看到菲舍尔了。”
“胡扯!”老贝蒂惊叫起来。
“你可以说是胡扯,”老农场主说道;“可是我要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儿——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了,就像上个星期四晚上一样。史密斯这个坏蛋在说谎!你觉得菲舍尔会不声不响离开这个国家,连过来跟你我打个招呼都不会吗?”
“这全是你的瞎琢磨!”老贝蒂说。“快喝你的杂酒、抽你的烟袋去吧,别再琢磨什么鬼魂了。我可不想听这些。”
“我和大家一样喜欢我的杂酒、喜欢我的烟袋,”老本说;“可是我今天晚上什么也不想喝了。这一切可能都是瞎琢磨,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可是我要去告诉格莱弗顿先生我所见到的一切了,还有我对这件事情的想法;”说完这些话他就起身离开了家中。
格莱弗顿先生是一位住在离着老维尔的农场大约有一英里的绅士。他曾经是一个海军中尉,但是现在拿着一半的薪金、到这块新开辟的殖民地上定居来了;而且,他现在被授权维护这一片的治安工作。
当老本抵达格莱弗顿先生的家中之时,格莱弗顿先生正要上床去睡觉了;但是他吩咐人让老本进到屋子里来。他让老农场主坐到火炉旁边,然后询问他悉尼最近有些什么新鲜事情发生。
“悉尼的新鲜事情,先生,不值得一说,”老本说道;“小麦价格落下来了,但是玉米还是那个价儿——七分或者六分一蒲式耳:可是我想要告诉你的,先生,是一件会让你感到震惊的事情。”
“是一件什么事情,本?”格莱弗顿先生问道。
“好了,先生,”老本接着说道,“你知道我不是一个精神脆弱的人,也不是一个傻瓜,准确地说;因为我是在约克郡出生并在那儿长大的人。”
“你不是,本,我一点也不觉得你精神脆弱,也不认为你是一个傻瓜,”格莱弗顿说;“可是你究竟有什么事情要说,以至于这么晚的时间过来,还这么罗嗦起来没完了呢?”
“我想说的是我看见了菲舍尔的鬼魂,先生,”这个老汉说道;因此他就详尽地述说了一番读者至此已经完全明了了的事情前后经过。
起初格莱弗顿先生的反应跟老贝蒂是一样的,认为本第一个晚上看到了菲舍尔的鬼魂、是因为多喝了一两杯朗姆酒的缘故;而在第二个晚上,尽管说是完全清醒的,可还是驱除不了自己先入为主的那个想法。但是经过了一阵略微沉思稍加思考后,不知不觉间这句话“简直太奇怪了!”就说出了口。
“回家去,本,”格莱弗顿先生说道,“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你来见我。我们两个一起到你说你见到过鬼魂的那个地方去。”
格莱弗顿先生曾经鼓励那些新南威尔士的土著族民们(这些部落人群曾被人准确地描绘成“人类生命链条之中最后的一节”)留在他的家屋附近居住。当时扎营居住在格莱弗顿先生庄园上的一个小小部落的头儿,是一个名叫约翰尼克鲁克的非常年轻的小伙儿。新南威尔士这些土著族民们的一项特殊功能,就是可以追踪人类的足迹,无论是在草地上、还是在岩石间;可以追踪逃犯留下的足迹,以一些我们文明人的两眼根本寻觅不到的些微迹象,他们的这些功能在当时是很闻名的;而这个男子,约翰尼克鲁克,他就特别具有这种追踪觅迹的特殊技能。他最近就在抓捕一些藏身于丛林之中的疯狂逃犯的行动中发挥了超常的技能,他在乱石堆垒的乡间野地上追踪他们长达二十七英里的路程,而在这些路程上他们是赤着脚通过的,为的是想要在这段路程上遏止住这个黑人以及骑警们对他们的紧紧追踪。
当老本维尔清晨里出现在格莱弗顿家中的时候,这个黑人头领,约翰尼克鲁克,已经被召唤过来一起参加行动了。他过来的时候还随身带着几个下属。整个团队出发了,老维尔在前面引路。他头一个晚上看到鬼魂时折下来做记号的那几根小树苗枝条上的叶子已经枯萎了,但是这些枝叶却准确地标明了当时那个鬼魅所坐在上面的那排栏杆的确切位置。围栏上面还留下了一些污迹。约翰尼克鲁克当时并不明了要他来是为了什么,他却宣称这些污迹是“白人留下来的血痕;”在附近搜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指着一个地方说,这里曾经有一个人的身体被放在这儿过。
在新南威尔士长时间的干旱并非是什么稀见的事情;此前已经有七个月的时间滴雨未落了——甚至大路上面都干旱得尘土飞扬起来。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面,克鲁克费了不小的工夫而毫无进展;但是在过了大约两个小时以后,他成功地追踪到了一个人的足迹,一直追踪到了远处的一个人迹罕至的水塘一侧。他所给出的推断是,还有另外一个人被拖拽到了这里。这个野人绕着水塘一圈一圈地走着,谨慎地查看着水塘的边缘,以及四周水迹边缘上面茂盛地生长着的那些芦苇管茅之类。起初他看着像是遇到了难题。没有一点从水中延伸到岸边的线索可以表明有什么不寻常之物曾经被沉到了水塘之中;但是在做完了这番检查审视之后,他脸朝下趴了下来,认真地察看起那凝滞不动、平静如镜的水面来。忽然间他跳了起来,对着另外几个土人怪异地喊了几声,这表明已经发现了某件久觅不到之物,一边两只手不停地鼓起掌来,指向水塘中央的一个位置,在那儿某件沉入水中之物由于腐烂而在水面上产生了一圈泛着五光十色纹路的油脂,他喊了起来,“白人的油脂!”立即对水塘进行了彻底的搜捞;而就在指定的那个位置下面,发现了一具尸体的遗留物。一块大石头以及一块腐败了的丝绸手绢也在尸体旁边被找到了;这正是被用来沉下尸体时的所用之物。
这就是菲舍尔的尸体已经确定无疑了。这可能从牙齿上面加以认定;可是在外套上面还有一些很大的铜扣子,而且马上就被认出来了,不但是格莱弗顿先生、而且老本维尔也认定,这是菲舍尔身上的物品。他的外套上有这些铜扣子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了。
把尸体就留在水塘的旁边,让老本和几个黑人在那儿看守,格莱弗顿先生一路小跑来到了菲舍尔的家中。史密斯此时不但已经攫取了失踪的这个男人的全部家财,而且还搬到菲舍尔的家中来居住了。那里离着这儿有一英里半的路程。他上前去询问史密斯先生在不在。史密斯先生正在吃早饭,听到召唤就走出来招呼他下了马进屋来;格莱弗顿先生接受了这个邀请,在略略地瞥视了几眼屋里的情形之后说,“史密斯先生,我急着想要买到大路那边的一块土地,就是属于这个庄园上的那块,我会出一个非常公平的价格的。你有权力把它卖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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