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因英语而改变(1)

作者:陈鲁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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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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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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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672字

2000年7月,《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篇题为“英语改变人生”的报道,把我归为“英语天生派”。在此之前,我并没有觉得我的生活会因为一门语言而变得精彩。对我来说,语言就是工具,不用的时候它不过是搁置在仓库里的闲物。


从小就被认为有语言天赋


小时候,我生活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很自然地就成了“双语儿童”,在北京讲普通话,在上海讲上海话。两者语音、语调上的差别和南北方言结构上的不同,都让我觉得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之间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我爸妈都是学外语的。他们是文革前的大学生,学的是那个年代时髦的语言。我爸学了斯瓦西里语,我妈学了孟加拉语。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他们的专业实在有些生僻。每次向别人介绍斯瓦西里语我总得费番口舌:“斯瓦西里语是非洲的一个语种,主要使用的国家有坦桑尼亚、肯尼亚等,disney动画片《狮子王》中的插曲‘hakunamaaa’就是斯瓦西里语,意思是‘一切平安’。解释半天,仍然会有人皱着眉头追问你:“什么?稀里哗啦语?”


小的时候听爸妈叽里咕噜地说外国话,觉得神奇,于是也立下志愿,长大后学外语,每天绕着舌头说话,让谁也听不懂。


我爸很希望我能继承父业。我才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学会“a-o-e-i-u-u”,他就问我:“要不要学英语?爸爸来教你。”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充满期待。


“你?”据我爸回忆,当时我转着眼球撇着嘴,一脸不屑地说:“你中学学的是俄语,大学学的是斯瓦西里语,你说的英语有口音。我,要么不学,要学就学最标准的英语。”我小小年纪就敢于藐视权威,这让我爸既感动又很有失落感。


从此以后,他不再提教我英语的事情。


初中一年级,我才开始学abcd。


第一个月,我完全找不着感觉。拼写单词的时候,我非得把26个字母从头背一遍,才能找到要用的那个字母。


但是,世上真的有奇迹。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采访着名钢琴演奏家鲍蕙荞女士,她也谈到了类似的经历。


鲍蕙荞9岁学琴。别人通常是从单手练起,可不知为什么她的妈妈找了本教材一开始就要求她双手弹琴。入门就这么难,用鲍蕙荞自己的话说就是:“第一天,我整个就是搞不清楚。可到了第二天,忽然好像就会了。”


鲍蕙荞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我不住地点头,心里不断地在说:“对啊,我学英语也是这么突然开窍的。”想当年,我嘴里开始咕噜咕噜往外冒外语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初一暑假,我回到了上海。当时,人民公园有个英语角,一到礼拜天就吸引很多英语爱好者去那里练习口语。整整一个假期,每个周末我都由姑姑带着,从浦东坐车,再坐船过黄浦江去参加英语角的活动。


英语角是露天的,就在公园里一条没什么游人光顾的小路边。路面窄窄的,铺着石板,路边有几棵小树,勉勉强强能遮挡一些夏日的阳光。


英语角每次都聚集一二百人,大家来自各行各业,有老师、工人、机关干部和在校大学生。不过,没人在意身份、地位、年龄,在英语角,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英语,谁的口语最好,谁就引人注目,而且可以占据小树下树荫浓密的地方,其余的人会自发地围成一个圆圈。


我的出现,在英语角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那时我13岁,身高150米,梳着马尾辫,身穿花布连衣裙,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可我不怯场,大方地用“流利”的英语向身边每一个人做自我介绍:


“我叫陈鲁豫,是北京师大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我们学校是北京市着名的重点中学。我的爸爸妈妈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工作……”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我的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想和这个英语讲得很棒的小孩聊上几句。小时候我是个人来疯,人越多越精神。看到那么多大人都专注地听我用英语侃侃而谈,真有些洋洋自得。


其实,我那时的英语水平很低,一共就会那么几十个单词、三五个句型。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人自我介绍,是因为我翻来覆去就会那几句话。好在去英语角的都是初学者,成年人大多爱面子,怕说错不敢张嘴,于是成就了我,让我脱颖而出,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


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英语老师最后的心理防线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一个问题,全班如果都答不上来,老师势必会把目光转向我。这时,我会知趣地举起手,说出老师想听到的答案。我知道,如果我也答错,老师一定精神崩溃。


高一英语第一课是“卡尔·马克思”,课后老师留的作业是背书。可我居然就给忘了,也不知为什么,那一次,全班同学都忘了。


第二天上课,教室气氛凝重。当第三个同学站在那吭吭哧哧背不出来,老师的脸已经阴得快下雨了。我低着头,心里怦怦乱跳。


老师走到了我这一组,她沉着脸,用手指在第一个同学的桌面上敲了敲:“你!背第一段!”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老师没准盯上我们组了,可我也没背啊!”


我定了定神,把书翻开,假装漫不经心地瞟着书本,脑子里却在飞快地记忆着课文里的内容。


果然,老师盯准了我们小组。


谢天谢地,我虽然个不高,但视力好,所以坐在最后一排,是第7个。这样,前边6个同学为我争取到了宝贵的几分钟时间。


“陈鲁豫,你来背!”老师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期待和信赖。这时,我们组已经全军覆没。


全班同学都看着我,只要我能背出课文,他们就得救了。


我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合上书,之所以慢,是因为我的嘴里还在念念有词地背着最后一句。之后,我咳嗽了一下,开始背书。


我相信,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会有超水平的发挥,那天的我,是在为荣誉而战。


我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背完了整篇课文,我故作镇静地坐下。


教室里安静极了。


老师飞快地转过身,低声说了一句:“下面,我们学习第二课。”


从她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了她脸上的微笑。全班同学都长出了一口气!


我兴奋得不行,对自己崇拜极了。


第一次看没有配音、没有中文字幕的英文原版电影是初中二年级,在政协礼堂,看的是美国影片《情暖童心》。电影的英文原名我忘了,只记得女主角是《鸽子号》的主演debrayraffin(黛博拉·拉芬)和当时很红的少女明星dianene(她后来沉寂了10年,直到2003年才重获影坛认可,赢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可惜输给了美艳无双的caherinezeajones。)。影片讲了一个女教师鼓励残疾女孩战胜病魔,热爱生命的故事。电影很一般,即使在外国影片还很少的1983年,它的情节也不够吸引人。想想看,一个圣母般的老师和一个自闭忧郁的少女,这样的人物组合怎么能产生爱情、阴谋、危机、幽默诸种好莱坞大片必备的元素呢?不过,就是这么一部沉闷的电影,还是把我看傻了:“原来,外国人是这么说英语的!”


看完电影回到家,我闷闷不乐。


“怎么了,电影看得懂吗?”爸爸问我。


“连蒙带猜就听懂百分之二十。”学了一年多英语,我竟然连外国人在说什么都听不明白,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


我开始重新审视我的英文教科书,这一看,发现了问题。原来,我学的都是所谓chinglish——中国味的英语。随便翻开一页,就会看到这样的对话:


“kae,whereareyougoing?”(凯特,你去哪?)


“om,imgoingoheno4middleschool”(汤姆,我去第四中学。)


2000年,我在美国盐湖城碰到一个热爱中国文化的摩门教老太太,她是个中学老师,退休后一直刻苦学习中文,已经学了好几年,可中文还是差得让人无法听懂。一翻她的中文课本,我乐了,这分明和我的中学英语书如出一辙嘛。她磕磕巴巴地念了几句:


“李明,你的铅笔是在哪儿买的?”


“小王,我的铅笔是在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的。”


老太太念完,好奇地问我:“doyoubuyyourpensilsaheno1peopolespensilsore?”(你也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铅笔吗?)


这倒把我问愣了,我想反正跟她也说不明白,不如开个玩笑,于是特认真地说:“是啊,我们都去那儿买。”


美国老太太容易较真,不知道她是不是至今都认为中国人买铅笔都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


11个外教教过我


整个20世纪80年代,在北京的外国人不多,和老外聊天练习口语的机会很少。好在从高中到大学,一共有11个外教(外国老师的简称)教过我。他们对我语言能力的提高帮助不小。


现在想想,他们的资历是否适合教中国未来的主人翁挺值得怀疑,不少人的英语还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好在我的意志比较坚定,在英语发音上没有受到不良影响。


这让我想起我爸给我讲的一件事情——也许其中有演义成分。


60年代,中国派出专家、技术工人远赴非洲,帮助坦桑尼亚修铁路。因为朝夕相处,当地的非洲工人学了不少中国话。最有意思的是,他们的中文有着浓郁的山东口音。原来,中国派出的专家大多来自胶东半岛。据说,直到今天,在遥远的东非还有一群操流利山东话的非洲兄弟。


我高二那年,班里来了个外教,是个又高又胖的美国小伙子,看样子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的名字很有意思,叫johnsmih。当年没觉得什么,多年后去了美国,才听朋友们开玩笑说,美国男人带女孩去酒店开房间又不想被人知道,多半会留johnsmih这个名字。这就像中国人叫李华、刘明什么的,因为太常见,所以怎么听都像是化名。


john冬天总穿一件中国的军大衣,不管多冷,永远敞着怀。我们猜他是太胖了系不上扣,所以成天感冒,上课的时候常常旁若无人地大声擤鼻涕,惊天动地的架势弄得我们十分尴尬,想笑又不敢笑。


john的课讲得怎么样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让我知道了外国人在生活中是如何讲英语的。


james是我大学时的外教。美国人,20多岁,退伍军人。据我们猜测,他参军并非出于爱国,而是因为退役后可以免费上大学。尽管当兵历史不长,而且生长在和平时期,或许根本没上过前线,恐怕连枪都没摸过,可当兵生活却是他跟我们吹牛时最好的谈资。平常也老爱穿美式军靴和迷彩服,酷暑天都捂得严严实实。


james其实是个文学青年。他面色苍白,身材瘦小,眼神忧郁,外形条件绝对够格当个伤感诗人。他也一心想当作家,上课之余,就窝在广院的外教宿舍里写。可能是投稿屡试不中,他苦于没有读者,于是利用给我们上写作课的机会大念他的作品。


一开始我们还能听得下去,虽然根本听不懂,可大家并不说什么。他却沉迷其中,念一段便要求我们谈感想。我们就故做沉思状,静默一会儿后,大家抬起目光迷离的双眼,纷纷表示:“太感人了、太震撼了、太诗意了!”这时候,james苍白的脸上会泛起红晕。


james以为在中国找到了知音,这让他快乐无比。我们不忍打击他,于是分头去背赞美别人的英文形容词。时间一长,意尽词穷,可james还在天天念他的作品。


我们全班愁得不行,既不想伤害james,更不愿浪费时间。没办法,最后只能找班主任去诉苦。


这一招果然有效。james不再开作品朗诵会,但是他的热情受到了伤害,他和我们疏远了。


有一天,我们听说james和一个中国女孩谈起了恋爱,这使我们全班大为兴奋。


james变得开朗了。爱情也使他变得宽容,他不再记恨我们。


我们正为james高兴着,却传来了他失恋的消息。


james请了一天的病假,第二天来上课时,他满脸浓密的络腮胡须吓了我们一跳。


这以后,james的胡子成了他恋爱生活的晴雨表:


刮了胡子意味着两情相悦,留着胡子则表示两人刚刚分了第101次手。


james的爱情分分合合,他的胡子也就去去留留。我还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胡子生长的速度飞快,一夜之间,就能从刘备变成张飞。


公平客观地说,james在广院两年的时间,并不是只谈恋爱、写,从他身上,我们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一次,james留的作业是写一篇“有喜剧效果的文章”。我们全班都采用了编译的方式,把相声、笑话翻成英文。第二天的讲评课上,全班笑声不断。


班长代卫星写的是马三立的相声,说的是有小贩卖祖传秘方专治蚊虫叮咬,有人买了秘方,打开一层又一层包装,发现药方上写着两个字,“挠挠”。代卫星的文章是这样结尾的:


“hemanunfoldedhepieceofpaperandsawonlyoneword:‘scrach’!”(那个人打开纸条,见纸条上只写着两个字——“挠挠”!)


我们全班20个人笑得东倒西歪,可james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他狠狠地盯着我们,一字一句大声地问:“haveyoucomeacrossanyproblems?”(谁能告诉我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


我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呢?语言流畅,文笔生动,绝对是篇范文。


james看我们都不说话,突然转过身,在黑板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母:pgiarism。


pgiarism是剽窃的意思,这下我们更糊涂了。


“hereisnodifferencebeweenpgiarismandsealinghings”(剽窃和偷东西没区别。)james面色铁青,气得直发抖,“这些文章不是你们创作的,是你们抄袭别人的作品,这就是剽窃。”


我觉得很委屈,忍不住要替大家也替自己辩护:“weweredrawingonsorieshaarecommonknowledgeinchinahenguageisourownwewroeeverywordourselves”(我们根本就没剽窃,我们只是用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可文字是我们自己创作的,这些文章都是我们自己写的。)


james看都不看我,他扯着嗓子咆哮道:“你们现在上的是写作课,不是翻译课!什么叫写作?从思想到文字都必须是自己原创的!而且,你们引用了别人的作品,却没有注明出处,这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一次作业,你们全都给我重写!”


从此以后,我牢牢记住了“知识产权”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