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池昕鸿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3:20
|本章字节:12786字
赵铁桥紧跟在后,立刻请英国船主司蒂华、轮机长罗司及俄国大副登岸,送至招商分局查询后,当即派人将两名英国人转送英国领事署;将俄国大副暂且送回“江安”轮;而在场的23名船员全部被拘捕,押至江宁地方法院。经初审,八人与本案牵涉不大,准由当地人士作保返轮,其余15人继续在押。
12日5日下午,江宁法院首席检察官王果,把这15名船员押至禁烟委员会,由张之江、魏道明亲自分别讯问。虽供词多狡诈,但毕竟做贼心虚,相互之间又摸不着底,终于露出了破绽。
可惜,重大嫌疑犯火轮头目王道余等人前日突然“有急事请假”,去向不明。
此间,淞沪警备司令部侦查队队长傅肖先、警署保安队巡官李存正、巡长霍世忠、运土案中关系人陶永昌、任传发及其他证人等,也先后从上海押送至南京,分别由国府警备司令部及江宁法院收押候审。
张之江真是雷厉风行,旬日之内,已把所有人犯逐一过堂,案情总算稍有眉目。
因为蒋介石早有“此案事关机密,在未有国府指令以前,毋得外泄”的手谕下达,故张、魏只能于12月17日写出查核报告密呈国府,待令区处。
12月19日,禁烟委员会及运土案调查委员会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张之江一反平时反应机敏、妙趣横生的讲演风采,木然地拿出讲稿念着:
“诸位委员、诸位先生:之江与道明、淮琛君奉国民政府令及受禁烟委员会之委托,赴申查究烟土一案,访讯了沪地军警双方、询问了证人及涉案人员,通过对各方的详密核准,原先质疑之处已渐见分晓,为避免外界以讹传讹,兹将有关要点告之诸位。
(一)余曾接受密报,云有大宗烟土将由外洋人沪,因分函致沪市府及警备司令部密拿,故此次军警两方均系奉命办理公务。
(二)军方侦查队先得眼线报告而往搜查,警方保安队见起卸烟土而去诘问,由此发生争执,实属误会。
(三)此次烟土案,系“江安”轮由汉口运上海,为在逃之火仓头目王道余、厨师金大生等四人所为,并非吾前函所指那外洋大宗烟土。
(四)军方侦查队搜获烟土时,既不查拿烟贩,又不追究船员,处理已有未合。该队队长傅肖先又扣留警方李巡官,殴辱成伤,尤应负违法之责。
(五)据李巡官所述,因怕丢失烟土而主动同车前往白云观。警署长戴石浮未察究竟,遽以武装运土及官警被劫等语登报,有损革命军人之声誉,转由警察总署查处。
(六)陶永昌、任传发确身带烟土而被捕,然此两人曾为军方查烟眼线,又据云奉公事而行,还须深诘详察。
(七)对本案人犯的审理,请由江宁地方法院侦查承办。
以上七点如有欠妥之处,当由之江本人负责。”
念完,张之江无力地合上讲稿,魏道明起身说:“散会!”便与张之江一前一后地走出了会场。
正当新闻界对张之江的一反常态疑惑不解时,12月20日,上海传开了“张之江辞职”的消息,“拒毒会”通过长途电话向南京禁烟会询问,科长宋哲夫问答说:“张主席因沪土案及明年国际禁烟大会之准备,至劳累过度,故拟稍事休息。”
这一答复,基本上肯定了传闻。
果然,21日上海新闻界从行政院得悉了国民政府《慰留张之江》的文告,其日:“张主席办理禁烟渐著成绩,为肃清毒害细习规划,还望勿以微疴遽萌退志,所请辞去禁烟会主席职务一事,应毋庸议。”
文告一出,“禁烟会”里电话铃声不绝,各界人士纷至沓来欲求一晤张之江,然张均避而不见。
众多记者煞费心机探其去向,均不得其踪。各报记者只好又乱哄哄地转向司法部门来了。
1929年的元旦,在“江安”轮“沪土案”的一波三折中来临了。原先拟由江宁地方法院代办“沪土案”,因在诸多方面甚感不便,遂根据司法院院长王宠惠的建议,改由上海地方法院审理(案内现役军人由军法审处)。
7日中午,地处南市的上海地方法院门口被挤得水泄不通,由审判长诸福曜、检察官朱携、陪审推事沈炳荣及庞树蓉等组成的合议庭,于下午2时正式开庭审理“沪土案”。
院长杨肇麟亲临亲听。
合议庭分别对王建美、吴秋生等13名“江安”轮船员以“运土罪”,对陶永昌、任传发两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对在逃尚未归案的王道余、徐阿今、金大生、李六子等四犯做缺席审判。
“义务”律师陶嘉春为被控船员及两名“窃土犯”进行辩护。
不出所料,各案犯所供与报上披露的相同,至于烟土来路,均称由在逃火仓头目王道余等接头,其余概推不知。
16日下午继续开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记者们仍然期待着能爆出新闻,然而,他们又失望了。案犯供词同前次无异。
接着,由检查官朱俊起立宣布:“据各被告及证人供词综合,烟土原在火仓及机房搜得,是在逃的火仓头目王道余、厨师徐阿大、金大生、李六子所为。王建美、王建实司电灯,责任重大,不容推诿。吴秋生、王德文同值夜班,系贩土之同党。王忠明等罪与前同,因责任较轻。可予减格论处。陶永昌、任传发盗窃烟土,构成犯罪,理应烟土没收并予处置。”
最后,由诸福曜审判长起立宣判:“主犯王道余、徐阿大、金大生、李六子外逃,应予严缉。”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诸福曜见状加快节奏念道:“王建美、王建实在侦查队登轮缉查时关闭电灯,妨碍公务执行;吴秋生、王德文在值班之时帮助贩运烟土,均触犯刑律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陶永昌、任传发盗窃烟土犯刑律三百三十八条六款,处有期徒刑一年。白云观提解之烟土260大包,25小包,计1360斤,予以没收。其余王忠明等10名,尚未构成犯罪,当庭释放。”
宣判结束,法庭人员鱼贯而退。还未待旁听者们醒悟过来,早有数十名刑警拥出,把案犯押上警车,又把获释者驱上招商局汽车,有关证人都乘上备好的专车,在一阵嘈杂的喇叭声里,车队转瞬即逝。
记者们看得目瞪口呆,稍顷,缓过神来,也只得无可奈何怏怏而归。
半个世纪以后,当年外逃的首犯王道余在美国披露,沪土案背后的主使人是自己的师父杜月笙。
杜月笙在民国成立后,从华界运土不能像北洋军阀时期明目张胆地动用军队保护了,但暗中他仍借助军队的保护来贩土。他重金贿赂了当时的淞沪警备司令熊式辉,由熊派士兵押车运土进租界。
张之江从南京给熊发电报,说近日有批土要进沪时,熊很慌,与杜月笙一商量,决定由侦查队去“江安”轮上提,提到队部后,扔下几包表示意思,其余的仍拉进法租界。后来,因警方盯得太紧,只好又悄悄把那些烟土拉回侦查队队部。
杜月笙还通过国民政府中的关系得知政府不久即将查办“江安”轮涉案人员,便提前安排王道余、徐阿大等四人出逃香港。接着,他又在南京、上海两地拼命砸金条,终于使事情不了了之。
一件曲折的案件
魏廷荣在上海法租界的权势和财力非同一般,他是唯一能与杜月笙抗衡的人物。
魏廷荣是位天主教徒,精通法语,曾留学法国,与法租界当局关系密切。
早年,此人经营地产,在徐家汇一带拥有大量的地产。上海人传说徐家汇三分之二的土地属于魏廷荣所有。他的岳父朱葆三,曾任上海总商会会长,法租界第一条以中国人命名的马路就是朱葆三路。
魏廷荣靠着精通法语,到过法国,又靠着岳父的牌头,成为特别受宠于法租界当局的人物。
黄金荣曾和魏廷荣争夺过美女吕美玉,结果迫于魏的权势,向魏让步。
魏廷荣不仅担任中法银公司经理,兼营地产、古董业,还担任法租界公董局的华董兼法租界华人商团司令(又称法租界义勇队总司令),并与驻沪法国领事及其所属各机构上层人物关系密切,是个“兜得转”的头面人物。
1929年7月24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魏廷荣携带三个年幼子女乘自备汽车从设在朱葆三路(今溪口路)、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口的中法银公司向西行驶。
不出1公里,前面一辆小汽车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几个持枪的人跳下来,把魏廷荣的司机和两个孩子赶下车去,然后跳进车内,把车向南开去。
车到民国路口时,绑匪又把第三个孩子赶下车,只押着魏廷荣急驰而去。
途中,绑匪用浸了蒙汗药的手帕蒙倒了魏廷荣,剥去魏的衣裤。车到南码头,绑匪们把魏廷荣抬上小船。经二三小时的行程,来到南汇县六灶村樊庭玉家中。
六灶村位于浦东远郊,河流纵横形成水网,除小船之外,无任何交通工具与外界相通。
樊庭玉是地保,没有人敢来寻他的麻烦。魏廷荣在樊家被藏匿50天,居然没有一点风声透到上海。偶尔有邻人到樊家串门看到魏时,樊庭玉说是自家亲戚在此养病,邻居们也就信以为真。
樊庭玉是位农民,秉性善良,对魏廷荣十分友好。
魏廷荣被绑架的消息使全上海受到震动,法、英两租界巡捕房及华界的警察局十分紧张地部署侦破任务。各车站、码头、关口、要隘都被封锁,严密检查,同时又利用流氓帮会从黑社会内部突破,但都未有结果。
魏廷荣被绑三天后,他原配夫人的长女朱二小姐收到绑匪一信,约定她夜间去杭州碰头并警告其不许向警方报案。绑匪向她交了魏廷荣亲笔写的纸条,说明魏活着,要家中人准备赎票款项。并出示了魏随身佩带的金壳怀表作为信物。
分手时,绑匪向朱二小姐敲诈,要“见面礼”1000元,但未宣告勒赎金额。
魏廷荣被绑票后,新闻界大肆渲染,更加引起各方注意。朱二小姐和魏的爱妾吕美玉不断收到各种来信和报告,巡捕房疲于奔命,但毫无进展。
8月24日,一封署名“大侦探密告”的信邮寄到贝勒路(今黄陂南路)天祥花园魏宅,信中说:“廷荣被绑去至今无信,侦探捉强盗只捉外人,所以自己人做绑匪,侦探天大本领也捉不住。何况这个人是拜山人做老头子,而又是商团教操官,是自己人,只是手里没有钱,所以他就横了良心做绑匪,绑了自己的连襟。”
吕美玉接信后,大为吃惊,连忙找朱二小姐商量,决定将此信交给巡捕房。
“大侦探密告”中所说的那位魏廷荣的连襟是赵慰先。
赵慰先早年留学法国,经赵的母舅朱竹坪介绍认识了魏廷荣,魏将其安排在中法银公司当职员,以后又请他在法租界义勇团当教操官。因住在魏家,认识了朱葆三的小女儿朱九小姐,最终和朱九小姐恋爱、成婚。
赵慰先住在魏家时,伪装得非常老实、正派,不仅穿着打扮很朴素,而且说自己不会抽烟、喝酒、赌博。可是,当他和朱九小姐结婚后,真面目便暴露出来了,不仅吸烟、喝酒,而且经常到杜月笙所开设的赌场里赌博。
不到二三年,赵慰先就把朱九小姐陪嫁的数万元家产输得精光,于是就在魏廷荣头上打主意了。
9月15日上午,康脑脱路(今康定路)304号发生凶杀案,巡捕们在现场捉到凶犯一名。该犯恰巧也是魏廷荣被绑案中的一名绑匪,他交代出魏被藏在六灶村樊庭玉家中。
公共租界捕房急忙把这一信息报告法租界捕房。法捕房当即派出西捕头目鲍尔第和华捕探长金九龄等人赶往六灶村。
当中西探警突然闯入樊庭玉家中时,樊家却空无一人。
巡捕们唤醒村民询问,将魏廷荣的照片拿给村民辨认,村民说曾在樊家看到过此人,但谁也说不出现在到哪去了。
原来,9月15日傍晚,樊庭玉的叔父、绑匪樊仁根突然来到樊庭玉家,说是康脑脱路有人被捕,巡捕房已经得知魏廷荣藏在这里,最迟明天就会赶来,樊仁根对樊庭玉说准备“撕票”灭迹。
但是,秉性善良的樊庭玉执意不肯“撕票”,两人争吵得几乎打起来。
魏廷荣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樊庭玉救他一命。
樊庭玉说:“我如果救了你,他们这些人不会放过我的。”
“樊先生如果救我,我定将养活你终生。”
樊庭玉动了恻隐之心,终于决定救魏廷荣出险。两人商定,先一起赴苏州,到魏廷荣娘舅家避避风头,后来魏经其母舅王晋康联系,在上海法租界义勇团的保护下,回到上海家中住了三天,又启程赴北京避风头。
后来,魏廷荣果然实现诺言,报答了樊庭玉的救命之恩。
有关魏廷荣遭绑架的侦缉事宜,上海法租界捕房先后查获有关人犯朱竟成、陈仲衡、唐士良三人。
1929年10月4日,法捕房将朱、陈、唐三犯解往会审公廨受审,审讯结果,宣布该三犯各押西牢五年,期满后驱逐出境送内地官厅按律究办,另赔偿被害人纹银1两,由三犯共同负担,此属于规定的象征性赔偿。
在案件审理的第一阶段中,除了魏家接到的具名“大侦探密告”的信件外,未发现赵慰先与魏案有关系的证据。
赵慰先仍逍遥法外。
1931年6月,公共租界在处理别的案件中,案犯蔡维才供出曾参与绑架魏廷荣。法捕房闻讯,于6月6日要求公共租界法院把蔡移提到法租界,就魏案重行侦讯。
蔡维才供认,魏案的教唆者是徐忠清、吕若望、樊仁根及一刘姓人,真正教唆者是赵慰先。
会审公廨对赵慰先、吕若望等发出缉捕文票。
吕若望被押沪后于7月2日受审,据供,赵慰先要绑架魏廷荣是由在逃的邹慎恩透露给他的,绑魏案是邹托徐忠青帮忙邀人进行的。
这期间,恰逢会审公廨正在撤销,直到8月7日吕若望、蔡维才被解到新成立的法院开审。蔡维才此时却翻了口供,说在捕房的口供被外国翻译译错了。
很显然,这幕后另有原因。
同时,由魏廷荣委托为代理人的徐延年律师向法庭请求对被指为主谋犯的赵慰先拘案法办。
但是,赵慰先在1931年以前已离开上海,就任财政部税警独立第六营营长,驻在苏州。法捕房请魏廷荣状请法院补办到内地捕人的手续。并要魏派其长子魏元生伴同捕房探目,携公文赴苏州。
8月21日,他们投请吴县警署侦缉队协助,在赵慰先乘坐自用包车驶过三多桥附近时,由魏元生拦车指认,逮捕了赵慰先。
次日,赵慰先被押回上海。24日,解到法庭归案审讯。
当天,由捕头鲍尔第及译员王均把吕若望及已判刑的陈仲衡押到法庭与赵对质。
吕若望、陈仲衡均供认此人为赵慰先,并说听到赵慰先谈过魏廷荣为富不仁故要将其绑架。
但是,赵慰先坚决不承认指证他的人与他相识。
法庭又两次开庭,提讯陈、吕,口供都没有变化。可是,同案犯朱竟成,不仅没有说赵参与此案,反而说魏廷荣曾指使180号巡捕和魏自己先后到押所三次,唆使他要他供出赵慰先来,被他拒绝。
魏廷荣和主持追诉的法捕房都驳斥了朱的供述是反诬。
赵慰先通过他的辩护律师,提出了财政部税警团的公文,辩称不论赵是否犯了罪,因为他有现任军官身份,都不应受通常法院审判。
1931年11月28日,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宣告判决,对吕、蔡两犯以共同掳人勒索罪,分别判无期徒刑及20年有期徒刑。
对于赵慰先,法院却宣布不予受理,因为他被捕时确系军人身份。
1933年5月30日,设在法租界内的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把一直在押的赵慰先提庭,宣布移送淞沪警备司令部归军法审判。
不料,这时法捕房却突然撤回了对赵慰先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