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海豚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4:22
|本章字节:11124字
(白天的我、接到私侦任务)
由于近段时间没有接到上面任务,我便被借到繁忙的p部帮忙。
刚到p部的第二天就接到一个任务:
一家大古董公司的范老板看上了一家小古董店的小老板,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叫杨菲的女孩。范老板几次三番献殷勤都被拒绝,约她吃饭或者旅游也都碰壁。今年情人节,范老板特地送她一副明朝遗留下来的价值上百万的翡翠玉镯。女孩竟看也没看一眼。
可女孩越是无动于衷,范老板对她越是痴情不改。为了弄清女孩的身世来历,尤其是她的性格脾气个***好等,范老板找到我们公司,要求我们对女孩作出详细的调查。不过他的详细,详细得有些变态,竟详细到女孩每天上厕所的次数以及具体时间。
豚sir把这个任务简单说了之后,我猜想那范老板肯定是个满面油光肥头大耳的四十多岁的一米五的矮墩土财主。
可第二天在办公室见到范老板时,我发现我的猜测刚好反了。其实,他是一位二十七八岁,一米八大个头,俊秀脸庞,不胖偏瘦的颇有绅士模样的帅小伙。
可他一张嘴,这一美好形象顷刻间便土崩瓦解。原来他只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满嘴俗气的纨绔子弟。
“youngbroher,要是youcangiveme一个详细的repor,我一定heavily赏你!”
我忍住大笑,留下一微笑问:“范老板为何对那女子如此痴情?难道她长得貌若天仙?”
“非也,”范老板以一副道学家的口吻回道,“这你就不undersand了,man怎么能这么没品呢?俗话说,海水不可碗量,people不可貌相,你这种以貌取people的认识可是要不得的。这女人嘛,不仅脸蛋要长得beauiful,还要有个性。越是那种冷若如霜的女孩子,我就越感兴趣。这样才能体现男人的征服feeling!你玩过howmany女人?”
我脸都憋红了。
“你看看,youngbroher还害羞了啊,”范老板看着我,摇摇头,然后带着怜悯意味地说,“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放不开。就这样定了啊,最迟两周后我来拿repor!”
范老板离去后,我和同事都禁不住趴在桌子上砸着桌子大笑,真是不能以貌取people啊!
但是,听他这番话后,我对那个并非貌若天仙的女孩倒生出几分好奇。于是当天下午便跨上小宝马来到庙前街。
庙前街,是一条专门卖古董和古董类艺术品的小商业街。位于黄浦江西岸,正好与世博园区隔江相望。
街的两边都是晚清遗留下来、保存相当完好的两层小楼阁。飞檐雕窗,大红漆柱。一条条写有店名的各色幌子飘在空中。
女孩的店位于庙前街的最东头,靠近江边的位置。店面很窄,三米宽不到。也没有挑出幌子。只在门外地上靠墙放了一块搓衣板大小的白色木板,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钥邺卿”。钥邺卿?什么意思?
相对于两米多宽的店面,店内则宽敞许多。二十五平米左右,铺着青石地板,光可鉴人(至少有三十年以上历史)。靠墙放着的架子上摆满了紫砂壶、青瓷花瓶等古董。第一排架子的最末端上还放着一颗白得有些刺眼的头骨。
古董都被擦得干干净净。擦得很仔细,从光泽的反射路径来判断,是按一个方向用心地擦过。
我跨进店门时,女孩正坐在一把有些年头的藤椅上,背对着店门看书。我走得很轻(但并非蹑手蹑脚),没发出一点声响。所以女孩没有发现我。我在女孩身后一米处停住。
女孩看的是英文书,书页有些磨损,想必看过很多遍。书页旁边还有一些注释。字母太小,看不太清。于是,我再向前走了一小步。十厘米。
“ifsomeonelovesaflower,ofwhichjusonesingleblossomgrowsinallhemillionsandmillionsofsars(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花,这朵花独一无二地盛开在千百万颗星星上面)……”再熟悉不过的句子,不用往下看我也知道后面是:iisenoughomakehimhappyjusolookahesars(而仰望繁星就会令他快乐无比)。
一瞬间,我对这位女孩产生了好感。我想,能重复看很多遍《小王子》的女孩,肯定是一位好女孩。至少,不会是一位坏心肠的女孩。
女孩看得很投入,离这么近,她也没有发现身后有人。
我不想吓到她。
我退到门后,然后很重步地走进来。走到放古董的架子前,有模有样地看起古董。眼睛的余光看见女孩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回过头去继续盯着《小王子》,说:“先生请随便看!”
听到她的声音,我一下子可怜起自己来。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自怜感?一时也无法道明白。只感觉那声音就像是月亮背面的某个善良姑娘的心窝里流出来似的。
我慢慢向里边移动,眼角的余光渐渐看见女孩的侧面。高鼻梁,尖下巴,长发遮住了耳朵和少部分脸颊。
这时,我已经走到了货架的尽头。正对在我面前的是那颗洁白的头骨。这不是真的头骨,是仿制品,是用很柔细的石膏制成。这个,一般人看不出来。但从es出来的我们,一眼即可辨出。
女孩依旧在盯着《小王子》,静静地翻开书页。我想,她现在应该看到小王子开始厌烦那朵骄傲的玫瑰花,准备离开那颗星球了吧。
“你是老板吗?”我盯着头骨,用眼睛余光看着女孩问。
“嗯。”女孩头也没回地回答。
“这头骨是真的?”我转过头看着女孩。
“仿制的,”女孩终于合上书,站起来,说,“只是头骨艺术品。”
女孩很清秀,瓜子形脸庞,小嘴巴,薄嘴唇,不大不小的眼睛里水灵灵的好像装满了忧伤。当然,这也仅仅是我的感觉。
“先生想要吗?”女孩轻轻一笑问。那微笑嘴角流露出来的伤感,竟是那么千百般地让人死而无憾!奇怪的感觉。
“随便看看,”我回答说,“这仿制得挺像的,简直跟真的头骨别无两样。多少钱一个?”
“八百。”
“真不便宜啊!”
“嗯,因为这里面百分之八十用的是动物排骨的骨末。”
“难怪看着这么细腻,”我边说边用手掌摸了摸光溜溜的头骨顶(摸着的感觉比看着更细腻,就像摸着刚满月的婴儿的皮肤似的),“为什么要用动物排骨的骨末?”
“那里靠心最近啊!”女孩用这么大人了还会问出这么傻的问题的眼神看着我。
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我拿出手机,略表歉意地看了一眼女孩,然后边接电话边走出了店门。
其实,这是我早已设定好的闹铃。一般情况下,在执行私家侦探任务时,是不会与被调查对象近距离接触的,更不会这样面对面的聊天。可我这次听完范老板的述说后,就是想当面见见这位女孩,没有任何理由地觉得在调查她之前应该先见上一面说上一句话为好。但为了不过久停留免得让她记住我,我事先设好了这个闹铃。
回到dg公司,在民政总部的资料库里查到女孩的相关资料。
杨菲,女,1989年3月16日出生。籍贯:青海。身份证号码:63010519890316128*。
奇怪,这么简单!我给总部资料库打去电话核实。没错,就这么简单!
不管是从职业经验判断,还是凭感性直觉猜测,这个女孩的身世绝非如此简单。可能相当复杂。惟其复杂,才弄成简单。
第二天上午,我再次来到庙前街。
“钥邺卿”对面是一家茶馆。镂空窗户,折叠排门,屋檐前高高挑着的幌子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茶”字。店里摆着六张掉了漆的四方木桌,浑身上下斑斑驳驳,像日久的豹子皮。长条木凳没有刷漆,黑褐色的凳面被不计其数的屁股蹭得如同刚刚打过蜡,与地上的青石板一齐泛出证明自己已有些年头的油光。楼梯也是木质的,走在上面咯吱咯吱响,扶手跟铁索桥的扶手一般晃动得厉害。
掌柜坐在高高的账柜后面用算盘噼里啪啦地算着账。穿着青布长褂,肩头搭着白毛巾的店小二忙里忙外招呼着。古董街上一家名副其实的古董般的茶馆。
可坐在店里喝茶的,却是一身时尚休闲的旅游者,或者穿着职业套装的公司职员。旁边饮料架上各色各样、国内国外的饮料也一应俱全。早上兼卖早点,中午兼卖快餐盒饭,晚上还有炒菜火锅。
我和古姐在二楼靠窗的一张小方桌边坐下。方桌与窗户沿几乎平行,不用伸出脑袋即可把楼下街上以及街对面店里的情况尽收眼底。
“就那个女孩?”古姐望着“钥邺卿”里正在弯腰拖地的女孩问我。
古姐,即当年我们那届(es)四大巾帼之一的古墓派古丽彦。因为她年龄比我们都稍长,所以我们都尊称她为古姐。古姐向来面若冰霜极少言语,我们都对她敬而远之。所以es同窗四年,我和她很少说话。印象中就好像没有一次完整的交谈。
es毕业后,古姐与我同被分到dg公司。刚进到dg公司时,周围全是陌生的面孔,人生地疏。因此,我和古姐两个本不怎么相熟的人,一下子就上升成为老熟人。古姐是那种轻易不接受别人,可一旦接受你之后就会不留一点空白对你好的那种人。
在dg工作一段时间后,古姐就像亲姐姐一样对我好起来。今天调查这个女孩本来只是我一个人的任务,为掩人耳目,刚好这天古姐又轮休,闲着没事,便把她叫上了。古姐也很高兴接受我的邀请,她也想看看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
“是的。”我回答。
“店里就她一个人?”
“好像是,昨天也就她一个。”
“简单介绍一下。”古姐用叉子叉起一块血饼,举在眼前十厘米处。血饼是掌柜给推荐的早点,用猪血拌糯米煮熟,然后切成小方块油炸而成。
“杨菲,女,1989年生,青海人。”
“嗯,味道不错,”古姐咬了一小口血饼后,慢慢嚼着,“酥,脆!”
“总部资料库里连她的家庭关系、受教育历史等等一概没有,不觉得奇怪?”
“不奇怪,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孩,”古姐闭着嘴唇轻轻蠕动着说,“她背后的故事,比那几个字何止复杂百倍。”
“何以如此肯定?”说完,我咬下一大口血饼。
“一口吃那么多干吗?”古姐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咬下一大口血饼的全过程后,有些不满地说,“人的味觉承受能力是有限的,突然给它这么多,哪能忙得过来!”
说完,古姐示范性地叉起血饼咬了一小口,然后把血饼上的那个被咬去的小缺口对着我:“看见没有,就这么多!”
“还有这个讲究?”我嚼着血饼问。
“再试一次!”
我匆忙咽下嘴里的血饼,然后照着古姐血饼上那个缺口的大小咬了一小口。咬得很有艺术感。
古姐有个毛病,对某些常人习以为常或者一般人都认为没什么大干系或者有否做否都不伤原则的事情,特别认真甚至有时候会竭尽全力地去坚持与维护。不过她这个毛病只对熟人发作。
来到dg公司后,我和古姐分在同一个办公室,同一张办公桌,面对面,共用同一只笔筒(里面插着我们共用的铅笔)。当古姐主动找我说话时(这是她把我当熟人的标志),她就开始对笔筒里铅笔尖的要求近乎苛刻起来。首先必须是要用铅笔刀一刀一刀地削出来。其次笔尖既不能太尖也不能太粗,这有一个标准。但这个标准又不是用尺子圆规可以计算出来的。
每天早上上班之前,古姐都会把笔筒里的铅笔依次仔细检查一遍。有不符合她标准的,她就亲自动手或者叫我再加工。她说,想到面前笔筒里还有一支没有削好的铅笔,她就会整天静不下心来。所以一有空闲,我就被逼着孜孜不倦地削铅笔。刚开始把握不准她的标准,整支铅笔都被我削完了,她还是摇头。
但一个月后,我闭着眼睛也能削出符合古姐标准的铅笔了。两个月后,如果上班之前发现笔筒里有一支不符合古姐标准的铅笔,我也会开始整天安不下心来。所谓习惯成自然,便是这么回事吧。
所以,古姐今天要我只咬像她那样的一小口,我没有问任何缘由地照做了。我知道,听古姐的话,对我有好处。至少没有坏处。
吃这么一小块的味道与刚才咬那么一大块的味道确实不一样。酥,脆!
看我照做了,古姐满意地侧过头去,看着对面店里的女孩。
这时,女孩已经拖完地正在擦拭货架。
初夏的晨光,从门、从镂空的窗户眼射进她的店里,照在刚刚拖过的地上闪闪发光。从一个镂空窗户眼里射进去的太阳光刚好照在货架上那颗雪白头骨的脑门上,立刻被反射回来,而且比原来的光更明亮。它的反射路径正好经过我坐着的地方,耀得我睁不开眼。我向窗户一侧挪了挪。
“为什么说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一边嚼着又酥又脆的血饼一边盯着店里的女孩问古姐。
“先回答我,你在家拖地是按什么顺序?”
“我在家从不拖地。”
古姐瞟了我一眼,是那种藐视的眼神。
“那总在es时拖过宿舍吧?”
“没有,我一直负责擦窗户。”
“那你总知道你们宿舍拖地的人是怎么拖的吧?”古姐直直看着我,无奈地蹙起眉头。
“好像是从里面一直拖到门边。”我回忆两秒钟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