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遗世独立墨巨侠(2)

作者:刘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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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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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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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670字

粗手笨脚的军人甲导致了一场火灾,一旁的军人乙惊叫:“失火啦!”不远处,隶属于另一防区的军人丙闻声前来救火。禽滑厘听到汇报,确信军人甲并非故意纵火,松了口气,传令:军人甲、乙、丙,皆斩。——因为乙不该惊叫,丙不该多事。正确的应对,应该是军人甲、乙静静救火,军人丙原地不动。这样,救完火后,只要砍军人甲一颗脑袋就可以了。但如果甲是有意放火的,则应处以车裂之刑,乙则要连坐处死。


师弟曹公子慌慌张张地来向禽滑厘禀报,宋城的局势有点失控。有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有人在大街上奔跑;还有百姓企图爬上城楼,观望敌情……禽滑厘不耐烦听他说完,重重一挥手:一律处斩!


一个企图给楚军传递情报的间谍被抓住,理所当然的,这个人将被车裂。禽滑厘却发现,间谍所在地的街坊里正、负责守护街巷的居民和相关部吏对此事竟一无所知,为了提醒城中其他地区提高警惕,这些人也一律死刑……


上述场景,是我根据《墨子·号令篇》推想的。这是篇专讲危急关头怎么布置城防工作的文章,或者干脆点说,它就是墨家一份军法性质的文件。


毫无疑问,在按照这份法令打造防御体系的过程里,宋国人被深深地折腾了。而最终结果是,墨子的游说成功了,楚国人并没有来。


我们知道,平民百姓也不是好伺候的。你加大国防投入而侵略并没有发生,他们往往就会相信侵略本来就不会发生。宋国的带路党会说,楚国已经不是当年的野蛮国家了,现在它是友好的,是华夏文明圈的一员,根本不会侵略我们。宋国的爱国愤青会说,楚国是混蛋,但楚国已经没落了,被自己国内那点破事搞得焦头烂额根本无力出击,宋楚之间必有一战,但应该是我们灭他们!总之,这些人一致认为,牺牲和平生活大力搞防御系统,纯属毛病。


所以,他们不让墨子避雨,也许是对墨子有怨气。


另外,我个人的经验是,当年读了《号令》之后,因为打游戏而对墨家产生的浪漫想象也就烟消云散了。当然,这不是说要拿今天的标准谴责墨家残忍不人道,而是必须记住,战争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墨家作为一个人数不多,背后也没有强有力支持的军事团队,这样高度的警惕和铁一般的纪律,是他们生存的唯一选择。


记住这一点,再理解墨家的其他很多主张,应该就比较容易了。比如说,墨家的招牌观点“兼爱”,强调爱无需血缘纽带,爱别人的生命就要像爱自己一样。一同经历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战友袍泽,大概是最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一点的。


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


墨子把自己的书给楚惠王看,后来别人转告墨子,楚王对此书的看法是:“贱人之所为也。”


也就是说,墨子这书,是在为社会底层的人说话。


近现代以来,不少学者捧墨子是“平民思想家”。对墨子的定位其实和楚王是一致的,只是贬义变成了褒义而已。


墨子确实关心广大人民,他说:


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


仁德之人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为普天下的人谋福利,为普天下的人除祸患。这应该被看作是普世价值:对人民有利的就实行,对人民不利的就停止。


这话当然很动听,但有一个怎样定义“利”的问题。这样的对话我想大家耳熟能详:“孩子,你听我的,我这是为你好。”“求求你,不要为我好了!”这就是对“利”理解不同造成的尴尬。


好在墨子也说了他对利的界定。紧接上面引的那句:


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仁义的人为天下考虑,而不注重个人享受。为了个人享受而“亏夺民衣食之财”,仁义的人不会干这种事情。


结合《墨子》里的其他论述,可以相信,这句话墨子不是随口说的,他对利的理解,就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物质生活。


超出这个范围,他就觉得是多余的。读墨子的书,有时候会想叫他“墨非子”(“非”是批判的意思),因为多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他不得不老是非来非去:非攻、非乐、非儒、非命……还有节用、节葬也可以叫非侈,天志、明鬼也可以叫非唯物主义。


各种奢侈品是不必要的。衣服能保暖就行,好看多余;食物能填饱肚子就行,好吃多余;房子能遮风挡雨防盗就行,豪华多余;手机能用就行,苹果都多余……其余一切东西,皆可以此类推。再比如说,人,健康就行,长得好看多余——墨子跟帅哥多少是有点仇的——批判社会上不当得利者的时候,他多次把“面目佼好”者拿出来说事。


墨子还反对国君纳妾太多。因为这会让人民群众娶不到老婆,也就没法多生孩子(墨子非常关心生孩子的问题)。这本来是个很平常的见解,但有学者借此说,墨子是主张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这就未免太夸张。墨子肯定是比较鄙视女人的,“疼老婆”他都觉得不合理。墨家拍儒家的砖,其中有一条就是:父母去世,儒生服丧三年;老婆和大儿子死,儒生也主张服丧三年。这是把老婆、儿子放到和爸妈同等的地位上,为了自己偏爱的人而搞乱了尊卑秩序,真是岂有此理。


墨子又主张薄葬:


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节葬》)


衣服三件,足够使死者肉体朽烂在里面;棺木三寸厚,足够使死者骸骨朽烂在里面。掘墓穴时候,不要挖出地下水来,不至使尸体腐烂的味道散发到空气中,就可以了。死者既已埋葬,活着的人就不要长久地服丧哀悼。


这个主张,是今天的人最能理解的。但以今天的标准看来,墨子提倡的这种葬法,也已经不薄。这是时过境迁的缘故。当时墨家招致各家痛批,首先就是因为这点。略带贵族气的,都觉得只有自虐狂才会这么干。《节葬》写得特别长,因为墨子需要反驳的质疑实在太多。后来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在提到墨子时,关注点各不相同,但一定会就这个问题说两句。


反对战争,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省钱。因为打仗这事实在开销太大了。《非攻中》一开篇就详谈的是钱的问题,而不是人道问题,而且当时的趋势是战争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久者经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也就没法生小孩了。


一切艺术是不必要的。因为文艺活动不能带来直接的物质收益,成本却很高。


墨子还对科学探索不感兴趣。这个可能会引起争议,关于墨子和公输般斗法,除了攻宋那次,还有个着名的故事。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鲁问》)


公输般用木头做了一只鸟,天上飞了三天没下来。公输般自然很得意,墨子却表示了鄙视,说你这个东西,其实不如木匠做的车辖管用。人家加工一块三寸大的小木块,能承担五十石的分量,这才了不起。对人有利的才是巧,没好处的,再巧妙也是拙。


谈中国科技史,有所谓“李约瑟难题”。


如果我的中国朋友们在智力上和我完全一样,那为什么像伽利略、托里拆利、斯蒂文、牛顿这样的伟大人物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印度人呢?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呢?……为什么直到中世纪中国还比欧洲先进,后来却会让欧洲人着了先鞭呢?怎么会产生这样的转变呢?


李约瑟自己给了三条答案,第二条是“中国人太讲究实用,很多发现滞留在了经验阶段”。这话作为整体判断对不对尚有争议,但上引墨子的言论,确实算是为这一点现身说法了。科学研究,多少总要有一种非功利的钻研热情,墨子却比谁都着急要效益。他无疑是古代一位十分伟大的工程师,但科学家这个称号,还是夸大了些。


说到这里,我觉得可以简单小结一下。墨子的这些主张,确实反映了社会底层的需求。同样是关心底层,但我们可以把他们大致分成两类人:一类是悲天悯人的贵族,自己过得好好的,因为见不得穷人这么惨,所以站出来帮穷人说几句话,但思维方式还是贵族的,对穷人究竟怎么想,他们其实未必很了解;另一类是自己就是草根,但脑子和嘴巴比较好使,加上心雄胆壮,于是挺身而出为自己的阶级兄弟宣言。


我觉得,孔孟比较偏于前一种,墨子则属于后一种。墨子出身社会中下层,这也是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


他对社会不公的抨击很有力;劳动人民生活的悲惨状况,他反映得也更真实;要让底层民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休息时间,这些诉求绝对合理而且是当务之急。墨子显然比孔子熟悉民间,所以他更能说出民间的心声;甚至他那一副劳动人民的形象,也比讲究贵族派头的孔老师有亲和力。战国初期的这一段,墨子的感召力尤其是在中下层社会中,应该要大于孔子。


但是墨子的视野其实比较有限,所以对整个贵族传统不但排斥而且隔阂(作为比较,我们可以说,老子、庄子、韩非子对贵族传统也排斥,但不隔阂),因此不大能理解它存在的意义,所以毫不介意将之彻底否定。


但是,视野大不大是一回事儿;墨子的胸怀,无疑是很大的,大到想让普天下的人彼此相爱。


爱是一种手段


兼爱是治疗乱世的药方。墨子说: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兼爱》)


圣人把治理天下当作自己的职责,那就不可不考察乱世出现的原因。乱世为什么会出现?就是因为人们彼此不相爱。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那么自然就父子相爱,君臣相亲,小三爱原配,贾环爱宝玉,城管爱小贩,拆迁队爱钉子户,带路爱五毛,中国人爱美国(咳,这个好像很多人确实做到了)……让世界充满爱,岂不就天下太平了?


当然,任何还没有纯洁到不可救药的人,对这个美妙的提法,心里都多少会有一点保留。


兼爱能做到吗?能够爱人如己当然好,但这不符合人的本性。我就是爱自己的父亲胜过别人的父亲;爱自己的儿子胜过别人的儿子;我倒是想更爱别人的老婆,但也得别人愿意啊?


墨子确实面临了这样的质疑,他没有用墨家的团队体验来应对,而是这样答复的:


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法仪》)


咱不鼓吹美好的人性,事实上咱基本上算性恶论者。1咱家认为,普天下的父母、君主、专家基本都是坏东西。但是“人性趋利”这个是大家都承认的吧?爱不是目的,爱是追求利益的一种手段。墨子假设了两个例子。


一个士人主张“兼”(爱所有人),所以助人为乐;一个士人主张“别”(只爱自己),所以损人利己。让你选朋友的话,你选哪个?


一个国君主张“兼”,所以爱民如子;一个国君主张“别”,所以大灾大难面前,任人民自生自灭。让你选国籍的话,你选哪个?


你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赤裸裸的自私者会被别人抛弃,所以为了更大限度满足自私自利的欲望,就应该全心全意爱别人。这就叫“兼相爱,交相利”。根据这个解释,我想,把墨子的主张表达为“情感投资”可以说相当忠实准确。


但问题是,既然承认爱是一种投资,你就得允许投资者精打细算。给路人搭个便车容易,把车送给他难;给穷人几块钱容易,把他接家里供起来难;爱别人一点点容易,但你要我爱人如己,这个做不到,投入太大,成本太高。


而且,还有个投资风险的问题。墨子假设的例子只是忽略了所有变量的理想模型。理想很丰满,现实要骨感得多。


我们不妨也假设一下,把伟大的墨子放到着名的“囚徒困境”之中,会出现怎样的结果。


墨子和区区在下,是两个囚徒。面对指控,我们两人都不招,则各判一年徒刑;一人先招供,则其可立功释放,另一人十五年徒刑;二人皆招,则各判十年徒刑。


墨子是伟大人物,爱我就像爱他自己一样,可以肯定,任何时候他都是不会招的。


我这个平庸之辈呢?


如果我完全不认得墨子,那他招与不招,其实我并不知道。为了防备他先招,我多半会赶紧招。


如果我认得墨子,听说过他的高尚原则,那么我已经可以确定,我不会面对可怕的十五年徒刑。选择仅剩两个:是招了立刻走人,还是在大牢里待一年?因为我还不是彻底没有道德感的人,所以我会很纠结。


如果我不但认得墨子,而且跟禽滑厘他们也很熟,出狱后要与他们朝夕相处,并且很多事情还要指望他们帮忙,那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招。


可见,墨子那样伟大的爱能否获得回报,是要取决于很多外部条件的。第一,它比较容易发生在熟人之间,因为了解了才能建立起信任感;第二,我们之间的合作要有长期性,这样我才会担心我的恶劣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但如果今生再也不相见,可就别怪我做人没底线了。用艾克斯罗德的互惠理论说,要保持合作关系,靠的是“未来对当前投下的影子。”


而墨子所处的时代,特点恰恰是“邦无定交,士无定主”,人际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要人相信付出爱就可以确保获利,难!


尽管墨子并没有引用此类反驳,但这样的反驳显然是存在。更重要的是,墨子自己的经历更是兼爱行为不能获得足够回报的活生生例子。他的论敌嘲笑他说,我不行义,也没什么坏处,你行义,又何尝见有什么好处?你就是一神经病。他的朋友则劝他说,天下人都不行义,你又何必独自承担?


墨子对此的回答是,正因为天下人都不行义,我更要坚决奉行。这就像大家都偷懒的时候,工作者更要加倍辛勤地劳作。(参见《墨子·贵义》)这句话里流露出的坚强意志和伟大情怀令人感佩,但也恰恰证明了兼爱理论要推广不能光靠利益驱动。


墨子相信,另有一个东西,可以让兼爱成为现实。


尚贤:平民政治的实践之路


墨子并没有直接提倡过平等,但在节用、兼爱、天志等主张中确实可以推出平等观念。节用到极致,君父的吃饭、穿衣、棺材板都和臣民一样,至少彼此看起来是平等了;兼爱到极致,君父像爱自己一样爱臣子,臣子像爱自己一样爱君父,当然也就不再有君臣父子之别,那是真平等了;强调天至高无上,那么在天面前,人自然都是平等的——据说,虽然天主教会等级森严,虽然信仰基督教的欧洲到今天贵族传统的尾巴都没割干净,但基督教就是从来都是包孕着“平等”之信念的,用的就是这个逻辑。


孟子、荀子还有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都感受到这一点。所以喜欢等级制的他们,都致力于批判墨子。孟子骂墨子是“无父”的“禽兽”;荀子说听信墨子的主张会导致“号令不施”;司马谈也说,墨家之法的结果,是“尊卑无别”。


我猜想,这里面虽然孟子骂得最激烈,但墨子对此大概最无所谓,因为他确实不太信任父子血缘的作用,他说:“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又说:


“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仪》)


普天之下当父母的多了,但没几个是好东西,所以学习爸妈就是学习坏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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