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素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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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不能得到与他们有社会关系的人的赞同,尤其是与他们共同生活的人的赞同,那么很少有人能够快乐起来。现代社会的一个特点是,它们在道德和信仰方面分成不同的派别。这种情形始于基督教改革运动,也许应该说始于文艺复兴,从那时起,事态就变得越发分明。先有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分,他们不仅在神学上,而且在许多实际问题上有分歧。再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之分,前者可以允许的各种行为,后者是不能容忍的。后来又出现了自由种学派和自由思想者,他们不承认宗教仪式的义务。今天在整个欧洲大陆,社会主义者和其他人之间有着深刻的分歧,不仅限于政治,而且涉及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用英语的国家里,派别多得数不胜数。在某些团体里,艺术备受赞赏,而在另一些团体里,却被视为邪恶,尤其是现代艺术。在某些团体里,效忠帝国是最高的美德,在另一些团体里却被视为罪恶,还有一些团体把它当成愚蠢之举。正统的人把通奸看作罪大恶极,但很多人则认为通奸即使不足恭维,至少也是可以原谅的。在天主教徒中,离婚是绝对禁止的,但多数非天主教徒则将其视为婚姻的必要补充。
由于这些不同的看法,一个有某些嗜好与信念的人在这个团体中可能觉得自己是个遭唾弃者,而在另一个团体中却被视为极其普通的人。极多的不快,尤其在青年人当中,就是这样引起的。一个青年男人或女人接受了某些观念,但又发现这些观念在他或她所处的特殊环境中是被诅咒的。青年人很容易以为他们所熟悉的唯一的环境代表了整个世界。他们很难相信,他们怕被视为堕落而不敢承认的观点,在另一个团体或另一个地方竟是司空见惯的东西。许多不必要的苦难就是由于对社会的无知而忍受的,有时仅限于青年时代,但终生忍受的也不少。这种孤立不仅仅是痛苦之源,还要浪费许多精力去对付充满敌意的环境以维持精神上的独立,并且100次中有99次令人生畏,不敢贯彻自己的思想以达到合理的结局。勃朗特姐妹在其作品发表之前从未遇到意气相投的人。这对于具有大家风度的、勇敢的艾米丽·勃朗特虽然没有影响,但对于虽有才华,然其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摆脱不掉家妇气派的夏洛蒂·勃朗特却不然。像艾米丽·勃朗特一样,布莱克也生活在精神极度孤独之中,但他也像她一样有足够的勇气战胜孤独的不良影响,因为他确信自己是对的,而批评他的人是错的。他对公众舆论的态度体现在下列诗句中:
我认识的人中唯一不让我作呕的,是弗赛利:他既是土耳其人又是犹太人。
噢,我亲爱的基督徒朋友,你们又能怎样做?
但内心生活中具有这等毅力的人是不多的。称心的环境几乎对所有人的快乐都是必需的。当然,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的确处于称心的环境中。他们年轻时便接受了流行的偏见,并且本能地适应了周围的信念与习俗。但是对于少数人,实际上包括一切有知识、懂艺术的人,这种默认的态度则是不可能的。例如,一个生在城镇里的人很早便会发现,凡为智力发展所必须的东西全都遭人敌视。如果他要读一些严肃的书,别的孩子就瞧不起他,教师则告诉他这类书旨在蛊惑人心。如果他关心艺术,同伴们就认为他没有男人气概,长辈们则认为他不道德。如果他渴望成就一番事业,无论那事业如何体面,只要在他所属于的那个阶层里是罕见的,人们便说他不知天高地厚,并说适合他父亲的事业应当对他也适合。如果他批评父母的宗教信仰或政治主张,他很可能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由于所有这些理由,对于多数具有特殊能力的青年男女,青少年时期是一个极不快乐的时期。对于他们较为一般的同代人,这或许是一个快活和享受的时期,但对于他们自己,他们则需要一些更严肃的东西,而这在他们特定的社会团体里,无论在长辈或平辈身上都是找不到的。
这类青年进入大学时,或许能发现一些知己,过上几年十分快乐的生活。如果运气好,他们离开大学之后可以找到一项使他们仍可觅到知己的工作;一个住在像伦敦或纽约那样的大城市里的知识分子,通常总可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团体,在那里面无需约束或伪装。但若他的工作迫使他住在一个较小的地方,尤其当他不得不对普通人保持尊敬时,例如医生和律师就是如此,那么他可能始终都得对他每日遇见的大多数人隐瞒他真正的嗜好和信仰。这在美国尤其如此,因为这个国家幅员辽阔。在你最意料不到的地方,东、南、西、北,你会发现一些孤独的人,他们从书中得知在一些地方他们不会孤独,但他们没有机会在那里生活,连交心的机会也很少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凡是性格不像布莱克和艾米丽·勃朗特那样坚强的人,断不能享有真正的快乐。若要使真正的快乐成为可能,则必须找到一些方法来减轻或避开公众舆论的专横,那为数不多的聪明人借助这些方法便能彼此认识,并享受到彼此交往的快乐。
在很多情况下,不必要的胆怯往往使烦恼变得过分严重。舆论对于那些显然惧怕它的人,总比对那些泰然处之的人更为专横。狗对于惧怕它的人,总比对藐视它的人叫得更响且更想去咬他。人类也有类似的特点。若你显得恐惧,他们便会穷追不舍;若你不去理睬,他们便会怀疑自己的力量而退避三舍。当然,我所说的并不是极端的蔑视。如果你在加利福尼亚坚持在俄罗斯流行的观点,或在俄罗斯坚持在加利福尼亚流行的观点,你定会自食其果。我指的不是这种极端的行为,而是温和得多的有悖习俗的行为,如衣着不合时尚,或不参加某些教会,或执意某些理论书籍。这一类行为若出于温和与无拘无束的态度,出于自然而非抗争的情态,即使是最拘泥于传统的社会也会容忍。久而久之,你便可能被公认为狂人,于他人不可原谅的行为,于你全无禁忌。这主要是性情温和与态度友善的问题。守旧的人所以对背弃传统怒不可遏,主要是因为他们将这种背弃视为对自己的非议。如果一个人和悦、友善到足以使极愚蠢的人都明白他的行为决无指责他们的意思,那么很多有悖传统的事都会得到谅解。
然而,这种逃避指责的方法对于那些因情趣或观点而失去人们同情的人,是不能奏效的。他们因缺少同情而忐忑不安,故十分好斗,即使他们表面上顺从或极力避免尖锐的冲突,也是枉然。因此,凡与本团体的习俗不和谐者,易于动怒和不安,缺少良好的心境。当他们转入另一个团体,在那里他们的观点并不被认为奇怪时,他们的性格似会完全改变。他们会从严肃、羞怯、消沉一变而为快乐与自信;从固执一变而为随和;从自我封闭一变而为爱交际。
因此,凡与周围的环境不融洽的青年人,就应当尽可能选择一件有机会遇到知己的工作,哪怕因此而大大减少收入。他们往往不知道这是可能的,因为他们的社会知识十分有限,很容易把他们在家里所习惯的偏见误认为普遍如此。在这方面,老一辈的人应能给青年人以很大帮助,因为丰富的社会经验实属必要。
在这个盛行精神分析的时代,当年轻人与环境不融洽时,人们总是认定原因在于某种心理上的紊乱。我认为这是完全错误的。假定一个青年人的父母确信进化论是异端邪说,在这种情形中,唯有智慧才会使他与其父母不一致。与环境不合,当然是一种不幸,但并非总是一种当不惜任何代价去避免的不幸。当周围充满愚昧、偏见和残忍的时候,与这种环境不合倒是一种有道德的体现。上述特点几乎在所有的环境中都有某种程度的存在。伽利略和开普勒都有过“危险的思想”,而今日的有识之士也大都如此。我们不应希望社会舆论能强大到使这些人惧怕自己的见解所引起的社会仇视。所应希望的倒是找到办法将这仇视的作用尽量减轻。
在现代社会里,这个问题主要发生在青年人当中。一个人一旦选择了适当的事业,进入了适当的环境,便能基本上免受社会的迫害,但是当他年轻而他的价值未经检验时,他很可能受无知者的摆布,这些无知者自视有资格评估一无所知的事情,若是有人说年轻人比有着丰富社会经历的他们懂得更多,他们便会感到受了侮辱。许多终于摆脱掉无知的束缚的人,曾有过那么艰苦的斗争,受过那么漫长的压迫,以致最后变得满腔悲愤,精力衰微。有一种安慰人的理论,就是天才总有出头之日,许多人便是根据这种理论认为对青年精英的摧残并无大害。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来接受这种理论。它很像凶手总会暴露的理论。显而易见,我们所知道的凶手都是暴露的,但谁知道没有暴露的凶手又有多少?同样,我们所知道的天才全都战胜了逆境,但毫无理由说没有无数的天才早在青年时代便被毁掉。这不仅仅是天才问题,也是人才问题,因为人才对于社会同样重要。并且这也不仅仅是摆脱逆境的问题,亦是摆脱出来时心中不悲愤,精力不衰微的问题。由于上述原因,青年人的道路不可过于曲折。
老年人用尊重的态度对待青年人的愿望是可取的,而青年人用尊重的态度对待老年人的愿望则不可取。理由很简单。上述两种情形中,所涉及的是青年人的生活,而不是老年人的生活。当青年人企图去安排老年人的生活时,例如反对寡居的父亲或母亲再婚,其荒谬程度并不亚于老年人企图去安排青年人的生活。人不分老少,一旦进入成年,自有选择的权利,必要时甚至有犯错误的权利。青年人若在重大问题上屈服于老年人的压力,那便是错误的。假设你是一个想做演员的青年人,而你的父母表示反对,其理由或是舞台生涯不道德,或是演员的社会地位低微。他们可能会给你施加各种压力;他们可能说你若不从便将你赶出家门,可能说几年之内你定后悔,也可能举出一连串可怕的例子,述说某些青年人莽撞地做了你想做的事,结果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当然,他们认为舞台生活不适合你,也许是对的,也许你没有演戏的才能,也许你的嗓音不够柔美。然而,如果真是这样,你很快便会从艺人那里了解到这一点,那时你还有充分的时间改行。父母的论据不该成为使你放弃企图的充分理由。如果你不顾他们的反对,径自实现了你的愿望,他们不久就会转变态度,而且转变之快,远出于你和他们的意料之外。另一方面,如果有专家的意见劝阻你时,事情就不同了,因为初学者永远应该尊重专家的意见。
我认为,撇开专家的意见不谈,人们对于他人的意见总是过于重视,无论大事、小事都如此。人们尊重舆论应以避免挨饿与入狱为限,越过了这个界限,便是自愿对不必要的专制屈服,而且很可能会在各个方面干扰你的快乐。现以花钱问题为例。很多人的花钱方式与他们的天性背道而驰,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周围人的敬意全取决于他们拥有一部豪华的汽车以及他们能够大摆宴席。事实上,凡是显然能够购买汽车,但却宁愿旅行或藏书的人,结果一定比仿效他人更能受人尊敬。当然,这并不是有意轻视舆论;这依然处于舆论的控制之下,虽然其方式恰恰颠倒。但是,真正藐视舆论的,却既是力量又是快乐之源。一个由不过分屈服于习俗的男女组成的社会,要比大家行动划一的社会有趣味得多。凡个性独立发展的地方,便存有不同的类型,并且也值得结交新人,因为他们决不是我们早已熟知的人的复制品。这曾是贵族社会的优点之一,因为地位完全取决于出身,行为便不会整齐划一。在现代社会,我们正在失去这种社会自由的源泉,因此应当充分认清整齐划一的危险性。我并不是说人应当有意行为古怪,那和循规蹈矩同样无聊。我只是说人应当自然,应当在不是明确反社会的范围内,遵从自己的天性。
现代社会由于交通的方便,人们不像从前那样必须依赖地理上最接近的邻居了。有汽车的人可以把住在20英里以内的任何人当作邻居。因此,他们选择朋友的自由较之以前要大得多。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一个人若不能在20英里以内觅得知音,定是非常不幸的。在人烟稠密的大城市,一个人应当认识近邻的观念业已消失,但在小城镇和乡村依然存在。这已成为一个愚蠢的观念,因为我们已无须与近邻做伴。根据气质而不是仅仅根据地域选择朋友,越发成为可能。快乐是由品性相仿、观念相同者的结合增进的。社交有望沿着这一路线不断发展,并且那种正折磨着众多不合传统者的孤独也有望因此而逐渐减少,甚至归于消灭。毫无疑问,这将增加他们的快乐,但这当然也将减少那些循规蹈矩者的残忍的快乐,因为他们现在正是以迫害不合传统者为乐的。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需要大力保护的快乐。
对舆论的畏惧如同其它畏惧一样,是折磨人和阻碍发展的。如果这种畏惧始终强烈,那便很难取得任何伟大的成就,并且也无法获得真正快乐所依赖的精神自由,因为对于快乐而言,至关重要的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应当源于我们内心的冲动,而不是源于我们的邻居或亲属的偶然的兴趣和欲望。对于近邻的恐惧无疑已比往日为少,但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恐惧,那就是害怕报纸说话。其害怕程度丝毫不在中世纪时的政治迫害之下。当报纸将某个也许完全无辜的人选做替罪羊时,结果可能十分可怕。幸而迄今为止,多数人还能因默默无闻而逃脱此运,但随着宣传方式的不断完善,这种新的社会迫害也有日益增加的危险。这件事情严重之极,受害者决不能以藐视了之,无论人们对新闻自由这个大原则如何看,我认为自由的限度必须比现存的诽谤法有更明确的规定,凡使无辜者难堪的行为一律禁止,即使是人们实际上的所作所为也不应以恶意的口吻去发表而使当事人受到公众的鄙视。然而,最终克服这一弊端的唯一方法,还在于增加公众的宽容度。增加宽容度的最佳办法乃是使真正快乐的人增多,因为唯有这种人才不会以迫害同胞为乐。
第二篇快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