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郎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4:06
|本章字节:10876字
实际上,洪力他们在花凄凄的村子里住了两个晚上,因为第二天又碰上下了一天的大雨,山谷里的路都被淹了,所以他只好等到第三天雨停了才跟着吕老板一块儿回到长街。
可是一回到长街,细心的洪力就发现气氛大大地不对——今天长街上竟然空无一人,以往那些像行尸走肉一样在街上晃来晃去的人全都不见了,整条街空荡荡的,每一户人家的破门都敞开着,但是里面并没有人,屋子里好像也被搬空了,瘸了腿的桌子上连一只碗都没有剩下。
又往前走了走,他们在拐角处经过羊婆婆的羊圈,发现那里的“羊”也不见了,可能是已经全部回到村子里去了。今天真是奇怪,整条长街上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好像刚被洗劫一空似的。
“吕老板,这里的其他人呢?”洪力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心里掠过一丝不妙的感觉。“放心,他们没事。”吕老板淡淡地说,“昨天下大雨之前,我把他们全部都送走了。”“送走了?”洪力吃了一惊,“怎么这么快?”
“很意外吧?”吕老板看着他,无奈地一笑,“因为我已经可以想到,等这个联盟解散以后,以花凄凄的性格,她绝不会让村子和山庄的秘密被泄露出去,一定会把知道这些事的人全部杀光,你别忘了,那些村民是藏兵的后代,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山庄,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带我们进去?他们同意跟我们合作的唯一目的,无非就是要借我们所掌握的线索找到山庄,所以一旦目的达成,他们就会堵死我们的退路,要么把我们在山庄里解决掉,要么在我们出来以后把我们一个个杀死。”
其实这个结局也是洪力早就想过的,只不过他不愿让胡子刘心里有负担,所以一直没有说,而且如果一旦是那种结局的话,他和胡子刘恐怕是死得最快的,因为他们两个对周围的地形完全不熟悉,逃命都不知道该往哪儿逃,也不像央巴那样好歹有一把枪在手上。但是他们两个现在已经卷进这个事里来了,根本不可能在中途退出,那样只会让他们死得更快,所以这些天以来他一直都在为这个事烦恼,现在听到连吕老板也这么说,他感觉到心里的负担更重了。
他回头看了看胡子刘,见胡子刘正跟央巴指手画脚地在后面说着什么,完全没有听到他和吕老板说的话,这才悄悄地问吕老板:“花凄凄真的会这么干吗?你好像很忌讳她,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真的有能耐把我们这么多人都杀光吗?”
说到花凄凄,吕老板的神色不知不觉变了:“其实我和她早就认识了,只是我没想到她竟然一直悄悄地躲在后面的山谷里,更没想到她居然一直派人在监视我。再见她的时候,我发现她已经完全脱胎换骨变了一个人,她绝对可以连眼睛都不眨地把我们都杀掉,那天在她的帐篷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有这种感觉了。而且,就算我有机会,但是如果真的到了自相残杀的那一刻,我肯定对她下不了手,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趁我不忍心的时候杀了我。”
“可是你把这里的人都送走了,如果你死了,他们以后怎么办?”
“我把所有的钱全都拿了出来,把他们先安排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并且托人给他们办理新的身份,告诫他们如果等不到我回来就不要再等,忘掉过去的一切重新出去生活。我让他们答应我一定要相亲相爱、永远团结地生活在一起,保证永远不再提起我、不再提起长街的一切、不再提起这三十六年。”
洪力发现吕老板始终不肯透露花凄凄和他是什么关系,正想好好问问清楚,突然就听到有人在他们前方大喊:“吕哥,我都等你好久了,怎么才回来?”
他抬头一看,就看见有一个胖子从木头客栈里向他们噔噔噔地跑了过来。他突然发现这个胖子长得跟死去的那个胖商人非常像,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眼花,忙问吕老板:“这人是谁?”
“他是那个胖商人的表弟,”吕老板知道他要问什么,叮嘱道,“他不知道胖商人死了,你跟其他人说一下,一会儿千万不要说漏了嘴。”
吕老板说完以后就撇下他,快步向那个胖子迎了上去,呵呵笑着:“胖子,我要的货都准备齐了吗?”
“齐了齐了,一件不差。”胖子咧嘴嘿嘿乐着,两只肉泡眼眯成了一条线,就好像那里包着一泡水似的,“我这批货可都是难得的好货色。吕哥,你快进来点点吧,要是没有问题,就把剩下的美金一块儿结给我吧。”
“行行行,先进去看看再说。”吕老板马上堆起了一脸的笑,跟刚才忧心失望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搂着胖子的肩,两人说说笑笑地往客栈里走去了。
客栈的地上,满满当当地堆着三四个大包裹,胖子也不等吕老板开口,麻利地挨个儿解开那些包裹,把里面的东西逐一往外拿。洪力一看,那些东西中除了一个带有红外线功能的望远镜和几件很丑的衣服之外,其他的东西都不认识。
他打量着那些奇形怪状的工具,猛然醒悟过来:这些估计就是吕老板曾经托付胖商人出去买的那些东西,可惜,吕老板刚把清单列好,胖商人就被面具人杀死了,那张清单也撕成碎片留在了房间里。
“行、行,你办事,我一向放心。”吕老板大概地翻了翻那些东西,呵呵一笑,又搂住胖子的肩,说道,“钱我已经准备好了,跟我上来拿吧。”
“还是吕哥爽快!”一听马上就要付钱了,胖子更是喜不自胜,“吕哥,好久没见你了,咱们今天晚上一块儿喝一杯吧。”
“呵呵,行啊。”吕老板带着胖子,一前一后上了楼。
没过一会儿,楼上就传来了胖子的惨叫声,紧接着就听到一个肥壮的身体扑通一声砸在地板上的声音。
楼下所有的人此刻都已经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他们齐刷刷地抬头望着头顶的木板,屏声敛气地听着从楼上那间屋子传来的脚步声。当那脚步声在他们的耳旁渐渐远去的时候,正好有一滴血顺着那块木板的缝隙落了下来,砸在他们面前的那张桌子上,啪地溅开了花。
“我靠!吕老板可真他妈狠!”胡子刘盯着那滴血,咧着嘴从牙缝里倒吸了一口凉气,“才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把胖子干掉了!”
胡子刘话音刚落下没一会儿,吕老板就出现在了楼梯口,他一边往下走一边掏出一块手巾擦着手上的血。
“吕老板,你不是说要付他钱的吗,为什么要杀他!”洪力现在已经对这里的一切都彻底失望了,在这里,似乎没有人不会杀人,似乎没有谁的命会受到重视。
“因为我没有钱给他。”吕老板发现那块手巾根本擦不干净他手上的血,于是把它扔到了一边,伸手在衣服上随随便便地蹭了两下,然后冲着地上的那几个包裹走了过去,把里面的东西重新拿起来一样样翻看,一边看一边对他说,“你应该知道,我这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房租,以及变卖那些客人留在客栈里的物品,可是这里的人三十几年来的吃喝、包括生病买药,甚至还有每天晚上聚会时要喝的酒,都是需要钱的。我在交给胖子定金以后,就把余下的钱给了那些被送走的人,我现在身上根本连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就算是暂时没钱付账,你也不能就这么把他杀了啊……”
“杀了他是最保险的做法。”吕老板不客气地截断洪力的话,他实在想不透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天真。
他从那包裹里随手拿起一件衣服冲洪力抖了抖:“光是这件衣服,就可以抵得上你们半年的房租了!万一我死在那个山庄里的话,这些债务就会落在我的那批人身上,我好不容易把他们安排出去,不想再让他们以后的生活出现什么麻烦。”
“我靠!这件衣服有那么贵?不会是王母娘娘穿过的吧?”胡子刘盯着吕老板手上那件衣服翻来覆去地打量,打死也不相信这么一件又难看又普通的衣服有什么值钱的地方。
吕老板没有理他,接着对洪力说道:“你知道我把他们安排住在哪里了吗?那个地方就是胖子的家!而胖子和他那个已经死去的表哥压根就不是什么好鸟,我很清楚他们的底细,谁要是欠了他们的钱谁这辈子就别想再睡安稳了。现在胖子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就没有了,我的烦恼也解决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杀他的原因,因为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吕老板说话的语气仍然跟从前一样没有变化,但是他的眼里已经不再有锐气,他看起来不再像一条躲在柜台后面的蛇,他的一双小眼睛周围已经有了密密麻麻的皱纹,他的两道乱眉中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几根白毛,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一筹莫展,只是一个失败的男人。
在长街的这三十六年里,他时刻都在回想从前——如果不是他当年的鼓动和错误的决定,也不会导致所有人今天的下场。这是他心里的一个结,所以他一直希望找到山庄里的宝藏,给所有人一个新的人生。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花凄凄会突然出现在这件事里!这个女人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他突然又有一种希望将要落空的预感。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竭尽所能把那批人以后的生活安排好,让他们不至于离开他以后就手足无措,毕竟,在长街的这三十六年里,一直都是他在照顾他们。
“算了,老大,人都死了,别计较那么多了,反正那胖子也不是什么好鸟。”胡子刘倒是很快就想开了,他拿过吕老板手上那件衣服噼里啪啦地一通捏,两眼瞪得像铜铃,“我靠!吕老板,你没吹牛吧?这衣服要型没型,要牌子没牌子,一件居然顶得上我们一年的房租?不会是哪个年代的古尸穿过的吧?”
他想想又觉得不可能,自己又自言自语地分析道:“如果是古尸穿过的,怎么可能一下子有那么多古尸穿同一款啊?再说这衣服看起来也不像古代的……”
“如果你们不想在那个山庄里变成白骨人出来,最好到时候穿上这衣服,这个是防辐射服,从国外走私进来的。你们都试着穿一下,看看大小合不合适。”吕老板说着也拿起一件递给还在发呆的洪力,“人已经死了,就别那么放不开了,闲事管多了容易伤神,还是想办法多关心一下到时候自己能不能活着走出这片山谷。你可以放心,现在我们都是坐在一条船上的人了,我肯定不会害你们的。”
吕老板最后的那几句话提醒了洪力,他突然想到在这个节骨眼把关系搞僵了对他和胡子刘是很不利的,或许吕老板说得对,还是把精力放在关心活着的人身上,想想应该怎么应付即将到来的危险。于是他克制住情绪,装作对刚才的事已经不介意的样子,一声不吭地从吕老板手里接过了衣服,学着央巴和胡子刘的样子往身上套。
大家都忙着各自试衣服,胡子刘突然瞥见桌子上还有一件,看那件的质料好像比他们身上穿的都要好一些,忍不住想拿过来试一下,却被吕老板一把给摁住了:“这件不能试。”
“为什么?”
“因为这件是给花凄凄的,你太胖,我怕你把它给撑坏了。”
“哇,吕老板,你对那个女人还真好啊,居然给她也买一件这么贵的衣服。你难道忘了她跟我们不是一伙的,为什么给她的那件看起来那么好?”胡子刘酸溜溜地盯着那件衣服,“吕老板,花凄凄跟你到底是什么关系?她那天说从她十八岁的时候就跟着你了,这么说你们早就认识了?”
“是啊,我们的确早就认识了。她十八岁的那年,我正好二十岁。”回想起那段充满勇气的青涩时光,吕老板感到心里一阵刺痛,“她原本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可是为了跟我在一起,她放弃了她的家庭,不顾父母的反对,义无反顾地跟着我四处流浪,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有时候,甚至连吃饱一顿饭都成问题。但是她从来没有过任何的抱怨,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每天和我在一起。”
“这就是她全部的要求?”连洪力都感到惊讶,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么冷酷狠毒的女人竟然也有一段这样纯真的过去。
“是啊。”吕老板点点头,“那个时候她既简单又善良,很难跟她现在的样子联系起来。”
“可是,她又怎么会跟那个村子的人扯上关系?吕老板,后来你们又是怎么分开的?”一扯到有关男女之间的问题,胡子刘总是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三十六年前,藏北的几大家族决定联合去寻找乌金贝隆,我们这批死士当然也要跟着他们上路,负责保护他们的安全,花凄凄知道我要走了,就从家里偷偷跑了出来,说什么也要跟着我一块走。后来我们在沙漠里被土匪劫杀,死里逃生之后,我决定带这批死士去印度北部继续寻找乌金贝隆,在那整整十年的流浪生涯里,花凄凄始终跟在我身边,吃尽了苦头。后来我们终于到了这里,建起了这条长街,盖了一间木头客栈,同时一边出去查找那个山庄的下落。可是就在第二年的春天,她却突然不见了。”
“不见了?”
“是啊,不见了。我一直怀疑是那个男人把她带走的。”吕老板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只自制的卷烟,划了根火柴点上,深吸一口,慢慢喷出一个烟圈,仿佛又看到那个男人的脸在浑浊的烟圈中若隐若现,“那个男人长得有棱有角,眼神也很忧郁,正是女人喜欢的那个类型。我只记得他姓金,叫金一,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左耳后有一块像枣核一样的胎记。他那个时候住在我的店里,每天都去后山转悠,天快黑了才回来,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渐渐地,我发现花凄凄好像对他很感兴趣,而且那个谁也不理的冷冰冰的金一,似乎也只有在看着花凄凄的时候,眼神才变得温柔。一转眼到了第二年的春天,有一天傍晚,天快要下大雨了,可是金一还是没有回来,我看见花凄凄一直站在门口焦急地张望,最后她终于没有忍住,拿了把伞就匆忙出去了。当时我就坐在柜台后面,可是她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连声招呼也没有跟我打,似乎完全看不到我的存在。”
“她就是在这一次失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