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密尔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39
|本章字节:8790字
有一项费用是候选人或其支持者必须负担的,也是无法期望公众会为想提出要求的人支付的,就是用招贴和传单、广告让选民得知候选人主张所需要的费用。为了支付所有这类必要的费用,黑尔先生所提议的五十镑,假如被允许作为这些目的开支的话(必要时可定为一百镑),不出意外应该是足够的。倘若候选人的同情者想替委员会和游说赞助,我们无法加以阻止,但要候选人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这些费用,或者超出五十镑(或一百镑)押金的任何费用,就都是非法的,都是应该被处罚的。倘若舆论不允许虚报费用,每个议员在就职时就必须宣誓保证,他没有也不会为了他的选举目的直接或间接花费超过五十镑或者是相当的价值,假如他所宣誓的内容被证明是虚妄的,或者他宣誓的保证已经被违反,那么,他便要受到伪证罪的处罚。因为这些惩罚表明议会是认真的,它们很可能会使舆论转向同一方
a“这一权宜方法之所以被推荐出来,既是为了节省费用,也是为了获得那些如果不推荐出就不会投票的选举人的票,而这些人是这一方案的拥护者们认为特别值得期望的一类选民。这个方案实施于济贫法监护人的选举,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成功经验成为支持在更重要的议会议员的选举中采用它的理由。然而,在我看来,在作为该权宜办法的好处所依据的要点上,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在为了特种行政事务的地方选举中,这种行政事务主要是分配公共基金,目的之一就是预防人选全部落入对它表示积极关心的那些人手中,因为与这种选举有关的公共利益的种类有限,并且在多数情形下,为数且也不是很多,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希望为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活动的人才会乐意忙于这种事,对他们来说,他人的干涉越少麻烦越好,只要可以达到排除这些私人利益的目的便好了。
然而,如果当前问题是一国政府的大事,所有关心自己之外事情的人,或者是有理智地关心自己事情之人,必然都会对它产生兴趣,这时的目的与其是用唤醒他们沉睡的思想以外的方法使他们投票,不如说是为了防止对这个问题漠不关心的人投票。对选举关心程度还不够让他去投票处的选民,就正是那种倘若能在省事的情况下投票,便会将选票给予最先问他要选票的人,或者因最微不足道的原因而给予他的选票的人。对投票与否不关心的人应该也不是很关心用怎样的方法投票,具有这样的心理状态的人根本没有投票的道德权利,因为,假如他投了这张并不是表达他的信念的选票,却在决定选举结果方面,和那些代表着某个人的目的和思想的选票一样算数,一样产生作用。”——《关于议会改革的意见》,第二版的第三十九页。向,使它不致像迄今那样把这项最严重的反社会罪行看成是一种轻罪。一旦产生这种效果,毫无疑问,宣誓将被认为是有拘束力的。a“只有当舆论能够容忍被否认的事情时,它才能容忍虚伪地否认的人,”这便是臭名远扬的关于选举舞弊的一些情况。
政界人士还没有人作出过任何认真的和真正的防止行贿的努力,因为希望选举不花费太大的真诚愿望始终不存在。选举花费大对那些花得起这笔费用的人们是有好处的,因为这样一来便可以排除为数众多的竞争对手。无论是什么事情,无论它怎样有害,只要将进入议会者局限于有钱的人,便会被当成有保守倾向而受到珍视。这是我们两党的立法者们内心深处一种根深蒂固的感情,而且几乎是我觉得他们真正蓄意不良的唯一一点。相对来说,他们很少关心谁投票,只要他们有把握只有他们自己阶级的人才能够得到选票。他们知道,他们可以依靠和他们同一阶级的人的相互同情,而此时叩着这个阶级之门的新富们的卑躬屈节更是一种有把握的依靠。他们还知道,只要阻止民主主义者们被选入议会,就无须害怕在最民主的选举制下有与富有阶级的感情或利益极相敌对的事情。然而,即便从他们自己的观点来看,这种以恶制恶而非相与为善的做法也是非常恶劣的。目标应该是,在将会导致他们在抛弃阶级偏爱的条件下,将两个阶级的最好的议员集合到一起,遵循按照共同的利益探索出来的道路,而不应该允许多数的
a1860年,在实施贪污行为防止法时,出席下院委员会作证之人中的若干人,有些对选举事项拥有很多实际经验,他们赞成(绝对地或是作为最后的手段)要求议会议员宣誓的原则,而且,他们认为如果设有处罚规定,那它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是有效的。(《证据》,p46、p54—57、p67、p123、p198—202、p208)韦克菲尔德调查(wakeeldinquiry)的主任委员说(必然是就另一建议所说的),“倘若他们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议会是认真的,这办法便会有效。……我敢肯定地说,如果某种个人污名适用贿赂罪,那么,公众舆论的趋向便会改变”(p20—32)。上述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内阁)的一个卓越成员好像认为,对不同于肯定誓言的单纯保证誓言附加伪证罪的惩罚是十分不合适的,不过,他不要忘记,证人在法庭上作的誓言就是保证誓言,并且这一反驳(说证人的保证涉及马上要完成的行为,而议员的保证则是对将来的)不过是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宣誓者也许会忘了他自己曾承诺的义务,或者会在不知不觉之间违反了这种义务。然而,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意外的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更为实质性的困难是,对地方慈善事业或者其他地方事业的捐款是选举费用最常采用的筹集方式之一,而规定议员不得在选出他的地区内提供慈善款项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措施。倘若这种捐款是诚实的,由此产生的声望是巨额财富几乎肯定会得到的一种好处,不过,最大的害处却是,这样捐赠的款项事实上是在保持该议员利益的美名下用于贿赂的。为防止这一点,议员应该作出这样的保证誓言:他在当地,或者为了与当地或当地居民有关的目的所支出的全部金额(也许除他自己的旅馆费用之外),应经过选举审计员之手,并由他(而不是由议员本人或者他的支持者)用于公开宣布的目的。
让所有合法的选举费用由地方而非候选负担的原则,得到了最好的两位证人的支持(p20、p65—70、p277)。阶级感情在必须通过受少数的阶级感情影响的人去行动这一限制下,在选民中随意发挥。
在道德上,政治制度通过它们的精神产生最大害处造成的最有害的方式,是将政治职能视作一种恩赐,受委托人必须为自己所期望的东西去寻求这种职能,甚至为此付出代价,好像它是有利于他的金钱利益的东西。人们不愿为了许可他去做那些劳累的工作而花大笔钱。关于好政府的条件,柏拉图有个颇为正确的看法,他说,应该被赋予政治权力的人恰恰应该是那些不喜欢政治权力的人。他又说,可以用来劝说最适合的人承担起治理国家这个劳累工作的唯一动机是他担心让更坏的人来治理国家。
当一个选民看到三四个先生以往从未对无私的慈善事业慷慨解囊,而现在却为了能在自己名字后面写上议会议员的名称而争着花钱,那么,这个选民将会怎么想呢?他可能会认为他们是为了他的利益而蒙受这样的牺牲吗?倘若他对他们的作用作出的是颇不恭维的评价,他又怎么会觉得自己有什么道德责任呢?政客们倾向于将认为选举团体永远不腐化的这种看法当成是热心家的梦想,起码在他们自己愿意成为不腐化之前,情况确实是这样,因为选民的道德风格必然会受候选人的影响。无论被选议员用任何方式或任何形式为自己获得议会议员的席位花钱,所有努力都无法使选举事务不变成彻头彻尾的利己交易。“只要候选人自己以及世人的习俗,都只将议会议员这一职位看做一种应谋求的个人利益,而非一种应尽的责任,那么,任何努力都只将无助于在一个普通选民中树立这样一种感觉:选举议会议员同样是一种责任问题,他除了考虑候选人是否合适之外,不能根据任何其他考虑自由地投票。”
在被选人这方面,既不应该容许更不应该要求有为选举目的花任何金钱的同一原则,产生了另一个表面上相反而实际上却是指向同一目标的结论。它否定了经常被建议用作让议会可以被各种不同情况和各阶级的人们接近的一种手段,即议会议员的报酬。倘若,像在我们的一些殖民地一样,几乎没有合适的人会有力量从事无报酬的职业,那么报酬就不只是薪金,而应该是对金钱或时间损失的一种补偿。认为在薪金会提供较大范围的选择,这种想法其实是一种错觉。人们所能想到的给予这个职位的所有报酬,都不会吸引到那些抱着成功的希望认真从事除议会议员这一职业外其他赚钱职业的人。所以,从本质上说,议会议员的职务将成为一种职业,与其他职业一样,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主要是着眼于金钱上的获利,而且会受到一种本质上不稳定的职业令人沮丧的影响,它将成为低等阶级的冒险家们期望的目标。
六百五十八人占据议会席位,但同时却有着十倍甚至二十倍的人在期待着这种席位,凭借着对选民所作的各种可能的或是不可能的、诚实的或不诚实的许诺,彼此竞相利用那些最下流的群众的最无知的偏见和最卑劣的感情,这样,这些人就会不断地喊出高价来吸引或保住选民的选票。阿里斯托芬尼所作的克里昂与卖腊肠者之间的拍卖是一幅常见情况的蛮好的讽刺漫画。这样的一个制度将成为人性的最坏部分的永久腐蚀剂,它等于为他的同胞中那群最善于溜须拍马的人,为那些最巧妙的骗子提供了六百五十八个奖金。在任何专制政府下,都不曾有过这样一种大量生产谄媚邪恶的有组织的耕作方法。
a当一个人因为具有了杰出的条件——但他实际上完全缺乏不论来自资产还是来自职业的独立收入(要知道,这样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因而应该被选进议会,以便为选民们提供其他一些能进议会的人无法提供的服务之时,公众捐款的方法可以用来帮助他。这样一来,当他在议会时,就能够像安德鲁·马维尔那样,得到他的选民捐款的支持,这种方式其实是不应该反对的,因为这种荣誉绝不会落到只会阿谀奉承的人身上。人们并不十分关心那些谄媚者之间的区别,所以,他们也绝不会为了得到这个人的奉承他操心他的生活费用。上述的支持只有在考虑到这个人具有感人和突出的个人品质时才会给予他,尽管这种品质并不是绝对适合当全国代表的证明,不过却是这种情况的假定,至少是拥有独立见解和意志的保证。
a“就像洛里默(lorimer)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蛊惑家正式开业的标志是为最低等阶级的人从事公务设置金钱的诱惑。最值得反对的便是将极力主张走向自然恶化的政府形式转变为许多积极活动之人的私人利益这件事了。从群众及个人所表明的情况来看,仅凭他们自己的弱点,就只能够模糊认识到,如果这些弱点被一千个溜须拍马的人利用时会成为怎样一种情况。如果取得六百五十八个有确定报酬(尽管是中等报酬)的位置需要靠说服群众拥护无知与拥护智慧一样好,甚至会比拥护智慧更好的话,他们很可能会相信并依之行事。”(《弗雷泽杂志》l859年4月号,《近时有关改革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