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永烈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1:46
|本章字节:6836字
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核心成员中,没有陈云:
主席——华国锋;
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以至候补委员的名单中,也没有陈云!
其实,那是由于陈云从1962年以来称病,在人们的印象中,他已年老多病,该是担任荣誉性职务的时候了——虽说陈云比邓小平还小一岁!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陈云继续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扔出五颗重磅炸弹
中国政治舞台上的斗争,依然尖锐。
已经很久没有公开发表文章的陈云,在1977年9月28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强调了实事求是,对两个“凡是”进行批判。
为了深入批判两个“凡是”,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打响了。
1978年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张成”的文章《标准只有一个》。
紧接着,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推出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的长篇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文是经胡耀邦审定的,一经发表,迅即在全国引起强烈的反响。
尽管华国锋指示中共中央宣传口,对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不表态”、“不卷入”,但是这场大讨论,还是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这时,陈云仍住在北京北长街的老房子里。
1978年7月1日,阔别多年的陈云的老秘书刘家栋去看望陈云,曾目睹了这样的场面:
1977年(笔者注:应为1976年)闹地震时盖的防震棚还没有完全拆除,上面已经空了,但钢架还在屋内立着。架子下面有一对破旧的小沙发,沙发的白布罩已经变成暗灰色,上面尽是破洞,看上去已经用了一二十年了。一个不小的办公桌,桌面上只有一部旧的电话机、一个台历,一份文件也没有。从这些摆设中,可以看得出来,他虽然“解放”了,但还没有安排工作,没有事干,还在“待命”。
“待命”中的陈云,在几个月后终于发出了震惊中国的声音。
那是中共中央在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召开了历时36天的工作会议。会上,华国锋和邓小平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沉默已久的陈云,作了两次重要发言,引起极大的震动。
陈云一发言,便引起全会的广泛注意。人们惊讶地发现,陈云的话是那样的尖锐而有分量,见解是那样深刻。
1978年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作了第一次发言。陈云说:
华主席说,对于那些在揭批“四人帮”运动中遗留的问题,应由有关机关进行细致的工作,妥善解决。我认为这是很对的。但是,对有些遗留的问题,影响大或者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是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的。对此,中央应该给以考虑和决定。
陈云首先指出,“文革”中震动全国的“六十一人叛徒集团”一案应予平反。陈云此言,一下子引起全会关注。
陈云说:
薄一波同志等61人所谓叛徒集团一案。他们出反省院是党组织和中央决定的,不是叛徒。
1937年7月7日,中央组织部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这个文件是我在延安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37年11月)以前作出的,与处理薄一波同志等问题的精神是一致的。
我当时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只是根据当时审查干部中遇到的问题,在1941年也写过一个关于从反省院出来履行过出狱手续,但继续干革命的那些同志,经过审查可给以恢复党籍的决定。这个决定与“七七决定”的精神是一致的。这个决定也是中央批准的。我认为,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和1941年中组部的决定是党的决定。对于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定为叛徒的同志应给以审查,如果并未发现有新的真凭实据的叛党行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党籍……
对他们作出实事求是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这对党内党外都有极大的影响。不解决这些同志的问题,是很不得人心的。这些同志大体都已是六七十岁的人了,现在应该解决这个问题。
陈云提出要把“文革”大案“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翻过来,是因为他在延安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7年,深知这一案件内情。
1937年7月7日,在陈云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前夕,中共中央组织部曾作出《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其中第三条规定:
凡在狱中表示坚定坐满刑期,送到反省院的同志,照例要办自首手续,或填一般***自愿书,才能出狱。如他们是曾经组织允许填写这类文件后出狱的,得恢复其组织。如具有上述情形,但未经组织允许者,经过工作中考察后,亦得恢复其组织。
另外,在陈云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1941年7月22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填写悔过书声明脱党***)暂行处理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
共产党员在被捕后,毫无叛党行为,仅仅在刑期满后或交保释放时由自己或家属填写过“悔过”“自新”一类文件作为出狱手续,而在出狱后仍然坚决革命,并未改变其革命本质,并未对革命发生动摇者,虽在当时中央并无允许履行这类手续之决定,应视为实质上并未叛变。因此出狱后经地委以上审查和认可之后,已恢复党籍者仍然不变,未恢复或恢复后又被开除者,则在本人要求恢复时可恢复其党籍。但在党表上应登记此种出狱情况,以区别于过去拒绝履行出狱手续坚持无条件出狱者。
1945年召开中共“七大”时,陈云负责审查“七大”代表资格工作,曾有人提出这61人能不能当选代表的问题。陈云对此作了深入了解,知道这是在抗战前夕,刘少奇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这61人可以做个假手续,把他们从国民党监狱中营救出来。
刘少奇给毛泽东、中共中央的信,是经原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秘书长王林从天津带到延安,交给了张闻天,再由张闻天交给毛泽东的。此后,刘少奇来到延安时,又当面向毛泽东作了汇报。中共中央经过研究,同意了刘少奇的意见……正因为这样,陈云在当时就指出,这61人可以入选中共“七大”代表。
由于陈云对“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有着亲自的调查,所以他非常坚决地提出为他们所谓的“叛徒”问题进行平反。
接着,陈云又对“文革”中的大案——陶铸以及王鹤寿案件——提出尖锐的意见:
陶铸同志、王鹤寿同志等是在南京陆军监狱坚持不进反省院,直到七七抗战后由我们党向国民党要出来的一批党员。他们七七抗战后还坚持在狱中进行绝食斗争。这些同志,现在或者被定为叛徒,或者虽恢复了组织生活,但仍留着一个尾巴,例如说有严重的政治错误。这些同志有许多是省级、部长级的干部。陶铸一案的材料都在中央专案组一办。中央专案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成立的,他们做了许多调查工作,但处理中也有缺点错误。我认为,专案组所管的属于党内部分的问题应当移交给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复查,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这些结论都应该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去考察。像现在这样既有中央组织部又有专案组,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应该结束。
陈云又为另一大案——彭德怀冤案——提出平反:
彭德怀是担负过党和军队重要工作的共产党员,对党贡献很大,现在已经死了。过去说他犯过错误,但我没有听说过把他开除出党。既然没有开除出党,他的骨灰应该放到八宝山革命公墓。
陈云提及了最敏感的话题——“天安门事件”——认为应该予以平反:
关于“天安门事件”。现在北京市又有人提出来了,而且又出了话剧《于无声处》,广播电台也广播了天安门的革命诗词。这是北京几百万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不同意批邓小平同志的一次伟大的群众运动,而且在全国许多大城市也有同样的运动。中央应该肯定这次运动。
陈云最后还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康生必须批判。须知,康生在1975年2月16日病死时,当时的讣告中,给他戴上三顶“光辉的桂冠”,即“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光荣的反修战士”。陈云却指出康生犯了严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