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荣华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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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适当的时候,应该通过让步来表示自己的谈判诚意。必须让对方明白,自己是不得已才做出让步,只有这种让步才会是积极的让步,而且只能在次要问题上让步。因为次要问题上的让步是一些无关于原则性问题的让步,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整体目标,可以说是谈判整体策略的一部分。这样的让步不会让你付出太多,而只会赢得最后的胜利。在损失很小的时候让步,如果那些次要问题的让步会导致你损失很大,那也一定不要让步。在特定的情况下,次要问题可能会带来比原则性的问题更加严重的后果。不能简单地用主要和次要标准来分析,在很多情况下,次要问题也可能会带来你无法承受的损失。
让每次让步小一点。如果你让步较大,对方可能会错误地估计你的底线,因此你更加难以取得一些效果。比如,你如果作为卖方,做较大程度的降价,这必然会让对方怀疑你的产品。而如果你每次都只是采取小小的让步,对方会认为他差不多已经使你达到了底线。因此,你们更加可能较快地达成协议。
正确估量让步的价值。自己每做出一定的让步,就要判断自己的让步在对方心目中的价值。在此之前,你已经掌握到了对方的一些信息,了解到对方的策略和底线等一些重要信息,因此,你可以准确地预测到自己的让步所产生的后果。有时候,即使对你来说是很小的让步,对方却很在意,这种让步是应当的。而那些对方看来并不重要的让步,你也就没有必要让步。
拒绝对方提出的让步要求。当谈判对方提出让步的要求时,应该对对方要求进行仔细的考虑,务必慎重地下决定。有时候,对方所提的要求对你而言并不是大问题,但却与你的原则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拒绝对方的要求,不要因为你要达成协议就无原则地答应对方的要求。
谈判制胜的要素:巧用策略,打破僵局
保持冷静。冷静是你正确地思考、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的
重要前提。
从谈判人、谈判策略和谈判内容上入手,考虑你们谈判
***现的问题,进而调整策略。
谈判中难免要经历谈判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谈判出现冷场,双方沉默不语,冷眼相向;或者双方开始为某个问题发生争执,面红耳赤地进行辩论和争执。这种场面是不可避免的,它使双方陷入了尴尬。最后的结局是,双方在沉默中退场。这就是谈判中的僵局。僵局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谈判的破裂,是对谈判的致命打击。
谈判中为什么会产生僵局?那是因为双方都不肯在某个方面让步,从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这是一般的情况。有一些谈判高手则喜欢利用僵局来促成谈判的成功,因为人们一般都不喜欢僵局。他们可能在许多次要的问题上让步,而当谈到主要问题、原则性问题的时候,他们可能对对方说:“我们已经做了最大的让步,已经充分地表达了我们谈判的诚意,现在,我希望你们能够做出一点让步,否则的话我们也只能对这样的结局表示遗憾。”如果是这种情况,谈判的僵局更加难以扭转。
为了谈判的成功,大多数谈判者还是希望能够尽快打破僵局。那么如何打破僵局?可以用以下的方法进行。
调整情绪法。很多谈判者因为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改变别人的看法,因而变得非常的激动。人们在激动的时候,往往不会被理智所控制。也许在谈判之前他已经想好了该怎么处理僵局,但是当僵局出现的时候,他们却忘记了之前的想法。另外有一些谈判者似乎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既然对方对自己的要求毫不让步,恐怕自己的目的已经达不到了,已经没有希望获得谈判的成功了。这使得他们抛弃了原来的礼貌和谦逊,口气开始咄咄逼人,甚至开始指责对方。无论如何,都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成谈判的成功。你应该做的是,慢慢地平息你自己激动的情绪,对谈判的成功恢复信心,然后采取积极的对策。消极回避对谁都没有好处,应该积极地寻找解决方案。
转换话题法。当对方不论你怎么解释,都无法同意你的要求的时候,不妨转换一个话题。转换话题并不是再也不提你们产生争执的话题,而是暂且搁置,等适当的时候再进行讨论。转换话题的作用非常明显,它可以缓解紧张的气氛,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平心静气地展开讨论,不再产生争执,这样才有利于谈判的成功。你最重要的事情是缓解谈判的紧张气氛。
如何转换话题是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转换话题不是消极回避,而是在积极地争取机会。在适当的时候,话题还是必须回到你们产生争执的地方上来。因此,在你们谈论别的话题的时候,你同时要对你们的僵局进行反思,寻找问题所在,然后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转换的话题必须跟你的主题有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你随时能够把话题转回来。不要谈那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因为那样会让对方认为你在故意拖延时间,你也无法成功地转回到原话题。
换个主谈人法。由于谈判者可能会因为情绪问题而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判断,而且在很多问题上已经形成了成见可能正是这些成见使得谈判陷入了僵局。对对方而言,现在的谈判者以及他的各种做法和想法可能正是刺激他的主要原因。因此如果可能的话,更换主谈人是一个合适的选择。选择那些对本次谈判比较熟悉的、具有较高能力的谈判者参与谈判,当然不能选择那些对本次谈判完全不了解、没有多少谈判技巧的人来继续谈判。
扩大双方利益。如果可能的话,可以适当地扩大双方利益。在某个问题上即使是原则性让步,让对方也能在某些重要问题上做出让步。这样双方都能够得到更多的益处,不过这自然是在做出一定的牺牲的基础上的。
必须注意的是,务必使自己得到的益处能够保证比做出的让步更加多,这样才有让步的必要,否则你将失去得更多。你的目的并不只是要达成协议,而应该是达成对你有益的协议。另外,不要过分要求对方做出太多让步,这样不但达不到目的,而且会在另外的问题上造成僵局。
调整策略法。僵局出现的一部分原因是由谈判策略的不当造成的。有经验的谈判高手甚至说:“没有不合适的目标,只有不合适的策略。”他们的意思是,只要你的策略合适,那么无论你的目标有多高都可以达成。这样说虽然有些夸张,但的确说出了策略的重要性。
心理置换法。心理置换要求用一种换位的思考方法来处理谈判问题。在很多问题上,由于个人的经验、学识、立场和价值观不同,因而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会存在很大差异,甚至会有相互对立的意见。如果你能够从对方角度来看一些问题,可能变得更加容易接受。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对方从你的角度和立场来考虑问题,前提是告诉对方,你已经从对方角度来看待过这个问题了。然后,采取一种合适的、折中的方案来解决使你们陷入僵局的问题。
限定期限,出奇制胜
出其不意,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时间限制。
在谈判中,期限能使犹豫不决的对手尽快做出决定。
为了某种协议的需要。还采用一种虚假的、人为的限定
期限,又称为“最后期限陷阱”。
谈判专家科恩曾说:时间是除信息和权力之外影响谈判结果的主要因素之一。在谈判过程中,对于某些双方一时难以达成协议的问题,不要操之过急地强求解决,而要善于运用限定期限的谈判策略,规定出谈判的截止日期。在限定期限不可避免地来临之时,迫于限期的无形压力,对手就会放弃最后的努力,甚至迫不得已地改变原先的主张。这种策略又被称为“死线”。
在美国某乡镇有一个由十二个农夫组成的陪审团。在一次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陪审团中十一个人认定某被告有罪,只有一个人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该被告无罪。由于陪审团的判决只有在其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的情况下才能成立,于是陪审团中认定被告有罪的这十一个人花了将近一天的时间劝说表示不同看法的那个人。此时,忽然天空中乌云密布,眼看一场大雨就要来临。那十一个农夫急着要在大雨之前赶回去,收回晒在外面的干草。可是,持不同意见的这位农夫仍然不为所动,坚持己见。那十一个农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们的立场开始动摇了。随着“轰隆”一声雷鸣,那十一个农夫再也等不下去了,转而一致投票赞成持不同意见农夫的意见:宣判被告无罪。
在谈判中,有些谈判者支出架子准备进行艰难的拉锯战,而且他们也完全抛开了谈判的截止期。此时,你的最佳防守兼进攻策略就是出其不意,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时间限制。这一策略的主要内容是,在谈判桌上给对方一个突然袭击,改变态度,使对手在毫无准备且无法预料的形势下不知所措。对方本来认为时间挺宽裕,但突然听到一个要终止谈判的最后期限,而这个谈判成功与否又与自己关系重大,不可能不感到手足无措。由于他们很可能在资料、条件、精力、思想、时间上都没有充分准备,在经济利益和时间限制的双重驱动下,会不得不屈服,在协议上签字。
美国底特律汽车制造公司与德国谈判汽车生意时,就是运用了限定期限而达到了谈判目标。当时,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谈判近一个多月没有结果,同时,别国的订货单又源源不断。这时,美国底特律汽车制造公司总经理下了最后通牒,他说:“如果你还迟迟不下定决心的话,五天之后就没有这批货了。”眼看所需之物抢购殆尽,德方不由得焦急起来,立刻就接受了谈判条件,于是,一场持久的谈判才告结束。美国这家公司使用的就是限定期限,迫使对方最后做出了让步。可见,在某些关键时刻,这种方法还是大有裨益的。
在商务谈判中,有时为了某种协议的需要。还采用一种虚假的、人为的限定期限,又称为“最后期限陷阱”。一位客户要求美国一家保险公司偿付一笔赔偿费。保险公司开始答应得很痛快,并且其清算赔偿人还特意告诉客户,他下个星期一就要去度假了,所以建议客户最好在本周星期五把所有的资料都带到保险公司去,他们稍作检查后,就马上开支票给他,以了结此案。这位客户信以为真,于是加班加点辛苦,终于在星期五下午把一切资料都准备妥当。到了保险公司,当清算赔偿人检查完资料之后,很抱歉地对客户说还必须向上级请示一下,等他请示回来以后,却遗憾地对客户说,公司只能赔偿所要求的数额的一半。这位客户顿时感到不知所措,因为他面临一个十分不利的谈判形势:要么他马上同保险公司谈判,匆匆做出决定;要么他必须等待清算赔偿人度假回来再作打算。其实,那位清算赔偿人根本就没安排度假,这只不过是一个限定期限陷阱,用以冷却客户的赔偿要求。保险公司借助于一个虚假的建议和一个虚假的最后期限,赢得了这场谈判的胜利。
当然,要想成功运用这一策略来迫使对方让步,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后通牒应令对方无法拒绝。发出最后通牒,必须是在对方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对方想抽身,但为时已晚,因为此时他已为谈判投入了许多金钱、时间和精力。而不能在谈判刚开始,对方有路可走的时候发出。
[2]最后通牒应令对方无还手之力。如果对方能进行有力的反击,就无所谓最后通牒。你必须有理由确信对方会照自己所预期的那样做。
[3]发出最后通牒言辞要委婉。必须尽可能委婉地发出最后通牒。最后通牒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如果谈判者再言辞激烈,极度伤害了对方的感情,对方很可能由于一时冲动铤而走险,一下子退出谈判,这对双方均不利。
但是当对手运用这一招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知道最后通牒的真伪。也许对方的最后通牒只是一个唬人的东西,那么,就应该针锋相对,做出绝不退让并退出谈判的表示。但同时,又要给对方台阶可下,告知对方,如果他们对谈判有新的设想的话,可继续谈判。其次,如果对方的最后通牒是严肃的,那么就应该认真权衡一下,看看做出让步达成交易与拒绝让步、失去交易这两者之间,究竟谁轻谁重,再做决策。最后,如果不得不接受对方的最后通牒,向对方做出让步,那么可以考虑改变其他交易条件,力争在其他条款上捞回自己失去的好处,这样即令对方有利可图,己方又毫无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