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蒙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7 23:25
|本章字节:12484字
五月七日下午,公布了参加“五四”各种比赛的结果,举行了发奖仪式。高三班的篮球队输了个一塌糊涂(篮球队的“台柱”,她们班的大高个儿赶上了生病,没有上场)。合唱团得到了高中第三名的成绩,其实参加比赛的只有七个班,不过总算上了名次。
根据评判,大家认为李春的演讲内容丰富,声音嘹亮,态度也还自然。但是,政治教员指出她有乱用名词的地方;物理教员觉得她引用科学材料过滥,也欠条理;语文老师评论说:“太洋味儿!”于是,决定李春参加讲演比赛的成绩是第二。
李春听着念到第一名的名字不是她,脑袋“轰”的一下,几乎想从发奖仪式上溜掉。第二名是她,她说不上是悲是喜,领来了奖品──精装的“美术日记”,看也没看,高兴又高兴不起来,失望又失望不下去。但是,等她们回到教室,却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祝贺。大家鼓掌欢迎她和苏宁,袁新枝代表班委会和她们握手,说:“这是我们班的荣誉。”苏宁带回一面小锦旗来,说实话,锦旗是用红布做的,不高贵也不漂亮,但是同学们马上把凳子一层层架好,蹬在上面,把锦旗挂在墙壁最显眼的地方。李春的美术日记也被大家传看,夸奖它装帧很精美。一个同学说:“明儿我也买一本去。”另一个向她撇嘴,“你买算干吗的?人家这是奖品,意义不同寻常!”李春在这种气氛中渐渐快活起来,心想:“不容易呀,她们说我给本班带来荣誉了!”于是男孩子般神气地把手插在裤袋里。
只有周小玲很可怜,谁也不理会她,她听见有一个人问:“篮球怎么样?”另一个人答:“甭提了。”她躲在大家后头看着微笑的苏宁和快活的李春,拿起一管铅笔咀嚼着,像嚼一块关东糖。她的舌头变黑了,而且在铅笔杆上咬掉了漆皮,新木头上显出了深深的牙印子。
大家庆贺完毕,李春招呼蔷云:“我伯父刚好给我寄了点钱,咱们去买点吃的吧。谢谢你,这次讲演当中,你给我的帮助非常大。”
她们走进果子铺,李春问:“你喜欢吃什么呢?今天按你的意思买。”这问题却不好回答,因为蔷云说过,“凡是能吃的东西我都爱吃。”蔷云两眼扫着各种干果鲜果,想挑一种便宜的东西,她看见了一种当她上小学以前常吃的零食──老玉米花。杨蔷云指着老玉米花说:“我爱吃它。”李春告诉营业员:“买五千块钱的。”营业员吓了一跳。平常,都是很小的孩子来买一百二百元的,怎么她们要买五千的?李春又说:“拿五千的。”于是营业员找了两个大的纸口袋,每个口袋有半个面袋大,装满了老玉米花,杨蔷云与李春各自捧着一大口袋出去了。
杨蔷云不禁大笑,“你真抽风,怎么真买这么多,一只手捧不起来,吃都没办法吃!”
李春不用手的帮助,低头从口袋里叼起一颗,向蔷云示意:该这样吃。蔷云说:“咱俩趁早别在大街上走了,否则人家非把咱们当成卖老玉米花的不成。”
李春嚼着老玉米花,含糊地说:“我买东西向来是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不像吴长福,她一千块钱能给你买十样东西,一百块钱买一样!”
老玉米花虽然多,吃起来也很快,她们吃了一部分,把剩下的放在衣袋里,腾出了手。蔷云问她:“你讲演胜利了,挺高兴吧?”
李春不回答,她手心里拿着一把老玉米花,玩玩艺儿似的一个个地扔到嘴里,装满了嘴巴再一下子吃掉。她问蔷云:“是不是就可以高兴起来了呢?”
蔷云疑问地看着她。
李春爽快地说:“我想,这很有意思。演讲比赛,得第二,还有奖品、袁新枝的握手和你的大梨,包括咱们俩现在吃玉米花。天气好像变了。去年,我在班上成了最倒霉的人物,‘除外’的人物,特别是被你讨厌。团分支会上要我检讨,我谈了什么你必定跟着反驳……寒假里,我和袁先生谈过,我想:何必呢?我就改正一下缺点吧,那怕什么?于是我改正了,你们对我也好些了,似乎看见了:我除了该批判的缺点以外,也有仿佛像优点之类的东西。我念书,照样努力。对同学,决不再有不敬的行为。做物理研究组组长,也干了活儿了。让我参加讲演比赛,遵命准备。这样,我就算有了一定的进步了吧?”她挑战地看看蔷云。
蔷云停止了吃老玉米花,她的思想没有李春这么快,从演讲得第二到老玉米花以及其他等等。她扶着电线杆站下了,等待李春说完。
李春仍然机械地把玉米花一个个地运到嘴里,继续一针见血地说:“你们硬想改变我是办不到的,要改变得等我自己改变,如果我想改变了,那就自然会好好地变。如果我高兴,也可以为集体做点事情。演讲比赛其实算不了什么,物理小组引起我很大的兴趣──我们的收音机快要做成了!”
她们继续走,蔷云掏出一粒玉米花,咬了半个,说:
“怎么搞的?小时候我以为这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呢,现在吃起来却没多大意思。”
李春又口快地说:“也许上学期我们的争吵,像语文老师讲过的,是一部拙劣的作品的‘误会法’吧?”
蔷云把那半个玉米花扔到地上,上下打量着李春,问:“你怎么了?”“我没怎么。”李春不明白她的意思。
“我很想知道那本漆皮的‘美术日记’对你的情绪起了什么微妙的作用……别气,是你开的头。我同意咱们应该团结得好,过去我对你有过分的地方,我承认。但是有一点,你缺少一颗爱别人的、真正崇高的心,这不是误会,心是不容易看出来的,但也隐藏不住!如果只是在表面上‘为集体做点事情’,却不爱这个集体,这种积极性难道可靠吗?你以为我不和你争吵了?等着吧,别那么放心!”
李春低下头来,她没想到这个时候蔷云还这样说她,真正崇高的心?李春的思想方法是简单的,她以为挨了批评就是倒霉,得了奖品就是顺利……她的简单的思想被蔷云几句话打乱了。于是,她敏感地意识到:在同学们特别是杨蔷云的帮助之下,才取得了演讲比赛并不令人满意的那么小小的一点成绩,就对着蔷云瞎讲上那么一通,那的确不太体面……
“那好得很,希望你骂我。”她带着笑容,向蔷云伸出手。
“干什么?宣战吗?”
李春点点头。她们握了手,蔷云最后还是与李春把老玉米花吃光了,吃得肚子发胀,两个人回去只吃了很少的一点晚饭。
下了晚自习,离睡觉还有半个钟头,宿舍里乱哄哄,大家铺床叠被,扫床洗脚,郑波找着蔷云一起到操场去。
初夏的多星的夜,可以看见低空闪过的电车弓子上的蓝火光,天上仿佛有神秘的雾气飘浮。垂柳的浓密的枝条,妩媚地波浪般地摆动,在黑暗中好像是女人的头发。郑波坐在树底下,蔷云站在她的旁边,她们对面的篮球架,显得高大了,像耸立着的凯旋门似的。小胡同里传来卖夜宵的小贩的吆喝:
“硬面饽饽!”
工友老侯,干完了一天的工作,提着一木桶水从操场的一端走来,愉快地毫无顾忌地唱着京戏:
一马离了西凉界……不由人,一阵阵泪洒胸怀……
他走到近处,招呼了一声,“老郑,还没睡呀?”
对学生招呼做“老”,这表示了很大的敬意。
郑波用两个松握着的拳头托住腮,远望着天上的星星,谛听着夜晚的各种聒噪,半晌也不说话。
“说吧。”蔷云体贴地耐心地说。
“我想给田林写一封信。”郑波背诵似的说。
蔷云屏住了气。
“我想告诉他,请他……以后不要找我来了。”郑波诚恳地看着蔷云,似乎没有蔷云的允许她不能这样做。
一只蝙蝠从柳树上飞过,像流星一样迅速地消失了踪迹。蔷云的心好像渐渐沉重,她问:
“怎么?为什么?”
郑波没有回答。
那个被雨浇成了落汤鸡的田林的影子出现在蔷云心里,她问:“他,不好吗?”
“不,他好。”
“你们争吵了?”
“没有。”“你不满意他哪一点?”“也没有。”“那可为什么呢?”郑波低下头,不回答。蔷云撕下一片柳叶,卷成了小哨,含在嘴里呜呜地吹着。
“别吹……”郑波无力地摆摆手。
“我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明白。”蔷云慌乱地说,“可是我觉得你是对的。”
郑波感激地握住了杨蔷云的手。
郑波给田林的信:
田林同志:
我该早一点给你写信,早一点问候你,早一点考虑到这些。但是我没能够,所以,我错了。
你直率地纯洁地向我走来,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动过。你的无瑕的好心肠,换得的是终身难忘的感激。如果我伤害了你,那就不可饶恕了。
慢慢地,事实告诉了我,“要考虑考虑啊,傻孩子!”五一夜晚归来的时候你对我说的,话虽不多,也可以完全明了。于是,我强迫我冷静下来,闭目冥思,我肯定:这是不可能的。
我还是个孩子。旧社会的困苦耽误了两年的学习,现在才上高三。祖国的伟大的建设刚开始,对青年的要求是高得无比的,而自己的知识是这样贫乏、可怜,即使咬着牙每天念二十四小时的书,我也觉得还差很远,又怎么能谈到别的呢?
我还是个孩子。我的生活还没有开始,田林啊,你说我做什么好呢?我不能确定,在未来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是去边疆探矿,还是在显微镜底下研究花蕊?是穿着白色的医生的服装,还是手拿着板刷擦粉笔?一切都没肯定,一切都只是准备、再准备,这个时候,我又能肯定什么?
在我们短短的接触中,我发现你比我己经成熟得不可估量。生活磨炼了你,你己经是走南闯北的“大丈夫”了,而我,我什么都不是。
我曾觉得,我们之间的了解超过了一切,但是难道已经“够”了么?如果严肃而自然,又怎么能满足灵感式的知心?
十二万分地请求你,别伤心吧,原谅我!你是勇猛的纯洁的战士,丢开一切,向前去吧。让我说句傻话,我看得出,你不是个平凡的人!相信吧,你会取得美好的成绩。到那时候,我会不和你共享么?不。
不多写,因为你坚强。过去、现在和将来,你我都是最好的朋友,光阴一天天地逝去,而永恒的友谊会受得住漫长的岁月的考验。没什么,生活有宽大强壮的翅膀,它永远不会使我们寒冷,永远会温暖着你和我。
再见!郑波5月9日
接到信以后,过了几天,田林给郑波打电话,请她星期六晚上到自己这里来。
田林理了发,刮了脸,洗了澡,换上最新的衣服。星期六整个中午,他忙碌地把自己的办公室扫除干净,还从总务科领来了新椅子。吃完晚饭,他出去买了茶和水果。
郑波走进田林的办公室,田林精神焕发地、很有礼貌地接待她,像接待任何一个来访的友人。郑波坐在新椅子上,房间的清洁程度使她惊异。墙上贴着一幅画,画着一个女老师和几个少先队员观看地球仪,背景是夏天的大树,远眺是纵横的阡陌。图旁挂着鲁迅半身像的石膏浮雕。办公桌玻璃板底下压着会议日程表、田林在南方照的一张侧身照片和一张从日记本上撕下的纸,纸上写着鲁迅的诗: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朴素的办公室给人一种恬静愉快的感觉。郑波看得出来,田林刚刚用心打扫过这间屋子。不过也可以看出,田林并不是一个高明的“主妇”:擦玻璃的抹布太湿,留下了泥道子;墙脚的棱子上的尘土,也没有清除掉。郑波笑了。
“你的办公室很漂亮。”
“谢谢你的夸奖。”他们一齐轻轻地笑。
田林随意地与郑波闲聊,谈笑,好像他与郑波中间并没有发生什么激动人的事情,他掩藏得毫无痕迹。过了会儿,郑波奇怪了,难道他找我来只是为了说几句笑话么?于是郑波问他:“接到我的信了么?”
“是的。”田林的脸上蒙上一层阴影。
“你……这两天高兴吗?”
“不。也没什么。”
“高兴吧,为什么不呢?”郑波恳求地说。
田林一动也不动地看着郑波,郑波换了一件工装裤,裤腿短了,露出细瘦的脚踝。郑波的年纪显得更小了。田林爱慕地看着穿工装裤的小郑波,努力把这印象深深刻在心里。他知道,以后也许没有很多时候和郑波在一块儿。他不敢再看下去,因为泪水己经在眼眶里打转。他沏了茶,把水果拿了出来。
“你做什么呀……”郑波对他的招待谦让着,同时脸红着从衣袋掏出几只香蕉,抱歉地说:“有的已经坏了。你吃么?”
“谢谢你。”田林接过香蕉,剥开了皮,他吃了一口香蕉,托了托眼镜,说:
“看了信了,就那样吧,谢谢你,请不要怪我……”
“我不怪……”
田林的态度异常平和,这是他和郑波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的。他说完话,点起一支烟,悠然地喷出烟圈。郑波想起第一次在黄丽程的婚礼上和他见面时制止他抽烟的情形;现在,田林又抽烟了,但她没有再制止他。
“田林为什么这样平静?”郑波问着自己,心里不好受。
慢慢地,空气又活泼了,两个人聊夏天,聊什刹海游泳池,聊最近一期的《青年日报》。
在送郑波走的时候,他们听到了礼堂里飘来的舞曲声,田林说:“有工夫来跳舞吧,我们星期六常有晚会。”郑波笑着摇了摇头。
郑波骑上车回身招手,田林跑过去,“握握手吧。”郑波一手扶着车把与田林握了手。田林回过头,奔跑着回去。在握手的时候,他的全部抑制着的眼泪,像泉涌一样地流出来了。他回到房间,抓住自己的头发,伏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
当自行车的轮子飞快地转动起来的时候,郑波经历的全部意义,全部激动,付出的全部代价,也就愈来愈明显了。
郑波捏着闸,避开周末夜晚的车辆,穿过繁华的街。霓虹灯组成了耀眼的彩色图案。食品摊上琳琅满目:红色的山楂糕又嫩又鲜,切成了整齐的长方体;连着枝叶的荔枝装在篓子里,浮面的几个剥去了皮,露出多汁的、半透明的、富有诱惑力的果肉。霓虹灯下,水果摊旁,围着一圈一圈的初换夏装的年轻人,他们的没有拘束的笑声,使一切显得那样美满……
为什么郑波不能够静静地享受这奔流不息的生活的美妙?为什么她的心不能平静?为什么她要使田林──她所尊敬和喜爱的人含泪走开?难道事情不能是另一个样子么?假使……啊!
随着思想和感情的冲击,车子已经远远地离开田林那里。
“但那不是我的,还不是我的!”郑波坚决地想。
“吱扭”一声怪响,自行车的后轱辘卡住了,胶皮带紧贴着后叉子,车轮受着摩擦,骑不动,也没办法推;天晚,找不着修理车的摊子。郑波只好把车扛起来,费力地往前走。一会儿胳膊酸了,她喘着气,流出了汗,她想起田林最后与她握手时候的痛苦的凝视……郑波把牙齿咬得紧紧的,就这样,她扛着车,一步一步地艰辛地走到学校。就这样,她平复了少女心灵上的初次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