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桑斩龙侠
|类型:古代·奇缘
|更新时间:2019-10-06 01:04
|本章字节:9712字
6分割性:有多少顾客可以重来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原始兄弟们这是在欢迎谁呢?
当然是他们和我们都敬爱有加的神农氏!
十年前,神农氏同志舍小家、为大家,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寻找硬通货的孤独旅程。今天,他终于带着理想的硬通货回来了!
“兄弟们!我回来了!我给你们带来了黄金!”
黄金?
“不错!黄金就是最适合的硬通货。首先,它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除了作硬通货,对我们来说没什么价值(没价值);其次,黄金非常稀缺,我找了十年也不过找了这么一点,谁也别想随便弄点黄金到处招摇撞骗(稀缺性);再次,黄金总量虽少,但它却广泛存在于山上、河里(普遍性);最后,黄金非常稳定,不会生老病死,用火烧都没事儿(稳定性)。”
“此外,黄金还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好处——质地非常软,可以分割——我们可以把黄金分割成大小不等的金条、金叶,金条买牛,金叶子买羊。如果觉得对方的牛比较瘦,你还可以从金条上切下一点来,做成金豆子,留着买鸡。”
“真是太棒了!”
“还有更棒的呢!黄金虽然广泛存在于山上、河里,但是想淘金必须得跟我老人家先学个十年八年的勘探,然后组织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开采。也就是说,从今往后,那些不务正业的瞎家雀再也别想钻空子了!”
“神农氏万岁!万岁!”
时至今日,神农氏的理论早已过时。黄金不是不能吃,而是一般人吃不起。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人开了吃金箔的先河,据说是为了补充微量元素。另据传说,为了补充一些比黄金还稀有的元素,这些人还在大嚼金箔的同时,辅以处女的大便和小便。难怪人家有钱,单是这份勇气咱就比不了!
黄金不是不能穿,而是一般人穿不起。汉代的金缕玉衣我们就不说了,现代的黄金内衣你一定在网上见到过。有那些私密部位闪着金光的漂亮模特作参照物,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黄金要让位于今天的纸币了——没有足够的钱,咱也只能在网上看看黄金内衣,顺便幻想一下有朝一日拥抱一个穿着金丝内衣的女人的感觉。而纸币就显得平易近人多了。大钱咱们或许没见过,小钱咱可是天天见:100元的、50元的、10元的、1元的、5角的——这就是金钱的分割性。
即使是在纸币产生之前,金钱的分割性依然有迹可循:金子、银子、铜钱、铜板、铜籽儿,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一文、一吊、一贯、一个、一枚……
那么,这跟我们的赚钱大计有什么关系呢?看完下面的故事你就能明白:
去年春节,我代表全家回老家给亲戚朋友们拜年。拜过年的朋友都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拜年基本上就等同于喝酒。由于我的酒量还比较争气,因此各种杂七杂八的酒一路喝来,总算没有喝倒。但喝到老叔家时,我却倒了——是被震倒的。那天中午,开喝在即,老叔走到墙角的箱子里,随手就拎出一瓶庐州老窖!我赶紧说:“老叔,咱们还是喝点普通的吧!这么好的酒还是留着招待贵客吧!”这倒不是说我故意客气,而是我深知老叔虽然一向标榜“家大业大,喝点没啥”,但他的家和业非但都没大到哪儿去,即使跟同村人相比都不在一个重量级。庄户人家赚点钱不容易,一瓶好酒没准儿日后就能解决大问题。所以这瓶好酒是别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我都不应该喝。老叔却说:“喝你的,有的是!”说完指着墙角的酒箱。莫非老叔中了大奖?不对啊,他平时连张彩票都不买,从哪儿中奖呢?老叔看出了我的疑惑,说:“喝吧!这酒没多少钱!”我更疑惑了:“这酒还没多少钱?电视上不是说四百多年的历史吗?这可是国窖一五七三啊,少说也得几百块钱吧!”“哪儿啊——一箱才一百多!这不是一五七三,这是二零一一。”
……
一切似乎已经变得通俗易懂:不就是把产品分成三六九等,标上不同的价码,既可以让有钱人买到面子,也可以让穷人买到实惠,尽量满足不同顾客群的潜在需求吗?然而在具体运用中,事情绝不会这么简单。比如可口可乐公司,他们就不能把可乐分成三六九等按不同的价格出售,否则消费者就会怀疑:那些便宜的可乐是不是过期了?要不为什么低价处理呢?即使人们坚信可口可乐公司绝不会干出销售过期可乐的蠢事也不行,因为可口可乐都是一个配方出来的,谁也不会购买那些高价和中等价格的可口可乐。因为花高价购买一瓶普通的可口可乐非但不是身份的象征,反倒是弱智和傻冒的最佳证明。这样一来,那些高价、中价的可口可乐肯定会过期,而低价的可口可乐则有可能脱销,买不到可乐可乐的消费者只好选择百事可乐、非常可乐……最终,可口可乐的市场份额会被百事可乐和非常可乐趁火打劫走大半。
这样看来,至少对可口可乐来说,“分割性”这一钱规则并不适用。换句话说,可口可乐这种生意是一种违背钱规则的生意。但可口可乐为什么没有倒闭,反倒年年赚大钱呢?这岂不是与我们前面所说的——谁不顺应钱规则谁就得赔钱——相冲突了吗?
非也。因为可口可乐公司虽然不能把产品分成三六九等,在产品价格上做文章,但他们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下功夫:把可口可乐灌装在容量不等、质地不同的瓶子里。你要实惠,就买大塑料桶的;你要面子,就买易拉罐的;你要个性,就买“酷儿”。总之,可口可乐公司可以照顾到大多数消费者的需求。
不过这跟我们的主题“有多少顾客可以重来”扯不上关系,充其量只能算是“有多少顾客可以埋单”。这不过是如前所述的金钱的普遍性的延伸——别管他是钱多的富翁,还是没钱的草根儿,咱们通吃!
但咱们不能吃了上顿没下顿。接着讲实例吧:
几年前,一个老乡在我租住的小区附近开了一家肉饼店。此后我们几个老乡就成了那儿的常客。一开始,他的生意特好。为什么?不仅肉饼价钱公道,还有免费的小米粥。虽然有个别人会买半张肉饼喝三碗粥,但每天上千元的流水,数百元的利润,直乐得我那老乡合不拢嘴。
只是好景不长,生意就走上了下坡路。一天午后,我经过肉饼店,老乡在门口招呼我:“来,进来喝点儿!”
“你有时间吗?以往这时候你不是挺忙吗?”
“忙个屁!人越来越少,你嫂子一个人绰绰有余。进来吧!”
盛情难却,我只好喝点儿。二两“牛二”下肚后,他突然问我:“你以前也做过生意,你给分析分析,这人怎么越来越少呢?”
“呵,这怎么说呢?其实我早就觉得你这儿有点问题,不过不好意思说。说简单点吧,你这服务太差了:你看看你,连个喝粥的勺子都没有,让人用筷子喝粥多不方便……”
“什么?”他把眼珠子瞪得老大:“我这粥可是免费的!白喝还挑这儿挑那儿……”
“打住!这是两码事!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弄点儿小勺:塑料的一次性的你嫌贵,铁的、磁的你还得洗,麻烦,所以你干脆就让人用一次性筷子喝粥;还有你那粥碗,每回都得套个塑料袋。你是省事儿了,可很多人不喜欢这样。我就不喜欢。还有,你知道小三他们为什么不来了吗?因为他们来的时候,你总是招呼好别人之后才招呼他们。你觉得都是老乡,稍微等一会儿吧,应该理解。你怎么能这样想呢?老乡也是顾客,也是耶和华,也不能慢待!”
……
还别说,他还真听了我的。一段时间以后,生意又渐渐红火起来。过年时,他还硬塞给我儿子两百块钱——如你所知,都被我用来买他的肉饼了。
没错,为了顺应金钱的分割性,我们不仅需要分割我们的产品,尽量让所有人都成为我们的潜在顾客,还得尽量分割我们的人。做生意绝非卖出产品收回钞票那么简单,你必须无限地分割自己,才能无限地赢得顾客的心。你必须用最优质的服务折服他们,让他们永远忘不了你,他们才会时不时地回到你那里体会一把做上帝的美妙感觉。
人们常说,买东西要“货比三家”,这一点不假,但是很多人在比质量、比价格的同时,还会有意无意的比较一下商家的服务态度。老话说的好,“不笑莫开店”,你整天像个刚死了二大妈的二大爷似的,顾客看着就不爽,光顾你一次就算不错了。虽说人人都知道“顾客就是上帝”,但大多数商家是怎么对待顾客的?背地里把上帝叫“肥羊”就算了,但即便是剪羊毛,你是不是也得先安抚羊儿一番?可大多数商家哪懂这个,不仅狠宰痛宰,还在宰杀的过程中对上帝进行惨无人道的虐待,有个别上帝甚至还被某些商家活活打死在了店里!上帝再次光顾你,岂不是犯贱?岂不是找死?
如果你是无意的,那么为了赚钱,下次别这样了。如果你是有意的,为了赚钱,下次更不能这样了。看看人家张瑞敏当初是怎么做的吧:
1995年,有个老太太在商场买了一台海尔电冰箱,不料在拉回家的过程中丢了。张瑞敏得知后,当即决定免费再送一台冰箱给她。员工们都不理解,张瑞敏解释说:“我们应该帮她送货。”
不要再唱什么“有多少顾客可以重来”了,只要你肯分割,你会分割,开分店是迟早的事儿。
即使你不做生意,你也得分割。比如汉朝的张良,很多人都知道他给黄石公捡拖鞋的故事,试想如果他不肯“分割”自己,黄石公还会把《太公兵法》传给他吗?很多人也都知道张良晚年专心修道、位列仙班的传说,试想如果他不肯“分割”自己,激流勇退,他是否也会像韩信那样兔死狗烹呢?这是做生意的道理,更是做人的道理。生意咱可以不做,但人咱不仅必须要做,而且还不能太失败,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