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作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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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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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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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294字

“你看,我们总裁对你多重视。在我们这儿,最尊贵的客人才住那幢楼呢。”


“很感谢。不过我这个人泼泼辣辣的,并不那么‘尊贵’。”


“您太客气了。”


“真的。我觉得凡是来和你们‘总裁’这样的人凑堆儿的,一般也尊贵不到哪儿去吧!”


小白的脸一下红到了脖子。


3


我住的地方的确舒服得很,除了一天到晚有热水供应,每天都可以洗个痛快,外间里还有一盆很茂盛的榕树盆景。偶尔还上一盘水果,小瓷碟里总有一块小毛巾。女服务员常常给我沏上一杯茶。她们在房间里走路蹑手蹑脚,几乎没什么声音;要进来,先要轻轻地敲几下门。好久没有这么享受过了,只可惜待在这儿没有更好的事情做。


小白又来过两次,询问还需要什么等等,每次都带来一大沓他们集团的新材料。我把它们都摊在一张长条桌上。我想应该开始工作了。


根据娄主编的意见,这部恶劣的颂词大约至少要写上两万字或更长一点。但还没有动笔我就发现,这次面临着一个多么艰难的任务。刚开始只想趁这个机会溜出来,就像一个快要窒息的人跑到外面大吸一口新鲜空气一样。可是这会儿,坐到这张长条桌跟前,我才明白自己陷入了怎样的一个陷阱。


一连几天翻弄这些材料。无非是瞎扯,还有肉麻和无耻,是可以想象的那种腔调,大而无当,廉价,而且还恬不知耻。照片上的人在瞄着我——手持电话,有线或无线电话;再不就是立在汽车旁……这是让人看一眼就感到绝望的脸。我这半生的经验就是:一个人凡是长了一张让人腻歪和憎恶的脸,就不会生出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人的五官与内心之间有着怎样神秘的联系,真值得让人花一辈子时间去好好研究。只是一想到那个女秘书小白,又使我有点无从判断了——我只好承认,对于女人,那种结论通常要变得困难许多倍。


不管怎么说,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有一种难以表述的心情——郁闷、愤懑,还有难以掩饰的反感。在翻弄这些纸页的时候,我的耳畔总要时不时地响起在橡胶厂里看到的同乡——那个眼睛大大的、瘦骨嶙峋的小姑娘熟悉而慌乱的声音。我如果忘不掉那个平原,也就忘不掉从那儿走出来的孩子。在这个寒冷的春天,一个平原上的孩子破衣烂衫走上田野,站在西风里瑟瑟发抖;可就是没人给她披上一件棉衣,她只能跑到这里,伸出一双冻红了搓糟了的手,到汽油桶、到酸性溶液里去捞洗东西。


我来这儿之前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对付这些虚荣而无知的家伙无非只需要敷衍,胡乱拼凑一下就成。这会儿才知道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的工作只有让一只机械手来做才行。想想看吧,你要把那些字一个一个看下来,有时还要写在白纸上!我翻着资料,不时地摘录一些文字,记下几句什么。可是我无法使自己专心做下去。我的脑子里涌过一些又陌生又熟悉的诗句:


“……我见过这群光辉的天鹅,如今却叫我真心痛,全变了,自从第一次在池边,也是个黄昏的时分,我听见头上翅膀拍打声,我那时脚步还轻盈……”


随着这样一串诗句闪过,我的心头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哦,老天,那是我一直喜欢的叶芝的句子,它们如今正不合时宜地飞扑而来。


“他们在静寂的水上浮游,何等的神秘和美丽!有一天醒来,它们已飞去……它们已飞去……”


诗人仍然在说白天鹅。我抬起眼睛望着窗户,什么都没有。我现在的视界里没有生机。前面十几米远处是又一幢楼房,那灰色的墙皮上有斑斑点点的雨水淋湿的印痕。一个壁虎在蛛网下面穿过。我仿佛看到了它紧紧贴在墙上的、像人类缩小数十倍的巴掌。手印、指纹……这种可爱的小动物长了一身让人恐惧的皮肤。我直到现在还能记起儿时的恐怖:在我们茅屋后面的木窗扇后边,总有它们在慌张地窜来窜去。那些不眠的夜晚,它们就在那儿无声地来复奔走。离它们不远的就是一些掮枪的人,他们站在那儿,每到夜深人静时分就要窥视我们的小茅屋。那些夜晚,外祖母一次又一次安慰我,给我把被子掖个严实,“好孩子睡吧,睡吧,别把妈妈惊醒,也别把他惊醒。”“他”就是我的父亲。自从他归来以后,我就失去了一切欢乐。妈妈再也不能搂抱着我睡去了,是外祖母把我抱到了她的床上。午夜里一只鸟雀沙哑着嗓子呼叫,它在呼唤什么?它呼唤自己失去的孩子吗?它们飞去了,它们在哪片芦苇丛中筑居,它已全然不知……


白天鹅飞走了,但它让我一直空空地张望。


我看到了它在空中盘旋,掠过了我的城市。它光顾了那个浪漫的广场,它的双翅轻轻拍打或抚摸了一条歪歪斜斜的巷子,巷子里的那些铺路的青石……我今夜无比怀念那些日子、那个巷子,我和凹眼姑娘曾在那儿伫立和走动、倾诉……如今她远去了,只用文字继续自己的诉说……


笃笃的敲门声。我站起来。又是小白。她微笑着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当她退开后,进来的竟是那个又粗又大的家伙,是总裁金仲。


他呵呵笑着,粗糙的声音震得整个房间都在响,“怎么样宁先生?还习惯嘎?”


我不知他指了什么。我想说这里的一切、就连你的那个大鼻孔,都让人不能习惯。


金仲坐下,跷着二郎腿,有节奏地拍着膝盖说:“你们的娄主编说给我们发一个专号,再配上照片,我说那也可以。如今的文化人嘎都不容易……”


我打断他的话:“不是专号,是专辑。”


他竟然想把我们一期好生生的刊物全部糟蹋掉,这也太过分了!


他像没有听到我刚才的刻意更正,一边吸烟一边讲下去,鼻孔里不断往外冒烟,“后来你们的头儿又提出跟我们联办,我要小白回话,说好嘎,我全都同意!人家女老板有情,咱就有意。是吧啊啊是吧,好嘎!”


他把娄萌叫成了“女老板”,还重重地提到了“情”和“意”,这使我多少觉得有点快意甚至是——解恨。看看吧,这就是与金仲之流搅在一起的代价。我暂且听下去。


“那天刚回了电话,她又提出让我做‘名誉社长’,哈哈,她的招数、她的点子可真多。好吧,社长就社长。不过这一来,我们就得把你们这伙人的吃喝拉撒睡全包下来嘎。”


我听了有点吃惊,不禁在心中嘀咕:联办?名誉社长?发专号——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那么事情正好是反过来了——娄萌和马光在我面前讲的是这家伙要价太高,我们杂志社正为此而作难呢!可现在从金仲嘴里说出来的,竟是我们那个“女老板”厚着脸皮缠他。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对眼前这个人的话却不怎么怀疑,而更多地想起了另一些人的虚荣。我立刻感到身上发冷,有一种被出卖、被欺骗了的感觉。我不知道在这个事件当中马光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毫不怀疑,他和娄萌一样,在金钱面前多少扭捏一会儿,最后还是会把自尊丢个干净。我又想起了娄萌两手抄在裤兜里、故意把胸脯挺起的模样。她是一位领导的第二任夫人,比对方整整小二十岁,她的年龄与我差不多。最高级的化妆品都被她用遍了。在她那儿,手提包、钢笔,特别是化妆品,全要一色的进口货。一些印得花花哨哨的高价图书,全是所谓的“中产阶级”消费指南,是“小资”必备。不过我多少知道,与这些东西真正配套的,除了进口消费品,还有眼前这一类人:手戴戒指的大鼻孔企业家。


这个家伙大口喷吐烟雾,一脸的得意:“伙计,实话实说吧,我们集团也有自己的长远打算。这份杂志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先拿到手里耍耍,先试着与‘媒体’——听听别扭吧,还‘媒体’哩,要不摸底细还以为是串通着找婆家哩,以为是他妈的婚姻介绍所哩——打打交道。我们也要了解行情嘎。俗话说这叫‘不入虎穴难得虎子’。听人说将来要做大财团就要设法掌握几个大媒体,什么报纸电台电视台,咱都要抓几个在手里。到时候想说句什么话了,想办点什么事了,想发个广告了,咱自家说了就算嘎!这才是万事不求人的日子!你想想到时候这有多恣,这就不是从前了!不过咱也明白,凡事儿都得抢在前头,先下手为强——这是我做了多年老总得出的一个经验嘎,咱不能老跟在别人后腚上跑,那是追不上的!嘎!”


金仲说到了得意处,鼻孔张大,脸色血红。我忍不住浇了他一盆冷水:“可是目前国家并不允许你们掌握媒体。”金仲大笑:“小老弟嘎,什么事等他娘的允许再干就全完了!我金仲这辈子一个成功的经验就是:越不让干越干嘎!你记住,只要这样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他说到这里猛地撸了一把脸,脸色突然变得红中发紫了。正这会儿门被轻轻推开了,原来是小白进来了,她来为我们添水。金仲盯了一眼她的背影,大着嗓门又说一句:“越不让干越干嘎!嗯!”


喝了几口水,金仲突然又笑起来,问:“哦哟,我今个得问问你了,咱的‘橡树路’比你的那个怎么样?”


“我的?”


“你不就住在‘橡树路’吗?”


我吃惊他有这么灵通的情报工作。不过我立刻纠正说:“我岳父住在那儿。”


金仲搓着手:“那还不是一个鸟样嘎!嘿嘿,老伙计,我不在那个大城市,可是也照样住在了‘橡树路’里。不瞒你说,我这是比着葫芦画瓢,一点一点描下来的!城里的怎样盖,咱也怎样盖,只不过是路比它还宽,房子比它还大——所有房子都用瓷瓦贴起来!全都闪闪发亮!如今你们那个‘橡树路’,哼,一片旧房子窝窝囊囊我还看不上眼呢……”


“可是你这里没有一棵大橡树。”


他被噎了一下,下唇伸出来,许久才吐出一句:“你们那里也不多了。”


“可是还有几排吧,有很大的树。”


“几排算得了什么,咱栽上不就得了……”


我笑笑:“它们每一棵都有一百年以上的树龄。你现在就栽,也得一百年以后再说了。”


金仲像被蜇了一下,一对大鼻孔扭了几下,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用戴戒指的手指敲起了桌子。他望着窗外,吐出了一句吓人的粗话。


4


时间还早。我走出去,穿过这片楼群时,好好地看了看这个冒牌的“橡树路”。让我不得不稍稍吃惊的是,这个藏在大山西部平原上的财主可真敢干啊,他竟然想得出来,在自己村子里复制出整整一个城区!我留心观察下来,发现果然是用心揣测过,每一条路每一座楼都依照了那样的格局,只不过路更宽楼更大了,而且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所有的楼都用闪亮的瓷瓦贴了起来。真的没有橡树,也没有别的树。


我在写了“橡树路”三个大字的路牌跟前站了一会儿,然后一直向北走去。


出了几道栅栏门,再往北就是那个“北庄”了——那黑鸦鸦的一片才是这个村子的本来面目。从这儿望过去,黑苍苍高低不平的一片小屋,像一片乌鸦落在了开阔的平原上。不过小屋之间有一些柳树、榆树、梧桐,显得质朴和亲切。与东部平原上的那些村落不同,这里离山区不远,石料方便,所以小屋的墙差不多都用石头垒成。低矮参差的石墙配上青瓦屋顶,倒也别有风味。我原以为这里会有一大片被主人抛掉的空房子,这会儿走进了街巷深处,才发现此地仍然是一片忙忙碌碌、热气腾腾的生活。就像我在其他山区村子看到的一样,他们挑着送肥的担子、瓦罐,在巷子里来来去去。这是一个大村,街巷曲折悠长,就像迷宫。


我问一位老大爷:“村里有多少人搬到‘橡树路’了?”


他疑惑地从头到脚打量我,哼一声:“那得是头儿才成。”


“那么多人都是‘头儿’吗?”


“那里有一半房子空着,像镜子一样晃人眼呢。”


我笑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儿还住着一些金仲从外地招来的人,他们大部分户口并没有落在本地,只带了女人家口搬到这儿,据说全都是身怀绝技的人,也幸亏依靠他们才换来了当地的繁荣。真正本村的人,除非当上了车间主任、副经理、分公司经理,不然还得住在“北庄”。“其实这儿更好,这是老祖宗的地方呢……”老人说。


我设法到一户人家去看了看,发现它跟我以前看到的大多数平原上的农家一样,仍然凄凉寒酸,炕上光线极暗处,常常有一个盖着破被子的老人。


在村子西边有一条水沟,我还没有走近就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它是这些年里我所见到的污染最严重的一条水沟了,涨得满满的,上面是一层黏黏的东西,不断有水泡鼓出来。一种氨和硫磺的臭味让人不敢接近。顺着路径看去,很容易就弄清它是从哪儿来的——印染厂和电镀厂排出来的废水就从这儿流过,往北再进入弯弯曲曲的迷河,而迷河就连着有名的胶河,直到注入大山南部的海湾。我有点心疼……


村里人告诉,这些年得怪病的人越来越多了。村东有一个人牙齿全坏了,头发也掉光了,他才刚刚四十多岁。还有的孩子刚生出来身上就带着怪病;得绝症的人每年都有。村里人几乎都知道是这条臭水沟、还有南边那片工厂在作孽。街上的人大多不敢说长道短,只有几个老人能大声议论他们的村头,并不忌讳什么,有时还骂骂咧咧的。他们说那个人前一段“招了一点事儿”。“什么事儿?”“哼哼!”老人咬咬牙关。


尽管如此,最后老人们还是收声敛口,抽着烟锅端量我,再不说话。


这一次北庄之行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天老人们的“哼哼”声,只要一有时间就要从屋里走出,然后踏向北庄。在那些黄昏天色里,我发现自己与这些老人一块儿坐在街角的小马扎上,有着说不出的惬意。“抽支烟吧。”我那许久没有动过的烟瘾又痒起来,还买来以前最喜欢的几种牌子,开始礼让面前的老人。“俺只抽老旱烟儿。”老人扬扬手里的烟锅。我又问金仲出了什么事儿,老人们看着我说:“你该不是‘北国骚鞑子’吧?”我知道这是借喻“坏人”的意思,就答:“不是。”“那好。我看也不是,怪有礼数哩。”


原来,金仲这回惹上了真正的麻烦——“环球集团”有自己的“公安机关”,所有人员都堂而皇之穿着警服,有各种武器,有高压电棒,有一长溜开起来警笛嘶鸣警灯闪烁的警车。金仲的高级轿车自然也安上了这种警笛警灯。这些车子在方圆几十里纵横驰骋,没人敢管。可是他们这回做得过了点儿:总裁驾车到离这儿一百多里远的城里,不仅闯了红灯,轧了人,还跟当地交通警察干起来。他把赶来处理肇事的交警头儿打了几耳光,伸手指着对方淌血的鼻子说:“告诉你们上级,让那个狗娘养的到我们‘集团’走一趟去!”谁知这一回挨他们揍的是上边一个大人物的亲戚。这一次金仲不知花了多少钱,用了一个多月才把事情平息。可恼人的是有那么一拨记者,他们顺藤摸瓜,四处打听环球集团这些年死了多少人、逃了多少税,弄得金仲一边骂娘一边用大把的钱堵嘴……金仲的“集团”有仪仗队,有近千人的武装,这些人在内部只叫做“集团保卫部”。每到了开大会或迎接重要客人,仪仗队和军乐队都要出来。保卫们一律配备武器,比如说铁刺棍、电击枪、高压电棒之类。有些老人笑嘻嘻问:“见了俺这里的‘大牌坊’啦?”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最后才得知它原来指金仲挂起的那一面面大照片:他与上级领导人的合影放大到十几平方米,高高地悬挂到一些重要场合……


所有搬到了“橡树路”的人仍然要保留他们在北庄的房子,这叫做“老屋”。我问金仲在这儿有没有“老屋”,“怎么没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