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作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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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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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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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728字

“我知道。她要留在那儿。‘我愿来世降生在……那个贫瘠的高原’。这是那个人生前写下的,她认为自己的恋人要去那儿,那里才是他们最后的会合地……”


他用力咬着嘴唇,“你还记得出事之后,你让我设法搭救她的事情吗?”


我点点头。怎么会忘呢。我相信庄周那时已经尽了自己的力量——不过他耗费精力最大的还是为那个苍白青年,那时他日夜奔波。可惜没有成功。最后他为桤林的奔走总算有了一点效果,这是因为二者的难度毕竟不同,再说随着时间拖下来,形势已经远非以前那么严峻了。


“我为她找过人,但主要的力气都在前一段用光了。我调动起所有的资源,只为了保住我那个最好的朋友,就是她的男友。父亲的老关系也用上了,这让他知道后发了大火,说我这个人‘应该枪毙’。这不是随便说说的,因为战争年代过来的人并不忌讳杀人。其实当时我并不指望放人,我知道这不可能;我只是希望判得轻一些,把人保下来……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人真的没了!这怎么会想得到啊!我今夜向你发誓,我以前绝对、绝对没有想到……我只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惩戒,是对一些荒唐行为的严厉制止……我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的结局——我向你发誓!可是,可是这些已经无处解释、也无处说清了……”


我惊讶地发现庄周声音哽噎,一会儿脸上泪水纵横。


他握起了拳头在我的面前摇动,而后竟狠狠地捶起了自己的胸脯。我不得不抓住他的手,我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你也尽了自己的能力……”


他根本不听我的劝阻,突来的悲伤和绝望让其低低地吼了一声,这声音简直令人害怕。我怜惜他,拍拍他的肩头。他抬头看着我,突然凝住了一样,大气也不出了。这样足足有五六分钟过去,他一下跌坐在了那儿:


“今夜我告诉你吧——我想去告诉她的,也是同样的话——”


我想拉他起来,可是他抓我的手恶狠狠的,好像一旦松开就会掉下万丈悬崖。他嘴里磕绊了一下,急急扔出一句:“那年九月,那个人就是我出卖的……”


“啊?你说的是谁?哪个人?”


“就是他!我们一直说的那个人,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凹眼姑娘的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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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像凹眼姑娘那样,对一个男人会这样百依百顺。她叫他‘白条’,死心塌地跟上他走,哪怕前边是地狱火海……越到后来越是这样。我为了挽救自己的朋友,不让他那样颓废下去,曾经跟她谈过几次,我想让她影响一下‘白条’,让他千万别这样糟蹋自己。我发现他走得越来越远,已经不可救药了,就像换了一个人。凹眼姑娘对我的话开始多少还能听进一点,不久连她自己也陷进去了,完全和男友一样。再后来我说什么,她就嘲讽起来。有一段她甚至怀疑我在趁机诱骗她说出一些秘密,怀疑我多少有点窥视癖什么的。这倒不是,我私下里真的问过自己,你不想知道他的一些秘密吗?那个大宅里的秘密,那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真的一点都不感兴趣吗?我发现自己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好奇,还是想知道一些。尽管‘白条’是我最好的朋友,几乎从来不对我隐瞒什么——这还是不一样。就是说越到后来,他越是不愿对我说了,特别是大院里闹鬼以后。他对我再也不像过去那么随随便便大大咧咧的了。其实最早‘白条’的家对我是完全敞开的,我随时都可以到那里去,相互交换书和杂志,谈得晚了就在那里过夜。在最严厉的七十年代,无论多犯忌的一些消息、一些平常连想都不敢想的话,我们之间也可以照谈不误,谁都不会想到提防对方。可是后来形势松弛多了,一切都变了,他倒想起了隐瞒。起因就是我对他选择的生活方式极力阻止,不加掩饰地表示了自己的厌恶,有时用语十分尖刻。我只希望他能像过去一样,千万别走得太远。他喜欢给人取外号,管我叫‘好孩子’。他对凹眼姑娘送他的‘浪里白条’特别喜欢,说自己就是要畅游它一番,哪怕最后淹死呛死。


“我知道他这样做心里多不舒服,那是苦到了极点。他的这种心情也传染给凹眼姑娘,她在最后与我接触时,从来不正经说话了,还故意说一些大胆的黄话。她是想吓跑我,逗我,让我尴尬。我识破了她的小伎俩,并没生气。我不敢在夜里去‘白条’那儿,不敢沾上一点污七八糟的东西。白天他要睡觉,一直睡到下午两点以后,所以我都是三点左右才去敲他的门。他已经病休一年多了,其实什么病都没有。这种浪荡病在当时的橡树路传染得很快:许多人都病恹恹的,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提不起神,一开口就是吓人的怪话——最难听的话都是用来嘲讽父辈的,火气上来骂得狗血喷头。除了这些就是享受生活,最大享受就是暗地里搞来一些舶来品,吃的用的。主要是内部电影,如果片子中有几个裸露镜头,那就当成了宝贝。黄色录像是一点点传开的,交流得很隐蔽。因为这事儿在当时是要判刑的。不久就以橡树路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地下网络,他们组织严密,相互都有暗号,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对方就明白了到哪里看什么片子,其他人看见了也不明白,蒙在鼓里。也就是这时候舞会和沙龙开始了,‘白条’那个大院当然成了中心,他自己也成了头儿。有一天我去了那里,他和我一起喝酒,还放了一部相当大胆的片子给我看。我只看了开头就拒绝了。我们开始有了严重冲突。有一回他在分手时冷笑着问:‘好孩子’不会去告发吧?他已经喝醉了。怎么会呢。不过我警告他别走得太远,这事早晚会败露的,到时候你后悔也晚了。


“我知道‘白条’心里太苦。他是在保姆身边长大的。父亲去世以后世道大变,一家人的地位一落千丈,已经有人几次让他们搬出这个大院了。还有,他父亲在世时树敌过多,许多人想报复他和母亲,给他非常大的压力。他父亲的一些事情逐步揭露出来,一桩桩冤案都平反了,其中一大批冤案都有他父亲的参与。父亲在他眼里成为一个最虚伪最不磊落的形象。中国人有个说法,叫‘父债子还’,虽然当代人没有谁会认可这一点,可是有那样一个父亲总是不一样的。那些东西压在后一代身上,如果不是足够坚强的话,他是受不住的。全都垮了崩溃了,呼啦一下全压在了年轻人身上,你就得想个办法活下来。‘白条’的办法就是麻醉自己,就是往死里折腾。这都是些老方法,没什么新意。我为他感到痛心。一个多么有才华的人!他从小到大都没人超过的,让人嫉妒——在一切方面……一个人的才华是毫无办法的事——一个人没有经历那种逼到眼前的才华,也就不会真正明白嫉妒的滋味——我说的是嫉妒,它如果出现在男人之间,那种力量大得会吓人一跳!可是我必须告诉你,我这许多年里不知花了多少力气,就是为了克服它,为了少一些嫉妒。因为它像毒蛇一样咬我,有时在半夜里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睡。这是真的,我要向你承认这一点,说出来心里才轻松一点点。每逢有人对他发出不能掩饰的惊讶和激赏时,那条嫉妒的蛇就会溜出来咬我,咬得我日夜不得安宁……我至今不忘在大学朗诵会上的一次经历:我们前后登台,他招来的是疯狂的喝彩;我还演过话剧呢,他那会儿倒那么光彩照人,对比之下我真拙劣……


“眼看着他这样糟蹋自己,一路往下走,我心里也挺复杂的,只是说不出。就在这时候风声突然紧了起来,我听到父亲在家里破口大骂,骂一些年轻人的堕落,还说出了一些严厉措施——就是说,我早就知道事情会有多么严重,可还是对来我们家探望父亲的一个人——他是参加‘严打专项活动’的成员——不加掩饰地指责了‘白条’……从那以后我就没法控制自己了,因为有关部门一次次叫我去一个地方记录。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不再说什么。可他们一旦揪住了一个线索就不算完。在那种特别的气氛下,我还是在一份记录上签了字。这一切都白纸黑字留下了。最后发生的事情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它引来的惩罚超过预料中的许多倍,从根上毁了他也毁了我。不久桤林被乌头那伙人陷害,也进去了。为了彻底毁掉桤林对我的信任和感激,他们竟然设法让他看了我揭发‘白条’的笔录!这就是桤林最后绝望的原因,他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除了他,李咪也知道我做了什么,这当然是乌头告诉她的。她的鄙视让我生不如死。乌头和她的事情最后并没有瞒我,因为我需要和乌头交换条件:他们不扩散我的事情,我默许他们……


“从此我的地狱就开始了。我一夜一夜睡不着,一闭眼就是那个妖怪在后边追杀。我相信橡树路真的闹鬼,这鬼就跟住了我——其实是在我心里做了窝。那些日子里倾尽全力营救‘白条’,还向有的人暗示这是父亲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父亲说我‘应该枪毙’的原因。父亲真的这样认为,这是他们的共同看法。他们先是让后一代绝望和疯狂,然后再枪毙他们,这就是他们的残酷。九月就这样过去了,我等于和‘白条’一起死了一次。从此我在橡树路等于是一具行尸走肉。李咪和乌头搞在一起时,我心上滴血,已经顾不得她了。这就叫罪有应得!那些夜晚我一个人躲在小屋里叫着,像说胡话,其实心里从来没有这样清楚过。我一遍一遍说给自己听:庄周你记住吧,一是千万不要嫉妒别人,因为这个世界太大了,多么有才华的人都有,嫉妒只会害了自己。二是千万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道德感,它要等你挨过一些最现实最险峻的关口才能作数。三是千万不要误解,以为那些强烈感动过你的崇高信念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它们离你还有千里万里,你即便耗尽一生都难以追赶;如果你愿意,那就为它经历九死一生、辛苦终生吧……”


九月


九月如期而至,金黄色的菊花开了,在新建的橡树路入口处的花坛那儿,与金色菊花同开的竟是一种叫不上名字的黑花——它的花瓣有点像蝙蝠的翅膀,在阵阵西风中扇动不已,好似随时准备起飞一样。这种花因为从来没见过,所以第一眼看到时就驻足观望了一会儿。问一个过路的人这是什么花,他可能正为什么事情怄气,竟然脱口而出:“丧葬花!”


从花坛边走开,我突然才意识到这是九月之花。是的,这种黑色的花正是为了九月而开。那个人也许说得并没有错。我从橡树路步行回家。凉风中伴有阵阵热气,当风稍稍转北一点时,凉意立刻就增加了。入冬前的这个季节总是忽冷忽热,因为一边连着火热的夏天,一边连着冰凉的雪界。柳叶飘飘,一些穿了夏装的女子手提花布包从中间走过,其中有一个额头鼓鼓的姑娘眼睛凹得厉害,她回眸顾盼的那一会儿,让我怅然若失。她们可能是一群高中生。


我在橡树路西段走得很慢,仿佛要故意等待黄昏的降临。其实天色还早,巷子里的人很多。由于这里不是商业区,所以这些人一般到了太阳落下去也就离开了。人流稀稀的街巷真适合闲逛,如果是两个人,一男一女,各自怀了美妙的心事,一切也就完美无缺了。那样的日子啊,在人的一生中一晃而过。后来还要经历无数的黄昏小巷,但记忆从不挽留。


整个的夏天和初秋都在苦等什么。我奋力开拓喧闹和混乱之中的那片宁静,竟然没回一次橡树路。这里有点像气象学家描述的台风眼,这儿静静的。


马光带着阿环找我来了,他戴了顶长舌蓝帽,看上去像个炼钢工人。他们在这个夏天可能经常到游泳池里去,两人的脸色都呈黑红,显得精神勃勃生气贯注。阿环越来越蓬松的小身体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如今不仅嗲声嗲气,而且俗气逼人。马光现在总摆出一副谦虚的占领者的姿态跟我说话,其中也不乏亲切的关怀:“何必呢?过去就过去了,就像刮了一场大风一样。”


他说的是我前不久在那个集团的经历,动员我早点上班。我说我病了。“你哪像有病的样子?”“我害着热病。”我编造了一个中医名词,这一下终于把他给唬住了。他用奇怪的眼神看看我,低头的样子有点像毛猴——近些年那些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姑娘钟爱的男子往往对自己的毛发不太管束,故意弄出一副毛茸茸赖唧唧、脏里脏气的模样。奇怪的是有些女孩就喜欢这种介于人和动物之间的男人。可是我对这种模样有一股强烈的排斥——我厌恶他后颈上乱糟糟的长毛。


当他又一次“开导”时,我就说:“你算了吧,别给我上课了,我从年纪上差不多等于你叔。”


阿环在一旁嗤嗤笑。马光说:“你不知道他的意思,他是说‘知识的大叔’。”


这种奇怪的引申让我也无言以对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声不吭……


仅隔一天,又有人敲门。小狗丽丽跳了起来,发出一声“呜吠”,龙虾则迅速响应似的加紧了打斗。我去开门,丽丽一直揪住我的裤脚,使我一边把一条腿抬起来,一边把门闩拉开。出乎意料,进来的人是娄萌。作为领导者她很少光顾,我赶忙给她倒茶,还找来不知什么时候遗留在盒子里的糖果。娄萌竟像个孩子一样把糖果放进嘴里,让它在牙齿间格啷啷响。小狗丽丽在一旁抿着舌头,瞪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看我又看看她。我于是给它一块,它竟然咂得起劲,嘴里也发出格啷啷的声音。娄萌笑了。


“你就别在家里闷着了,上班不行吗?这回不用你出去跑钱了,不要害怕了。”她含糖说话有点含糊不清,却显得较为亲切。


“不是害怕,是身上难受。”


“不是装病吧?你要装病,我可要去找你岳父了,老领导可从来看不上小病大养的人。”


我苦笑一下。在这个刚刚开始的秋天里,我们两人的心态何等不同。我已经没有心思说不冷不热的俏皮话了——只想把自己关在屋里;我的心绪如果配上橡树路口那儿的黑花,倒也合适。此刻我什么也不想做,心里怅然而又悬空——悬空感对于中年人是很要命的事儿。可惜这一切面前的贵妇人一无所知,她离这种体验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她一心琢磨的只是怎样设计一些完美的圈套,像套狼一样套住那些自认倒霉的“企业家”。我琢磨她仍然对环球集团的事情耿耿于怀——那桩并不磊落的买卖到底怎样了,她不说我也不问……我抱起丽丽,它两只胖乎乎的蹄子垂着,真是有趣。生活中有多少有意思的事情被我们忽略了。丽丽嘴里格啷啷化着糖果,发出“咔啦”一声——它终于把糖嚼碎了。


娄萌没有耽搁很久,要说的话也就是那些。她临走从挎包里掏出一摞子函件,它们捆在一块儿,大致都是些印刷品。我把它们搁在写字台的一角,然后和丽丽一块儿去看龙虾。它们仍在起劲儿地打斗,其中的一只已经露出了破落相。


在这个城市,秋天曾经是最好的季节。可是在这些黑色的丧葬花旁,人究竟要长一颗多硬的心才会春风得意呢?秋天是野地上的盛大节日,却会变成城里人的愁思。我搓搓手,抬头看窗外灰色的楼房之间,那儿正飘过浓浓的铅云。如果这时响起隆隆雷声,就会有一场让人惊悚的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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