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小事

作者: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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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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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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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918字


第一件事


二零一零年八月雨过,我分两批将自己的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搬回学校宿舍,宿管员一边煮鱼一边告诉我们什么宿舍还没有开放啦需要书记处批准啦我可担不起责任啦之类的废话,为此队长多花了十几块买了瓶白酒。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里,我和大志“同居”在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里,除了晚上,一般都在外面瞎耗,这让房东得出了我们非常老实非常用功的结论。有时我们在一起耗,有时我们分开耗,分开耗的时候我往往又找队长一起耗,总之那个暑假度日如年。而且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就算是一片艳阳天。若干年前契科夫写过一篇叫《套中人》的,我们语文课上学习过,大抵主旨是人不能天天带着雨具过活,老师叫我们抨击他的愚蠢和保守,其实他是一个危机主义者,一个无法被人接纳的先知。


搬回坐北朝南的宿舍,而且一栋楼也就我们俩,我们才三年来首次体会它的宽敞、明亮,简直是一个新天新地,我们都可以在里面打羽毛球。但是我却依旧睡不好觉,中午也罢夜晚也罢,可能是无人的兴奋,后来一转念,这兴奋带着一种落寞。或多或少。


有一天中午我和队长早早回到宿舍(我们不住同一间),照例合在一处抽个烟再各自回去睡午觉。我找到室友的复读机放了几首老掉牙的歌,睡在地板上,凉快的要命,而且我的“三角牌”风扇也忠于职守,可我怎么也睡不着。楼对过本来是一片绿地,现在在盖新楼,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我不大喜欢这座挡在眼前的新事物,它让我时常感到恐惧。我起来又抽了支烟,然后洗了几件衣服。我顺便把我当天穿的那条裤子也洗了,因为我找了半天所谓脏衣服,也就找到几双掉在桌下面的袜子而已。我想我还有一条搁了三年多差不多快忘记了的裤子,我好久没穿它了,我决定下午换上它,那是条麻的长裤,还有淡淡的咖啡色条纹。


当我将袜子一条条悉心的挂上衣架支到晾衣竿,把晾好的裤子又拉了几次裤腿裤脚后,我打开衣柜开始找我那条麻裤。不出所料,在衣服堆里翻了一身汗后,我找到了它,还不算皱,以前叠过。它让我想起了不少事,特别是刚买它那时,那是四五年前,我当时念高二或者高三,我特喜欢穿它。有天早上班长忘带钥匙,我就穿着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门上的窗子翻进教室。鉴赏这一壮举的包括我当时极为喜欢的班花h。翻门上的那小窗是个技术活,就算抛开技术不谈,起码也要身子瘦,胖一点点就卡不进去,除非你是条章鱼。我穿着我新买的麻裤翻进去,给大伙以及h开门,我动作干净利落,而且他们注意到了我那条别致的裤子,总之他们说各方面都帅极了。


我的那条麻裤又结实又舒适,我穿着它又爬过几次学校的围墙,翻过几次房东的院子,甚至翻过了高考的窄门。上大学后我买了几条牛仔裤,这种裤子能让人懒惰。三年多我都不曾穿过那条容易弄脏的麻裤了。


我现在把它从衣柜的角落里翻出来走到镜子前,穿上后开始扣腰纽扣,但是我发觉纽扣怎么也扣不上,最后费了好大工夫才勉强扣上,绷得十分难受,走了几步后,我觉得裤筒也很紧,根本迈不开步子,等我坐下来,那纽扣啵的一下从腰间射了出去,掉在一米开外的地板上。我坐在那里,坐在那把没有靠背的椅子上不知道多久,我忽然想明白一件事。我走过去,把纽扣捡起来。捏在手上。


第二件事


这样一间大概十平米不到的小屋子,租金是每月三百,可以说是我们的“廉租房”,一个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里面有一把七倒八歪的靠背椅,一张泛着霉味的写字桌(抽屉用报纸垫着,散落着一些火车票根、四五个空荡荡的避孕套盒子、女人的头发丝)、一个上了锁的充当摆设的衣橱、一张双人床、一个缺角的床头柜、一个厚重油污的脸盆架。


那天我们上午依旧在瞎耗,我们所说的瞎耗就是在图书馆里看书。图书馆里美女云集,自然充满着性幻想,隐藏在水下的巨大冰山。大三那年我和大志为了考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开始玩命,原因是大家都在玩命,我们被卷入了群众的洪流中,像两只被某种力量抽打着的陀螺。大志后来说,在那个百无聊赖,异常痛苦的暑假,你坐在拥挤闷热的图书馆里看书,看着看着你就会莫名其妙的“阳举”。许多中将之称为“打小伞”“撑帐篷”,大志经常打着小伞司马昭之心的在图书馆里进进出出,隔三差五能将几个搞到手。但是这个人一点都不求“上进”,女孩不是太丑就是太黑,光图“跑量”。


我看了一会《刑法》,又补了半个小时觉,醒来都十点半了。坐在一旁的大志拿起书,使了个眼色,我们出了图书馆,开始找聊以度过这个该死的夏天的住房小房东是个下巴上长着大黑痣痣上又长着根粗黑毛的中年男人,我那时以貌取人,对痣上长毛的人没好感。找到他时他正赢了一副牌局,手中夹着烟,虽然凶神恶煞的样子,但还是不嫌麻烦将我们带到了他家“老头子”的那能外租的最后一间房。他说这间房的客人暑假正好要搬走,帐也结了,总之这间房非我们莫属。


“住在这的他上次司法考试都过了呢。”小房东抽着大志递给他的一支烟向我们说着房子的好处,后来我租房多了,才发现大抵房东都会这一套,这视房客的情况而定,比如穷鬼,他们就说,上次住着的人前年骑单车今年开宾利。“你们想必也问过一圈了吧,这个房子就是最近才腾出来的,现在哪家还有房租出去?都满了。”那天晚上,队长也和他的“老相好”(他的他)找了一间屋子,不过没有我们的好,我当晚去拜访坐在床上发现一只二三十公分的蜈蚣,我们的房间虽然也阴暗潮湿,但还只能发现花蛇,大志在如厕时,它正在他头顶的房梁上悠闲的吐着信子。


跟一再声称自己以前在边疆当过侦察兵的老房东谈好了价格,已经是下午五点半。上午小房东带我们走到“老头子”的大院里时才想起来他那天跟几个“鸟友”去老远的地方游泳了,要到下午四五点的样子才能回来,“这边的房子,基本上是我老头子管。我没有钥匙开门啊。”老房东叫我们先付一百块定金,这样他好推掉前面几个看房的。“他们不爽快。”前侦察兵同志说,“年轻人要爽快,我当年在边疆当兵那会从来是说上就上,说干就干,这世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都是***大的事儿。”


我和大志吃过晚饭,各自回学校宿舍收拾东西。等我打包好,正好在走廊上看见队长也一个盆一个水瓶的朝外面搬,他的他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辆三轮车,他们找的那个房子在我那间附近,我就搭了顺风车。本以为有车是件好事,哪成想三轮车体积过大,而通往我们租房的那个小区一路关卡都是只容一人通行的铁转门,为此我们不得不九曲八弯,在附近绕来绕去,三人轮流骑了两圈才到。


我到房里把东西简单整理了一遍,铺上了席子,忽然想到我那个“三角牌”电风扇忘了带,遂又打电话给大志,叫他晚上搬东西的时候给我捎过来。


“哦,我今晚先不搬,你弄好了先呆一晚,看看怎么样,蚊子多不多,我看那边树啊草啊挺多的,而且我们是一楼院子。总之我今晚不过去,在打牌,手气不错,明天我请客,中午买半只烤鸭,我这还剩一打啤酒。”


最后一件事


那些百无聊赖的夜晚总来的无声无息,恍然间就已经展开了那黑暗的噬人的蝠翼。从“廉租房”的小窗望出去,依旧是淅沥的世界,那盏暗黄的路灯低着头仿佛在向我那失眠的大军致敬。由于怕虫,我睡在床外侧。外面的雨还淋不进来,我让窗子敞开,凉气一阵一阵的翻过来,挟带着被打的很轻薄的鲜味。


“x城是一个小地方,不但不华丽,甚至还有着这样那样的丑陋,然而我们多少喜欢它一点,也不需要那么多,只要一点点,因为它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城市。”x城小台的主持人扯着她姿色平平的嗓子,但是就那晚,我却忽然听出了几分动人。


“喂,你不在这做点什么吗?这里没人。”h说。那晚她坐了五个小时汽车从老远的w市赶到我这里来,我们走在经常去的川北公园逛到大半夜。那一整晚她都在床上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不知所谓,说完了她就打开我的收音机。不可否认,我们曾经好过不少次,结局依旧是不了了之。我努力回忆这么多年,每当我发现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可悲前途又是多么渺茫时我都这么做妄图从中发掘到什么,我几乎琢磨过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想她恐怕连一点也没有爱过我的,甚至她也不爱我爱她的那种感觉。


八月末,兢兢业业陪我读了一整个暑假的大志向我“请假”,说去看她的女朋友阿美。阿美曾经请我吃过饭,她是个很踏实的姑娘。“喂,我说,你要帮我看好他,别让他在外面找别的姑娘胡搞。”这项秘密任务我一直未曾告诉大志,我觉得也并没有必要当真,作为大志的长线,阿美比我更加了解他。大志这个人就算是在身体上背叛她无数次,也始终在心里知道最该珍贵的是谁。这是我对我最好的一位朋友的一点看法,他有那种本事,所以每逢阿美像草木皆兵的党卫队那样问我,,大志偷吃了吧?我总说,不,在看书,在打篮球,在组织活动(他干了四年生活委员,常组织大扫除)。司法考试前一周,他还在彻夜和人打麻将。我杠、我碰、我和了的竟然还考出了我们授课老师也没考出来的律师资格证队长和他的他也是这类人,他们似乎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他们永远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并且把要做的事做好,比如考到名校读硕士,出来当教师,厮守,老掉。


送走h后,我给自己放了几天假,期间把我的“三角牌”电风扇送去维修,原因是马达可能烧焦了,第二年夏天我将它带进了我那时租住的“含巢旅馆”的长包房我就不得不用起了大志的几乎吹不出什么像样的风的小电扇,晚上,除了一遍遍看《2046》好让自己顺利的睡着之外,我又找到了一个折腾自己的好方法。我来到学校空无一人的篮球场,着了魔似的练习五十次往返跑,接着跳绳一千次,然后是双杆、单杠、最后是倒挂仰卧起坐,如你所知,到了最后一项我早就精疲力竭,所以往往维持着倒挂的姿势,让血流到大脑,好像这么做能让自己想通或者看开些什么。


晚上十一点后的校园是这样的安静,安静得让人耳鸣。当我结束锻炼,拾起扔在地上的衣服和凉茶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的大道上传来女孩的歌声。我听出是一首民歌,却不知道她在唱什么词。但是唱什么好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黑暗中的歌声,那种你恐怕一生想听都再也听不到的天籁之音,澄澈、空灵、浑然天成,大概她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在放了暑假的人鸟兽俱已散尽的黑森林,还有一个人像蘑菇一样聆听着,所以又唱的那样率性,带着最本真的美。那如丝如绸的割喉仿佛带着某种光辉,刹那穿透厚重压抑的夏日黑夜,是我那乏善可陈的生命中所发生的奇迹,让我再一次相信,虽然自己资质平平,而且现实残酷无疑,不如意十之有八,但这一切又有什么大不了?如同老房东说的那样。只要你想,总有什么东西能给予你安慰,并带来希望,力量和勇气,我想我还要继续过下去的,而且一定会过得比以前好很多。秋天就快来了,我将闻到我最喜欢的桂花的清香。我的汗也干得差不多,我穿上了上衣,慢慢穿过黑树环绕的篮球场。这就是我想说的最后一件事。


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感谢蓝痕(姑娘?)为我画的插图,用心读过的人都会画出这么好的图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