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图书馆

作者: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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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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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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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1096字

马丁尼,穿褐色上衣黑色牛仔裤的男人说他要马丁尼,五根细长手指手穿过震天响的舞池音乐和窄窄柜台向我伸来,祈求一点液体来拯救其中风许久已然麻木的灵魂。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把酒调好,扔一粒橄榄在杯底,递给他。


牛仔裤男人抓到稻草,哦不,酒杯,先前手足无措行将溺毙状瞬间消失,纯熟地转过半个身子,左手持酒杯斜斜倚住吧台,采取酒吧搭讪者之标准姿态径自同身边穿宝蓝色无肩带上衣的少女攀谈起来。


年轻真好,你看那少女,俯仰之间似有光芒从细白面孔中透出,活像一只雨过天青秘色瓷瓶,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叫人望之不识今夕何夕。


酒吧名叫巴比伦,堕落与欲望之城,里面充斥着自上帝发怒变乱言语之后交流不畅的男男女女。你说他们都说中国话有什么交流不畅?不不,那只是表象,隐藏在表象之下的黄金结构表明他们隶属不同族群。


你看那边穿棉布紧身小背心和松垮长裤,胸前挂有塑胶小熊项链的女孩,和那边头发乱乱有一撮长刘海垂落好像菠萝的男孩,还有那边那边,金头发挑染粉红色那个,浑身上下贴满荧光制品好像巨大萤火虫的妹妹,他们都不是一族。小熊族,菠萝族,萤火虫族,每一族都有自己的暗语和行为范式,凛凛然不可侵犯,而我则像田野考察的人类学家,小心翼翼收集这些族群的资料以备查考,毕竟,以后的工作,是要和他们打交道的。


一眼瞥见刚才牛仔裤男挽着宝蓝少女离去,女孩背后的蝴蝶骨薄薄两片,振翅欲飞,光泽柔软仿佛上好戈贡左拉山羊奶酪。舞池里在放barryharris的diveinhepool,非常活泼有节奏的音乐,配搭闪闪烁烁五颜六色灯光,正合人们在放纵其中沉沦欲海。


我转身拿琴酒瓶,忽然整面酒架无故向这边倒下来,本能后仰,跃出吧台,与萤火虫妹妹擦肩而过,瞬间还记得她身上一阵异香,是娇兰的“夜间飞行”。真可笑她们早都对香水这东西嗤之以鼻,认为是外面世界远古人类的大妈们所用,一向不屑用香精装点自己,是的不是萤火虫妹妹,用这种香水的,是沈黛,人类世界中我的旅伴,属不喝酒群居于巴比伦之外的新种族,怀旧者。


耳畔传来凄厉刹车声。我醒来,见自己躺在车内地板上,左臂和左小腿隐隐作痛。沈黛从驾驶席上探过脑袋来,问:“你没事吧?”浓郁香水味席卷而来令我顿时清醒。


“没事没事,睡着了而已。”


睡着了,忘记绑安全带,才从后排座椅滚落地上,真是再丢人不过。我爬起来,拍拍身上尘土,狼狈万状地爬去前面副驾驶位坐定,把安全带绑好。


沈黛递给我一瓶水,复又开车上路。cd机里放着伍佰的《挪威的森林》“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充满宁静,雪白明月照着大地……”萤火虫妹妹们不曾听过的远古时代歌曲。如今连村上春树都红颜弹指老风光不再,只有沈黛还跟着哼唱,嗓音和鲍勃迪伦的北国女郎一样沙哑低回。


我揉揉太阳穴,把一半车窗摇下来透气,夜半寂静的318国道,路两旁一片广袤油菜花田,金黄圆月挂在空中,叫我想到目光城和小英雄闰土,唉居然又梦到了目光城。


2


最近几个月我总是梦见目光城,高山远海之间的目光城。


那是一个遥远热闹的小镇,有十七条横街,十七条竖街。这里聚集了各种奇怪的人和奇怪的店铺,是诗人和浪荡子的天堂,却和我的生活一点关系也没有,只在五月的一个和风习习的夜里,闯入我的梦境,之后便不曾离去。


梦里我赤脚站在一条公路尽头,头顶上有个褪了色的铁架子横空跨过,上面用淡绿色字写着:欢迎来到目光城。我猜那些字原来是翠绿色的,日晒雨淋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机械地沿着一条两车道的柏油路向镇子里走去,脚底被路面的碎石硌得生痛,但是仍不停步。走到看来是入口的地方,只见一个不知年岁的女人,黑色长发上带着一圈柳叶编的花环,穿一袭罗马式的白袍,也赤脚,直朝我走过来,口中哼着零零落落的调子。我上前去问了一句什么,她却不理我,只顾自己朝前走去。我摇摇头,继续往里走,看到第一幢房子的时候一辆不知打哪里冒出来汽车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我一惊而醒。


目光城,一切都那么真实,醒来多时我耳边还回荡着那奇怪曲调,依稀想起有歌词是“凤兮,凤兮”,但是满身冷汗爬起来翻找地图,到处都是向阳镇和光明镇,我甚至找到了蔷薇镇,但是目光城却踪影皆无。是啊,不过是个梦。在不知哪本书里看到出现幻觉把梦境当真可能是脑袋里有瘤的征兆,正值盛年还是别去理会一个梦为好。


但是此后的几个月,我一直持续地梦到目光城,而且一次比一次细节更多更真实。


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家酒吧门前,霓虹灯管在墙壁上拼出babylon的字样,门口有蓝色头发的壮汉往人小臂上盖荧光印章,一朵蔷薇;


梦见一个秃顶的自称高糖的男人穿着条纹西装和粉色长裤,好像哈里波特里不懂麻瓜世界规程的老巫师,但是眼睛里闪着奇怪的光。老巫师抓着扫把(后经我梦中证实,真的只能拿来扫地)告诉我他们需要一个调酒师。


我说我只懂得用杜氏分类法编排图书,至于调酒,真的帮不上什么忙。


没戴尖顶帽的老巫师说我相信你能调出最好的酒来,因为你一直想成为调酒师。


真的啊他怎么知道,难道真的是从霍格沃茨来的所以会读心术?


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做一名调酒师,如果不是我的工作没人能顶替,估计早就辞职去学调酒了。你说我在工作之余也可以学?可是我工作的地方决不允许有酒精存在,着火了会很麻烦。你说那就辞职嘛,有什么大不了。其实,我的工作还蛮重要的,辞了职,会给很多人带来不便,说不定,连霍格沃茨爷爷,萤火虫妹妹,和你也包括在内。


可是霍格沃茨爷爷坚持,他对我说你可以的,不信你试试。


我将信将疑走到吧台里拿起搅拌棒,心想如果我调出了不知所谓的东西说不定就可以立时醒来重返人间,以后都不会再梦见目光城。可是我真的调出了马丁尼,而且是很好喝纯正的马丁尼。霍格沃茨爷爷品着酒,一脸志得意满的诡秘微笑。


于是我就留在了巴比伦,穿白色衬衣黑色马甲,系着领结,做调酒师。说来这身衣服和我的工作服也挺像的,梦里梦外我都注定要穿得那么整齐。


虽然梦境美好,但成人世界所不允许的恶习之一,便是沉溺梦境。我是个俗人,遵守各种法纪,所以惶惶然不敢沉溺。可是事与愿违,每天晚上我都不愿睡去,惜乎咖啡和茶全都徒劳无功,我企图坐在工作台前整夜,却总是不知不觉回到目光城,卖马丁尼,听舞池里日日更换的新世代音乐。


长期的睡眠不足对我的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虽然这份工清闲得很,有时甚至于无聊,可是却出不得差错。不得已我提前给自己放了年假,拿上行李开上车,来到了辣椒城。


3


我想要开车从这里去日光城,走一条著名漂亮的路。5476千米,在北纬三十度上切开中国,一切最美好风景,无论繁华旖旎还是高耸荒凉,都在这条线附近。我要从积雪覆盖的苍茫群山间攀上最高的高原,一路有雪山大湖冰川麦田和牦牛,经过的地方单听名字就觉得无与伦比的美好。


我自认驾驶技术尚可,只需要一个同伴,一个和我一样想要从辣椒城游荡到日光城去的人。说不定,一旦上路,我就会忘了目光城。


在我到达的第三天,终于有人应征。


小麦色皮肤,长卷发,穿黑色牛仔短裙和高跟鞋的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打算和我一同开车去高原。我以为她只是和别人一样想搭车看看途中著名的三座雪山。实际上,沈黛的车技还很不错,好多九十度下坡急弯她面不改色如履坦途地开过,连入弯出弯的角度都堪称完美。


那天我坐在客栈阳光漫溢的庭院里,她走进来说我叫沈黛,想同你结伴上路。


我同她握手,忽然嗅见一阵香气,便问:“夜间飞行?”


“是啊。因为太喜欢圣艾修伯里,即使很难找也坚持在用。”


夜间飞行,voldenui,娇兰30年代为纪念写小王子的圣艾修伯里而作的神秘东方香水。前调柑橘,佛手柑,柠檬,橙花油,中调花梨木,茉莉,伊兰花,后调香草,安息香,白檀香,龙涎香,皮革香。从中可以嗅出风沙与星辰的味道,亦是我唯一了解的一款香水,因为太钟爱圣艾修伯里。


香水味道莫名其妙地让我安心,隐隐觉得这或许会是个不错的旅伴。


九月,天气晴好野花遍地,远离梦中名叫巴比伦的酒吧,带着沈黛和行囊上路。


我们议定,轮换开车,均摊油费。


我很少听音乐,梦中在巴比伦已经听得够多,于是车上的cd一直都是沈黛在用。她喜欢放古老民谣,郑钧许巍之类,或者更久远如《挪威的森林》,或者六七十年代老歌如鲍勃迪伦。起初我以为她是为了迁就我这种一把年纪的上世纪古董,后来才发觉原来她属于和萤火虫妹妹不同的另一族,怀旧者。他们不喝马丁尼,不跳舞,夜半窝在家里看老电影,聚居于城郊远离巴比伦的地方,喜欢绿色灯罩的台灯,老式打字机,以及嗡嗡作响的铜质电风扇。


世界变化如此之快,新新人类分化发展出各种新的族群,巴比伦之外更有广阔天地。


不过我倒很中意六七十年代,那时候正是工作最忙最有趣的日子,在路上的六七十年代呵,还有八十年代,文学爆炸的八十年代也是有趣的时候。目光城酒吧里,我甚至发明一种鸡尾酒,就叫做八十年代,混乱繁华,黎明与清晨交替,新旧人类更迭之时。


唉怎么又想起目光城,难道我已堕落成屡教不改的沉溺梦境者?


“有点累了,换你来开车?”沈黛调小了音量,问我。


我正需要什么事来集中精力帮我忘掉目光城。于是停车,和沈黛换了座位。


这世上除了书,就只有方向盘能让我在一瞬间平静下来。沈黛坐在副驾驶位置,吸着一瓶草莓汽水,问:“我这样每天听歌,你不会烦吧?”


“不不,那些歌很好听。”


“我就觉得你会喜欢的,对了,我们来聊天吧,上路这么久,你都不怎么说话呢。”沈黛的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亮。


我只是怕,怕与新人类暗号不和被视作异类,之后一路旅程便会如坐针毡,如今她说话,可要小心应答。不过有“夜间飞行”打底,想来怀旧族沈黛的暗号会比小熊族项链小姐好猜一点。


“你想聊什么?”小心翼翼把球击给对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呃,不知道,对了,还没问过你有什么爱好,除了旅行之外。”


“看书吧,我喜欢看书。”


“我也喜欢看书,就是因为这个,大学才念了文学。那,最古老的问题,如果只让你带一本书流放去荒岛,你会选择哪一本?”


我笑了,一下子便对上暗号,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原来上天终究待我不薄,叫我等到这个问题,夸张一点说,朝答之,夕死可矣。


我说:“是约翰生博士的英语词典。”


约翰生博士穷九年之力编成的英语词典,词语例句都已经落后,兼政治不正确,早已经被牛津字典取代。但是,其实我也是沈黛的半个同类,怀旧族,怀旧书族,过时字典,美人迟暮,去掉功能性的外衣只剩下文学性,是我所爱。因为爱,所以要一心一意,留到荒岛上再看,三千弱水,只取这一瓢。


沈黛惊叹:“哗,好厚一本。”哎呀她晓得约翰生博士编过英语词典,如今许多老师教过数十年英语尚不知道英汉大字典主编是何方神圣,“夜间飞行”果真能带来好运气。


“你呢?”我问,好想知道答案,估计会很有趣吧。


“我?没想好哎,只带一本书的话,太孤单了,至少要带三本才够。其实,我一直都在想,这世界上会不会有荒岛图书馆。”


没听到答案,可是什么?荒岛图书馆?这是比答案更有趣的事情。


我右脚加了点力,车子在一望无际开满野花的草原上欢快地穿过。


“荒岛图书馆,是什么地方?”又顺势推了推眼镜,望一眼窗外,方才扭头去看她。


沈黛露出一副茫茫然的回忆表情:“我很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到一个图书馆,圆形的中庭,四周摆满了书,里面阳光很好,却一个读者也没有。莫名其妙地,我就知道那是荒岛图书馆。就是说,全世界回答过荒岛问题的人所选的书都收在那家图书馆里。”


“那有什么用呢?也没有读者。”我同怀旧族交流无碍,放心开展接下来的话题,想知道更多细节,像目光城一样,无穷无尽的细节。


“恩,估计是等他们死了以后,再把书发还给他们吧。毕竟死后是很无聊的,就跟被流放到荒岛也差不多。”


的确,死亡是件无聊的事儿。


“也或许,就是上帝一时兴起开的玩笑呢?谁知道。”沈黛加了一句。


“可是,要怎么把书留到那个时候,再还给正确的人呢?”我其实是很容易沉溺的人,怀旧族勾起我太多欲念,别误会,我只是贪心想知道更多一点荒岛图书馆的事情。


“每个人选了书,图书馆员就会在扉页上写下他的名字呢。像我这种一次想要挑好多本的,就会有很多本书上写着我的名字。”


找到通关密语,原来我也是个如此多话的人,一边开车一边滔滔不绝同沈黛讲起荒岛图书馆,极认真地考订种种细节,力求让一切都符合逻辑。


“某些书也会在某种时候大肆流行,像六十年代那会,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在荒岛图书馆里高高地堆满了好几间房子,而且至今也没有多少人来领走。”


“说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人选莎士比亚。”


“大师虽然是大师,可是要人在荒岛上整年地读莎士比亚,估计也吃不消吧。说来,你会不会选《小王子》?那么喜欢圣艾修伯里。”


“不会的。”


“为什么?”


“因为已经全部都背下来了。”


“可还是把书拿在手里比较有存在感吧。”


沈黛说:“你说得也对,那还是把《小王子》带上吧,剩下的,也可能会选《镜花缘》吧,我其实也不是那么崇洋,那个唐敖和林之洋的故事,真是从小看到大永远看不腻的。”


原来她喜欢镜花水月的故事,世事一场虚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我不要继续这个话题,太太太悲伤了,入宝山空手而回的林之洋和抛家弃女成仙而去的唐敖。


窗外开始下雨,细密雨雾打在风挡玻璃上,沈黛把窗子关好,继续讲她的荒岛图书馆,关于卡夫卡和加缪在荒岛图书馆里怎样不受欢迎,忧郁的图书馆员怎样日复一日地用密制熏香驱除蠹虫的故事。车子驶过一处塌陷,溅起起大片水花。雨刷已经不起作用,宁静道路上也没有什么路灯,我说沈黛,我们不如停车,在这歇上一夜吧。


沈黛眨眨眼,说好,我也困了。我们明天,继续讲荒岛图书馆的故事吧。


我把车停在路边,仰面躺下,为了抵制目光城的诱惑睁大眼睛看着天窗,看那片雨云倏忽来去,看一道银河毫无征兆地统治了天空。


4


沈黛伏在座椅上睡着了,我回想着荒岛图书馆:阴暗的圆形中庭,阴凉而干燥,空气里充满油墨气味,红铜的把手镶嵌在桃花心木的大门上,笨重的书架子一层一层贴在墙上,大理石楼梯盘旋而上,没有读者,没有书桌和浅绿罩子的小台灯,只有一个永恒穿三件套西装系着领结的图书馆员,日复一日地用羽毛笔在每本书的扉页上写一个个名字,等待若干年后主人前来领取。


这样想着想着,我也睡着了,又梦到了目光城。这一次,我翘掉巴比伦的班,跑去隔两条街的兰登咖啡馆,据说那里有一等好喝的咖啡,就好像巴比伦有一等好喝的马丁尼一样。我躲在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皇家咖啡和黑森林蛋糕。不骗你,兰登咖啡馆的黑森林蛋糕真的是天下美味。


天亮起,我从目光城离开,回到路上。雨早已停了,窗外柳莺啁啾,路标说其实我们离最近的城镇只有不到一百公里。沈黛已经醒来,在车子旁边活动筋骨,嘴里哼着鲍勃迪伦。


没趣族我和怀旧族沈黛,一路上一直一直听着古老歌谣,讲着荒岛图书馆的故事,车窗外雪山大湖美丽不似人间。沈黛讲了很多,关于奇怪的选书人,安静但是不辨面目的图书馆员,书架深处千奇百怪的禁毁。我大多数时候在听,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添加一点可信的小细节。


“估计会有很多人带《鲁滨孙飘流记》吧”。


“往荒岛图书馆带鲁滨孙飘流记,听起来很有点后现代主义的意思呢。”


“说不定一提起荒岛,人们就想起了鲁滨逊,如果提问的人再催促一下,一发慌,就随便捡了《鲁滨逊飘流记》。”


“这可是攸关自己死后生活有趣与否的大事,那些匆匆忙忙回答了《鲁滨逊漂流记》的人日子可会不好过了。我觉得那本书读一遍也就够了,要是看上十遍二十遍,还不如回到人间再死一次。”


“我也不大喜欢那本书,不过,荒岛图书馆就是从这本书发行才建起来的。要不是笛福写了鲁滨逊的故事,人们也不会总想着如果自己沦落到荒岛上会怎么样,也就不会动不动问别人:如果你被流放到荒岛上,会带什么书了。没有那个问题,自然也没有荒岛图书馆。”


“这么说来,笛福的虽然不怎么样,可还是帮了图书馆大忙的。”


“恩,可不是么,对了,有一本书,是个法国人写的,叫做《星期五,或太平洋上的灵薄狱》,也沾过荒岛故事的光,在图书馆里也有几本。”


“不过这样的书,也只有文艺青年和大学教师才会带进来,《鲁滨逊飘流记》可是连小孩子都会带进来的书。”


“也有人喜欢漫画书如《蜘蛛侠》,自然还有胃口大到想要全部巴尔扎克的。不过我对那个胖老头并没什么好感。”


“说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人选莎士比亚。”


“大师虽然是大师,可是要人在荒岛上整年地读莎士比亚,可也吃不消。说来,你会不会选〈小王子〉?那么喜欢圣艾修伯里。”


“不一定。”


“为什么?”


“因为已经全都背下来了,名额有限呢。”


“那你会选什么?”


“还没有想好,等我们编完了荒岛图书馆的故事,说不定就想好了。”


虽然会时不时地梦到目光城,可是我对于目光城,似乎也没有那么害怕了。


梦到,便梦到吧,耽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事。我努力工作,给不同的族群调酒,施以酒精魔法让他们得以在语言不通的舞池里共同扭摆。


许多天以后(便是著名的马尔克斯笔法),我们会到达著名的日光城,我会梦见那个唱奇怪调子的女人在马路上平地飞升,抓着床单飞向布满金龟子和大丽花的天空;


梦见我依旧在调制马丁尼,一杯又一杯,坚决不用伏特加代替琴酒,鄙视一切要求喝摇和马丁尼的人。


而且醒来后,甚至连在梦中每杯酒的不同分量也记得一清二楚。


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古老宫殿,伫立在纷繁高楼林立以至于已经完全现代化的日光城里,格格不入如外星飞船母舰降临银河系第三旋臂。不过这艘母舰,不,这座宫殿,太美丽太庄严以至于一切,连每晚强加的灯光照明也阻止不了它变成云中之宫殿。


我们第一天到日光城的时候,两人赖在宫墙脚下广场整夜不肯离去。那天晚上我给沈黛讲了目光城,不过是在她睡熟的时候,柔软发丝搭在我腿上令人心驰神醉不得不开讲目光城以镇定心神。不过,她怕是没有听到吧,怀旧族沈黛,车技再好,香水再古典,说到底仍然是二十三岁新人类。劳累一天惊异于红色宫殿的美好还是不敌疲倦睡着了,梦中不知有没有荒岛图书馆。


许多天以后,我将站在红色宫殿的广场上拥抱沈黛,她柔软的胸脯紧贴我的身体,轻轻在耳边说了一句什么,夜间飞行的味道令我完全无法思考,自然也无从分辨。


她在给荒岛图书馆添了一排漂亮的殖民地式门柱之后要出发去北方高原了。同另一伙人,冒险族,去无人区,寻找精灵一样美丽的羚羊,在纯白无垠广大冰原上嬉戏。而我,可怜的无趣上班族,假期行将结束不得不回去开工,只好同沈黛作别,此后便没有“夜间飞行”的香气萦绕左右,多少有点遗憾。


她说:“等我想出来到荒岛去都要带什么书,就写信给你。”


哦她不知道我的地址邮递员永远都找不到,不过没有关系,等她有了答案,我会第一时间知道。


休假之后第一天上班,我穿好三件式工作服,从一圈硕大黄铜钥匙中挑出一个,打开雕着缪斯女神的桃花心木大门,举步往大厅中央办公桌走去。一个月没有上班的代价,是多出数倍的邮件需要处理。我戴上手套,掏出银制拆信刀拆开第一封,1943年美国初版英译本小王子,那个忧伤的小孩子站在小星星b612上围巾飘扬。书页已经发黄,薄薄如蝉翼,但是完好无损。我小心翼翼捧起它,放到书架的最上层,等到时光尽头,再取出交给其曾经和我相谈甚欢迷恋“夜间飞行”的怀旧族主人。


落在字纸篓里的信封上写着地址,目光城落阳道735号,沈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