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炜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47
|本章字节:11548字
“一个不小心……”
“这里开车要特别注意,一个不小心,你就会撞倒一位诺贝尔奖得主”。那一年访学芝加哥大学,刚安顿下来就听到这个笑话——据说,芝大集中了密度最高的诺贝尔奖得主。在普林斯顿,人们则曾常常听到这样的叮咛:“在这里选课你要打醒精神,一个不小心,你就错过了一位爱因斯坦。”我则在美国电视的法庭节目上,听过法官这样斥责一位少年杀人未遂犯:“你知道吗?一个不小心,你杀掉的可能就是一个未来的巴赫、莫扎特和贝多芬!”看来,确实不能让王朔“一个不小心,就写出一本《红楼梦》”的豪语专美于前了。因为在号称“总统摇篮”的耶鲁,我们东亚系教员之间最常开玩笑的话题则是:“一个不小心,你就会教出一个会说中文的美国总统来。”
——这倒不仅仅只是一句戏语。这里面,其实深蕴了一种职业的责任及其责任的尊严。记得那一年刚到此地任教,第一个学期就吃了耶鲁学生的一个“下马威”。大学里对学生上课的考勤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一般没有校监出具病假条的缺课,是要影响学生的期终评分的。有一回,一位学生喏喏地向我请假:老师,对不起,我不能上下星期一的课,但是……校监不能为我出具病假条子。“为什么?”我瞪圆了眼睛。“因为这个周末我要赶到华盛顿去,出席下周一克林顿总统的就职典礼。”我倒抽一口冷气——这样的缺课理由,也未免太“至高无上”了!原来眼前这位不起眼的憨厚学生,竟然是全国范围内遴选出来的出席总统就职典礼的大学生代表!好像为着让我领教更多的“惊吓”,下一回——是第二年吧,又有一位学生这样向我请假:老师,很抱歉,我不能来上星期x的课。“为什么?”话音里不无得意:“因为那天我要陪贵国的江泽民主席吃饭。”——不显山不露水的,原来眼前这位学生曾担任过“美中交流委员会”里基辛格的助手,这回是基辛格亲自点的名,要他陪着一起做江泽民访美的国宴贵宾呢!——学生顶顶真真把两国的首脑都陪遍了,你还敢不把“教出一个会说中文的美国总统来”咬咬牙当做一回事儿么?
确实,作为生源百里挑一的大学,耶鲁学生里的藏龙卧虎本来是不难想象的。一般来说,大学里敢于选修“最难学”的中文的学生,大都是一些要么有憨劲、要么有异禀的人物,这就使得每一年任教的班级里,几乎都会遇见那么一两位每每让你眼前一亮的角色。比方,教过的学生里,有见过各种大报小报、得过各种学术、科学奖项的,这不算稀奇;拿过各种全美和国际性体育、音乐、演讲大奖的,也算司空见惯;担任各种义工、社团领头人物的,更是大有人在。最让我吃惊的是,我的一位前后教过两年的女学生,竟然多次得过国际烹调大赛的大奖——有一回缺课请假的理由,就是赶去巴黎领取法国年度烹调大赛的“蛋糕类金奖”。另一位,则跟我学完普通话后又学广东话,认认真真筹划他的大学毕业之后从香港进入广州开始的全球步行环游之旅,准备在上研究院前花两三年时间,作一场艰苦漫长的人生勘探。就在提笔的此时,两位跟我做“独立学习”的洋学生,一位以中文写出探讨清代习惯法的惊人论文,一位翻译起“两司马”——司马相如、司马迁来“脸不改色心不跳”……面对这样出类拔萃并且多姿多彩的学生,你一方面不能不深深感叹:作为“总统摇篮”的耶鲁大学,其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及其培养方式,在在启人思迪;另一方面,在此地“为人师表”,你就得时时擂响自己心头的大钟小鼓,为自己的教学时钟暗暗上紧弦儿了。辜负这样的学生和轻慢自己的工作,简直就形同一种罪过啊。
是的,“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会是一个好士兵”。同理,不想教出一位“美国总统”来的老师,也不会是一位好老师哪!
语言改变生命
这个题目乍一看好像语焉不详。可对于我们这些在美国大学里教授中文的人来说,却就意义独具并且百味杂陈了。不但因为,我们是一群幸运的、以母语在异国安身立命的人,是母语重塑了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生命;而且更因为,在自己多年的教学历练中,最让我感到惊诧震撼、也最让我对自己的职业临深履薄、秉持虔重之心的,正是这——学习一门语言,将可能怎样地改变一个人的生命,包括生活的方向和生命的轨迹。
一般来说,在美国大学学习中文的学生,都是把中文作为必修的公共外语课程来修读的。也就是说,与外界的一般想象有别,其实真正以中文为专业的学生,在其中只占了很少的比例。但是,对我来说,亲眼看着一个美国孩子从拼音、四声、“你好”、“再见”开始,渐渐修读到自己现在任教的四年级当代中国课、文化课的水平,这整一个过程,往往就是目击一个学生怎样进入一门陌生语言、又和这一门语言所附丽的文化历史相抵牾、相适应、最后融化其中,然后被一种语言整个儿改造自己的文化个性以至生命轨迹的全过程。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学中文的学生都经历了这个过程的,但大体而言,语言悟性越高、中文学得越好的学生,这个过程就越加明显。你常常会从刚刚自中国进修回来的学生身上,惊讶地看到:才学了两三年中文,这个学生的言谈举止简直判若两人了,甚至连个性、连笑容都改变了!我曾经教过一位天才型的美国学生(这是耶鲁中文项目多少年来老师们众口一词赞誉的一位学生),他对中文的惊人的领悟力,使得他读完二年级中文就直接跳进我的四年级当代选读课程,而且始终是班上最顶尖的学生。他实在太迷中文,也学得太好了,在我的课上修读到一半时,他很认真地找我商量:他决定改换专业方向,改修东亚专业——他原是虔诚的基督徒,本来家里是希望他修读宗教专业的。我当然全力支持他。利用暑假到过中国大陆和台湾进修中文以后,他整个人更似乎变成了一个从中国书卷里走出来的谦谦君子。他后来几乎把系里和学校所有跟中国有关的课程——中文的、英文的——全都修遍了,他用流畅完美的中文写的长篇读书报告令每一位任课老师敬佩得目瞪口呆,其中的篇什甚至曾被推荐到中文报章上刊用。然而,他的改换专业方向却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在他大学毕业后报考研究院时,在父母的压力下,他报考了门槛极高的耶鲁法学院并被录取,可是在法学院只读了一年他就中途放弃了。他还是不能忘情于中文,决意排除万难,回到与中文有关的研究专业来。看着这位在东方文化浸润下变得儒雅而自信的美国学生,我有时在欣慰之余也会感到隐隐的困惑:我真的应该鼓励他改变专业方向么?研读中文,也许会把这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引上一条远比当律师、医生、工程师等要清寒、艰难得多的人生道路啊。至于我熟悉的其他许多学生,更是到中国大陆进修完后就爱上了中国,决意今后就选择到中国生活、工作。他们感激我的话却常常让我百感交集:父母亲为他们竟然学会了使用“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而骄傲,却又同时难过不已。因为这么一来,这么遥远而陌生的一门语言,也许就要把他们自己的儿女带到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去了……
我曾经有点“一厢情愿”地认为,也许:,这是中文——这门全人类绵延持续的历史最长、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所独具的魅力?细细想来,其实大不然也。我们自己,不也是因为学了一门外浯——英语,而整个儿改变了自己的生命轨迹的么?进入一种语言,就是进入另一条生命的河流。语言作为一个民族、文化和历史的载体,它本身就意味着另一种音调、另一种色彩、另一种气味的生命状态。我就常常发现自己,不但在说英语和说中文时,甚至在说普通话和广东话时,其实都是不自觉处在不同的角色状态之中,有着迥异的自我认同。人创造了语言,同时又被语言所塑造。进入一个全新的语言环境,对于年轻学子生命状态的改变,当然也就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原来,所谓“传道、授业、解惑”——教书即是“育人”的道理,即便就是在大学校园里显得如此“人微言轻”的语言教学职位上,其实也是性命攸关的——关涉到每一个年青生命的走向,人生的色泽与光彩啊!
给美国学生起中文名字
某一年开学,我在学生填写的选课名单上,赫然发现一个中途转学到耶鲁的洋人男学生的中文名字叫“罗阳根”。我忍住笑问他:你知道“阳根”的确切含义吗?没想到,他很“酷”地点点头:当然知道。后来熟了,听他道出个中原委,我更大吃了一惊:原来这名字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新移民的辛酸故事。
这是一位俄国犹太移民的子弟。他在少年时期随父母移民美国,没想到,个头高大、个性温厚的他却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龄孩子的羞辱和戏弄。开始以为,这只是一般移民孩子都需要经历的磨合期和适应期。等到他们一家真正安顿下来以后才听说:原来问题还出在他的名字上。他的俄文名字的英语拼法,其发音类同于当地俚语中的“男性性器”之意。他为这个名字处处受到同学嘲笑,可是,要他放弃自己与生俱来的本名,改用一个“道地”的美国名字,他却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万般不得已,他是硬撑到中学毕业要上大学前夕,才改用现在的英文名字的。但此事留下的创伤心结,却在他选修大学中文课、任课老师要为他取一个中文名字时曲折地表达出来了。他几乎是报复式地,刻意要在他的中文名字里保留这个“男根”的意思,作为对自己一段不堪与人言的青春岁月的祭奠。
我虽然非常同情他的遭遇,但我实在不愿意在课堂上“阳根”来“阳根”去地呼叫他的名字。我说:你如果坚持要保留这名字里特殊的反讽含义,巾文里还有其他更合适的表达方法。我后来给他改名“罗伟立”,委婉地也不无滑稽平庸地保留了他坚持的原有寓意——至少,对于我,在课堂上呼唤起来是“顺口”多了。
这是我在给美国学生起中文名字的众多趣事之中,最具黑色幽默色彩的一个故事。正如学会一门陌生语言就是对于一个生命的重塑一样,一个名字,其实就是语言对一个人的终生契约。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字背后的约定,有时几乎是有着宿命一般的力量的。所以中文里特有的测字算命法,就主要是以人的名字来卜算前程吉凶。或许并不纯然是巧合,美国汉学家中的诸方翘楚,几乎都有一个好听并地道的中文名字——费正清、傅高义、史景迁、林培瑞、黎安友……基于这样一种虔敬心理,我从来都对为美国学生起中文名字一事,取慎重的态度。
一般而言,中文老师都是以学生英文名字的谐音起相关意蕴的中文名字的。学生中有高竹立、郭若婷、白鹤川、柯琳、柯珊等等者,或自英语谐音出雅意,或以新词新境名之,都算雅训上口的好名字。但在美国的“酷”文化氛围里,学生们往往更喜欢以一种幽默、谐谑甚至胡闹的方式,来对待自己成年后突然冒出来的这样一个自我认同的标识。比如,有个美国学生起名叫“欧麦高”,乍一听无甚惊奇,可是每次在课堂上点名时同学都要哄堂大笑,一问方恍然大乐,原来这像是英文里“oh,mygod!”(哎呀,我的上帝!)的谐音,而看那个学生在哄笑声中得意洋洋的样子,这正是他想要的“酷”效果。又如有学生干脆以“麦当劳”、“麦当娜”为名的,这一方面当然是他们英文名字的谐音,另一方面,这些名字在中文字里的特别含义(比如“麦当娜”所意味的“酷”和“反叛”),就很能满足美国学生事事追求“特别”的心理。
我曾教过一位来自夏威夷的有一半中国血统的帅小伙子名“程桂方”,一上课他就要求我给他改名,因为他知道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女孩子的。但当我听说,这是他的中国外婆给他起的名字时,我犹豫了。我说:我大概不好改变你的中国亲人给你的命名。整整一两年我都叫他“程桂方”,直到他去中国进修的前夕又来找我,坚持要我给他改名。这是一位立志要当作家、已经发表过不少得奖英文、诗歌的高材生。他要求我给他改一个浪漫诗意的名字。我从他的英文名的谐音里变出了一个新名字——“程雨帆”,他很喜欢。就在提笔的此时,我接到他从中国回来寄给我的一本中英文对照的小书——小伙子已经用“程雨帆”的名字,出版了一本以英文解释中文成语趣话的小册子呢!
为美国学生改中文作文
大学高年级的中文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为主。于是,训练学生以中文做记叙文和论述文的写作练习,为学生修改常常山积林立的作文,就成了我日常最吃重的工作之一——哪怕学生再多,学生的其他作业或可请a(助教)改,作文功课我从来都是自己动手阅改。除了因为这是学生语言学习上最重要的一道台阶以外,更因为,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这是可以深入了解你的学生、和学生做心灵对话的一个极好机会。
美国长大的孩子一般心地比较单纯,喜欢直接坦诚地表述自己的经历和看法。为美国学生改作文,我常常会为他们在作文里豁然向你敞开的心灵窗户而感慨、震撼,甚至每每被他们独特而精彩的故事感动得泪光盈盈。比如,前两年一次题为“我学中文”的作文中,一位来自南部的生于破碎家庭的贫寒学生写道:父母离异后,他的母亲因为吸毒、贩毒至今仍被关在监狱里,他从小就在不同的寄养家庭中度过,受尽了各种歧视和冷眼。他是在上高中时决定选择学中文,用“学好一门最难学的语言”来证明自已,使他重拾人生的自信,最后以优异成绩被耶鲁大学录取的。我没想到,这位平日带点玩世不恭味道的学生,却有着这么令人动容的学中文历程,从此对他学习上的关注就更加真切细心了。
另一位学生,则在记述文“我最尊敬的一位女性”里,讲述了一段让我骇然、肃然的故事:上初中的时候,他的母亲突然向父亲提出离婚,并坦然告诉他们兄弟俩,因为她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并且爱上了别的女性,她要做回一个真实的自己。这场晴天霹雳般的家变,使他们兄弟俩和父亲一时间陷入了绝望崩溃的境地。但是,正是在这样殊异的情况下,又正是他的母亲,成为家庭每一个成员的精神支柱——帮助父亲走出精神和事业的低谷,重建家庭并重攀事业高峰;帮助他们兄弟俩在少年时期就能够独立直面人生巨变,并且手把手扶持、辅导他俩,使他们最后双双考入耶鲁大学;与此同时,母亲自己,则成为专业领域里一位杰出的教授,甚至协助自己的伴侣很快就融入了兄弟俩的生活……他写道:我现在更爱和更尊敬我的母亲,因为她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同时这个真实的自己,是为了去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读这样的学生作文,套用“我注六经”的句式——“我教学生”,难道不恰也是“学生教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