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血战后的狂欢(1)

作者:黎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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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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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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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762字

就在安宝山、陈昌浩、江子文站在王家墩的平台上,瞭望倪家营子四周战地的时候,雷家屯马元海的总指挥部大厅里正举行着盛大的酒宴。


厅外是零下二十度的严寒和清冷的月光,厅里却是一片热烘烘的喧嚣。


在马元海和他的参谋长张慎之看来,西洞堡、龙首堡的失利未必是一件坏事,它成了一个诱饵,使西路军重又落进他的重兵包围之中。


马步芳来电敦促他们:全力以赴,不惜任何代价,以求全歼。


他们给倪家营子留下了两天的准备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他们调集了五个骑兵旅,两个步兵旅以及炮团、民团近三万人,把倪家营子层层包围。


第一天的血战,他们虽然损失惨重,却也看清了红军的命运:如不突围,在内无粮弹外无救援的情况下,必然坐以待毙;如果再次突围,他们就用骑兵全力追击,势在必胜。马元海洋洋得意地吩咐副官置办酒筵,那双亮得几乎变白了的环眼,流露出满足的神色:


“消灭红军,这是把里攥着的了!”


大厅里安排了十二张方桌,桌面上摆满了烤全羊、大块辣子鸡、黄花炖鸭、千层牛肉饼、八宝蜜食,还有香气四溢的名酒——凉州曲和陇南春。在马元海、张慎之的首席上,还摆了水晶饼和冬菇炖驼蹄。


这里聚集着作战最勇敢的各级军官和士兵。


这种盛宴既是马家军式的,更是马元海式的。


张慎之坐在马元海身旁,慢慢地品着凉州曲酒,像个局外人。但是,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冷静地怀有巨大秘密和用心,密切地观察着这一群马家军里的精英们。


“孩子们!今天打得好!”马元海举杯在手,开始了他的演讲辞,“我马元海先敬各位一杯!”他一仰头喝下去。


“今天,我又接到了陈昌浩的一封信,说什么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要跟咱们联合起来共同抗日……真叫人笑掉大牙!”


“去他个球的!谁信?”


“还不是打不过我们耍花招!”


下面嚷嚷起来。


“参谋长已经回复了他,抗日不到东北去,偏向没有日本鬼子的西北来,居心何在?”


“他们一渡黄河就打我们……打死了马廷祥参谋长,还有脸说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我们要为马参谋长报仇!”


“军长说了,河西是咱们马家军的,甘、青、宁都是咱们的,不管他是什么党什么军,要占咱们的地盘就得拿命来!军长的口号大家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


“喊几遍我听听!”


“宁死一万人,不失一寸土!!!”


喊声如雷,声震屋宇。


“很好!今天晚上我让大家喝个痛快,吃个痛快,玩个痛快,明天,给我杀个痛快!”


霎时间厅堂成了酒店饭馆,更像一个匪巢。这里已经没有了军阶年龄的差别,消失了任何畏惧和警觉,全成了饕餮之徒,啃着羊腿,嚼着鸡块,举着酒杯,猜拳行令,大喊大叫。


有的单腿跨在凳子上,有的靠在墙壁上,喝得脸紫耳热脑胀心躁。有的把大皮帽子坐在屁股下,有的把皮袄丢在墙角里,敞开胸怀,露出黑毵毵的胸毛。


马元海要的就是这个热闹劲,他有意放纵他的部下,鼓励他们为所欲为,以使这些被他怂恿娇惯的部下,在他“爱兵如赤子”的美誉下,喋血疆场为他效力!


马元海的性格是多重的,他爱财、爱马、爱酒、爱女人,打起仗来却从不爱命。


他与马步芳的性格恰恰相反,后者长于运筹帷幄,从不亲临战场,而他却甘冒锋镝,是个敢与死神微笑对视的家伙。他身高两米,膀宽腰圆,浓眉环眼,视搏战为欢乐。他在战场上与敌对砍时,喊的不是“杀、杀、杀”,也不是“嗨、嗨、嗨”,而是“好、好、好”。他的脸上挂的不是咬牙切齿的怒意,而是惬意的微笑,只是这笑容因用力变得比凶煞神还要狰狞。


马元海是天生的杀手,他的强大的臂力在搏战中体验到一种高度的快感,一听战马长嘶,一见马刀闪亮他就心荡神驰。他有一种征服欲,一想到掌握了别人的生死大权,就缓缓地捻弄着短须,嘴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笑意。


马家军中有许多人尊崇他也摹仿他。


马元海经历过几十次恶战,既没有死也没有伤,因此,他相信自己的力量也相信命运。他在一九三二年,庆祝马步芳三十岁生日时,举着酒杯对他的表弟说:“子香(马步芳的字),凡是打硬仗恶仗就派我去。”


“为什么?”


“我是马家军里的程咬金,福将,出兵必胜!”


这次派兵河西走廊,在“两军相逢勇者胜”的用兵格言下,马步芳立即想到了他。


马元海仅是海南警备第二旅旅长,因为他只适于战场作战,而不适于平时治兵,所以他的二旅没有多少固定的部队。这次马步芳派他到河西前线任敌前总指挥,高踞在骑五师师长马步青和其他各旅旅长之上,操有河西参战部队(五个骑兵旅、两个步兵旅,还有炮兵团、手枪团、宪兵团,还有近二十个民团,约有七万兵马)的指挥全权,就是利用了他能征惯战的特性。


宴席,一片喧闹,地上丢满了羊骨头、鱼刺和饭菜。一个个醉醺醺的,还在碰杯狂饮。划拳成了赌博,赌皮帽,赌腰刀,赌战马,甚至赌自残自伤——把木炭火放在臂肘上,看谁烧得最久,谁面不更色。


个个脸上泛起酱紫色的斑块,眼光变得血红。酒气熏天,口吐脏言秽语,龇牙咧嘴,头发蓬乱,怪相百出。笑闹之后,渐渐出现了纷争,有的握刀而起,比刀法,比臂力,骂骂咧咧,眼看就要结怨动武。


“给我停住!”马元海猛然站起,“当啷”一声掷杯于地,“从现在起,谁也不要再动酒杯!咱们来点快活的,我喜欢巴颜喀拉山海南藏族的民歌,我喜欢看藏族姑娘跳舞,在海南警二旅时,我也能跟藏族姑娘一起跳,一起唱,简直像腾云驾雾遨游天宫一样,神仙都不如我快活,可是你们都不会。马正良,还是把你的四胡拉起来,让大伙唱几段‘花儿’吧!”


一个粗壮的汉子站了起来,这就是传令排长马正良。他的一头黑发是鬈曲的,下巴棱角分明,高直的鼻梁上有两道浓眉,透出桀骜难驯的气质。他没马元海粗壮,也没有马元海高大,由于他的骑术高超、刀法纯熟,而获得马家军之鹰的称号。他没有上过学校,但不是粗人,他少年时代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正因为他拉一手好四胡,酷爱音乐的马元海才留他在传令排里。


大厅立即安静下来,四胡的深情的音流像清水河从山崖上奔泻而下,涌满了整个大厅,流进了那伙已经半醉者的心田,在音韵的滋润下,那些酒肉之徒的全身肌肉都松弛了。


回族和蒙族、藏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一样,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立即沉浸在琴声的温柔的流水里,接着各种乐器——笛子、龙头琴、三弦琴加入进来,成了合奏:


战火起,战刀亮,枪炮声声响,


我们应征入伍离开了家乡,


跨上骏马,奔赴火线,去打仗,


告别了美丽的草原和牧场。


舍不得父母兄弟姐妹,


舍不得心爱的情人,


舍不得心爱的娇妻幼子,


也舍不得朋友邻里众乡亲。


这歌声朴素无华,带着浓郁的甘青地方风味,缓缓地在大厅里回荡,每个音符都饱浸着民族的剽悍、牧民的豪壮和温情,就是不会唱的士兵也忍不住合着节拍哼哼起来。


明日征战沙场不知能不能回归,


不知能不能见到尊敬的父母姐妹,


我愿平安地生活在故乡的土地上,


和美丽的妻子永不分离比翼双飞。


歌声忽由高亢变成悲伤,如泣如诉,在战火中磨砺得粗野冷酷的杀手不见了,变得柔和温情,成了父母的孝顺儿子和妻子的忠实、多情的丈夫。他们被这歌声制服了,充满蛮劲的肌肉筋腱变得软弱无力了,像冷硬的冰块在温煦的阳光里溶化成一湾春水,有的忍不住伏案哭泣。


马元海不由地打了个寒颤。


他记起去年视察新兵营时,有七八个身穿红装的新娘不顾一切传统道德礼教,扑进新兵队伍里,和新郎抱在一起,拖住新郎,狂哭乱嚎,披头散发在地上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