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文询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4:12
|本章字节:6278字
交往,好交往,要交往,大约是人类的一种天性,甚至可以说是人之为人,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种标志。绝对独生独长独来独往的人恐怕不可能存在。即或有这样的人,也会渐渐退化为动物,如狮虎鹰隼一般。交往,最起码的是指彼此思想情感的交流、感染,语言的表达、沟通,以及相应的礼仪方式。而这些,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特征。试想,丧失了思想、情感、语言、礼仪的人,还能叫人吗?
交往,增加知识;交往,增进感情;交往,增强人类的力量。可以说,无论是人自身的成长,还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交往都起着很大的作用,无可取代,功不可没。
只是,稼轩词中一句话说得好:“事无好恶,过则为灾”。这交往之事一旦过了头,便会成为无聊。譬如交往之一种——扎堆儿看热闹,便常呈现出一种病态。
据搞比较研究的人说,西方人多讲求实效,关注自身,常独来独往,不太关心他人他事。而东方人正相反,喜欢扎堆儿,穷聊,爱尖了眼睛竖了耳朵瞅着听着别人。而这与另一说法,西方人感情多外露,东方人感情多含蓄,似有矛盾,也不知道这矛盾是怎么统一起来的?但事实上不能不承认,我们中国人向来有太爱看热闹的毛病。
这肯定是毛病,尤其是那种把看热闹当成乐趣的人,甚或无缘无故只要是有热闹就要驻脚的观望者。鲁迅先生当年之所以愤而弃医从文,就是因了这情形的强刺激,看透了并深深痛恨国人的这种毛病。在他的杂文和中,曾反复写到过这种情形,写成群的健壮而麻木的国人,如何木然漠然地围观自己的同胞被日本强盗砍头示众,如何像板鸭一样伸长了颈项争看革命志士被害,还候着买人血馒头来治病,饶有兴趣地议论无关痛痒的枝节……愚钝、麻木,无正义无是非,无思想无激情,种种病态无聊集中地体现无遗,令人心寒心惊!
如果说爱扎堆儿看热闹是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毛病,则成都人在这方面更是表现得“出类拔萃”,表演得淋漓尽致,有声有色。
在成都,可以说到了这种地步: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无论在街头巷尾还是院内户外,你随时随处都可以看见一堆儿一堆儿的人,成群结队拥成一团,势若大河流水突然遇到了什么阻拦障碍,形成了一个回旋,或是一片水塘。顺带说一句,现今成都的交通堵塞是出了名的,除了车多人众,这有事无事爱围堆儿扎墙子便正是阻断交通的一大因素。交通警察站在岗警台上,指挥得了千车万人有序通行,却往往拿这些妨碍交通的人堆儿无可奈何。他们又没有集会示威,或是哄抢打闹,只是里三层外三层在那里站着看着什么热闹,瞅着什么稀奇,没有犯规,没有触法,你不能用警棍水龙去驱散,有什么办法?你劝他们离开,他只会涎着脸冲你傻笑一笑。你吆喝他们散去,他退两步又拥到另一边去了。如果说这是街头常常没头没脑开出的莫名其妙的花,生出的瘤子,一旦形成,便往往要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才会谢掉,散掉。
这,也可以称作是成都街头的一种特色,一种风景。
这,也可以说是成都人的一种传统,一种癖好。
你说鲁迅讲的那种情形吧,杀人砍头,事情还算重大,要围观争睹也还可说在情理之中——先生憎恶的主要是那种冷漠麻木态度。而成都人则不同了,大事小事,只要有一点点异常,就非得围观瞅个痛快不可。哪儿死了人哪里失了火,哪儿来了大头儿的车队或是游街示众的犯人经过,如此种种,立刻一传十,十传百,顷刻间便会召来“千军万马”,把那地方围得水泄不通。而有的情景,更叫人简直莫名其妙,不好理解——街边上,两个人不小心碰了一下;马路上,两辆自行车不注意撞了一下;甩果皮,不经意扔到了别人身上;乃至张三觉得李四平白无故多瞪了他一眼,或是王五觉得赵六装疯卖傻挤了自己女朋友一下……凡此种种区区小事,都会立刻引发一场街头大战。成都人爱吵架骂人也是出了名的,你骂一句,他便还十句,你的声音像打锣,他的嗓门便若轰雷。唇枪舌剑激战不到五个回合,这两英雄好汉身边便注定会围上成百号人了。围观者一般不助阵也不参骂,只兴致勃勃地袖手旁观着,仿佛在看一出街头活话剧似的。眼睛放着光,脸上含着笑意,愉快得很哩。围观者的神情绝不板滞麻木,而是活泛里不断变化:赞许的目光投向占上风者,啧啧,这张嘴不错,好滑溜;讪笑的目光投向落败者,嘿嘿,这人嘴不行,太笨拙。津津有味看着,观赏,评判,一站就是半个时辰,总要等交战双方都尽情宣泄完了,乏了,疲了,没精神了,嘴上啃着白沫儿悻悻撤军罢兵了,这大堆观众们才会各自兴犹未尽地议论着散去。
大街上的一个大疙瘩儿也才算自然解开。当事人为些许小事大吵一场,伤肝耗神,值不值且不说了,就这些看客们来说,真不知又有个什么意思。拾了财吗?长了肉吗?啥都没有,反白耗了那么多时辰精神。但成都人就是喜欢看这热闹。时间算什么?他有的是闲空。精神费什么?热闹挺让人长精神!没法说。
还有呢,倘若一个人穿着打扮不同点儿,出格点儿,那马上也会成为一个“热闹源”。早几年,有新潮艺术家派头的小伙子披了长发在街上走,还没走完一条街,屁股后便会赘上一大帮人,有小孩小伙,也有老头老太,边跟着走边指指戳戳,先是窃笑私语,到后来便哄然一声嘻笑开来,追前逐后,上下打量,观赏个够,让人家如陷重围,进退维谷。这几年长发小伙儿早见多不怪了,不会再引起“轰动效应”,但偶有大胆女子穿了敞胸露背的衣裳招摇过市,你看吧,那亮着的肌肤上,不立刻又贴上无数双眼睛才反倒是怪事。成都人,对新鲜事物可敏感可热情了。
成都人的这种热情敏感可以说到了病态的地步,以致常常闹出笑话来。有个小伙子看见一家店铺门前人多,热闹,便也围了上去,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到柜台前一看,原来人家是在卖新牌妇女卫生巾。这绝不是编出来挖苦人的,在成都你完全可以相信这事的真实性。生意人当然通晓这种心态,所以成都的商贩多愿意吆喝着喊些花样叫卖,行话管这叫“卖钱不卖钱,摊子要扯圆”。只要喊得热闹,就会有人来围观,而只要摊子扯圆了,就一定能卖钱。
以此观之,则成都人这种爱看热闹的天性,对促进买卖兴隆商业繁荣又是有功劳的。难怪成都的商业那么发达,街市那么红火呢。
的确,成都人的爱看热闹,虽有百病,却也并非一无可取。因为成都人天性开朗活泼,遇事总爱参与。同是看热闹,他们与鲁迅笔下那种看客不同。他们绝不冷漠麻木,无动于衷,他们有时也要表态,甚至亲自动手的。就说前面提到的街头吵架吧,若是两个男子扯扯也就算了。若是大男人对弱女子,或是大人辱骂小孩,强者欺侮弱者,那么对不起,看客们就要挺身而出,支持弱小了。他们会说:“大欺小,来不倒(不行,不允许之意)。”或是:“你男娃子跟人家女娃子扯(吵架之意),好不好意思哇?”在这种情况下,再歪再恶的人也只好收刀敛卦,不敢逞凶耍蛮横。须知,看客如云,正气也齐云哩。所谓众怒难犯,真要惹恼了看客众人,你试试看!
不久前就曾有一个高干子弟,开辆高级轿车撞伤了一位过路老头,还出言不逊,结果被看客包围,差点走不了路,汽车也被掀翻了。更有财大气粗的老广在街头调戏女学生,被看客捶得个半死。在这方面,成都人是颇有点蜀汉大将关云长“欺强而不凌弱”的遗风的。
而对于弱小者不幸者,成都人又会表现出另一种热情——关注,同情,予以扶助。有时本地电视上播出病重、弃婴、穷困乡村来的大学生病重住院、残疾人陷于困境之类的消息,马上便会有不少人前去探望。这自然早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看热闹了,他们是带了食品用品或钱款去的,带了他们的一腔热情同情之心去的,没有任何政府部门任何人动员号召,他们就闻风而动,自己去了。因为他们是爱“热闹”的成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