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雪静
|类型:古代·奇缘
|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本章字节:12598字
看着窗外,心里依然想着初稿,我已经踏实不下来了,心像是长了荒草一般。我甚至有点后悔辞了工作,我凭什么要辞去工作呢?
是因为心里讨厌奚美凤,可杂志社又不是她的。如果现在我在杂志社,可以通过组稿的理由去见一见作家协会的作家,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心情糟糕透了,情绪滑向了冰点,忽然想哭,我已经很久没哭过了。这时我想起一个老作家来,他是我短暂的编辑生涯中跟文学有关的作者,他的一篇散文稿是我编发的,他曾来过编辑部,还留过电话,据奚美凤介绍,老作家五十年代曾红遍大江南北,他的一部反映地下党生活的改编成了电影,在国内获过大奖。对,找这个老作家去,让他给我的初稿提提意见,姜是老的辣,他说不定能一针见血呢。
我翻出记事本,找到他的电话号码,一拨就通了,他在电话那边十分热情地答应了,我嗯嗯着放下电话,梳理了一下自己,拿着稿子就出发了。
老作家住在城东,我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才赶到他住的公寓,这是一片新开发的公寓,花草树木绿化带,楼房是彩色的,整个小区很时尚又充满人性,一派新时代的感觉。我站在这片公寓前突然有点自卑,就像一个灰姑娘到了皇宫一样,还没见到主人便手足无措起来。
忐忑不安按响了老作家的门铃,宽敞明亮的房间、主人热情的面孔,立刻缓解了我的紧张。我坐下来后,仔细打量老作家的房间,他的房间除了书就是石头,各种各样的来自名山大川的石头。
我讨好地对老作家说:“精美的石头会唱歌,难怪您能写出那么美的作品。”
老作家呵呵笑起来,在他端茶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他左眼的长寿眉已有半寸长了。
房间的气氛轻松起来,我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我说我热爱文学,但苦于没有名师指点,写完的作品不知好还是不好,自己的艺术功力有限,所以判断力也就有限。
老作家接过我递给他的稿,一页一页翻着。翻了几页,他微笑着对我说:“年轻人写的东西文字都很新鲜,但主题的提炼似欠火候,你到底要写你外婆的什么呢?我都看了十几页了,还没看出头绪来呢。这是写作最忌讳的,没有主题,凭着感觉写,写到哪儿算哪儿,自始至终不知表现了什么。我们过去写作时,提笔之前都有个创作原则,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现在看来,这个创作原则一点都没有过时,对年轻人同样有用,否则作品就会拖泥带水,缺乏鲜明的时代感,人物也不鲜活,读者看了前边忘了后边……”
王可曾经把过去一些颇有名气的老作家喻为时代的宠儿,他说是时代让他们讨了名气的便宜。也许,王可说的是对的。眼下,我有点听不下去了,老作家的陈词滥调不仅无法帮助我对文学的理解,相反更模糊了我的一些认识。但我不好打断他,只有一味地听他说下去,然后他的话在我的耳畔就变成了风,左耳进去右耳出来了。
老作家终于停止了他的诲人不倦,我看到他的嘴角残存着说话时的唾液。
我拿起稿子,说了一些感谢的话,然后夺门而出。走出公寓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发现老作家正站在阳台上望我。
我还得去找王可,这回是下定决心了。我要把他约出来,不再进他的房间,不再跟他恋战肉体。我一路走一路想,等我到了王可的楼下,在公用电话亭给他打了个电话,王可在家,并阴阳怪气地说:“哪阵风把你吹来了?”
我说:“你下楼来好么?我请你喝茶。”
他说:“我正看足球呢,好刺激呀,你上来吧。”
我稳住情绪,“难道我真没有球赛重要么?今天我不想上去,只想让你下来。”
他嘘了一声:“你今天真有点神经了。”
我说:“对,等着你来治疗呢。”
不一会儿,王可穿着拖鞋下楼来了。
我们坐进了附近的茶楼。
我把稿子递给了他,他接稿子的时候问:“你干嘛把工作辞了,不是神经有毛病吧?”
“你听奚美凤说的?”我径自问。
“对,怎么样?”王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
“你跟她的丑事我都知道了,我感到恶心,不想每天看见一张令我恶心的老脸。”我说。
“那你凭什么还请我喝茶?”王可显然不耐烦了。
“我有求于你,想请你指点一下我的作品。”我态度诚恳地说。
王可抬眼看了看我,说:“我能指点你吗?我是你眼里的苍蝇,苍蝇是厕所的贵宾。”
“你真的不想指点?”我追问。
“我指点不了。”王可有点耍赖皮了。
“可我是为这事才请你喝茶的,你以为我会白请你么?”我有点生气了。
王可从我的香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燃着。烟雾在他的眼前缭绕,烟雾中的王可显得更加莫测,他那样子,真有点令人恐惧。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这样吧,我不白喝你的茶,你的作品我推荐给一位青年作家看看,他比我路子野,说不定能帮你找个地方发表呢。”说着,顺手写了个手机号码给我。
我和王可在茶楼分手的时候,他告诉我说:“青年作家绰号叫‘眼镜’,你这样喊他也行,他不在乎。”
我心里一惊,这个青年作家莫非就是王可日记里提到的那个“眼镜”?
王可见我沉默,继续说:“讨‘眼镜’的欢欣很容易,他特别喜欢女孩子。”
“因此你就把我当礼物送给他么?”我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王可翻着白眼说:“我可没这意思。不过,你要是能讨他喜欢,真算你的幸运了。你想想,全国能有几个像‘眼镜’这种档次的青年作家啊?他是我们这座城市的光荣。说不定哪一天,诺贝尔文学奖就逮着他了。”
“那他一定很有钱了。”我插话说。
“‘眼镜’的价值可不是用钱能衡量的,他精神上的富有一百个亿万富翁也抵不上啊。”然后,王可转向我自炫地说:“我们这些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没有应和他。
这时,一辆小轿车从我的眼前横穿过去了,我吓了一跳。小车跑远以后,我问王可,“你能肯定刚才那辆车是宝马么?而且是私家车?”
王可说:“猜这个多没意思啊!”
我说:“现在社会上衡量富翁的标准一是别墅,二是高档轿车。”
王可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你真俗!”
二十九
外婆温婉在月光下坐了一夜,这一夜她想明白了许多事情,知道她再也不是个闲散的人了,而是有家的女人了,家有家规,更要有家的体面。郭大说的也许是对的,有家的人一定要维护一个家的体面。
温婉想明白了以后,就在月光下长吁了一口气,感到轻松多了,李散香郁结在她心中的苦闷全被月光照个透彻和明朗,她想她不能硬碰硬地跟她拼打,与自己相比,李散香毕竟是个没出过家门的女人,而自己去过上海,还有过醒红院的风光。
第二天一早,温婉早早起床,去了豆坊,今天李散香要做豆腐,她必须守在一旁听从她的支应。天还没完全放亮,她起得过早了,豆坊的门尚未开,她只好沿着房檐下的石板路往李散香的屋里走,她的脚底板生疼,因为疼两只小脚行走的速度很慢,一捣一捣的,像演皮影戏似的,有点荒诞的味道。
到了李散香门口,温婉停下脚,看到李散香的屋里已经点着灯了,但里边没有动静,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里面仍没有动静,她想如果李散香打哈欠这么近的距离她是能听到的,可里边偏偏连个打哈欠的动静都没有,李散香怎么了?她忍不住喊了一声:“散香姐!”
屋里终于有了回应,李散香不紧不慢说:“门没插,你进来吧。”
温婉轻轻推开门,赫然入目的是李散香光裸的上身,她正在灯下捉红肚兜上的虱子,不是捉,而是咬,用牙咬,她的牙齿上沾着虱子的血和皮,李散香边咬边说:“打蚊子打腿,掐虱子掐嘴。”
温婉先是吃惊,继而就感到喉咙口像有什么东西卡了一下,她想呕。
李散香抬眼看了看温婉说:“我这个样子很吓人是吧?我已经习惯了,好样歹样反正也没人看。我身上的血肉就是专门喂虱子的,你看这虱子长得多肥多大!”李散香说着,两排牙齿又发出一阵脆响。
温婉再也看不下去了,忍不住说:“我小时候在家也生过虱子,虱子这东西一怕烫二怕冻,烧一锅开水,把衣服用开水一烫,虱子就全死了,连卵也活不成了。要不就把衣服放在冰天雪地里冻,一冻虱子就死了。”
李散香看看温婉,冷笑了一声说:“虱子是我的伴,它们都死了,我身上不更空落了吗?连个让我痒痒的东西都没有了,人到了这份上还有啥活头呢?我可比不了你,有人疼有人亲的,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那亲和疼就远离你了。”
温婉知道李散香会越说越离谱,而十句话有八句话都是敲打她的。于是,温婉忙岔开话说:“散香姐,听说你今天要做豆腐,我是帮你做豆腐来的。”
“帮我做豆腐,你不吃啊?你这张嘴真是甜透了,能说会道,怪不得把郭大哄住了。”李散香在空中抖了抖红肚兜,重新系在身上,又穿了件斜襟的蓝上衣,缠紧裤腿,开始穿鞋子。李散香的脚也是缠过的,但显然没缠彻底,好像缠一半的时候又放弃了,看上去比温婉的脚大了一半,走路也踏实,快起来时竟发出咚咚的声响,敲鼓似的在院子里威风着。温婉跟在她的身后,走快了就有连滚带爬的感觉,但她又不能不快走,李散香一旦回头催促她,嘴里就是一连串的骂腔,骂猫骂狗的,其实是指桑骂槐。
天完全亮了,空气中有一股湿润的气息弥漫在院子里,丁香树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气。李散香边走边打哈欠,一只黑猫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冲李散香怪怪地叫了几声,李散香俯身拾起一块石头打了过去,嘴上骂道:“浪了一夜,还来叫春,不要脸的东西!”
温婉在一旁听着,胸部的肌肉开始发紧。她知道李散香这话一半是骂猫,另一半则是骂她。她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没有别的去路。
李散香就像她的魔,什么时候想捉弄她就捉弄她一回。温婉想还击李散香,她来郭家是奔着郭大来的,绝不是为了受李散香的气来的。就在她要开口的时候,又把心里的火气压下去了,自己毕竟霸占了李散香的丈夫,现在李散香捉弄她是互为因果的。
豆坊紧挨着磨坊,两扇门都打开后,一股黄豆的香气直扑鼻子。
李散香吸着鼻子说:“今天一定要做两板豆腐,点得嫩一点,自你们回家来,我这是头一回做豆腐。瞧瞧我的手艺,你就会从心里佩服你这个大姐了。这样吧,你去后院抱柴禾,先把灶火点着。”
温婉听李散香支应完,心就沉下来了。自从进了这个家门,温婉最讨厌蹲灶炕。她抱柴禾的时候,像乡间不识字的女人,而蹲在灶炕烧火,又像一个没有生活情调的悍妇。她曾经拥有的满腹诗书和无边风月,在这个属于李散香的院子里,就像驴粪一样一钱不值。可她没有任何办法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她完了,败在一个目不识丁的乡下女人手里。温婉边想边往后院走,在她抱着柴禾往豆坊奔的时候,脑子里忽然闪过了醒红院的情景,那无拘无束的笑声……但只是一闪,她很快就把这念头掐灭了。那个地方,是她黑暗的历史,她永远不可能再提起它,尽管那里***过她的笑声,而她又是在那里认识郭大的,但那地方毕竟压榨过她的肉体和血汗,是她终身不再向往的地方,也是她所不耻的地方。现在,她要在这个院子里踏实地生活,她有郭大,有郭大就足够了。女人一生总要寻个归宿,这个归宿使她的心底生出希望。“大开眼界莫言冤,毕世甘他也是缘”,温婉心里忽然涌出一句诗,嘴上重复了一遍,眼前立刻云开月朗了。
灶火烧起来以后,豆汁的香气就弥漫了整个屋子。李散香用一把木勺在锅里搅着说:“我这个人啊,也许是天生的劳碌命。照理讲,郭大能在外边赚钱,我就不用在家里这么劳碌了,雇几个长工,地里家里的活计一下子也就包出去了。可我不行,偏偏就闲不住,别人干的活计我也看不中。从小到大,我就信一句话:人勤有饭吃,狗勤有屎吃。
塌针懒线的婆娘我们这里也有,家不像家,外不像外的,男人却偏偏宠她。我就弄不明白,男人到底喜欢她啥呢?”
温婉用烧火棍挑着灶间的火苗,李散香说什么她都不搭腔,任由她说。她心里记住那句话:舌是惹祸根。
“撤火撤火,火大了。”李散香忽然嚷起来,跟着就从灶里往外撤秸杆,燃着的秸杆带着通体的火星横在地上,李散香跺着两只大脚哔哔啪啪踩踏了一阵,火星立刻气息奄奄了。李散香返身回到锅台,用嘴嘘着满眼的雾气,朝锅里翻滚的豆浆点卤水。她从容地做着这一切,温婉借着雾气偷偷地看着李散香,这个能干的女人既让她服气又让她遗憾,她服气她的吃苦耐劳,同时也从心底感到她的吃苦耐劳是没有目的的,李散香本意是把生活搞得异彩纷呈,而她自己却活得一塌糊涂。在温婉的记忆里,李散香从未洗过头发,她的头发散发着一股腥气,头屑星星点点的,不时飘落下来,温婉看着她的头发想: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虱子,如果能将人的脑袋移位,李散香会抱着自己的脑袋咂虱子的。
“成了,成了,豆腐点成了!”李散香欢呼着,两手往围裙上拍拍,伸出食指舔舔,兴奋地围着锅台转起来说:“等会儿郭大回来,一准会笑得咧嘴,他最爱吃我做的豆腐了,沾点韭菜花,热热的烫嘴。就连豆渣他都说好吃,放些雪里蕻炒炒,上等的下酒菜啊!”
温婉听着李散香的话,慢慢从灶间站起来,她的头忽然一阵发晕。
她的眼前跳动着金星,金星乱舞,搅得她想呕吐。这几天她所付出的体力,差不多是她几年的支出。她真想睡一会儿,回到屋里,回到床上。但她的耳畔不停地响着李散香的噪音,李散香说:“温婉,这半桶豆浆拎去喂猪吧,猪正饿得叫唤呢。”
温婉刚刚拎起豆浆,李散香又说:“温婉,这碗豆渣端去喂鸡,鸡窝门还没打开呢。”
温婉晃晃悠悠拎着半桶豆浆去喂猪,她的腿几乎瘸起来了。想到推磨的经历,她的两只小脚立刻神经质地疼痛着,好像跟她的心灵呼应似的。到了猪圈跟前,一股臭气直扑鼻子。温婉举着细瘦的胳膊想把豆浆倒进猪圈里的猪槽,猪圈砌得很高,温婉拎起来的时候铁桶碰了栅栏一下,半桶豆浆全部倾泻地上,温婉朝后趔趄了几步,幸而她动作麻利,才避免了一次烫伤。
这个惊险的动作着实把温婉吓了一跳,她惊魂未定地靠在墙上,看着猪圈里哼哼的两头猪。猪通身白色,又圆又肥,已经长了八个月了,李散香说猪是留到年底宰杀的,杀了猪过个香喷喷的年,把剩下的猪肉用盐和八角腌起来,就是一年的荤腥。温婉刚来那天,李散香给她炒了咸肉韭菜,那可口的喷香是独有的,温婉至今记得那香味。
两头猪用嘴拱着栅栏,大概是嗅到了豆浆的香气,拱一会儿,竟急急地叫起来,像是食前的六神无主,而且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大。温婉听着猪叫,心里越发没了底数。她将横在地上的铁桶拎起来,慢慢朝豆坊走。这时,她看见李散香从豆坊闪了出来,正手搭凉棚往这里望,她一定望见了什么,快步朝温婉走来了,她的脚步声很响,咚咚的,就像擂响的战鼓。片刻,温婉的耳朵就被李散香的骂声灌满了。
一个粗糙的声音:“我还以为你躲到茅坑屙线屎去了呢,竟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一个严厉的声音:“干这点活都要手工钱,早知这样,我不如自己下手了。”
一个讥讽的声音:“想摆谱啊就不要进这个家门,进了家门就要有过日子的样子,家有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