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国藩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5
|本章字节:846字
本章所涉曾国藩年谱纪事:
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曾国藩61岁。
二月,同郑敦谨奏结马新贻被刺案。
五月,奏结李昭寿、陈国瑞寻仇斗殴案,提督李昭寿革职,提督陈国瑞以都司降补。
八月十二日(9月26日),检阅江宁督标及练军,湘军各营。
八月十三日至十月初六日(9月27日至11月18日),自江宁登舟启行,先后到扬州,清江浦、徐州、丹阳、常州、常熟、苏州、松江等地检阅军营。
十月初七日(11月19日),抵上海,查阅江南制造总局所属各厂。
十月十一日(11月23日),设席庆祝六十一岁生日。
十月十三日(11月25日),由上海启行,乘轮船返江宁。
十一月二十二日(1872年1月2日),原两江总督衙门、即太平天国天王府,翻修一新,即日移入新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