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尾声

作者:高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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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欧洲·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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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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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824字

节日今天是一座小城的节日。尽管,节日被认为是那些懒人为了休息而寻找出来的一种借口,但是,对于小城来说,今天确实是节日。


一早,从小城的街逭上,就走过几拨面目可憎的人,继而,从四通八达的道路,又陆续来了一些人。这些人年龄大约都在四十五岁至五十岁之间。这些人走舍路来,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双腿成内八字形罗圈,膝盖弯曲,在行走的途中屁股以至整个上身向后沉去。这些人的腰间,通常都扎着一根马蹬革。这些人那可憎的面孔是怎么个可憎法呢?脸上有着被阳光和沙漠的反光、白雪的反光双重炙烧过的痕迹,有过漠风鞭挞过的痕迹,他们那迟钝的目光和粗糙的面貌让人想起北方的原野。这可憎的面貌通常还会少一颗牙或长几颗牙,这是千百年来以素食为主的内地人,一旦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后,牙齿不堪重负的原因。这面貌还会有一对超过常人的耳垂,这耳垂是在某一个寒冷的冬天冻肿后,再也没有能够复原所导致的。


他们前往小城那个新开张的舞厅去。这是目下小城最豪华和宽敞的舞厅。这些人将在那里聚会。那情景,仿佛是要去酝释一个慕尼黑阴谋。


尾声节日我是从我的被窝里,被电话铃叫起来的。这是早晨的十点半。


电话里边,许多人都抢着说,一个个地大呼小叫。这不知道是哪位老兄的大哥大,它被从一个人手中传到另一个人手中。电话中的人们光自报家门,告诉我他是谁,接着便开始骂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我赶紧说我记得,我不敢忘记。我怎么能忘记白房子呢?我说当时如果有战争,也许我们此刻正埋在一起哩!我的这话博得了对方的赞同。


首先为我打通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最后这电话也由她挂断。她对我说,我见过她的,让我猜猜她是谁。我说了几个名字,她都否认了。后来,我怯怯地问道:你该不会是那个坏女孩一伊甸园中的坏女孩?电话那边笑了,说正是。那么你和白房子,和这一群已成昨日的人们有什么联系吗?我又问。电话那边说,是有联系。


女孩子要我迅速地赶来参加这个聚会。她说今天是这一群老兵离开白房子,离开要塞,离开盐池草原的二十周年。女孩的话提醒了我,我突然心头一热。是的,是节日!我一脚蹬开被子,胡乱地穿上衣服,然后在街口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个小时以后赶到小城。


我又看到了我熟悉的那些面孔,我又嗔见了我好久没有嗔过的那种气味。时光不再,往事难追,我们都老了。有一种人是过时的品种,这种人就是我们。我们是属于浪搜派的最后的骑士,我们那愁苦的面容,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讨人嫌弃。世界已经没有我们的位置了。只有当聚在一起,生活在往事中的时候,我们才会有一种浑身舒坦的感觉,才记起我们曾经重要过。


为这一群老废物提供这一角落的正是路霞,我在母系氏族村见过的女孩,那种装一卷卫生纸走遍天下的女孩。这舞厅正是她开的。她大约已经倦于流浪,况且手头又有了几个钱,于是茬我这故乡的小城里开起卡厅。二她和白房子、和要塞、和盐池草原,和我们这一批昨日的愁容骑士有什么关系呢?你不姓李,我也不姓路。我姓陆,陆小忆,这样,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路霞笑着说。原来,她正是陆小忆,许多年前乌市那一场大爆炸后出生的婴儿,我们的要塞中那雍荣华贵的女王的女儿。世界真小啊!关于她,还有叫我更惊讶的事情。在人群中,穿梭一样平端盘子跑来跑去的,是一位年轻人。他穿着一件白色的7恤衫,郭富城头,马鬃一样的头发五玄分开,随着头的摆动一闪一闪。年轻人戴着一副黑墨镜,墨镜罩在那张娃娃脸上,给我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路霞把他叫住,拉到我的面前,告诉我说这是她的男朋友,在广东一个叫东莞的地方认识的。小青年卸下了墨镜,冲着我笑。我认出他是季风,我的车祸的堂弟的表弟。


季风后来确实是去了南方。我在我居住的这座北方都城里为他找了一个工作,月薪三百元。我就值三百元吗?年轻人蔑视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背起行囊去了南方。


这已经是半年以前的事了。半年中,我时常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候;电话里的声音很狼狈,说身份证丢了;文凭丢了,钱丢了,有时候,电话里的声音又充满了一种自得的味道,说他博着一个老板的赏识,正在他的手下做着那种工头的工作,说他处了一个对象,一个穿着牛仔半裤的姑娘。


电话经常打,一会儿汇报一个情况、我也不知道这情况是真是假。不过只要我一拿起电话,一听出是他,我就知道尾声节日他是报告好消息或坏消息了。因为他报告好消息时,用的是广东软语,而报告坏消息时,用的是家乡的土话。


我向两位年轻人热烈地祝福。在祝福的同时,我祈祷他们走出那命运的悖论。我还问了路霞关于侯雁西的一些情况,得到的回答和那位退役上校的说法差不多。


你母亲知道不知道,我们都曾经爱过她!我低沉地说。在说的同时,我扫了一眼餐桌上正狼吞虎咽的我们。


她知道的!她也爱你们!她临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完成那一次前往黑山要塞的远行。那天黄昏,倚着要塞的半截围墙,她伫立了很久,直到暮色四合,落日在西地平线收敛了它最后一丝光芒,她才离开。她回家不久就过世了!路霞用一种沙哑的声音这样回答我。


让我们举起酒杯吧,我的愁容骑士们,我的过去年代的人们。我斟满了酒,挨着桌子一个一个地碰去。


我始终没有找见一个那是张来。当我询问的时候,人们说,他很忙,他开了个拐的,正在街上跑着,需要养家糊口,所以顾不上来。


提起张来,我想起一件事情。我从军的那个地方是白房子,是要塞,可是为什么在有时候的记忆中,又会是盐池草原,并成为那最后的泯灭的骑兵呢?


战友们说,他们也常常出现这样的记忆混乱,而这种混乱是有它的原因的。那原因就是,在大裁军中骑兵撖撤,要塞的部队和骑二团的部队,合并成一个新的建制,因此,说我们的前建制是最后一支骑兵,也是说得过去的。


这样我就明白了。不过没有见到张来,我还是有些不甘心。就像一张桌子缺一条腿一样,没有他在这里出现,我总感到一种不完整。于是我偷偷地避过众人,一个人向街上走去。


在故乡的小城的街道上,我走了很久,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他。他仍然叫我班长。街上满地跑的都是拐的。所谓拐的,其实是一种拉客的柴油机三轮车,因为它有的的性质,而大部分又是残疾人开的,这些残疾人又大多数是拐子,所以人们称它拐的。


张来最初没有认出我。他见我一招手,就笑眯眯地停了下来。我坐上车。他问我到哪里去,我说,去北方一一白房子~要塞一盐池草原。听了这话,他愣了一下,接着认出了我。他的脸在一瞬间放出了光彩。


我注意了一下他的腿。完好无缺。我问他是什么时候混入邓朴方的队伍中的,他笑了,他说一个战友在医院里做饭,他到那里开了个假证明,然后买了这辆拐的谋生。


拐的嘟嘟嘟地开起来了,开往路霞小姐的那个卡厅。是的,今天是节日。节日!节日!节日!我站在拐的上,一手扶着张来的肩膀,一手在空中挥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