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生命的足迹——自述性散文(15)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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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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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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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748字

这一幅插图,看哪,爸爸老了,还对着海峡之夜在灯下写诗。妈妈早入睡了,微闻鼾声。她也许正梦见从前,有一窝小白鼠跟她捉迷藏,躲到后来就走散了,而她太累,一时也追不回来。


一九九七年四月


宛在水中央


有一次叶珊悄然谓予:“这些年来最教人悲伤的事,莫过于多少对当初齐名的至交,为了争雄于文坛或艺苑,终于割席分手,形成路人,据我所知,你和夏菁几乎是仅有的例外。”叶珊的发现,使我终宵追忆,我和夏菁结成文坛兄弟以来,几近二十年的种种往事。真的,要在当今的中国文坛,寻找一对廿载不渝的同伴,不会比在好莱坞寻找一对廿载尚未离婚的星侣更容易吧?


吵架和决斗一样,是一条双行道。如果一方勃然掷下铁手套,另一方却莞尔相视,则独自操戈何等无趣。我和夏菁的友情绝不可能如此长寿——如果他不幸也像我这样“无霸才而有霸气”(这是我所有的敌人开会议定判我的评语),也像我这样刚愎自用,而且喜欢挥霍个性。我风雨如晦,他水波不兴。我怒目作金刚,他低眉成菩萨。


夏菁就是这样有容且无欲。在文坛上,他躬耕于“纯文学”,不求闻达于七厅八组,更不求奖金与出国开会。在家庭里,他是一个怕太太怕得恰到好处的丈夫,管孩子管得近乎老庄的父亲。在中国,他是一个人淡如菊交谈如水的君子。在西方,他是一位处处可以为家但时时不忘忧国的世界公民。宛在水中央,在异国的一小屿上,他是一洒自给自足的喷水池。


一九七○年九月


在水之湄


第三度来美国,见面最频的故人,应数叶珊。惜乎水湄的诗人始终在水湄,不是醉卧太平洋畔,便是行吟大西洋滨,而我,一直山隐在丹佛;波上,石下,握手言欢的机会依然恨少。


叶珊和我,相近之处甚多,相远之点亦复不少。譬如挥笔行文,他绝少泄露原名,我绝少遁迹笔名。他豪饮如长鲸吞海,我酒量十分迷你。他顾盼之间,富于名士风味,虽未深入希癖之境,对于理发业的生意,亦殊少贡献;我的生活,相形之下,就斯巴达得多。他和少聪结婚四年,“人口政策”一直严守道德经的古训;我一时失策,竟为中国的“人口爆炸”添了一分威力,结果是尾大不掉,狼狈如一只飞不起的风筝。


不过,大同之处仍然很多。两人都右手为诗,左手成文,都有一只可疑的第三手,伸向翻译和批评。都向爱奥华河饮过洋水,都成了白笔化雨以滋青青子衿的人师,一句话,都属于“学院派”。叶珊的诗,落笔便作满纸云烟,不让杜步西独步西方。他的句子纯以曲线构成,很难拉直成散文。他的散文自成一家,闲闲运笔,轻轻着墨,“内功”颇深。


这次来美,发现还有一项同好:摇滚乐。看到异国披发朗吟的诗人,一挥手,一投足,一启唇之间,欣然而聆者数以万计,乃感到自己的现代诗太冷,太窄,太迂缓了。


一九七○年十二月


望乡的牧神


那年的秋季特别长,一直拖到感恩节,还不落雪。事后大家都说,那年的冬季,也不像往年那么长,那么严厉。雪是下了,但不像那么深,那么频。幸好圣诞节的一场还积得够厚,否则圣诞老人就显得狼狈失措了。


那年的秋季,我刚刚结束了一年浪游式的讲学,告别了第三十三张席梦思,回到密歇根来定居。许多好朋友都在美国,但黄用和华苓在艾奥瓦,梨华远在纽约,一个长途电话能令人破产。眯眯手续未备,还阻隔半个大陆加一个海加一个海关。航空邮简是一种迟缓的箭,射到对海,火早已熄了,余烬显得特别冷。


那年的秋季,显得特别长。草,在渐渐寒冷的天气里,久久不枯。空气又干,又爽,又脆。站在下风的地方,可以嗅出树叶,满林子树叶散播的死讯,以及整个中西部成熟后的体香。中西部的秋季,是一场弥月不熄的野火,从浅黄到血红到暗赭到郁沉沉的浓栗,从艾奥瓦一直烧到俄亥俄,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地维持好几十郡的灿烂。云罗张在特别洁净的蓝虚蓝无上,白得特别惹眼。谁要用剪刀去剪,一定装满好几箩筐。


那年的秋季特别长,像一段雏形的永恒。我几乎以为,站在四围的秋色里,那种圆溜溜的成熟感,会永远悬在那里,不坠下来。终于一切瓜一切果都过肥过重了,从腴沃中升起来的仍垂向腴沃。每到黄昏,太阳也垂垂落向南瓜田里,红橙橙的,一只熟得不能再熟下去的,特大号的南瓜。日子就像这样过去。晴天之后仍然是晴天之后仍然是完整无憾饱满得不能再饱满的晴天,敲上去会敲出音乐来的稀金属的晴天。就这样微酷地饮着清醒的秋季,好怎么不好,就是太寂寞了。在西密歇根大学,开了三门课,我有足够的时间看书,写信。但更多的时间,我用来幻想,而且回忆,回忆在有一个岛上做过的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情,一直到半夜,到半夜以后。有些事倩,曾经恨过的,再恨一次;曾经恋过的,再恋一次;有些无聊,甚至再无聊一次。一切都离我很久,很远。我不知道,我的寂寞应该以时间或空间为半径。就这样,我独自坐到午夜以后,看窗外的夜比圣经旧约更黑,万籁俱死之中,听两颊的胡髭无赖地长着,应和着腕表巡回的秒针。


这样说,你就明白了。那年的秋季特别长。我不过是个客座教授,悠悠荡荡的,无挂无牵。我的生活就像一部翻译,情节不多,气氛很浓;也有其现实的一面,但那是异国的现实,不算数的。例如汽车保险到期了,明天要记得打电话给那家保险公司;公寓的邮差怪可亲的,圣诞节要不要送他件小礼品等等。究竟只是一部翻译,气氛再浓,只能当作一场逼真的梦罢了。而尤其可笑的是,读来读去,连一个女主角也不见。男主角又如此地无味。这部恶汉体的(picaresque),应该是没有销路的。不成其为配角的配角,倒有几位。劳悌芬便是其中的一位。在我教过的一百六十几个美国大孩子之中,劳悌芬和其他少数几位,大概会长久留在我的回忆里。一切都是巧合。有一个黑发的东方人,去到密歇根。恰巧会到那一个大学。恰巧那一年,有一个金发的美国青年,也在那大学里。恰巧金发选了黑发的课。恰巧谁也不讨厌谁。于是金发出现在那部翻译里。


那年的秋季,本来应该更长更长的。是劳悌芬,使它显得不那样长。劳悌芬,是我给金发取的中文名字。他的本名是sephencloud。一个姓云的人,应该是洒脱的。劳悌芬倒不怎么洒脱。他毋宁是有些腼腆的,不像班上其他的男孩,爱逗着女同学说笑。他也爱笑,但大半是坐在后排,大家都笑时他也参加笑,会笑得有些脸红。后来我才发现他是戴隐形眼镜的。


同时,秋季愈益深了。女学生们开始穿大衣来教室。上课的时候,掌大的枫树落叶,会统统叩打大幅的玻璃窗。我仍记得,那天早晨刚落过霜,我正讲到杜甫的“秋来相顾尚飘蓬”。忽然瞥见红叶黄叶之上,联邦的星条旗飏在猎猎的风中,一种摧心折骨的无边秋感,白头盖骨一直麻到十个指尖。有三四秒钟我说不出话来。但脸上的颜色一定泄漏了什么。下了课,劳悌芬走过来,问我周末有没有约会。当我的回答是否定时,他说:


“我家在农场上,此地南去四十多英里。星期天就是万圣节如果你有兴致,我想请你去住两三天。”


所以三天后,我就坐在他西德产的小汽车右座,向南方出发了。十月底的一个半下午,小阳春停在最美的焦距上,湿度至小,能见度至大,风景呈现最清晰的轮廓。出了卡拉马祖(kamazoo),密歇根南部的大平原抚得好空好阔,浩浩乎如一片陆海,偶然的农村和丛树散布如列屿。在这样响当当的晴朗里,这样高速这样平稳地驰骋,令人幻觉是在驾驶游艇。一切都退得很远,腾出最开敞的空间,让你回旋。秋,确是奇妙的季节。每个人都幻觉自己像两万英尺高的卷云那么轻,一大张卷云卷起来称一称也不过几磅。又像空气那么透明,连忧愁也是薄薄的,用裁纸刀这么一裁就裁开了。公路,像一条有魔术的白地毡,在车头前面不断舒展,同时在车尾不断卷起。


如是卷了二十几英里,西德的小车在一面小湖旁停了下来。密歇根原是千湖之州,五大湖之间尚有无数小泽。像其他的小泽一样,面前的这个湖蓝得染人肝肺。立在湖边,对着满满的湖水,似乎有一只幻异的蓝眼瞳在施术催眠,令人意识到一种不安的美。所以说秋是难解的。秋是一种不可置信而居然延长了这么久的奇迹,总令人觉得有点不妥。就像此刻,秋色四面,上面是土耳其玉的天穹,下面是普鲁士蓝的清澄,风起时,满枫林的叶子滚动香熟的灿阳,仿佛打翻了一匣子的玛瑙。莫奈和西思莱死了,印象主义的画面永生。


这只是刹那的感觉罢了。下一刻,我发现劳悌芬在喊我。他站在一株大黑橡下面。赤褐如焦的橡叶丛底,露出一间白漆木板钉成的小屋。走进去,才发现是一爿小杂货店。陈设古朴可笑,饶有殖民时期风味。西洋杉铺成的地板,走过时轧轧有声。这种小铺子在城市里是已经绝迹了。店主是一个满脸斑点的胖妇人。劳悌芬向她买了十根红白相间的竿竿糖,满意地和我走出店来。


橡叶萧萧,风中甚有寒意。我们赶回车上,重新上路。劳悌芬把糖袋子递过来,任我抽了两根。糖味不太甜,有点薄荷在里面,嚼起来倒也津津可口。劳悌芬解释说:


“你知道,老太婆那家小店,开了十几年了。生意不好,也不关门。读初中起,我就认得她了,也不觉得她的糖有什么好吃。后来去卡拉马祖上大学,每次回家,一定找她聊天,同时买点糖吃,让她高兴高兴。现在居然成了习惯,每到周末,就想起薄荷糖来了。”


“是蛮好吃。再给我一根。你也是,别的男孩子一到周末就约chic去了,你倒去看祖母。”


劳悌芬红着脸傻笑。过了一会,他说:


“女孩子麻烦。她们喝酒,还做好多别的事。”


“我们班上的好像都很乖。例如路丝——”


“哦,满嘴的存在主义什么的,好烦。还不如那个老婆婆坦白!”


“你不像其他的美国男孩子。”


劳悌芬耸耸肩,接着又傻笑起来。一辆货车挡在前面,他一踩油门,超了过去。把一袋糖吃光,就到了劳悌芬的家了。太阳已经偏西。夕照正当红漆的仓库,特别显得明艳映颊。劳悌芬把车停在两层的木屋前,和他父亲的旅行车并列在一起。一个丰硕的妇人从屋里探头出来,大呼说:


“seve!我晓得是你!怎么这样晚才回来!风好冷,快进来吧!”


劳悌芬把我介绍给他的父母,和弟弟侯伯(herber)。终于大家在晚餐桌边坐定。这才发现,他的父亲不过五十岁,已经满头白发,可是白得整齐而洁净,反而为他清瘦的面容增添光辉。侯伯是一个很漂亮的,伶手俐脚的小伙子。但形成晚餐桌上暖洋洋的气氛的,还是他的母亲。她是一个胸脯宽阔,眸光亲切的妇人,笑起来时,启露白而齐的齿光,映得满座粲然。她一直忙着传递盘碟。看见我饮牛奶时狐疑的脸色,她说:


“味道有点怪,是不是?这是我们自己的母牛挤的奶,原奶,和超级市场上买到的不同。等会你再尝尝我们自己的榨苹果汁看。”


“你们好像不喝酒,”我说。


“爸爸不要我们喝,”劳悌芬看了父亲一瞥。“我们只喝牛奶。”


“我们是清教徒,”他父亲眯着眼睛说。“不喝酒,不抽烟。从我的祖父起就是这样子。”


接着他母亲站起来,移走满桌子残肴,为大家端来一碟碟南瓜饼。


“seve,”他母亲说,“明天晚上汤普森家的孩子们说了要来闹节的。“不招待,就作怪,余先生听说过吧?糖倒是准备了好几包。就缺一盏南瓜灯。地下室有三四只空南瓜,你等会去挑一只雕一雕。我要去挤牛奶了。”


等他父亲也吃罢南瓜饼,起身去牛栏里帮他母亲挤奶时,劳悌芬便到地下室去。不久,他捧了一只脸盆大小的空干南瓜来,开始雕起假面来。他在上端先开了两只菱形的眼睛,再向中部挖出一只鼻子,最后,又挖了一张新月形的阔嘴,嘴角向上。接着他把假面推到我的面前,问我像不像。相了一会,我说:


“嘴好像太小了。”


于是他又把喂向两边开得更大。然后他说:


“我们把它放到外面去吧。”


我们推门出去。他把南瓜脸放在走廊的地板上,从夹克的大口袋里掏出一截白蜡烛,塞到蒂眼里,企图把它燃起。风又急又冷,一吹,就熄了。徒然试了几次,他说:


“算了,明晚再点吧。我们早点睡。明天还要去打野兔子呢。”


第二天下午,我们果然背着猎枪,去打猎了。这在我说来,是有点滑稽的。我从来没有打猎的经验。军训课上,是射过几发子弹,但距离红心不晓得有好远。劳悌芬却兴致勃勃,坚持要去。


“上个周末没有回家。再上个周末,帮爸爸驾收割机收黄豆。一直没有机会到后面的林子里去。”


劳悌芬穿了一件粗帆布的宽大夹克,长及膝盖,阔腰带一束,显得五英尺十英寸上下的身材,分外英挺。他把较旧式的一把猎枪递给我,说:


“就凑合着用一下吧。一九五八年出品,本来是我弟弟用的。”看见我犹豫的颜色,他笑笑说:“放松一点。只要不向我身上打就行。很有趣的,你不妨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