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朝拜缪斯的长征——师友交游(2)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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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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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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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698字

安格尔教授ok了一声,把车转向右方的碎石子路。他的爱女儿是有名的。他曾经为两个女儿写了一百首十四行诗,出版了一个单行本《美国的孩子》(americanchild)。莎拉爱马,他以一百五十元买了一匹小白马。莎拉要骑马参加艾奥瓦大学“校友回校大游行”,父亲巴巴地去二十英里外的俄林(olin)借来一辆拖车,把小白马载在拖车上,运去游行的广场;因为公路上是不准骑马的。可是父母老后,儿女是一定分居的。老人院的门前,经常可以看见坐在靠椅上无聊地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景象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我曾看见一位七十五岁(一说已八十)步态蹒跚的老工匠独住在一座颇大的空屋中,因而才了解弗罗斯特(roberfros)《老人的冬夜》一诗的凄凉意境。


不过那次的游行是很有趣味的。平时人口仅及二万八千的艾奥瓦城,当晚竟挤满了五万以上的观众——有的自香柏滩(cedarrapids)赶来,有的甚至来自三百英里外的芝加哥。数英里长的游行行列,包括竞选广告车,赛美花车,老人队,双人脚踏车队,单轮脚踏车,密西西比河上的古画舫,开辟西部时用的老火车,以及四马拉的旧马车,最精彩的是老爷车队;艾奥瓦州全部一九二○年以前的小汽车都出动了。一时街上火车尖叫,汽船鸣笛,古车蹒跚而行,给人一种时间的错觉。百人左右的大乐队间隔数十丈便出现一组,领先的女孩子,在四十几度的寒夜穿着短裤,精神抖擞地舞着指挥杖,踏着步子。最动人的一队是“苏格兰高地乐队”(hescoishhighnders),不但阵容壮大,色彩华丽,音乐也最悠扬。一时你只见花裙和流苏飘动,鼓号和风笛齐鸣,那嘹亮的笛声在空中回荡而又回荡,使你怅然想起司各特的传奇和彭斯的民歌。


汽车在一个小镇的巷口停了下来,我从古代的光荣梦中醒来。向一只小花狗吠声的方向望去,一座小平房中走出来一对老年的夫妻,欢迎客人。等到大家在客厅坐定后,安格尔教授遂将我介绍给鲍尔先生及太太。鲍尔先生头发已经花白,望上去有五十七八的年纪,以皱纹装饰成的微笑中有一影古远的忧郁,有别于一般面有得色、颐有余肉的典型美国人。他听安格尔教授说我来自台湾,眼中的浅蓝色立刻增加了光辉。他说二十年前曾去过中国,在广州住过三年多;接着他讲了几句迄今犹能追忆的广东话,他的目光停在虚空里,显然是陷入往事中了。在地球的反面,在异国的深秋的下午,一位碧瞳的老人竟向我娓娓而谈中国,流浪者的乡愁是很重很重了。我回想在香港的一段日子,那时母亲尚健在……


莎拉早已去后面找小朋友琳达去了,安格尔教授夫妇也随女主人去地下室取酒。主客的寒暄告一段落,一切落入冷场。我的眼睛被吸引于墙上的一幅翻印油画:小河、小桥、近村、远径,圆圆的树,一切皆呈半寐状态,梦想在一片童话式的处女绿中;稍加思索,我认出那是美国已故名画家伍德(granwood,一八九二—一九四二)的名作《石城》(soneciy)。在国内,我和咪也有这么一小张翻版;两人都说这画太美了,而且静得出奇,当是出于幻想。联想到刚才车上安格尔教授所说的“石城”,我不禁因吃惊而心跳了。这时安格尔教授已回到客厅里,发现我投向壁上的困惑的眼色,朝那幅画瞥了一眼,说:


“这风景正是我们的目的地。我们在石城有一座小小的夏季别墅,好久没有人看守,今天特别去看一看。”


我惊喜未定,鲍尔先生向我解释,伍德原是安格尔教授的好友,生在本州的香柏滩,曾在艾奥瓦大学的艺术系授课,这幅“石城”便是伍德从安格尔教授的夏屋走廊上远眺石城镇所作。


匆匆吃过“零食”式的午餐,我们别了鲍尔家人,继续开车向石城疾驶。随着沿途树影的加长,我们渐渐接近了目的地。终于在转过第三个小山坡时,我们从异于伍德画中的角度眺见了石城。河水在斜阳下反映着淡郁郁的金色,小桥犹在,只是已经陈旧剥落,不似画中那么光彩。啊,磨坊犹在,丛树犹在,但是一切都像古铜币一般,被时间磨得黯淡多了;而圆浑的山峦顶上,只见半黄的草地和凌乱的禾墩,一如黄金时代的余灰残烬。我不禁失望了。


“啊,春天来时,一切都会变的。草的颜色比画中的还鲜!”安格尔教授解释说。


转眼我们就驶行于木桥上了;过了小河,我们渐渐盘上坡去,不久,河水的淡青色便蜿蜒在俯视中了。到了山顶,安格尔教授将车停在别墅的矮木栅门前。大家向夏屋的前门走去,忽然安格尔太太叫出声来,原来门上的锁已经给人扭坏。进了屋去,过道上、客厅里、书房里,到处狼藉着破坏、碎纸,分了尸的书,断了肢的玩具,剖了腹的沙发椅垫,凌乱不堪,有如兵后劫余。安格尔教授一耸哲学式的两肩,对我苦笑。莎拉看见她的玩具被毁,无言地捡起来捧在手里。安格尔太太绝望地诉苦着,拾起一件破家具,又丢下另一件。


“这些野孩子!这些该死的野孩子!”


“哪里来的野孩子呢?你们不能报警吗?”


“都是附近人家的孩子,中学放了暑假,就成群结党,来我们这里胡闹、作乐、跳舞、喝酒。”说着她拾起一只断了颈子的空酒杯,“报警吗?每年我们都报的,有什么用处呢?你晓得是谁闯进来的呢?”


“不可以请人看守吗?”我又问。


“噢,那太贵了,同时也没有人肯做这种事啊!每年夏天,我们只来这里住三个月,总不能雇一个人来看其他的九个月啊。”


接着安格尔太太想起了楼上的两大间卧室和一间客房,匆匆赶了上去,大家也跟在后面。凌乱的情形一如楼下;席梦思上有污秽的足印,地板上横着钓竿,滚着开口的皮球。嗟叹既毕,她也只好颓然坐了下来。安格尔教授和我立在朝西的走廊上,倚栏而眺。太阳已经在下降,暮霭升起于黄金球和我们之间。从此处俯瞰,正好看到画中的石城;自然,在艺术家的画布上,一切皆被简化、美化,且重加安排,经过想象的沉淀作用了。安格尔教授告诉我说,当初伍德即在此廊上支架作画,数易其稿始成。接着他为我追述伍德的生平,说格兰特(gran,伍德之名)年轻时不肯做工,作画之余,成天闲逛,常常把胶水贴成的纸花献给女人,不久那束花便散落了,或者教小学生把灯罩做成羊皮纸手稿的形状。可是艾奥瓦的人们都喜欢他,朋友们分钱给他用,古玩店悬卖他的作品,甚至一位百万财主也从老远赶来赴他开的波希米亚式的晚会——他的卧室是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免费借用的。可是他鄙视这种局限于一隅的声名,曾经数次去巴黎,想要征服艺术的京都。然而巴黎是不容易征服的,你必须用巴黎没有的东西去征服巴黎;而伍德只是一个模仿者,他从印象主义一直学到抽象主义。他在塞纳路租了一间画展室,展出自己的三十七幅风景,但是批评界始终非常冷淡。在第四次游欧时,他从十五世纪的德国原始派那种精确而细腻的乡土风物画上,悟出他的艺术必须以自己的故乡,以美国的中西部为对象。赶回艾奥瓦后,他开始创造一种朴实、坚厚,而又经过艺术简化的风格,等到“美国的哥特式”一画展出时,批评界乃一致承认他的艺术。不过,这幅“石城”应该仍属他的比较“软性”的作品,不足以代表他的最高成就,可是一种迷人的纯真仍是难以抗拒的。


“格兰特已经死了十七年了,可是对于我,他一直坐在这长廊上,做着征服巴黎的梦。”


橙红色的日轮坠向了辽阔的地平线,秋晚的凉意渐浓。草上已经见霜,薄薄的一层,但是在我,已有十年不见了。具有图案美的柏树尖上还流连着淡淡的夕照,而脚底下的山谷里,阴影已经在扩大。不知从什么地方响起一两声蟋蟀的微鸣,但除此之外,鸟声寂寂,四野悄悄。我想念的不是亚热带的岛,而是嘉陵江边的一个古城。


归途中,我们把落日抛向右手,向南疾驶。橙红色弥留在平原上,转眼即将消灭。天空蓝得很虚幻,不久便可以写上星座的神话了。我们似乎以高速梦游于一个不知名的世纪;而来自东方的我,更与一切时空的背景脱了节,如一缕游丝,完全不着边际。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于艾奥瓦城


第十七个诞辰


叶珊几度来信,说现代诗在台湾的历史,先后已近廿年,在屈原沉江之日,“各家各派”的作者如果能平静地回顾并检讨一番,应该不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又说要我以蓝星诗社“掌门人”的身份,参加这一次的回顾。最初我要他去请夏菁,另一位“掌门人”,来写这篇文章。他回信说,夏菁遁迹江湖,封剑日久,手头又缺翔实的资料,因此无意出山,结论当然是不放过我。两年来,我浪迹海外,山隐丹佛,挥笔无非蟹行,摇舌且多音节,除了回肠萦心的故国以外,对于许多事情,包括所谓现代诗,都看得相当之淡,正如叶珊自己也常说的,“没有诗,照样活得下去。”这样的心情下,要我大动笔墨,旧创复发式地回顾起来,说什么也是不胜任的。何况这几年来,我对于侠客式,不,乞丐式的无酬写稿,早已深恶痛绝,认为编者于此,是助纣为虐,作者于此,是姑息养奸。至于剑一出鞘,锋芒所及,不免又要伤人,更是仁者不为,智者不取的愚行。


然而我还是答应了叶珊。所谓“答应”,当初只是摇摇舌头,轻松得很。如今限期将至,一摇舌成为千挥笔,虽然“这是知更鸟的日子”,知更在落基山里叫我去玩,也只好毁了一个周末,闭户下扃,大孵其豆芽子。这就是文艺青年所谓的“人生的荒谬”。


在这篇文章里,我要做两件事:第一,是回溯蓝星诗社的种种,第二,是稍稍检讨现代诗的过去,并隐隐眺望现代诗的未来。我要在此声明的是:第一,文中的言论只是我个人的偏见与狂想,并不代表蓝星诗社。第二,他乡作客,剪报存书只能留守台北的书斋,因此手头毫无参考资料,也因此,许多事实,尤其是日期,都无法叙述得精确可靠。如有谬误,将来一定补正。第三,去国二年,岛内诗坛近况,虽间获书刊窥其一二,毕竟隔海看山,仙踪茫然,不足为凭。因此我的评论所及,应以一九六九年夏天为止,过此则有臆测之嫌。第四,这篇文章的剑法,以阴柔为主,无血无痛,点到为止,无意深入。二十年后,天下的豪侠应可封剑论道。分胜负是虚荣,决死生是愚妄。第五,本文提到的人名太多,为省篇幅,不及一一尊称女士或先生,尚请原谅。第六,诗是我的初恋,但不一定成为我的末恋。近年来,我的艺术兴趣,从翻译到批评到散文,从西洋画到古典音乐到摇滚乐,虽说与诗并行不悖,毕竟不是纯诗的了。所以如此,潜意识上也许是对缪斯的一种“报复”,要向她证明一点:就是,天下之美,不尽在此。加以我近年来对诗的组织,很少参加,对办诗刊,很少兴趣,朋友们当可领略此中之“淡”。至少久矣我不复有“刊物等于领土”之幻觉。则此时此地,我再来谈诗,如有逆耳之言,该非违心之论吧?


我是在一九五四年年初,几乎同时认识钟鼎文,覃子豪和夏菁的。那时正值纪弦初组现代诗社,口号很响,从者甚众,几乎三分诗坛有其二。一时子豪沉不住气,便和鼎文去厦门街看我,透露另组诗社之意。结果是一个初春(好像是三月)的晚上,我们三个人和邓禹平在郑州路夏菁的寓所,有一次餐聚。蓝星诗社就在那张餐桌上诞生。当时夏菁曾函邀蓉子参加,蓉子有事未去,因此蓝星诗社的发起人,名义上说来,便只有鼎文,子豪,禹平,夏菁,和我。


一开始,我们似乎就有一个默契,那就是,我们要组织的,本质上便是一个不讲组织的诗社。基于这个认识,我们也就从未推选什么社长,更未通过什么大纲,宣扬什么主义。大致上,我们的结合是针对纪弦的一个“反动”。纪弦要移植西洋的现代诗到中国的土壤上来,我们非常反对。我们虽不以直承中国诗的传统为己任,可是也不愿意贸然作所谓“横的移植”。纪弦要打倒抒情,而以主知为创作的原则,我们的作风则倾向抒情。纪弦要放逐韵文,而用散文为诗的工具。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反应不太一致,只是觉得,在界说含混的“散文”一词的纵容下,不知要误了多少文字欠通的青年作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