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创作的旅程——自序及后记(2)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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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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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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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986字

其次,我看到李铸晋教授。当时他授我现代艺术,鼓励多于教诲,使我获益至大,而且屡次在风雪中送我回四方城。诗人保罗·安格尔教授(paulengle)是我的导师,无论在课程的安排或是毕业论文的写作上,都给了我很多启示。他曾邀我去他在石城(soneciy)的夏季别墅,使我瞻仰到名画家伍德(granwood)当初作画的地方,又把我介绍给佛洛斯特,使我得以亲炙这一代诗宗。此外,如郑季华、陈缵汤、苟渊博、杨龙章、林成荫、林伟卿、吴祚传、朱光玉、张振书、叶续原、翁同香、蔡嘉泰、阎爱德等同学、梅贻宝教授、日本同学长田好枝(yoshieosada)、居停女主人苏克(bnchecuker),以及奥赛治(osage)的欧乐生家人(heolsens),都是在异国不可多得的师长或朋友,对他们我将永远怀念。


最后,我必须感激梁实秋先生。是他使我的新大陆之行成为可能,并不时去信慰我乡愁,使我虽在零下的异国,犹有坐春风之感,梁先生的书信总是很有趣的,以下抄录一段,算是《雅舍小品》的补遗:


“我患糖尿,虽无痛苦,但饮食不得放肆,酒尤所忌,老饕不能不叫屈也。体重骤减廿余磅,消瘦似梅花矣。”


夏菁、望尧、黄用、子豪、云坡、痖弦、洛夫、梦蝶、张健、罗门、德星、辛郁、泰松、萧忆诸兄,或去信减我羁思,或写诗相赠,使我虽在地球反面,仍时时嗅到东方的气息,这种友谊是十分可贵的。云坡兄在封面设计与出版才面的协助在此特别致谢。


一九六○年三月于台北


我是艺术的多妻主义者


——《五陵少年·自序》


纳入《五陵少年》的这三十多首诗,完成于一九六○年初春到一九六四年初夏之间,也就是说,都是我留美回台后迄赴美讲学前那一段日子的作品。五年间写的诗,当然不止这些。其中一些新古典风味的抒情诗,一些“现代词”,已经收进了《莲的联想》。一些长诗,例如《天狼星》、《气候》、《大度山》、《忧郁狂想曲》等,将辑成另一个集子。


这三十多首作品,当初发表时,有的在全岛的大报,例如《联合副刊》,有的在读者仅百人的élie刊物《蓝星诗页》;虽是同一个缪斯所生,而所适或显或微,遭遇甚不相同。例如其中的《月光光》几首,颇为读者所知,而《吐鲁番》、《恐北症》几首,在《莲的联想》的读者之中,恐怕连听都没人听说过。现在这些东飘西泊的孩子,一齐回到母亲身边,且住在同一个封面之内,这种喜悦,只有母亲自己才能领受了。


不过,这些孩子的个性也真不同。我的诗集之中,恐怕再找不出第二种像《五陵少年》这么风格庞杂的了。《五陵少年》之中的作品,在内涵上,可以说始于反传统而终于吸收传统;在形式上,可以说始于自由诗而终于较有节制的安排。早一点的几首,像《敬礼,海盗旗!》、《吐鲁番》、《五陵少年》、《燧人氏》、《天谴》等,或狂,或怒,或桀野,或凄厉,都有那么一点独来独往的气概。晚一些的,则渐渐缓和下来,向不同的方向探索。《圆通寺》是一个方向。《黑云母》又是一个方向。《圆通寺》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转变:那种简朴的句法和三行体,那种古典的冷静感,接通了去《莲的联想》之曲径。最后几首,像《黑云母》、《史前鱼》、《月光光》,已经展示出一种渐趋成熟的圆融感。我常常想:如果那时我不赴美,也许继续发展下去,与目前的风格将不很相同。


因为在二度赴美的前夕,我感觉自己在散文的创作上也渐渐有点eureka的迹象。我的诗和散文,往往有一胎二婴、一题二奏的现象。例如一个婴孩的夭逝,倒映在诗上,是《黑云母》,在散文上,便成为《鬼雨》了。同样地,《马金利堡》是《塔阿尔湖》的前奏;《史前鱼》是《阿拉伯的劳伦斯》的倒影。自从开始现代抒情散文的创作以来,面临一个题材,左右手的缪斯往往要争论许久,才决定应该由左手的缪斯或右手的缪斯去处理。如果决定是用散文,则我将喘一口气,怀着轻松而宽容的心境欣然启程,知道此行是一种跳伞的下降,顺风,且必然着陆。相反地,如果决定用诗,我必定紧张而且恐惧,因为已经抵达喜马拉雅之麓,举目莫非排空的雪峰,知道此去空气愈高愈稀,踏脚之地愈高愈少,美丽与危险成正比例。


艺术家对于自己风格的要求,似乎可以分成两个类型。一是精纯的集中,一生似乎只经营一个形式;另一类是无尽止的追求,好像木星,乐于拥有十二个卫星。雷努瓦、莫地里安尼属于前者;毕加索属于后者。我的个性也倾向后者。同时,我更相信,凡是美,凡是真正的美,只要曾经美过,便恒是美,不为另一种美所取代。在这样的信仰下,我写了《吐鲁番》,也写了《圆通寺》,创造了《史前鱼》,再创造《月光光》。我不愿站在《吐鲁番》那边,说《圆通寺》太古典;或是站在《圆通寺》这边,说《吐鲁番》太猛烈。我是艺术的多妻主义者。


关于个别的作品,有几篇应该交代一下。《四谷怪谭》原来是一个日本电影片名,内容非常怪异。《圆通寺》是作者母亲骨灰寄存之地,现在那一撮灰已经在碧潭落土。《恐北症》中所说的书斋,供我写作已达十四年,我的大部分作品皆在其中完成;惟此室北向,为阳光所不及,我在《书斋·书灾》一文中戏呼之为“背日葵”。《第三季》是意外之作:当时我编《蓝星诗页》,准备出一期女诗人专号,安排良久,仍缺一首,便虚拟了这么一篇,以聂敏的笔名,在蓉子和敻虹之间,秘密地公开出来。聂敏者,匿名也。也许这名字里隐隐约约地有一个好灵好灵的女孩子,也许那首诗,以一个初叩诗坛之门的女孩子而言,也算写得不坏了,总之,发表以后,曾令某些有胡子的诗人蠢蠢不安。梦蝶、介直、周鼎诸汉子对“她”的赏识之中,似手透出一点非非之想,甚至有人写《第五季》相和。这也可以算做编辑的一种份外的乐趣了。因记于此,免得有人控我窃据女诗人作品。《蜜月》一首,有意无意间,要跟康明思别别(比比——编者注)苗头,才发现这种“文字的立体主义”(verbalcudism),到底是那位诗坛顽童的特技,不容易超越的。《瞥》原名《不祥九行》,曾发表于《文星》,最近重新改写。“黑云母”实有其物,是一种有白纹的矿石,可以暗示夜空,而黑母也可以暗示不幸的母亲。《月光光》在皇冠发表时,原名《恐月症·恋月狂》。现改今名,比较吻合诗中童谣的味道。我自己相当喜欢这首如歌的诗,因为它的自然和神秘,因为它的接近本能,因为它一个典故和专有名词都没有用,所以是“超文化的”。《凯旋式》虽有先天性的缺陷,我仍然对它有一点溺爱,数割而仍予保留。《重上大度山》是我在东海大学开现代文学课那一年写的。诗中的小叶是叶珊,聪聪是少聪,当时两位情人都在那班上。至于“星空,非常希腊”一行,曾被一些头脑密不通风的乡下人指指点点了很久;在三月份的《幼狮文艺》上我已经略略谈过这问题,不想在此浪费时间了。


五年,不算太短的日子。当我写《五陵少年》最早的几篇作品时,好几枝犀利的诗笔,黄用的笔望尧的笔,仍非常多产。到我写其中最后的几篇时,那几枝笔早已搁下来了。这真是何等可惜的事。所谓“头脑外流”,非但科学界如此,文学和艺术也是一样。近十年来,我们有不少潜力富厚的诗人和家,飘蓬散萍般流失海外,严重地减弱了岛内现代文学运动的力量。新人虽然不断出现,间亦不乏俊才,但大致说来,模仿仍多于创造,文字的感觉也似乎愈来愈粗,并不能补偿前人所遗的空缺。时常,我想念一九五七、一九五八年的那一段日子,那一段色彩绚烂的小规模的盛唐,那时,台北盆地盛着好丰满的春天。


那个美好的季节,并没有维持得多长。原因固然很多,但是最重要的一个似乎是:理论的负荷压倒了创作,演成喧宾夺主之势,以致作者们忙于适应所谓现代主义的气候,而未能表现自己内在的生命。许多诗人,为了要服现代主义的药丸,而装出咳嗽咳得不轻的样子,咳久了之后,也就成习惯了。对于一个诗人,最重要的问题是:我有怎样的经验,我该怎样去表现那种经验,而不是别的诗人有怎样的经验,怎样去表现,以及要做一个现代诗人就应该如何如何等等。企图用理论来支配创作,是愚蠢的,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创作必然僵化,甚至窒息。至于生吞活剥,而欲将自己也没有消化的外国理论加在诗人们的头上,为害的程度就更严重了。诗人们如果能够多读生命,少读诗,或者多读诗,少读理论,或者,读理论而不迷信理论,那就是创作的幸福了。


一九六七年四月十六日


厦门街闹书灾的书斋


沿“新月”余绪顺流而下


——《天国的夜市·后记》


这是作者的第三本新诗集,包括一九五四年、一九五五及一九五六年三年间的作品六十二首;其中绝大多数发在《中央副刊》,其余的也曾分别刊登在《蓝星周刊》、《文学杂志》、《自由中国》、《幼狮文艺》和《新生副刊》等期刊上。


十二年前,王敬羲兄应邀为某书局主编一套《文华文丛》,将这本集子收在里面,当时的书名是《魔杯》。记得当时那套文丛一共有十本,相当引人注目,不料广告登过以后,一直就没有下文。文坛的风景变化万端,自己的风格也屡经蜕变,后来的作品一本继一本结集出版,而这本诗集竟一搁十三年。


十三年,在一个作者的创作历史上,是一段很长的时间。重读这些“少作”,在重温昔浪漫的美梦之余,不免为当日的幼稚感到赧颜。像《饮一八四二年葡萄酒》和《给惠特曼》等几首,发表之初,虽也赢得一些师友的青睐,现在看来,毕竟只能勉强“承先”,断断不足奢言“启后”。所谓“先”,就是新月社的诗人。如果读者容我厚颜比附,则当时我的处境真有几分像叶芝,而新月社的一些先驱也有几分像罗赛蒂、王尔德、道孙。这比拟当然不尽适合,但我的年龄会让我上承新月的风流余绪:晚年的胡适,曾在我英译《中国新诗选》的庆祝酒会上发表演说,勉励在场的新诗人继续努力;叶公超先生是颁给我金手奖的评审委员之一;而梁实秋先生,另一位新月健将,给我的影响更是深远,不容我一一缕述。从新月出发,我这一代开创了现代诗,正如新月诸贤从古典诗出发,而竟开创了新诗一样,这原是文学史发展的自然趋势。


既然如此,也不用为自己的少作护短解嘲了。


一九六九年五月一日


让记忆的风在水仙间流浪


——《敲打乐·后记》


一九六四年九月到一九六六年七月,作者应美国国务院之邀,前担美国中西部及东部的几个大学,巡回讲授中国文学,为期两年。那两年,我的驿马星大动,就像《南太基》里所说的,“越过的州界多于跨过的门槛”。因此,写作的时间并不很多,况且,囊有余金,岛内的编辑们更是鞭长莫及;两年下来,我的总产量只有这里的十几首诗和《逍遥游》最后的五篇散文了。


那两年,是我一生中最潇洒的日子,《塔》中所谓“水仙的日子”。我教的课不多,社交的负荷亦少,信债不算严重。稿债几等于零。另一方面,噪音和空气污染的双重迫害既忽告解除,方向盘的缩地术又全在自己掌中,一张行车地图等于天方夜谭的魔毯,咄嗟之间,纽约在车首矗起海市,芝加哥在车尾隐去蜃楼。辛弃疾所谓“不负溪山债”,换了我的术语,便成了“不爽牧神的约会”。比起台北的日子,在学府与文坛之间反复煎熬,几乎忙成千手观音的情况来,那段水仙花的岁月真像一个延长的周末。因此每逢国内的雨季、忙季、病季,或是其他的什么什么惨季,我自然就会退入那段岁月的回忆里去。《仙能渡》、《钟乳岩》、《洋苏木下》、《天栈上》,都是那时候留下的仙黛瑞拉之履。


当然,那样子的风平浪静,只是浮面的幻觉罢了。寂寞原是一座水晶的牢狱,透明尽管透明,其为牢狱则一。空间上的阻隔,使我对自己的国家,增加了灵视的真切。我无法摆脱旅美中国人特有的那份失落感。寻寻觅觅,惶惶凄凄,那份失落感在我的心中,在从《七层下》到《布朗森公园》的一系列诗中翻翻滚滚,直到它在《敲打乐》中扬扬鼎沸起来,而我攫回了迷失的自己。《敲打乐》是一种自拯的企图,行将溃散的灵魂赖以保持完整;它和《洋苏木下》的麻痹,形成惊心的对照。那种高速而昂扬的节拍,以前从未出现在我的诗中,以后恐怕也不容易再出现了。它是高速公路上高速情绪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