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创作的旅程——自序及后记(1)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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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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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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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506字

我原是晚生的浪漫诗人


——《舟子的悲歌第二辑·序诗》


我原是晚生的浪漫诗人,


母亲是最幼的文艺女神;


她姐姐生了雪莱和济慈,


她生我完全是为了好胜。


一九五一年五月


舟子的飞鸿惊醒了灵魂的梦


——《舟子的悲歌·后记》


本集包含我三年来所写的新诗,共分二辑:第一辑以写作日期为序,第二辑以情绪发展为序。其中《萨福投海》写于南京,《扬子江船夫曲》和《清道夫》写于厦门,其余都写于台北。又《给叶丽罗》、《萤火虫小夜曲》、《七夕》、《别罗莎琳》等均未曾发表,余则先后刊于厦门江声、星光、香港人生及台北中央、新生、野风、经时等报。《再给叶丽罗》在公论报发表时,原名《给叶丽罗》。


这本小册子,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尚待改进,希望各界给我最严正的批评。


八年前我开始念旧诗,偶然也写些绝句。三年前我的兴趣转移到英诗,也是在那时,我开始认真地写新诗。我觉得:影响我的新诗最大的还是英诗的启发,其次是旧诗的根底,最后才是新诗的观摩。说到新诗的观摩,我不禁要提起菲律宾华侨诗人杜若的杰作《孤星》。《孤星》深婉含蓄,格调老成,曾引起我深深的爱慕。《七夕》之作,实从该诗取得灵感。


在这散文化的二十世纪,诗神彷徨四顾,不免有一点孤单的感觉。我不敢奢望这本小小的册子能有多大的声音:只要有“灵魂的亲戚”在星光下,在荒漠里,在月色幽微的海上,偶尔听到了一声掠空而逝的飞鸟,因而回忆起我的一行诗句,蓦然感到一阵无名的震颤,或是永恒的怅惘,那便是诗人莫大的安慰。


一九五二年三月于台大


谁为我掀开了缪斯的面纱?


——《蓝色的羽毛·后记》


这是我继《舟子的悲歌》后出版的第二本诗集,包括一九五二年、一九五三年两年的作品。其中少数曾刊于《新生文艺》、“中国文艺”及《幼狮》,余均陆续发表于“中央副刊”。至于一九五四年的近作,迄今已有四十余篇,拟于明年春天再出一本专集。本书的出版,多承夏菁兄的鼓励和协助,特此向他致谢。


自从《舟子的悲歌》出版迄今,已有两年半了。在此两年半中,我变了很多。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于新诗的兴趣和信心:我无日不读英诗,而创作和初译则始终未曾间断。在英诗方面,我的兴趣渐由十九世纪转入二十世纪:浩司曼(aehousman)、佛洛斯特(rfros)、欧文(wowen)和女诗人狄瑾荪(edickinson)、魏里夫人(elinorwylie)、米蕾(ednasvincenmily)等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地为我揭开了缪斯的面纱,让我窥探到新的美。


我坚信中国的新诗一定会有光荣的未来。目前我们最好的作品,比之欧美诗人的诗篇,并无若何逊色,我们没有自卑的理由。梁实秋先生说,目前台湾的新诗要比中国以往的新诗进步得多,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数十年内,中国将会涌现一群伟大的诗人,其盛况将可比美盛唐,其光辉将可照耀千古!让我们为他们开路!


一九五四年十月于台北


写诗,是一种存在的证明


——《钟乳石·后记》


收集在这里的四十多首诗,都是一九五七年四月以迄一九五八年九月间的作品。当时正值我的转变期,风格的变化很大。母亲的逝世,对于我一如“铜山之崩裂”;《奇迹》、《忧郁的短髭》、《招魂的短笛》、《月台》皆成于其时。至于离台后的作品,将另编一集。


蕈状云烤焦了白鸽的羽毛。发现自己搁浅在二十世纪的中叶,谁不怆然暗惊?生为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我们的负担是双重的:我们用着后羿留给我们的第十轮日,我们的血管里流着黄帝和嫘祖的殷红,我们用北回归线拉响了渺渺的乡愁。我们照着战争的火光读书、恋爱、写作,并且读同伴们脸上的寂寞。只有这一星可怜的光源了。写诗对于我们不再是表演才子的浪漫姿态,以博取多情读者廉价的眼泪,更不是用什么僵硬的形式来表达“入情入理”的平庸意境,以赢得腐儒们空洞的掌声。对于我们,这些都太奢侈了。我们写诗,只是一种存在的证明。“我在。我在这里。我在这里生存。”它只是否定夜的一声呐喊。如果老妪们的耳朵失去了贞操,我们是非常抱歉的。我们的作品颇为野蛮,颇为桀骜不驯,那些听惯了神话和童歌的“听众”,是无法适应现代的诗的气候的。


英国作家兰道(dor,一七七五—一八六四)说过,“我的晚餐也许延迟。可是餐厅将灯火辉煌,宾客虽少,却都不凡。”现代诗的作者也有此抱负。


一九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将画的颜料散落在诗的“面包篮”


——《万圣节·序》


一九五八年的晚秋,作者去美国爱奥华州立大学研究英美诗与现代艺术,为期一年。爱奥华(iowa)是印第安人给取的名字,意为“美丽的土地”,在美国中西部素有“玉蜀黎州”及“面包篮”的雅号,可以说是农业美国的象征。作者旅美的大部分时间,消磨于此,而收集在此的三十多首作品亦皆作者在那片“美丽的土地”上怀念一“美丽的岛屿”的一点记念。集以“万圣节”而不以“芝加哥”为名,盖因此。事实上,halloween是万圣节之前夕,而不是万圣节,可是“万圣节之前夕”一名太不浑成,遂仍用“万圣节”。


这些作品自然都是“现代诗”。可是所谓现代诗,似乎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广义的,指富有现代精神的一切作品;其一是比较狭义的,指合乎现代主义之理论的作品。这里的作品应该属于第一类。现代诗在今日的台湾,正如抽象画一样,仍是一个令绅士淑女们头痛,令学者们怀疑的“问题艺术”。在美国,尽管流行的大杂志上仍经常刊登补白性的陈腔滥调,尽管一九五九年夏天“大众诗人”盖斯特(edgaralbergues,一八八一—一九五九)逝世时,各报大发消息,且说明其作品如何受读者欢迎,尽管芝加哥的《诗月刊》需要邀请麦克里希去朗诵他的作品,并拍卖海明威的书信来挽救经济的危机,现代诗确已受到美国文艺界普遍的尊敬与爱好。可是文学与艺术有其连环性。现代诗并非美国文艺花园中的唯一奇葩。美国人欣赏现代诗,同时也欣赏现代画与现代音乐。他们欣赏汤默斯(dynhomas),购买数以万计的汤默斯诵诗录音片,可是他们更喜爱毕加索的画和史特拉文斯基的音乐。喜爱文艺的美国大学生,谁没有几张毕加索的翻版画和史特拉文斯基的唱片?文艺有其连环性,现代文艺尤其如此。在今日台湾,一般大学生对印象派的画和印象派的音乐尚且未能十分接受时,现代诗,现代诗所蕴含的精神,是很难早熟于先的。


作者在新大陆时,深受现代画的启示,大部分作品乃有“抽象”的趋势。较之以前的作品,它们渐渐扬弃了装饰性(decoraiveness)与模仿自然(represenaionofnaure),转而推出一种高度简化后的朴素风格。例如《我总是无聊的》的末三行:


常想沿离心力的切线


跃出星球的死狱,向无穷蓝


作一个跳水之姿。


“无穷蓝”便是蓝空抽象化的意象,一点具体不得,落实不得。如果改为“无边的蓝空”,便兴味索然了。艺术家,正如科学家一样,往往要在浑沌的自然中“看出”一个新秩序来。这种“看”的作用,在现代画中便是抽象与简化。同样地,如下列各例,其欣赏的着眼处亦皆在抽象:


而我曾死过


不止一次。


因此,在死的背景上画生命


更具浮雕的美了。


——《呼吸的需要》


零下的异国。我的日记里


有许多加不成晴朗的负数。


——《当风来时》


毛玻璃的三月,


冬之平面外逡巡着


太阳的铜像。


——《毛玻璃外》


《万圣节》中大部分的作品,如果读者能自立体派甚至抽象派的观点去读,将比较容易把握它们的精神。可是这些作品是诗,不是画;它们是一位诗人尝试以画家的敏感,而非以画家的手写成的诗,与所谓“图画诗”并非表亲。全部抽象可能使诗与现实脱节,全部具体可能使诗落入自然主义。如果《万圣节》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如果它有什么权利让铅字在白纸上留点足迹,那便是这种抽象与具体之手法的交织了。


让乡愁的河流过这美丽的土地


——《万圣节·后记》


爱奥华城(iowaciy)位于芝加哥之西约四百公里处。一个安静而美丽的大学城,只有三万人口。爱奥华河将市区切为两半,东流注入密西西比大河。和其他的大学城一样,它给了一位异乡人的印象是由教堂的塔尖、古老建筑物上的爬藤、闪动着全部美学的女孩子的碧睛和教授们的白发所形成的。


以前对于我,它只是世界地图上一片怪诱惑人的绿色,或是佛洛斯特和桑德堡诗中的辽阔背景。忽然发现自己步履于斯,呼吸于斯,那种奇异而精妙的感触是无法翻译的。初到爱奥华,正是深秋季节,宇宙在等着什么,太阳成熟得几乎要蒂落在大平原上,每一片叶坠下来,都增加了秋色。从男生宿舍四方城(quadrangle)朝北的窗口,可以俯览异国的萧条。王粲登楼而怀故国。我根本就住在楼上。行经黑橡树和松柏相间的林中,惊起几只尾长于身的松鼠,一种令人止步嗅之再三的松果清香招呼着我的鼻孔,乡愁遂被曳得很细很长。据说怀乡病是一种绝症,无药可解,除了还乡。在异国,我的怀乡症进入第三期的严重状态。有些美国同学简直不知道台湾在何处,英文报上更难读到故乡的消息。我开始体会到吹箫吴市、挥泪秦廷的滋味。


秋尽冬至,气温下降。大陆性的气候,昼夜相差往往至三十度。暴风雪来时,每于一夜间尽易冬帜——翌晨临窗,我惊讶于原野忽然变为白色的处女沙漠。万木尽秃,众鸟南迁,松鼠们亦深居简出了。我常常坐在四方城中,一玻璃之隔,室内暖如暮春,而户外已降到零下十几度。一面写信给岛内的朋友,一面听萧邦与李斯特白而冷的键齿,我常悲叹波兰及匈牙利,更遥念多难的祖国。中国对于我,几乎像一个情人的名字。想北回归线上的朋友们是多么自在。我的灵魂冬眠于此,我的怀乡症已告不治,我的视域被封锁于许多美丽的六角形。偶然开信箱时收到台湾来的信,暂时的喜悦只会加剧读后的凄凉。望尧寄来的《半球的忧郁》,夏菁寄来的创刊号的《篮星诗页》,都使我喜悦得流出泪来。


美国北部的冬天很长,从十一月底到第二年四月,雪封四野,几乎半年不化。春天似乎不太显著,一到五月,就像初夏了。先是可以履冰渡过的爱奥华河解冻了,然后草地转碧,缀以对照得鲜丽餍目的小苜蓿。你会幻想每一朵苜蓿里面都唤得出一个狄瑾荪(emilydickinson)。四方城北的林中,鸣禽的独奏变成对吟,对吟变成合唱,最后便是争噪了。野云雀非常活跃,甚至会欺负善良的松鼠。野兔出没于草丛与篱畔,总是一晃眼就不见了。乳白色栅栏的人家院落里,苹果树喷着白花,不久那些树枝便要负担累累倒垂的果实了。


到了暑假,我和一位中国同学自四方城中迁出,租了一位美国老处女的楼上房间,住了两月。八月中旬,行过毕业典礼,便去芝城一游。八月底,我乘“灵禔”汽车西行,启程回国。还乡之日愈近,思乡之情愈深。六月底,和其他中国同学去附近的macbridekesaepark,游后赠给咪一信,末段如下:


“湖小而长,岸边森林很浓,下午天阴,益增荒凉之感。倚树而坐,远望林中的红男绿女,如对ma或renoir的画,美是很美,也很惆怅。我们之间有多远的距离啊!没有你在身边,一切风景都浪费了。把自己从一切有关系的脸孔间拔出来,而置之于一无关的真空里,为什么呢?我的手因久不接触你的而麻木,我的唇已忘却食物以外的滋味了。”


闭上眼睛,最先看见的是谁呢?自然是刘鎏和孙璐了。他们在芝加哥大学读物理系,伉俪同班,最令中国同学羡慕。每逢假期——圣诞节、复活节、暑假——我总是去芝城,住在他们家里。那时三人都是hi—fi迷,从海顿伯伯一直玩到浪子格希文。虽然同一旋律,三人竟会哼出三种怪腔来,反躬自笑之余,遂创造了一句格言:supidiyisasin。初去美国,他们特地自芝城开车送我去爱奥华城。寒假中,又冒着大风雪,自芝城去看我。我们曾经同去看天鹅湖的芭蕾舞,听塞尔金(rudolfserkin)的钢琴演奏,同去为老指挥莱纳(frizreiner)捧场,同去看高更的画展,游“饿石公园”……如果没有他们,我这一段生活是不堪设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