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锐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3:08
|本章字节:5050字
毛泽东是怎样评论这一段史实的呢?让我们先看看他的原文: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利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呜呼!吾欲无言。”
毛泽东从两个方面来评论,一方面是商鞅,一方面是公众。他把商鞅看成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称他的新政为“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他认为,这样的新政理应得到公众的理解、信任和拥护,“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而事实竟不是这样,不得不演出悬赏徙木的一幕,才能取信于民。因而毛泽东不能不为人民的素质太低而慨叹了:“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毛泽东把“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的原因,归之于人民的愚昧落后,这是他当时受到梁启超思想影响的反映。他曾经以极其浓厚的兴趣梁启超编的《新民丛报》。在这个刊物上,梁启超用“中国之新民”这个笔名,长篇连载他的重要系列论文《新民说》,认为要有新民,才能有新政。文章中说:“国民之文明程度低者,虽得明主贤相以代治之,及其人亡则其政息焉”;“若以今日之民德、民智、民力,吾知虽有贤君相,而亦无以善其后也”。“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毛泽东这篇史论的基本论点,同《新民说》的论点是非常相似的。
毛泽东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是个十八九岁的青年,还远没有形成自己的思想,更没有接触马克思主义。但是就是从梁启超的思想出发,也不能不认为他对历史和现实的思考是相当深刻的。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就是过去了近百年的今天,依然是一个应该考虑的问题。
可以附带说一句,批阅课卷的教师十分赞赏这篇文章,打了100分,批示“传观”。这篇文章只有600字,眉批和总评却有150字。教师称赞这篇文章:“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并且在评语中这样称赞这个学生:“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大约教师阅过此文,一击三叹,当时并没有想到,他写的这几句,竟是后来应验了的预言。
读严译名著
毛泽东从来不喜欢学校里的一些死板课程,对校规也很反感。他在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只读了一个学期就退学了。他觉得,上学校还不如独自看书学习。1912年的下半年,他住在新安巷湘乡试馆,订了一个自修计划,每天到定王台省立图书馆去看书。该馆建于清末,藏书为全省之冠。楼上书库,楼下阅览室,距湘乡试馆很近。每天早晨,毛泽东总是等着开门,第一个进馆,中午吃两块米糕,晚上直到闭馆才回来。天天如此,风雨无阻。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书,楼上楼下,满架满柜都是书,像童年在池塘中游泳一样,他全身心投入书籍的海洋,常常忘记了饥饿和寒冷,贪婪地读着。墙上挂的一幅《世界坤舆大地图》,也使他发生极大的兴趣,每天经过,总要停下来细看一阵:原来世界是这样的大!中国自古称为“居四海之内”,大得以世界自居,其实只占地球很小一部分;湖南更小,湘潭找不到地名。由是他更觉得世界上的事、中国的事真是太值得研究了。后来他这样谈到这段难忘的往事:“我正像牛闯进了菜园,初尝菜味,就大口大口吃个不停。”这样的自学生活持续了半年多,读的书既多且广。他回忆说:“在这段自修期间,我读了很多书,学习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1936年他对斯诺说:“我读了亚当·斯密的《原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约翰·斯·密勒的一部关于伦理学的书。我读了卢梭的著作、斯宾塞的《逻辑》,和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我在认真学习俄、美、英、法等国的历史地理的同时,也穿插了诗歌、和古希腊的故事。”
现在的研究者已经查明,这个书单中除了卢梭的著作之外,其余各种都是当时出版不久正在风行的严复译本。这里的书名,有些是写得准确的,如亚当·斯密的《原富》(即《国富论》),有一些则由于当年谈话时记录和翻译的出入,也许还包括本人的误记,而不准确了。例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马君武的中文全译本是1920年才出版的。毛泽东对斯诺说,很可能是“一本阐述达尔文关于物种起源和进化学说的书”,就是严复所译,当年风行全国的赫胥黎的《天演论》。穆勒(即密勒)的著作,当时中国只译出两种,都是严复译的,那就是《逻辑学的体系:演绎和归纳》(严译本名《穆勒名学》)和《论自由》(严译本名《群己权界论》)。毛泽东对斯诺说的密勒的书,当是指《穆勒名学》,因为日本人把逻辑学译为论理学;而论与伦二字名音形皆近,因而误为“关于伦理学的书”了。斯宾塞的书,当是指他的《社会等研究法》(严译本名《群学肄言》)。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当是指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严译本名《孟德斯鸠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