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咏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3:15
|本章字节:624字
一日,在北京羊坊店派出所,我给我女儿办户口。
按说她那么大点儿,有没有户口也无所谓,可是我觉得既然已经是个人儿了,就办了吧。她出生之前我们商量过,一脱离母体,就是个社会人,不是我们俩的私有财产,我们当父母的,只不过是帮社会抚养她。
录入姓名的时候,片儿警捣鼓了半天,问我:“系统里只有‘下圆点儿’,行吗?”
我说:“同志,卡尔·马克思的那个点儿,在下面还是在中间?在下面,那是两个人,一个叫卡尔,一个叫马克思。在中间,才是一个人。没有就给我画一个!”
户口本拿到,姓名一栏写着:法图麦·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