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咏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3:15
|本章字节:1440字
谁要能看透孩子的生命,就能看到堙埋在阴影中的世界,看到正在组织中的星云,方在酝酿的宇宙。
——罗曼·罗兰
每当回到我的出生地,看望当年的幼儿园阿姨,她都哈哈大笑着欢迎我:“‘大官’回来啦?”
我天生是个孩子王,嘴甜眼尖,懂得看人下菜碟。
小朋友们围坐着长条桌子吃饭,我永远坐上座,威风凛凛虎视四方。在幼儿园的院子里做游戏,我永远是“司令”,前呼后拥,妻妾成群!
上了小学,我凭添殊荣,得一绰号“爱女模范”,因为我不跟男孩儿玩。谁让我有俩姐呢?她俩最大的乐趣就是联手对付我,不许爬树,不许翻墙,不许玩泥巴,不许打架……裤子上有土回家就挨骂。不过让我打架我也不敢,就怕别的小孩跟我急了眼:“回家叫我哥去!”
班上成立了课余学习小组,按街区划分,我们组里就我一个男生,很占便宜。
组长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真漂亮,我到今天也忘不了。她妈妈是我们学校的老师,我当然不敢放肆。但每次去她家做功课,我都刻意打扮打扮。那时候没有高领毛衣,只有脖套,我就戴脖套,显得有风度。今天黑的明天白的,两个来回换。
中学时代的我,开始讲究“造型”,梳小分头,抹头油——这是我爹的品位,他理想中的儿子应是一个标致的“小开”。此外我还有不少前卫的做派,第一个穿港衫,第一个穿喇叭裤,第一个穿榔头鞋——就是后跟挺高,前脸挺鼓的那种。
因为从头到脚都违反“中学生守则”里的着装规定,老师罚我去校门口扫地。我在前面扫,一堆女生在后面帮我划拉。
爱女模范,当然有女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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