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珊珍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19
|本章字节:2780字
新风若炙的资产阶级革命,使清王朝统治者预感到末日的来临,为拖延时日,抵制革命,走投无路的清政府从1901年起不得不接过维新派的旗帜,陆续推行一些“新政”以冀继续取得帝国主义的扶植,笼络地主阶级上层并安定民心。新政的主要措施有:调整官制,整顿吏治,改定刑律,编练新军,奖励实业,兴办学校,准许满汉通婚,劝止妇女缠足等。新政的这些措施多少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发展,加强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新生力量,但新政的这个结果与它的目的截然相反,从而引起了新旧势力之间以及旧势力对新势力不同态度的派系之间的各种纷争,这使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内各派别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清政府更感到覆灭的危机,被迫采取新的措施挽救将要倾倒的大厦。于是,在朝廷重臣、地方督抚、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呼吁和革命派的压力下,清政府也感到“不立宪以结民心,大祸更将立至”,决定实行君主立宪。
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同时进行官制改革。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第一届“责任内阁”成立。然而,清政府所谓新政的真正用意是自保而非改革,内阁大权仍然集于满洲贵族特别是皇族手中,“责任内阁”完全是“皇族内阁”,举国上下舆论哗然。这种虚与委蛇、皮里阳秋的行径,只能让更多的人对其彻底死心,走到革命的阵营里来,就是原先的立宪派人士也逐渐放弃了对清政府的幻想,开始同情和支持革命活动。
皇族内阁刚一成立,立即宣布把全国商办铁路干线收归国有,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派他南下接收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四省的商办铁路公司;同时,清政府和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借款筑路的合同,把铁路利权出卖给帝国主义。当时全国正在展开收回利权运动,清政府的这种借国有名义对商办铁路公司进行的“劫收”,无疑是违背天下人之心的倒行逆施。这使它和各省民众尤其是地方绅商、立宪派的经济利益发生了尖锐的冲突,于是,震撼全国的四省保路运动爆发了。
湖南绅商纷纷发表意见抨击清政府的反动卖国,湖北派出代表赴京向清政府请愿施压,广东召开粤汉铁路股东会议,一致反对清政府的卖国行径。此外,长沙学生罢课,汉口商民罢市,宜昌数千筑路工人和清军发生武装冲突,留日学生干脆提出“路存与存,路亡与亡”的决绝的口号。
四川的保路运动尤为激烈。1911年6月,川汉铁路股东在成都组织了保路同志会,各府州县也纷纷成立保路分会,参加人数达数十万。8月,成都首先罢市、罢课,各州县闻风响应。9月,运动更发展为全省抗粮抗捐,且武装暴动不断。四川总督赵尔丰奉清政府的命令,派军警镇压群众,逮捕保路同志会和川路股东会负责人,数十群众被杀,由此引发了全川的武装暴动。同盟会会员龙鸣剑等联络会党组成保路同志军进攻成都,会员吴玉章和王天杰等在荣县宣布起义,建立革命政府。慌乱中,清政府不得不拆东墙补西缺,命令端方自湖北带兵前往镇压,就在四川各路军民与清军激战之际,驻扎重兵而清政府又一时无法顾及的湖北,响起了武昌起义的枪声。1911年是中国农历的辛亥年,这一场革命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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