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出售《明报》(1)

作者:傅国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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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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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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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446字

一、香港大学捐款


1988年12月15日,香港大学校外课程部高级讲师黄康显在《信报》发表《向查良镛教授公开道歉》一文,以嘲讽的口吻,提到1986年3月金庸给港大捐款800万港币,随后拿了个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的事。因捐款在前,拿博士在后,为了“避嫌”,捐款的事等到1987年才公布。文章指出,“这不是买与卖,而是施与受。捐八百万港元是施,拿博士学位是受”。“主流方案”风波中,黄康显在香港各报发表了大量批查文章,以这一篇流传最广。当时港大还要聘金庸做名誉教授,他对内地记者说,打算用三年时间,就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和中国的民族前途做一系列讲演,先写出讲稿来。黄康显的文章自然令金庸气愤,1989年1月初,他委托律师向黄发出律师函,提出四个要求:


1 《蛇口通讯报》1989年1月30日。


一、收回发表于《信报》的《向查良镛教授公开道歉》一文;


二、一周内向查先生公开道歉;


三、赔偿查先生的名誉损失;


四、负责支付查先生的所有律师费。(他请了最昂贵的律师)


没想到在英国国家档案馆研究过几年机密外交文件的黄康显不买账,先回复律师信一封,表示已收到他的律师函,限期到了请另外一律师再复一信,称其指控不能成立。同时继续在报纸上批查,说1988年3月香港《文汇报》就有罗孚的文章说他在得到博士学位前送给港大100万,支票由他亲自交给港大校长黄丽松,黄校长请他加一个“0”而成为1000万,责问他为什么不告《文汇报》和罗孚。


从2月初起,金庸就沉默了。如果要打官司,港大校长黄丽松、校务委员会主席杨铁梁等都得出庭作证,而对方声称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先捐钱、后得博士学位。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黄康显是《明报》的长期读者,认为金庸的社评文字好,但政治功力不深,武侠好,但不是纯文学,消费文化而已。黄所说罗孚的文章是1987年12月写的,曾以《金色的金庸》为题发表在《读书》1988年第2期:


前两年,他是得到了一个博士头衔的。送这个名誉学位给他的是香港大学。有这么一个传说,在得到这个学位前,他送给港大一百万元,支票由他亲自送给当时的港大校长黄丽松,黄丽松一边收下,一边笑着说,你写漏了一个“0”了。一个“0”似乎无足轻重,但这一个“0”不是一钱不值的符号,而是九百万!他后来又补送了这九百万。这传说真实程度如何,不敢说。无论如何,以查的才识,即使是仅仅写武侠的才识,得个博士也不为过。2


1 赵氏《查良镛和黄康显的一场暗斗》,《解放月报》1989年第4期,11页。


2 《读书》1988年2月,140页。


金庸否认了这个传说。1993年罗孚将此文收入文集《南斗文星高》时,加了一句话:


查良镛后来函告作者,他向黄丽松的继任人王赓武校长捐过港币八百万元是获得博士学位以后的事。二、退隐梦


在古人中,金庸最仰慕的是范蠡、张良,他们都是在轰轰烈烈之后飘然而去,金庸心中也一直有这样一个“退隐梦”。早在1960年10月5日,他就在《明报》说:“张良的结局怎样?范蠡的结局怎样?因为大家不知道,就容易引起各种有趣的想象。”


80年代后期香港未来政制方案引起的风波,让金庸心力交瘁。“九七”之后的不确定因素,他也不会完全无动于衷。1989年初,他对记者说:“希望能把大部分报社工作托出去,让自己进入半退休状态,过些自己喜欢的生活,比如:弈棋、读书、旅行,或者再写点。……如果要写,就写哲理性,以哲学为内容,希望新的东西能有新突破。”


这年5月20日,正逢《明报》创刊三十周年,因台风袭港,狂风暴雨,交通停顿,筹备了好几个月的庆祝酒会只好取消,当天刊出随报附送的三十多版报庆特刊,香港总督卫奕信和很多文化名流有贺词,《明报》的编辑、记者、作者、读者都有回忆文章,他在《感恩与报答》中提到了汤因比的话,“一种文明的生存,在于能成功地应付挑战”。原本打算在5月30日举行的宴会也因国事剧变而停办,31日,报社员工在八楼以茶会形式聚会,他在会上颁赠长期服务奖状及金牌,感谢三十年来员工的辛勤服务和卓越贡献。他宣布,自6月1日起,不再担任社长之职,只担任明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另组行政委员会,由《明报周刊》督印人兼总编辑雷伟坡、《明报》总编辑董桥、《明报》督印人吴霭仪、明报集团副总经理许孝栋四人组成,雷任主席。6月1日,《明报》刊出“本报专讯”《查良镛今日卸社长职,续任明报集团董事长》,公开了他的决定。他表示,“年事已高,不胜剧繁,退休之念存之已久,希望逐步提升本公司年轻一辈接班,从家长式的管理改为制度化的管理”。


1 罗孚《南斗文星高》,142页。


1989年金庸在明报大厦办公室


1989年金庸、沈宝新在《明报》三十周年报庆时


自这年4月中旬以来,《明报》社评的标题常常“宋体加黑”——这代表该篇是金庸亲自执笔的,有时几乎天天都是,6月11日的那篇还署了名。他说,“中立与客观”向来是《明报》的立场和方针,他不断提醒年轻的工作人员:“无论如何要冷静理智,要分辨谣言和事实,要记得自己对国家、社会和广大读者负有责任。那一段时期中,不但每天说,在紧急的时刻更加一天中说上数次。但是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都有热血和热情,人不是机器,怎么能在这重大的关头保持绝对的冷静与客观呢?”


几乎每一分钟,都有电话打进报馆来,或提供最新消息,或表示强烈的意见,在这样的气氛下,要保持理智客观真是难得很了。但报纸在任何情况之下都必须保持理智客观,应当像一面明亮的镜子,将事实真相不加任何歪曲地反映出来。“由于当时局势的混乱,真实消息的来源困难,采访工作受到当局的严重限制,也由于工作人员个人的热情和冲动,在新闻的发布和处理上,我们不能理智冷静,也曾有不少错误。……我们的方针永远是:尊重事实的神圣,那是不可歪曲的;保持意见的自由,那是应当独立的。”不仅一般记者,就是《明报》高层的董桥、吴霭仪、张健波等人也都热血澎湃。五年后,回顾那些日日夜夜,董桥说:“《明报》上下不眠不休的情景恍如昨日。我当时常常想:我们到底不是卖成衣的,也不是卖糕点的!”2


6月份《明报》的日发行量意外地超过20万份,达到《明报》史上的最高峰。《明报周刊》的发行量一度高达30万份,稳居香港娱乐周刊的榜首。《明报月刊》6月号第一版印出,顷刻卖光,改版加印,又卖光。一连印了四次,供不应求,而后面印的内容与前面有很大变化。刚刚接任总编辑不久的古德明说,虽然这是创刊三十三年来销量最高的一期,编辑部里却没有一张笑脸。


当年7月16日,《百姓》半月刊报道,根据可靠消息,金庸已委托律师行安排申请移民外国之手续,目的地为加拿大。报道提到他原有退休后到西湖附近买屋之意,加拿大虽有枫红美景,又如何能跟秀丽江南相比?并感叹他如果真的移居异邦,《明报》是否还继续经营?1 《事实神圣,意见自由》,《明报》1989年5月20日。


2 《明报》1994年5月20日。


移民的事此后再无下文,金庸倒是向外界透露了出售《明报》股份的消息。三十年来,《明报》一直只有两个股东,他占八成股份,沈宝新占两成股份。消息一传出,不少财团主动表示,希望能收购《明报》,包括国际传媒大王默多克的《南华早报》、英国报业大亨麦士维的镜报集团、新加坡联合早报集团、日本德间书店集团等。香港百富勤证券公司的梁伯韬与创办《资本》《资本家》杂志的出版商郑经翰联手和他有过多次接触、协商,价钱差不多已谈好,梁、郑连一张10亿元的支票都准备好了,但最终没有达成协议,因为金庸觉得他们收购《明报》只是商业行为,无法体会《明报》包含的文化意义。他决定暂时搁置出售《明报》的计划,先将《明报》上市,发行股票。


1990年,明报集团年赢利达到7000万港币,1991年冲破1亿。金庸的个人资产估计超过了6亿。1991年,《资本》杂志的“90年代香港华人亿万富豪榜”上,金庸名列第64位,沈宝新名列第112位。金庸创造了商业社会“文人办报”成功的一个神话。倪匡曾跟黄霜讨论过,“中国几千年历史中,文人不做官而能致富者,怕只有金庸一个人,举不出第二个例子来了”。2


1991年3月22日上午,明报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上市,包括《明报》、《明报月刊》、《明报周刊》、明报出版社及翠明假期旅行社等,合并估价58亿元,共发售了7500万股新股,每股认购价29元,吸纳了2175亿元,净得资金近2亿元。金庸表示,至少为《明报》再服务三年。


“《明报》的成功,可归功于查良镛个人的远见。由早期以武侠的金庸作号召,迈向60年代以政论闻名的查良镛年代,以至目前上市以企业手法经营《明报》,查良镛成功地将《明报》塑造成了一份备受知识分子尊敬的报纸,可见他的高瞻远瞩。”此时,王世瑜还没意识到,金庸已在着手卖掉《明报》。


1 沈慎《查良镛移民加拿大》,《百姓》半月刊1989年7月16日,51页。


2 翁灵文等《诸子百家看金庸》三,105页。


早在1986年,金庸就在报社内部多次说过:“我希望报馆现代化,我们长期家庭式经营,今后要制度化。”他曾说:“我想报馆由一个人控制,一个人死了,报纸就不能生存。要是制度化了,即使个人被暗杀,报纸还是可以营运下去,所以我提出要制度化。”1其实他也是为“九七”作准备。


1989年,他为吴霭仪《金庸的男子》写序说:


我在三十岁稍过后开始写武侠,所描写的男主角为数众多,个性和遭遇颇为繁复。但写到最后,男主角的结局通常不出于两途: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或飘然而去,遁世隐居。大概由于我从小就对范蠡、张良一类高人十分钦仰,而少年时代的颠沛流离使我一直渴望恬淡安泰的生活,所以不知不觉之间,我笔下郭靖、乔峰、康熙一类的人物写得较少,多数以另一类的归宿为结局。


连韦小宝最后都坐拥七美,隐居大理去了。但对金庸来说,所谓“退隐”只不过是卖掉《明报》而已。将《明报》上市是他退休计划的重要一步,他并不想通过上市赚大钱,而是想减少对《明报》的控制和参与,最终完全退出。《明报》上市,他的持股量从八成减到了六成。


三、于品海其人


辞去《明报》社长之后,金庸已很少去《明报》,大部分时间在家读书,研习佛经。对于出售《明报》一事,他一直放在心上,一有合适对象,就会约谈,希望尽快实现退休计划。他征询子女的意见,看他们是否有意接掌《明报》,二女一子都不从文,各有自己的生活理想,对接手《明报》也无兴趣。有人说“儿子的死改变了他的一生”,早在1981年他谈到接班人计划时说:“我的儿子和两个女儿中文不好,恐怕没有管理才能,性情和我相差甚远。”2


1 张圭阳《金庸与报业》,287、292页。


2 《解放月报》1988年第12期,17页。


金庸也考虑过由《明报》的几个得力助手接班,如潘粤生,雷伟坡等,他们服务《明报》三十多年,立下过汗马功劳,但潘已移民加拿大,他最后也没有选择雷。他又不愿意交给从事新闻业的女婿赵国安。为找一个合适的接班人,他费尽了心思。


就在这时,两年前代表日本德间书店和金庸洽谈过收购事宜的于品海再度找上门来,这次他是以智才管理顾问公司老板身份上门的。于品海1958年生于香港,在美国加州圣地亚哥大学读电视新闻系时,办过一份手写的中文刊物。1977年转到加拿大读大学,修读政治经济。因盗用信用卡、冒签他人支票等被判刑两年减一天,服刑四个月后被遣返香港,与朋友一起办了一份政论杂志,只出了五期。随后进入《财经日报》做电讯翻译,1985年创办智才管理顾问公司,在广西桂林经营漓苑酒店成功,并成立多家公司,涉及室内设计、酒店管理、房地产等,业务从内地扩展到香港地区及泰国、菲律宾等地。1991年初,智才出售旗下的酒店赚取15亿多港元,全面收购上市公司南海纺织。


金庸最担心的是,这个年轻人有没有改变《明报》立场的企图。经多方调查,他肯定于品海并无特殊背景,才放心继续洽商收购《明报》事宜。促使他作出最后决定的,据说是于品海的一句话:“只要查先生愿意卖《明报》,就是要我等上八年,我也会等!”经过多次洽谈,双方终于在1991年11月达成初步协议。12月12日,双方联合宣布:智才管理顾问公司技术性收购明报企业。金庸与于品海合组明智控股公司,智才占60%股权,金庸占40%。然后,通过一系列操作,使明智对《明报》的控股恰好略超过50%。收购完成,金庸仍持有明报企业的5%股权,但与于品海相比,已是小股东。新成立的明智控股公司由金庸任主席,实际工作则出于品海负责。


尘埃落定,于品海成功收购《明报》,引起各方纷纷猜测,人们疑惑,金庸为什么将倾注了几十年心血的《明报》,出售给一个名不见经传、和他毫无关系的年轻人?于品海是否为日本财团做中介,控制香港传媒呢?……一时传言四起,《明报》员工也是议论纷纷,金庸为此解释:


1 转引自艾涛《金庸新传》,309页。


自从我公开表示要退休后,连智才在内,一共有十一个机构向《明报》探询过收购或参股的可能……我一个个郑重研究,有时还请获多利等著名财务公司分析对方的提议条件。但第一,我不想将《明报》卖给外国公司;第二,我不希望收购《明报》的机构纯粹从生意出发,而不是对新闻事业有一种奉献精神与责任感。至于某些我怀疑具有政治目的的探盘者,根本没有对之作任何回应。


经过相当长时间的交往和了解,我觉得于品海先生的经营管理才能令我十分佩服,正是巩固与发展明报企业的理想人才,同时他对新闻事业具有热诚,那是非常难得的性格。他出的价钱不是最高,连第二、第三高也不是,但我很乐意将《明报》的控制股权交在他手里,正如日本的伊藤忠集团、西武集团、南海纺织的唐骥千先生等著名商界人士投了他一票一样,我也投他一票。那是长期性的选择,而不是一时性的“价高者得”,我只盼望他不过分急进,必须未虑胜,先虑败,以稳健手法来经营《明报》。明报集团今后有重大发展,那我是有充分信心的,我们其他同仁的责任,倒是在不断研究各种行动中“失败的可能性”,以及“万一失败”,如何善后。


他对于品海大为赞誉:


如果不是我运气好,不会遇到于品海先生这样似乎“度身定做”的,比我所想象、所要求更加精彩的人才。在和他交往数月之中,倾谈“大计”,投机万分。我们在香港天南地北地长谈,两个家庭又一起去日本旅行,在温泉旅馆中越谈越高兴。他是在加拿大读政治经济系的,对传播事业至少已热衷了十年。至于企业筹划,那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