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增秀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2:32
|本章字节:8418字
西提休屠王迟迟未到是有原因的。至塔姆孙单于当政时期,西提匈奴居于河西西南的要冲位置,西有乌孙及氐、羌图谋不轨,东北有大月氏蛮族虎视眈眈,大有被三部族蚕食之势头。西提匈奴部族历尽艰险,方在迟滞十日之后,送来了美若天仙的古丽特阏氏。头曼单于既高兴又激动,笑得合不拢嘴,直到晚上才发现新娘古丽特在灯烛下默默流泪。头曼单于惊诧地问:“我的心肝宝贝,嫁给我难道你不高兴?”古丽特急忙摇头:“尊贵的大单于,嫁给您我当然高兴,不仅得到您的疼爱,同时也受到您的保护。而我的族人们可就不那么幸运了。他们整天生活得胆战心惊,作为女儿,我怎么能安心做您的阏氏呢?”于是就把西提匈奴目前面临的危险说与头曼。头曼单于陷入沉思之中。原来,乌孙、氐、羌、大月氏近年来部族壮大,确有蚕食西提匈奴的野心。头曼单于若要率部攻打这三个部族,虽说是能够取胜,但就是要穿越其他好几个部族的领地,那样肯定会招惹许多麻烦。于是,头曼单于和右贤王等大臣商议,最后决定,让西提休屠王率部南迁至卑移山以西的流沙及胭脂山附近,西南至北假1。这就给西提匈奴以绝对的活动空间。
几年后,老休屠王病逝,年轻的休屠王继位。他是个不安于现状的家伙,率部众穿越卑移山峡谷,打造上好船只,东渡黄河,像潮汐一样逐渐向整个河南地一带蔓延,并逐步站稳了脚跟。于是,转而向南,逼近鸡头山。这就是始皇帝嬴政于始皇二十七年站在鸡头山看到的情景。这是后话。
三天子北狩
始皇帝要北狩,这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始皇命钦天监夜观天象,占卜吉凶;又招集七十二博士,征询出巡的相关事宜,他要给自己“北狩”找一个理由。果然,其中一位老博士脑筋开窍,言道:“始皇帝上承天意,下得民望,平定海内,普天之下,莫不宾服。今,蛮夷初定,而北方戎狄竟不知好歹,想也是闭眸塞耳,不闻我天朝之威。皇帝北狩,声威赫赫,定然使匈奴人望而生畏,乞道迎降,称臣纳贡已是定数。”始皇闻听此言甚是高兴:“博士所言极是,尔等可选派三十六友奉辇伴驾。”“谢陛下恩典!”博士获此殊荣,躬身谢恩,退到一侧。唯蒙毅、李斯等大臣认为此言夸饰颇多,华而不实。无奈,始皇帝爱听,人家专会迎合圣上的心意。始皇帝向来对投他脾气的事情津津乐道。知道劝谏无益,此乃众臣皆知,谁愿意担这种掉脑袋的风险。蒙毅倒无所谓,只要能说动始皇北狩,即可解朋友之危难,更重要的是确保北疆的长治久安。
相反,李斯就不同了。一来自己年事已高,在朝身居高位,呼风唤雨,行走在权力和荣耀的巅峰,想到的却是颐养天年;二来和平时期,伴随皇帝出外巡游,也算是多年来勤劳王事所获得的一次休假,当然要选择山明水秀之江南来消遣了。哪承想一番美事竟然被蒙毅搅了局,李斯对此心怀不满。
始皇北狩,选定的路线是自甘泉宫,沿东北方向行使,过龙门,上子午岭,至上郡,然后折往正北,最终过黄河到达九原。
那日,始皇身穿黑色锦袍衮服,头戴赤金流苏天子冠。用黑色旌旗旄节。清一色的黑马驾驭着六辆辇车、六辆备用辇车和前面开道的三十六部大车,再加上六千虎贲军马蹄杂沓,和数百大臣及随辇宦者,浩浩荡荡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的北狩队伍,行进在陇东塬上,极为壮观。一路之上,始皇御辇声威浩荡,早就惊动了定居在河南地大批的西提匈奴部族。他们纷纷逃过黄河以西,围在西提休屠王城下,声言秦军打过来了。西提休屠王惊疑地四下派人过河打探真实情况,发现河南地没有什么秦军,这就怪了。于是胆大的探子悄悄沿着空无一人的官道走,秘密跟踪始皇的北狩大队人马,走了近五日五夜,然后返回卑移山西麓,向西提休屠王通禀的还不是始皇北狩队伍的事情,而是通禀了另一件事关匈奴的大事情,而这件事情当中的一支商旅驼队和确实往九原郡而去的北狩队伍,这当中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先按下不表。且说九原郡太守任嚣最近遇到一件十分棘手的事令他非常恼火:在九原郡对面驻防的匈奴左大谷蠡王,丢了一匹五花马,硬是一口咬定就是被任嚣的手下赵元扣押在军马场。好多人纳闷,有人还怀疑秦军内部有内奸。赵元坚决否认五花马在自己军营。一直到左大谷蠡王发兵来攻时,赵元这才慌了神,急忙派人求援,但事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为了这只可爱的五花马,左大谷蠡王亲自下令手下人对秦边农牧民展开大肆抢掠。
此事报到九原郡太守任嚣处,任嚣气得将赵元撤职查办,而赵元还在暗中寻找是谁给匈奴人透漏了五花马的消息。任嚣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傻呀!草原牧人世代放牧,哪个都有一套查找牲口踪迹的本领。莫说是一匹五花马,就是一只兔子,他们也照样能查到踪迹!”任嚣在想退敌的法子,他派出使者去见左大谷蠡王,答应放归他的马,但是有个条件:“必须马上从九原郡对面消失。”左大谷蠡王哼声笑了,说:“迟了,白毛老儿,五花马我就不要了,我要你的九原城!”任嚣看完回照,把鼻子都要气歪了,只得集中兵力加紧九原城的防御。同时还组织青壮民夫协助守军防守;组织妇女纺织毛线,织毛衣、毛袜,缝制皮被、皮靴、毡靴;宰杀牛羊肉食并冷藏,购买贮藏粮食,准备着过冬的物资。
提起任嚣也真算得上命苦。因家境贫寒,时至二十岁了还上不起学,只好去内史府当公差,这一干又是二十年。四十多岁了,竟然和刚刚进府且年龄只有十九岁的蒙毅成为莫逆之交。这蒙毅是蒙恬将军的兄弟,任嚣身份如此低微,仅仅是一个当差的,竟然和一个将门世家的二公子成为好朋友,这令人难以想象。不仅如此,蒙毅还时常带着礼物去家里看望任嚣的母亲,使老人家激动不已,一个劲地念叨说:“他爹死得早,都是我这老婆子拖累了任嚣,让他连学也没得上。”蒙毅说:“没关系,现在也可以学呀!”任嚣沮丧地说:“谁肯教我?都这样一把年纪!”蒙毅胸有成竹地说:“我有办法。明天带你去见我的老师……”如此这般,两个人就年龄悬殊地成为兄弟一般的好朋友、好同学。
两年以后,任嚣经老师指点,倒不如说是由蒙毅全权教授,进步飞快,不仅学通律法典章,并且因有了文化而懂得许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尤为可贵的是初识了天象、地理是怎么一回事,甚至涉猎兵法、谋略学原理,使他成为一个自学成才者,并享誉朝廷。起初李斯不服气,派任嚣到咸阳外一个小县任职,结果发现任嚣的确才能出众,可以任官,便将任嚣派往九原任职。然而,九原郡守最忙且也最烦人的就是边备。好像匈奴人白天夜晚都不睡觉,瞅空子就跟你捣乱。所以,几年了,九原郡守一直没人愿意去轮换,李斯只好进一步提拔任嚣,让他干。任嚣没有关系没有门路,去九原时,只好把老母亲也带去了,打算扎根边疆。
此次“五花马事件”纯粹是偶然,也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件。西提休屠王占据河南地,看中的是靠近黄河边那些湿润而且稍稍被盐碱侵蚀的土地,那都是能够开荒耕种的土地。所以对那里的原居民没有采取什么限制措施,而是希望自己的部族、奴隶能跟人家学耕种,过一种定居式生活。任嚣驻守在黄河北岸,眼看着黄河南岸发生的这些变化,深知九原郡远在秦国西北边陲,变得越来越孤悬艰危,早晚有一天会让虎视眈眈的匈奴人蚕食掉。而恰在此时,“五花马事件”发生了……事后被证明,这都是左大谷蠡王的挑衅行为。左大谷蠡王瞒着右贤王专门采取掳掠农耕的策略,为的就是彻底激起秦人民变,让他们看不到希望,得不到朝廷保护,进一步从心理上瓦解秦人。左大谷蠡王还派人通知地处河南地跨河以西的西提休屠王,让他在对岸河南地来回巡视,专门给九原郡的任嚣施加心理压力。必要的时候还要协助左大谷蠡王攻克九原城。
已经接到始皇要北狩快报的任嚣,正准备东行三十里迎接皇上御驾,忽传胡人又来犯边,此时敌情已是狼烟四起。任嚣只好咬紧牙关,命令部队迅速迎敌,抗敌保家。在马上,任嚣抱拳向着东方,神色怆然地说:“皇上,对不起了,恕老臣不能前去迎驾。驾——”马队扬起一片尘埃,任嚣率队伍已向前敌方向绝尘而去。
皇家御辇一路趱行,九原郡各处,除了巍巍阴山气势雄宏外,但见山下村庄凋敝,田畴荒草迷离,不堪入目。始皇并不知晓任嚣的处境,此刻却在车内暗自思忖:任嚣的能力甚差,如何堪称天下良吏。
蒙毅、李斯各骑一匹千里马侍在龙辇左右。李斯内心深处不免一阵得意,断定那任嚣定要受到皇上斥责。蒙毅默不作声,但心里豁亮。李斯有意要给蒙毅一个难堪,让他的好友任嚣下大狱问罪,遂故意说给皇上听:“这个任嚣也是,自视天高皇帝远,不管百姓死活,把个九原郡搞得是民生凋敝。看样子,好多人家已经家门紧锁,人去屋空。”按秦法律规定,本辖区逃逸者太多,地方官吏难逃罪责。
始皇并未言语,向前望了一眼,高声道:“任嚣怎么还不来接驾?”蒙毅默然无语,而李斯则变本加厉,正准备再加一把火时,却见一乘骑来报:“禀报陛下,九原城空无一人。门人说,胡人来犯,任太守已带兵前去迎击。”始皇沉吟半晌:“看来是朕错怪任嚣了。蒙毅,你看能不能分兵去助任嚣一臂之力?”始皇虽然枭、暴、狂,但在大事上一点不糊涂,不乏明君风范。蒙毅闻听欢喜异常:“陛下英明。”说罢高声命令:“虎贲军听令!留下三千人做护卫,其余三千人迅速赶往迎敌,增援任太守。”三千虎贲军得令,如旋风般刮走了。始皇命将辇车四窗打开,趱足催行。此刻,他心里比谁都着急。李斯本就窝着一肚子火,少不了要一个劲儿地责怪蒙毅:“陛下乃万乘之尊,安危重于泰山,若是陛下出现差池,蒙毅你长了几个脑袋……”“李丞相,依你看,难道蒙毅不是为了朕的江山社稷?那任嚣和边关将士们难道还不算在为九原效命吗?”始皇的一席话噎得李斯无言以对。
凤辇龙车听从始皇旨意,立刻改道向西北行。大道卷起征尘,遮天蔽日。胡人此次大举入掠,正值初春,到处青黄不接,物存耗净之时。当然,北方大草原一直以来都是如此,最怕干旱少雨。匈奴人也不是非要干这等强盗勾当,要是雨水充沛,草木旺盛,谁还愿意当恶人?所以,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有一次相当规模的掳掠行动。蒙毅把时间掐算得非常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始皇亲自感受一次被匈奴军掳掠的滋味。聪明的臣子总是很会把握时机,李斯心里明白蒙毅智谋过人,也知道此事不错,可就是心里很不舒服。朝廷的事只有他和皇上说了算,任何一个大臣的自作聪明都是一种对他丞相地位的挑衅行为。